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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由基因到文化

2021年1月16日  来源:知识大融通:21世纪的科学与人文 作者:[美]爱德华·威尔逊 提供人:kengpo70......


遗传学家给知识分子和决策者的赠言是:先选出你想要推扬的社会,然后再准备与它所具有的遗传率共存;绝对不要反过来,只为了改变遗传率而提倡某些社会政策。如果想要得到最佳的结果,栽培个人,而不是团体。

自然科学已经建立起一套因果相连的解说网络,由量子物理一直延伸到大脑科学和进化生物学。这个具有未知边际的因果网络中存在着间隙,而有些部分就像蜘蛛丝那样精致脆弱。科学的最终目标,是找到具有预测能力的综合法,但此综合法目前仍然处于早期发展的阶段,在生物学尤其如此。但我认为我们所知道的,已经足以让我们相信,所有自然科学间存在一个合理普遍的融通原理;这应该是个公平的说法。

这个解说网络现在触及了文化的边缘,已经抵达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交界地带。对大多数的学者而言,这两个一般称为“科学文化”和“文学文化”的领域,仍然具有它们持久不变的外貌。从阿波罗式的明确规律到酒神狄俄尼索斯式的创造精神、从散文到诗篇、从大脑的左半皮层到右半皮层,这些领域之间的界限可以轻易地来回跨越;但没人知道该如何把一个领域内所使用的语言转译成另一个领域可用的语言。我们该不该尝试?我确信应该,而且是为了最好的理由:我们的目标既重要又有可能达成。接着让我们重新评估这个边界地带。

尽管上述观点曾经引起纷争,而且这些纷争必将继续产生,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区分这两种文化是误解和冲突的长久源泉。斯诺在1959年发表的巨作《两种文化和科学革命》(The Two Cultures and the Scientific Revolution),其中提到:“这种文化上的两极化,对我们所有人都是一种损失;无论是就我们人民的身份,还是就我们的社会而言。它同时也造成实用、学识和创造力上的缺失。”

这种两极化所导致的问题之一,是促使先天派与后天派之间的争论不断重复出现,并附带激发了关于男女性别、性取向、种族和人性本身极其枯燥乏味的争端。在今天看来,引起这些问题纷争的基本原因很明显,和当初斯诺在基督学院(Christ College)的讲台上反复沉思时所提出的理由一样:社会精英分子所接受的教育过于专业化。大众知识分子和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大众传播专业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接受过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训练的。他们认为人性这个问题属于他们的知识领域,很难想象自然科学与社会行为或政策之间有什么关联。

自然科学家的专业被切割成狭窄的领域,又和人际关系极少关联,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的确对探讨相同的主题欠缺准备。一位生化学家对法律理论和中国贸易又能有多少了解?“不论是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还是人文学家,所有的学者都是由具有创造力的共同心灵所激发。”但是仅仅重申这个古老的口诀是不够的。学者的确都是具有创造力的同类,但缺乏共同的语言。

基因-文化协同进化

要将各大学术分支相结合,并且结束它们之间的文化战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把科学文化和文学文化之间的界限看作划分地域的边界,而是看成宽阔且多半是未探究的领域,有待双方合作参与研究。我们因为对这个领域无知,才导致了双方的误解,并不是因为双方在做学问的心态上有基本的差异。这两种文化该共同分担起下述的挑战。

我们知道所有人类的行为基本上都需要经由文化来传播,我们也知道生物学在文化的起源和传播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但是我们不明白,生物学和文化如何彼此作用,尤其是它们如何在所有社会中作用而产生共同的人性。最后要分析的是,人类总体来说长远而大半与基因有关的历史,是借由什么样的作用力才和人类广大社会最近的文化史相联结?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探究两种文化关联性的核心。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有待解决的问题,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中心问题,同时也是自然科学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

目前,还没人能解答这个问题。但是,在1842年可没人知道进化的真正原因,在1952年也没人了解基因密码的本质,因此我们仍然有可能了解这个问题。有些研究人员甚至认为自己已经知道答案的雏形,我也是其中之一。这些人从生物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所提供的多种有利的立足点出发,构想出所谓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gene-culture coevolution)。这个观念的精华是:第一,在基因进化的同时,人类也相对应地添加了文化的进化;第二,这两种形式的进化过程互相关联。我相信,在过去20年中对这个理论有所贡献的大多数研究人员,都会同意我以下的原则概要:

文化由人类集体的心灵产生,其中的每一个心灵,又来自基因所架构的人类大脑。因此基因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联具有某种弹性,而且大半还未被评估。这个关联相当曲折:基因采取了外遗传法则(epigenetic rule),也就是神经元在认知发展过程中所遵行的途径和规则,个别的心灵就是借此而自我组合的。人类的心灵由生到死,都是靠着吸收既有文化中可获取的成分而成长,同时借由个人大脑天生固有的外遗传法则来进行选择。

早先为了证明完全的融通是可能的,我会以真蛇和梦中巨蛇为例;现在为了更具体地看清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让我们再次看看这个例子。天生容易对蛇感到害怕或着迷,是一种外遗传法则;文化则是依据这种害怕和着迷的反应,创造出相关的隐喻和描述。过程如下:

文化身为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一部分,在每个世代,都会在所有的个人心灵中重建。当口头文化得到文字和艺术的补充和支持时,文化的发展因而无限扩大,甚至可以隔代相传。然而外遗传法则具有特殊倾向的基本影响却持续不变,既是遗传的,也是无法根除的。

因此,由于受到与蛇相关的外遗传法则的指引,在亚马孙巫师的逸闻和艺术作品中占据卓越地位的梦中巨蛇形象,将继续不断地滋润他们世代相传的文化内容。

继承基因外遗传法则的人,比缺乏这些法则或具备较弱法则的人,更能在周遭的环境和文化中具有较佳的生存和繁殖状态。借由这种方法,并经过许多世代之后,较为成功的外遗传法则与造成这些法则的基因,将在族群中广为传播。结果人类就经由遗传上的天择,在行为上发生了进化,正如大脑结构和大脑生理上的进化一样。

在人类进化过程里,毒蛇几乎在所有社会中都是致命的重要原因。借由梦中巨蛇的形象和文化里的符号来加强我们对毒蛇的注意力,无疑也会增大我们的生存机会。

我们可以在下述的文字中,更清楚地看到遗传所带来的束缚和文化所扮演的角色。某些文化规范比其他与其竞争的规范更容易生存和繁殖,这使得文化能够和基因并行进化,而且速度往往更快。文化进化的步调愈快,基因和文化之间的关联就愈松散,虽然不会完全断裂。文化借着精细调整后的适应能力,快速因应环境中的变化,但基因无法产生和传播相当的适应力。从这个层次来看,人类和其他所有动物基本上是有差别的。

最后,让我结束这个关于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例子。在一个文化中,梦中巨蛇和其他巨蛇符号的出现频率,与环境中真实毒蛇的数量相关。然而,由于外遗传法则赋予巨蛇形象一种令人畏惧和着迷的威力,巨蛇很轻易地就具备了神话意涵。它们在不同的文化中,以医疗人员、传信使者、恶魔和神明等各种角色出现。[1]

[1]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完整观念(和用词)是我和Charles J. Lumsden首度引入,见Genes, Mind, and Culture: The Coevolution Process(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以及Promethean Fir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导致这个想法的主要模型是基因与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建构者与建构时间为:1976年Robert Boyd与Peter J. Richerson;1976年Mark W. Feldman与L. Luca Cavalli-Sforza;1978年William H. Durham以及我个人,1978年。最近有关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回顾报告,包括William H. Durham,Coevolution: Genes, Culture, and Human Diversity(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Kevin N. Laland,“The mathematical modeling of human cul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psychology and the human sciences”,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 84:145-169 (1993); Francois Nielsen,“Sociobiology and sociology,”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267-303(1994)。这些作者的贡献都是原创性的,每一个人都为协同进化周期中的不同阶段,增添了不同的重点和诠释。他们必定会对本书的简短解释中的某些细节提出质疑,但是我仍然相信,我的中心论点和一般的共同意见很接近。

进化与神迹

基因-文化协同进化是更广泛的天择进化过程的特殊延伸。生物学家普遍认为,在人类和其他所有有机体的进化背后,主要的推动力是天择。由于这个推动力,人类祖先脱离了类似黑猩猩的灵长类动物之后,在500万或600万年间就产生了智人。天择所推动的进化过程并不是一个松散的假设。我们对天择作用下的基因变化,已经一路了解到分子层次了。田野生物学家中有一批“进化观测者”,已经在动植物的自然族群中,观察了一个世代又一个世代的天择进化过程。这些结果往往可以在实验室内重复验证,甚至能够创造出新的品种,例如经由杂交和配种,让繁殖上原本隔离的物种交配。至于生物体如何通过结构、生理和行为上的特征来适应环境,也已经有大量的记载存在。人类从类人猿发展到现代人的化石记录虽然还欠缺许多细节,但是主要的轮廓已经相当完整,且具备极佳的年代记录。

简单地说,就像法国生物学家莫诺(Jacques Monod,1910—1976)重申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公元前460—前370)的话,天择下的进化过程是借着机遇和必然性向前迈进的。[1]相同的基因所具有的不同形式被称为“等位基因”(allele),而不同形式的产生是因为突变,也就是组成基因的DNA长序列上发生了随机变化。除了这种发生在DNA上的节点变化之外,通过有性生殖的DNA重组过程,每个世代都会杂交出新的等位基因。等位基因如果能够促进携带基因的生物体存活和繁殖,就会在族群中广为传播,如果不能,就随即消失。机遇性的突变是进化的物质基础;环境的挑战则决定哪些突变基因和哪些基因组合可以存活,想在变化无常的遗传黏土中进一步塑造出我们,就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

只要经过足够多的世代交替,突变和重组过程就能在族群内的个体身上,产生几乎无穷尽的遗传变异。比方说,人类基因组内5万到10万的基因当中,只要有1000个基因在族群中具有两种形式,可以想象得到的基因组合就有10500种之多,甚至比可观测的宇宙所含有的全部原子还要多。[2]因此,即使是就整个人类历史来考量,除了同卵双胞胎之外,任何两个人具有相同基因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每一代,亲代的染色体和基因都会重组,产生新的杂交体。但是这种不断分裂和重组的过程本身,并不足以导致进化,真正具有持续引导作用的是天择。基因如果能使携带它的生物体更成功地存活并繁殖,那么通过结构、生理和行为特征,这个基因就能够一代一代增加自己在族群中的分布。同样的,具有较高存活率和繁殖力的族群,甚至整个物种,也会胜过与其竞争的其他族群或物种,而达到进化上相同的最终目标。

这种非人类所能掌握的力量,显然塑造了我们今日的形象。由组成分子到进化过程,生物学的所有面向都指出相同的结论。同时,尽管冒着带有防卫色彩的危险,我仍有义务指出,许多人宁愿采取特殊的神创论来解释生命起源,包括某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1994年,美国国家民意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有百分之二十三的美国民众反对人类进化的观念,还有三分之一意见未定。这个分布模式在未来数年中,不可能发生重大的变化。我生于新教徒众多的美国南方,在强烈反对进化论的文化中成长,所以对这些想法也有同情和妥协的倾向。这么说吧,只要你相信奇迹,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也许上帝真的创造了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在内,而且一举完成了每一件作品,而这一切也许都发生在几千年以前。但如果这是真的,上帝也同时在地球上留下了精细完美的错误证据。由南极到北极,遍布着这样的证据,致使我们得出以下的结论:第一,生命是一种进化现象;第二,这个过程花费了数十亿年的时间。当然,《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不会这么做。《圣经》中的主人翁有时仁慈,有时威严,有时节制,有时暴怒如雷,也有时神秘莫测,但从来不玩把戏。

几乎所有熟悉细节的生物学家,都认为支持人类进化的证据强而有力,并且赋予天择主要的指挥角色。但是,我们在讨论进化时,还必须提到另外一个作用力。多半生物学家都同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DNA的某些字母和它们所编码的蛋白质分子,会单单因为巧合而发生替代现象,这些变化以连续平稳的步调发生,我们可以借此测量进化中不同生物分支出现的年代。但是,这个被称为“基因漂变”(genetic drift)的现象,对细胞、生物体和社会等层次的进化却少有贡献。这是因为基因漂变所涉及的突变,已经证实是中性的,或几乎是中性的:对细胞和生物体这类较高层次的生物组织来说,它们造成的影响很小或不存在。

[1]Jacques Monod在Chance and Necessity: An Essay on the Natural Philosophy of Modern Biology (New York: Knopf, 1971)一书的跋中,提到德谟克利特的一句话:“宇宙万物都是机遇和必然性的结果。”

[2]关于人类基因总数最新的发现,请参见注110。——译注

人类独有语言与文字能力

最可能准确描述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说法是:天择在基因进化上,平行添加了文化进化,而且这两种进化形式互相关联。我们有时会认为,不论结局是好是坏,我们不仅受到基因的限制,同时还受到文化的局限。这个叫作“文化”的奇怪生物,到底是怎样的一样超级有机体?人类学家分析过数千个例子,应该具有优先作答的特权。对他们而言,一种文化是一个独立社会的整体生活方式,包括其中的宗教、神话、艺术、科技、运动和其他世代相传的所有系统知识。

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Alfred Kroeber,1876—1960)和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1905—1960)在1952年,把所有与文化相关的164种定义,融合成下述的单一定义:“文化是一种产物,具有历史性,包括观念、模式和价值,具有选择性,是学习而得的,以符号为基础,是行为和行为产物的抽象化。”正如克鲁伯早期宣称,文化同时是整体的:“它能够把隔离的单独成分(多半是输入而来的成分),结合成多多少少具有适当功能的整体。”这些成分当中有一些是人工制品,但是这些实际物品除了能在活的心灵中成为一种观念之外,毫无其他重要性。[1]

强调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是20世纪社会学极为盛行的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文化已经和基因分离,而且独自成形。它具有独立的生命,就像火柴点燃的野火般快速成长;它已经获得突生的特性,不再和引发它诞生的基因与心理过程相关联。因此,“所有的文化都来自文化”(omnis cultura ex cultura)。

不论采不采用这个隐喻,不可否认的真理是:每一个社会都会创造文化,同时又被文化所创造。通过不断地修饰、装扮,交换礼物,分享食物和发酵饮料,以及听音乐和讲故事等活动,象征性的心灵共同生活得以成形,并且把群体所面对的外在现实统一成属于这个群体的梦想世界;不论是在森林、绿地、沙漠、冰天雪地或城市中,这些文化活动都能产生一个道德和礼仪的网络,把族群中的每一个成员都维系在相同的命运上。

文化的建构包含了具有生产力的语言,而组成语言的随意文字和符号,则是纯粹为了传达资讯而发明的。以此来看,人类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动物的沟通系统有时也非常复杂,但它们既不是发明者,也不会把这个系统传教给其他动物。除了少数例外,例如鸟类的“方言歌”、动物的沟通都是本能,因此会不变地世代相传。蜜蜂的摇摆舞和蚂蚁带有气味的行踪,都含有象征性的元素,但是这些表演和其中的含义都受到基因严密的控制,无法借由学习加以更改。

在动物界中,类人猿最可能具有真正的语言能力。黑猩猩和大猩猩如果接受训练,知道如何以键盘发信号,就能够学会任意符号的含义。其中的冠军是坎齐(Kanzi),它是一只倭黑猩猩(bonobo),也就是侏儒黑猩猩(Pan paniscus),为人类至今观察过的动物中最聪明的一种。我第一次见到这位灵长类天才,是在亚特兰大的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的耶基斯区域性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Yerkes Regional Primate Center),那时它还是一只早熟的年轻猩猩。坎齐一出生就接受鲁姆博夫(Sue Savage-Rumbaugh)及其同事的密切研究。当我和它嬉戏并且共享同一杯葡萄汁时,我被它的举止迷惑了。极不可思议,我发觉它和2岁大的小孩像极了。10多年后,正当我在写本书时,长大的坎齐已经学会很多单词,可以通过画有图形符号的键盘,并利用这些词表达它的希望和意图。它造的句子虽然在文法上有欠缺,用词却是正确的。譬如,在某个情况下,它会用“冰水走”(ice water go,表示“给我一些冰水”)这样的句子要到饮料。它甚至能通过聆听人类的交谈,学会将近150个英文单词,而不需要像牧羊犬或其他聪明的狗那样,得经过特定的训练才能学会许多技巧。有一次,鲁姆博夫指着附近的一只黑猩猩,对坎齐说:“坎齐,你如果把面具给奥斯汀,我就让你尝尝奥斯汀的玉米片。”坎齐很快把面具递给奥斯汀,并用手指着装玉米片的盒子。它对文字做出的行为是如此专注、特殊,而且频繁,不可能仅是巧合。尽管如此,坎齐只会使用人类所提供的文字和符号,他的语言能力还是无法超越人类儿童早期阶段的水平。

[1]关于文化的定义,参见Alfred L. Kroeber,Anthropoloty, with supplements 1923-1933(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World, 1933);Alfred L. Kroeber and Clyde K. M. Kluckhohn,“Culture: 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Papers of the Peabody Museum of American Archaeology and Ethnology, Harvard University, v. 47, no. 12. pp. 643-644, 656) (Cambridge, MA: The Peabody Museum, 1952);Walter Goldschmidt,The Human Career: The Self in the Symbolic World(Cambridge, MA: B. Blackwell, 1990)。如果想知道“文化”一词在最近的大众文学中如何受到讹用,请见Christopher Clausen,“Welcome to postculturalism,”The American Scholar, 65:379-388(1996)。

灵长类的学习与文化

就动物的标准而言,倭黑猩猩和其他类人猿具备高度的智力,但缺乏人类发明、使用符号语言的独特能力。另外,一般黑猩猩也具有类似人类的狡诈和虚伪,他们是动物界中最具有“马基雅维利[1]式智力”的专家。瓦尔(Frans de Waal)和一起工作的灵长类动物学者,在非洲旷野与荷兰的阿纳姆(Arnhem)动物园内进行观测,看到黑猩猩会结成同盟,也会解散同盟,会利用朋友,并且智取敌人。它们通过声音、姿势、身体行动、面部表情和竖立体毛来表达意图。虽然近似人类的有效语言能够带来极多好处,但黑猩猩从来不会自己创立类似的语言,或任何其他可能的符号语言。

其实,类人猿大多数时候是完全沉默的,灵长类生物学家加德纳(Allen Gardner)描述他在坦桑尼亚的经验:“在冈贝(Gombe),如果有一群包含各种年龄、不同性别的10只野生黑猩猩在一棵无花果树上安详地觅食,并不会发出什么声音,所以没有经验的观察者从树下经过时,完全察觉不到它们。”

相对而言,把人类称为“愚蠢聒噪的大猿”可能相当恰当。人类随时都以口头方式沟通,要他们说话比要他们闭嘴容易得多。当婴儿和成人一开始交流,成人为了鼓励他们说话,会采取一种缓慢、强调母音、在情绪上夸张而节奏单调的声调,也就是“妈妈语”(motherese)。接着,婴儿独处时会发出“婴儿语”(crib speech),由尖叫声、咕咕声和无意义的单音节组成,再过数月,他们开始以复杂的方式运用字词。早期的词汇或多或少和成人教他们的类似,但婴儿会不断改变、重组用语,再重复到叫人厌烦的程度。一般小孩在4岁之前就能掌握句型结构,到了6岁,词汇已经扩展为将近1.4万个单词,至少在美国是如此。相较之下,年幼的倭黑猩猩则是通过行动、声音,自由地玩游戏和试验,偶尔也会用到符号,但若想进步到坎齐的层次,目前仍然需要仰赖训练人员提供丰富的语言环境。

尽管类人猿缺乏真正的语言,但可不可能拥有文化?野外观察的证据显示,类人猿具有文化,许多观察家也得到相同的结论。野地的黑猩猩一般都会发明并使用工具,而且它们发明的种种特殊器具,通常只出现在当地的族群中,这和人类文化一样。比如,某一群黑猩猩是用石头砸开坚果,另一群则是以树干来敲开;某些群体会用树枝把蚂蚁钓出蚁巢,作为食物,其他群体则不会。而且,利用树枝钓蚂蚁的群体当中,有少数还会先剥去树皮。观察人员曾经看到一群黑猩猩,用钩状的长树枝拉下无花果树的枝条,以便摘取无花果。

根据这样的观察结果,我们很自然会认为黑猩猩也具备文化基础,只是和人类的文化相比,能力有所差别罢了。但是在采纳这个看法时,需要小心谨慎,因为黑猩猩的发明也许根本不是文化。少数证据显示,当黑猩猩看到别的黑猩猩使用工具时,也能很快学会使用相同的工具,但是它们很少准确模仿其他黑猩猩的动作,或清楚表露出它们了解这些动作的目的。有些观察者甚至宣称,这些黑猩猩只是借着观看其他黑猩猩来激发更多的活动。动物学家称此为“社群促进作用”(social facilitation),普遍出现在许多社会性动物的身上,包括蚂蚁、鸟类和哺乳类。尽管根据目前的证据仍然无法下结论,但单单是社群促进作用,加上操作手边物品时的试错过程,可能就足以引导非洲各地的黑猩猩族群发展出使用工具的行为。[2]

另一方面,人类婴儿的确能够进行准确的模仿,而且早熟的程度令人惊讶。举一个最极端的例子,刚出生40分钟的婴儿就会伸出舌头,随着大人的动作将头左右摆动。12天大时,他们已经会模仿复杂的面部表情和手势。到了2岁大时,他们开始能够接受口头指示,使用简单的工具。[3]

总的来说,语言本能包括:准确的模仿、强迫性地喧嚣不休、对语法近乎自动地掌握,以及快速获得大量词汇的能力。这样的本能显然是人类独有的,可以用来区分人类。它是建立在一种其他任何动物都无法达到的心智能力上,也是产生真正文化的必备条件。如果能知道语言在进化过程中是如何产生的,将是一个极重要的发现。不幸的是,与行为相关的证据不会形成化石;数千年来所有营火边上的闲聊和充满表情动作的言谈,以及类似黑猩猩的祖先在语言上的进化步骤,都消失得无迹可寻。

古生物学家所具有的是骨骼化石,它们显示人类的喉部向下移动并且长度加长。同时,头颅内部构造显示,大脑语言区也可能发生了改变。在器物进化的证据上,人类也同时逐渐有所改进,由45万年前的祖先直立人(Homo erectus)对火的控制运用,到25万年前肯尼亚的早期智人建造的精良工具。16万年之后,刚果出现了精致的箭镞和短刀,最后在2万到3万年前,欧洲南部出现精巧的图画和仪式用的服装配备。

器物文化的进化步调很有趣。我们知道,智人至少在距今10万年前,解剖学上所谓的结构就已经完全形成。从那之后,物质文化的进化开始时很缓慢,后来逐渐变快,之后爆炸性增长。一开始只有屈指可数的石制和骨制器具,当进化过程进展了百分之九十时,出现了农田和农村,之后,几乎在转眼间,天才般的复杂技术就产生了(例如,单单在美国,截至我写作本书时为止,就有500万项专利)。基本上,文化进化是沿着指数曲线上升。它留给我们一个谜:符号语言是何时产生的?它究竟又如何点燃爆炸性的文化进化?[4]

[1]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作家,主张君主专制和意大利统一,主张为达到政治目的,可不择手段。著有《君主论》。——译注

[2]倭黑猩猩和其他类人猿的智力和文化本质(或缺乏文化的本质),是最近大半文献的主题。我在此提到的一些课题,在下列文献中有更详尽的描述:E. Sue Savage-Rumbaugh and Roger Lewin,Kanzi: The Ape at the Brink of the Human Mind(New York: Wiley, 1994); Richard W. Wrangham, W. C. McGrew, Frans de Waal, and Paul G. Heltne, eds.,Chimpanzee Cultures(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所出版的Frans de Waal的两册总论:Peacemaking among Primates (1989)与Good Natured: The Origins of Right and Wrong in Humans and Other Animals (1998); JoshuaFischman,“New clues surface about the making of the mind,”Science, 262:1517(1993)。关于黑猩猩的沉默与人类的聒噪对比,见John L. Locke,“Phases in the child's development of language,” American Scientist, 82:436-445(1994)。另外,对语言和人际关系的评估,见Anne Fernald,“Human maternal vocalizations to infants as biologically relevant signals: a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in Jerome H. Barkow, Leda Cosmides and John Tooby, eds.,The Adapted Mi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Generation of Cul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391-428。

[3]关于婴儿早熟的模仿力,出自Andrew N. Meltzoff and M. Keith Moore的“Imitation of facial and manual gestures by human neonates,” Science, 19:75-78(1977),以及“Newborn infants imitate adult facial gestures,”Child Development, 54:702-709(1983)。

[4]关于人类早期文化的近期考古学报告,见Anne Gibbons,“Old dates for modern behavior”,Science, 268: 1570 (1995),以及Elizabeth Culotta,“Did Kenya tools root birth of modern thought in Africa?,” Science, 270:1116-1117(1995)。对现代物质文化的扩增所做的描述,出现于Henry Petroski,“The evolution of artifacts,” American Scientist, 80: 416-420 (1992)。

寻找文化单位

很不幸,这个人类古生物学上的谜题似乎没有答案,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了追踪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过程,我们最好暂缓重建史前记录的任务,而直接前进到当代人类大脑产生文化的过程。次佳的方法,我认为是找寻文化的基本单位。我们虽然还没有确认出任何这类的元素,至少还无法让专家普遍感到满意,但可以合理推导出它的存在和它所具备的某些特征。

集中心力寻找文化的基本单位,起初也许有矫饰和虚构之嫌,但是这种做法有许多先例。就本质来看,自然科学的伟大功绩来自以下的方法:把每一个物质现象简化成组成成分,再利用组成成分重组出现象的整体性质。比方说,高分子化学知识的进展,使我们能够确切定义和鉴别基因;研究族群生物学的基因基础,则使我们对生物物种有了更细致的了解。

这么说来,文化的基本单位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竟然可以假设它存在?让我们首先考虑加拿大神经科学家图尔文(Endel Tulving)在1972年区分出来的情节记忆和语意记忆(episodic and semantic memory)。情节记忆是通过时间,唤回我们对人和其他具体事物的直接“感知”(perception),就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图像。语意记忆则是通过一组物体、观念与另一组物体、观念之间的关联,来唤回其中的“含义”(meaning),这个过程可以直接利用情节记忆中的图像,或利用代表这些图像的符号来达成。当然,语意记忆源自情节,而且几乎必然会促使大脑唤回其他的情节。但是,大脑极容易把重复出现的同类情节浓缩成观念,之后再用符号代表。所以“由这个方向前进到飞机场”变成一个飞机的黑影加上一个箭头,而“这是有毒的物品”变成画在纸箱侧面的骷髅头和一对交叉的骨头。[1]

我们已经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记忆形式,接下来为了寻找文化的单位,要把语意记忆中的观念看成“节点”(node)或参考点,并且终将和大脑的神经活动相关。观念和它们采用的符号,经常是通过文字来传达。因此,要组织和传递复杂的资讯,须借由文字所组成的语言来完成。观念节点几乎总是和其他节点相连,因此回想其中某一个节点的同时,也会召唤出其他节点。这种关联能够聚集起相关的所有情感色彩,也正是我们称为“含义”的基本特性。彼此相连的节点会组成有层次的层阶,加以组织整理资讯而产生更多的含义。“猎犬”、“野兔”和“追赶”三个词是节点,其中每个词都象征一组多少类似图像的集合。“一只猎犬追赶一只野兔”,可以称为一个命题(proposition),它在资讯上的复杂程度位于节点之上。比命题更高一层的则是架构(schema)。典型的架构就如古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公元前43—公元17)所描述的阿波罗追求达芙妮(Daphne)的故事:阿波罗就像一只挡不住的猎犬,追求着一只攫不住的野兔。后来当达芙妮这个同时代表野兔与观念的美女变成月桂树时,其中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而我们也通过新的命题触及了另一个观念。

我相信不可阻挡的神经科学家,并不会碰到类似的矛盾。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能通过神经活动模式的对照,掌握心理观念的物理基础。他们已经有直接的证据指出,在记忆搜寻的过程中,不同大脑部位的活化现象会向外扩散。研究人员同时普遍认为,大脑在归类储存新资讯时,也会涉及类似的过程。新的情节和观念会在边缘系统和皮质系统内广泛搜寻,与以往产生的节点建立关联,然后才能纳入记忆库中。这里的节点并不是在空间上与其他孤立中心相连的孤立中心,它们一般是由大量的神经细胞所组成的复杂网络,散布在大脑广大而部分重叠的区域。

比方说,假如有人给你一个你不熟悉的水果,你会自动依照它的外形、气味、味道,以及得到它的状况,把它归类。数秒钟内大量的资讯就活化了,不仅因为你在比较手中的水果和其他的水果,还因为你感受到了情感,回想起以往在类似情况下的发现,以及想起与这个水果相搭配的饮食风俗。这个水果,包括它所有的特征,将以一个名字呈现。让我们考虑一下东南亚盛产的榴,迷恋它的人把它当作最高级的热带水果。榴莲看起来像是长刺的葡萄柚,味道很甜并且像果冻一样入口即化;如果把它放在嘴外,闻起来则像下水道发出的恶臭。我向你保证,只要你尝过一片,一辈子都会拥有“榴”的概念。

文化的天然成分可以合理假设为语意记忆中按层阶排列的元素,由仍待确定的个别神经线路识别编码。文化单位的主张已经存在了30多年之久,不同的作者为这个最基本的元素冠以各样的名称,比如记忆符号(mnemotype)、观念(idea)、观念因子(idene)、弥母(meme,文化基因)、社会基因(sociogene)、概念(concept)、文化因子(culturgen)和文化类型(culture type)。其中采用最广、也是我投票赞成的冠军用词是“弥母”。这是1976年道金斯(Richard Darkins)在他深具影响力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中译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一书中所引入的用词。但是我建议把弥母的定义变得更狭窄些,并且多少和道金斯的定义有所不同。1981年,理论生物学家拉姆斯登(Charles J. Lumsden)和我为了提出第一个完整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采用了这个新定义。我们提议文化的单位、现在的弥母,就是语意记忆中的节点,以及与它相对应的大脑活动。不论节点的层次是观念(最简单的可确认单位)、命题或架构,这个层次都会进一步决定人类的思想、行为或器物的复杂程度,因此节点能够一直自由地存在于文化中。[2]

我知道当神经科学和心理学向前迈进时,“节点即弥母”的概念,甚至是情节记忆和语意记忆的区分,都可能让位给更微妙复杂的分类系统。我也知道把文化单位纳入神经科学的范围,乍看之下好像是企图打击符号学(semiotics),也就是对各种沟通形式所做的正式研究。但是这种反对意见并不合理。我的阐述目的刚好相反,是想为“融通”这个中心计划建立可能性,也就是为符号学和生物学建立起因果关系。如果我们可以在经验上建立起这样的关联,那么未来关于语意记忆节点的发现,也会跟着赋予弥母更精确的定义。这样的进展将使符号学更丰富,而不是取而代之。

[1]对于两种记忆的区分,源自Endel Tulving in E. Tulving and Wayne Donaldson, eds.,Organization of Memory(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2), pp. 382-403。

[2]“弥母”这个文化单位的定义为语意记忆中的节点,出自Charles J. Lumsden and Edward O. Wilson,“The relation between biological and cultural evolution,”Journal of Social and Biological Structures, 8:343-359 (1985)。

反应规范

我承认,采用“基因到文化”这种描述方式为观念基石,而企图在科学和人文之间搭建起桥梁,会给人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怎可能有人敢说要用基因来设定文化?答案是,没有任何严谨的科学家曾经这么做。组成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因果事件网络,比这复杂得多,也有趣得多。数千个基因设定了大脑、感官系统和所有其他的生理过程,而这些生理过程又与物质和社会环境发生作用,产生心灵和文化的整体性质,最后,自然环境再经由天择挑选出具有控制力的基因。

就基因-文化协同进化在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上的含义来看,没有其他课题在学识上比它更重要。所有生物学家都在谈论遗传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除了实验室里采用的简单缩写之外,他们不会谈到基因会“引起”某种特殊行为,他们确实也没有这个想法。相反,他们的看法则认为行为是由文化产生,和大脑活动无关;但这两种看法同样没有意义。在目前为人所接受的解释当中,由基因发展到文化,也就是由基因发展到所有生命产物的原因,并不单是遗传因素,也不单是环境因素,而是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当然是二者相互作用,但我们需要更多的关于这类相互作用的资讯,才能了解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现象。在身心互动学说(interactionism)中最具解说力的中心观念是“反应规范”(norm of reaction)。通过以下描述,可以轻易掌握这个观念。首先选定一个生物物种,不论是动物、植物,还是微生物,然后挑出一个或一组能够影响某一个特征的基因,接着列出这个物种能够存活的所有环境。选定的单个基因或一组基因所设定的特征,可能会因为不同环境而发生变异,也可能不会。这个特征在所有可存活的环境中的所有变异总和,就是那个或那组基因在那个物种身上的反应规范。

教科书上常以一个例子来解释反应规范:慈菇(arrowleaf)的叶形。慈菇是一种两栖植物。当它长在陆地上时,叶子就像箭头;当它在浅水中生长时,浮在水面的叶子像荷叶;当它整个沉入深水里时,叶子会发展成像鳗草(eelgrass)的缎带状,在水流中前后摆动。这个植物在不同环境下的变化如此之大,但在基因上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差别。这三种基本形态,是相同基因在不同环境中所表现出的变异,它们共同为这组决定叶形的基因设下了反应规范。换句话说,它们包含了这组基因在所有既知可存活的环境中,可能表现出的所有变异。

基因与环境造成的变异

同一个物种的变异,有些是来自不同个体的基因差别,而不仅是环境差异所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原则上仍然可以逐一为其中的每个基因或每组基因定义出反应规范。利用人类的体重,就可以说明特征差异与基因差异以及反应规范的关联。极多证据显示体形受遗传影响。一个人若因为遗传而具有容易导致肥胖的基因,仍可以经由节食而变苗条,但是当他不节食时,很容易变回原样。另一方面,天生苗条的人可能总是保持原样,只有在不断过度饮食或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会变得肥胖。这两种人的基因具有不同的反应规范。在相同的环境中,包括相同的饮食和运动条件,他们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大家常听到的则是反过来的说法:那些在遗传上有差异的人需要不同的环境,尤其是不同的饮食和运动计划,才能产生相同的结果。

同一种基因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出现在各种与人类相关的生物现象上,包括社会行为。美国社会历史学家萨洛韦(Frank J. Sulloway)在1996年出版的重要著作《天生的叛逆者》(Born to Rebel)中指出,一个人在家中的排行会影响他在家庭动态关系中的角色,因此对个性形成影响极大。排行靠后的小孩儿对父母的角色和信仰最不认同,容易变得较有创造性,比老大更容易接受政治和科学上的改革。因此,在历史上,他们对文化变化的贡献平均比老大要多。他们这方面的成就,是因为他们会被独立且往往叛逆的人物吸引。一般而言,这个现象首先在家庭中出现,之后才在社会中出现。既然排行和基因差别没有任何直接的关联,那么影响发展过程的基因,可以说是在各种既存的环境区位中散布效果。萨洛韦提出的排行效应,实际上就是这些基因的反应规范。

在某些生物学范畴内,例如最基本的分子过程和大体解剖出来的结构,几乎每个人都是以相同的基因来影响特征,因此也具有共同的反应规范。在遥远的地质年代中,当这些共同的特征还在进化时,我们也许可以找到基因上的变异,但是天择让变异愈来愈小,最后几乎降到了零。比方说,所有的灵长类动物都有10个手指和10个脚趾,没有因为环境而造成差异。因此,这个基因的反应规范是确切的单一状态:10个手指和10个脚趾。但是在其他大部分范畴内,人类在基因上则具有相当程度的差异,甚至包括那些足够一致而可以视为共同文化的特征。为了让这些变异做最佳的运用,来维持健康、发展天分和发挥人类潜能,我们必须了解遗传和环境所扮演的角色。

我所谓的环境,并不只是人们见到的自己所存在的当前状况;片刻的印象并不够,我们所需要的,是产生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所使用的意义,也就是在生命各个阶段中逐步塑造身心的无数影响力。

我们不能像对待其他动物那样,在控制的状态下让人类交配并加以抚育,因此很难得到有关基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资料。只有相当少数影响行为的基因,能在染色体上确定其位置(我在后面会描述其中一些),然而这些基因在发展过程中发挥影响力的确切途径,却很少有人追踪。在这段过渡期,较受喜爱的相互作用测量值是遗传率(heritability),也就是特征变异中由遗传因素所导致的百分比。遗传率并不适用于个人,只能用在族群上。我们不能说:“这位马拉松选手的运动能力有百分之二十来自他的基因,百分之八十来自环境。”但是就以下的假设例子,这样的叙述是正确的:“肯尼亚马拉松选手在表现上的差异,有百分之二十是因为遗传,百分之八十则由于环境。”对那些想要对遗传率和变异数(variance,统计学家和遗传学家测量变异的数值)具有更精确定义的读者,我在这里附上相关的讨论:

扣除数学上的精细,遗传率可以由下述方式估计。从种群(population)中抽取个体为样本,以标准化的方法测量某项特征,比方说,以个人在跑步机上的有氧运动能力代表耐力。之后,测量样本中个体的变异,并估计其中有多少来自遗传,这个数值就是遗传率,而我们测量到的变异就是变异数。要得到变异数,首先计算出样本中所有个体的平均值,然后把每个人的分数减掉平均值,再把差额平方。变异数就是所有这些差额平方的平均值。

估计变异现象有多少是来自基因(遗传率),主要方法是比较同卵和异卵双胞胎。同卵双胞胎具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异卵双胞胎只有基因数目相同,其实他们与不同时间出生的兄弟姐妹一样,所以和同卵双胞胎相比,异卵双胞胎的长相总是不那么相似。因此,异卵双胞胎和同卵双胞胎之间的差异,可以用来估计遗传对整个特征变异的贡献。如果研究那些在婴儿时期就分开、由不同家庭所领养的同卵双胞胎,这个研究方法的效果还会加强。在这种情况下,这对双胞胎具有相同的遗传因子,但是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我们还可以进一步采用复相关性研究(multiple correlation study),加以辨认环境的主要影响力,并且估计个别影响力对变异现象的贡献。

与遗传率共存

数十年来,在植物和动物培育上,遗传率一向是标准的测量值。通过1994年赫恩斯坦(Richard J. Herrnstein)和默里(Charles Murray)合著的《钟形曲线》(The Bell Curve),以及其他有关智力和个性遗传的普及丛书,遗传率最近在人类身上的应用,因为备受争议而吸引了许多注意力。这项测量值具有相当多优点,事实上是人类行为基因学的主干。但是它本身具有一些奇异的特性,为了在遗传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建立融通,我们必须密切注意这些特性。第一项特性是所谓的“基因型和环境的相关”(genotype-environment correlation),这个特性能够超越人类先天生物上的限制,而增进人类的多样性,运作方式如下。人们不仅会依照天生的才气和个性来选择自己的角色,还会被能鼓励他遗传倾向的环境所吸引。他们的双亲具有类似的天生特质,很可能创造出特定的家庭气氛,从相同的方向培养子女发展。换句话说,基因会协助创造出特殊的环境,使自己在其中能够有更大的发挥。因此借着基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社会终将产生更多样的角色。比方说,一个具有音乐才华的小孩,在大人的鼓励下,有可能很早就开始学习乐器,并且花很长时间练习;而他的一个同学本性喜欢寻找刺激,容易冲动并具侵略性,则会被开快车所吸引。第一个小孩朝着专业音乐家的方向成长,第二个小孩则朝向成功的赛车手(如果他能躲开麻烦的话)。也许这两位同学在天分和个性上的遗传差异并不大,但是这个差异所导致的不同的途径,使得差异的效果放大了。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基因型与环境的相关,那就是:我们在生物体上测量到的遗传率,一旦与环境发生作用,就会增强我们在行为上测量到的遗传率。

我们对基因型与环境相关的了解,澄清了基因型与环境的相关中的第二项原则:并没有任何基因能使你弹好钢琴,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一个特殊的“鲁宾斯坦[1]基因”,能使你把钢琴弹得极出色。真正存在的一组基因,只能够加强手指灵活度、创造力、情绪表达力、注意力和注意力集中的时间,以及有效控制音高、节奏和音色的能力。所有的这些能力放在一起,就组成了特殊的人类才能,也就是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Howard Gardner)所谓的音乐智能(musical intelligence)。这样的基因组合,使有天分的孩童能够在适当的时刻掌握良机。他一开始尝试弹奏的乐器,很可能是从具有音乐才华的父母那儿得来的,随后的鼓励使他反复弹奏,并得到更好的回馈。不久之后,他就会全身心地拥抱这个他终将投注一生心力的中心事物。

遗传率的另一个重要特性,是它的弹性。只要改变环境,遗传所引起的变异百分比就会上升或下降。美国白种人的智商和可测量的个性特征所具有的遗传率,大多数在百分之五十左右,至少,比起零或百分之一百,它更接近百分之五十。(选择美国白种人是为了方便,以及为了取得均一的样本,以增加统计的可信度。)

我们希望改变上述的数值吗?我不认为如此,至少这不是主要的目标。让我们想象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所有的孩童都在几乎相同的环境中受教育,并且在鼓励之中选择进入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职业。这样一来,环境的变异会急遽下降,而天分和个性特征将持续不变。在这种社会里,遗传率会上升。同时,任何持续存在的社会经济阶层差异,将比以往更真实地反映遗传的结果。

另外,假设所有的孩童在小时候都接受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进入不同的教育轨道,目的是要引导他们进入最适合个人才华的职业。在这个“美丽新大陆”中,环境的变异会上升,而个人的天分保持不变。如果测试结果和环境确实能反应基因的变异,遗传率就会上升。最后假设一个采用相反政策的社会:结果的一致性高于一切。这个社会对有天分的孩童不加以鼓励,对反应较慢的孩童则提供密集的个人训练,目的在把每个人的能力和成就都提到相同的水平上。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环境需要特别的调整,所以遗传率会下降。

我们在这里提到这些理想化的社会(这些社会都散发着集权的恶臭),目的并不在于推荐,而在于澄清目前这个阶段的遗传研究具有的社会含义。要知道基因在现存社会中所引发的变异,遗传率是极佳的衡量法。但首先要确定基因的存在,这点非常重要。例如,直到1960年代,人们仍然认为精神分裂症是父母(尤其是母亲)头三年对待小孩的方式所引起的。同时,直到1970年代,自闭症仍然被视为一种环境失调症。感谢遗传率研究,我们现在才得以知道,基因在上述两项残疾中都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相反,人们曾经普遍地把酗酒的原因归于遗传,以致相关的遗传率研究在1990年代之前,一直没有得到详细的探讨。我们现在知道,酗酒在男性当中只具有中等程度的遗传率,在女性当中则几乎为零。

除了少数的行为几乎完全受到遗传决定的之外,根据遗传率预测个人在既存和未来环境中所具有的能力,最多只是冒险的猜测。从我上述所举的例子中也同样可以看出,以遗传率来衡量个人或社会的价值是很危险的。遗传学家给知识分子和决策者的赠言是:先选出你想要推进的社会,然后再准备与它所具有的遗传率共存;绝对不要反着来,只为了改变遗传率而提倡某些社会政策。如果想要得到最佳的结果,栽培个人,而不是团体。[2]

[1]鲁宾斯坦(Arthur Rubinstein,1887—1982),美籍波兰钢琴家,曾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以擅长演奏肖邦、布拉姆斯等作曲家的作品和西班牙音乐著称。——译注

[2]反应规范与遗传率的简介,现在已经成为遗传学初级教科书的标准内容,它们也出现在一般的生物学教材中。较详尽的报道和应用,可以在下列参考资料中找到:Douglas S. Falconer and Trudy F. C. Mackay, Introduction to Quantitative Genetics, fourth edition (Essex, England: Longman, 1996),以及Robert Plomin et al.,Behavioral Genetics, third edition(New York: W. H. Freeman, 1997)。对于最近的一些和人类行为特征的遗传率相关的重要研究,则总结于Thomas J. Bouchard, Jr. et al.,“Sources of human psychological differences: the Minnesota study of twins reared apart,” Science, 250:223-228 (1990)。

找出基因图谱

我提出遗传学上的这些想法,是为了澄清后天派(nurturist)和先天派(here-ditarian)之间烦人的差别,并且尝试在它们之间建立共同的立足点。在达到这个目标之前,寻找融通性的工作将因意识形态上的无数争议而产生分歧,倡导不同政治和社会方针的对手也将互相攻击。后天派传统上强调环境对行为的影响,先天派则强调基因的重要性。[后天派有时又称环境主义者(environmentalist),但是这个头衔现在已经被环境保护者所采用;先天派不能称为自然主义者(naturist),除非他们要裸体举行会议。]如果用较精确的遗传学观念重新定义,则后天派相信控制人类行为的基因具有范围非常宽大的反应规范,先天派则认为这个反应规范非常狭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两种不同意见的差异只是程度上而不是形态上的。根据经验,如果这两个敌对流派能够采取相同的客观方法,就会彼此赞同而消弭差异。

后天派传统上也认为智力和个性的遗传率很低,先天派则认为这方面的遗传率很高。这个争议大致已经解决,至少对当今欧洲和美国的白种人而言,遗传率多半是百分之五十左右,确切值则因不同的特征而异。

后天派还认为,如果文化果真受到基因这条链条的束缚,这条链条也是很长的,因此不同社会的文化发展可以无限分歧。先天派则相信这条链条很短,因此不同的文化能够进化出共同的主要特征。在技术上,这个问题比前两个问题难掌握,但它的本质仍是经验性的,原则上可以解决。我马上会再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并举几个例子说明实际上如何获得解决方案。

但我们至少已经找到一些共同的结构基础。后天派和先天派一般都同意,文化差异可能几乎全都是历史和环境造成的。虽然特定社会中的个体具有十分不同的行为基因,但是利用统计方法比较不同社会时,行为基因的差异却被冲淡了。喀拉哈里沙漠的狩猎采集文化和巴黎文化显然不同,但这之间的差别主要来自历史和环境上的差异,并非遗传因素所造成。

我们对反应规范和遗传率的解说,虽然较偏技术性,并且有些枯燥,却是分离人类行为中遗传和环境因素的第一步,也因此对建立生物学和社会科学的融通,影响重大。逻辑上的下一步是定位出影响行为的基因。一旦找出基因在染色体上的相对位置,并且确知它们的表达途径,就可以更精确地追踪它们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一旦定义出许多这样的相互作用,就可以回过头来编织出整体,以尝试组成更完整的心理发展概观。

利用精神分裂症研究,可以说明人类行为遗传学的最新发展,包括其中仍然极为困难的基因图谱(gene map)。精神分裂症这个最普遍的精神病,只影响全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一,症状具有极大的个人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诊断特征:心理活动会不断地被现实所打断。在某些情况下,病人会相信自己是一位大人物(弥赛亚是很受欢迎的角色),或是狡狯、具有渗透力的阴谋集团所要打击的对象。在其他的情况下,他会产生幻听或幻觉,往往很怪异,就像完全清醒地处于梦境中。

1995年,几个独立作业的科学小组,在探讨精神分裂症的物理起源上获得了三项突破。加利福尼亚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n Irvine)的神经生物学家发现,即将成为精神分裂者的胎儿在发育过程中,额前叶皮质上的某些神经细胞,无法和大脑其他部分进行正常沟通的神经细胞搭上线。尤其,这类神经细胞无法制造信使RNA(messenger RNA,简称mRNA),而神经传导物质GABA的合成却需要信使RNA的指引。GABA一旦欠缺,神经细胞尽管看起来很正常,却无法产生实际功效。由于某种未明的原因,这类的缺陷会使内部的心理架构,和外在刺激或普通的理性思考失去连接;大脑就像封闭在睡眠中,自己创造自己的世界。

同一年,康奈尔大学的另一个研究小组和英国的两个医学研究中心报告,他们首次直接观测到正处于幻觉中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大脑活动。研究人员利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术,在病人正常和发病时,观察大脑皮层和边缘系统的活化部位。其中一次,他们看到一位男性病人的大脑亮了起来,依照病人的自白,这时他心中出现了一颗与身体分离的头颅,大喊大叫着发号施令。大脑中引起最不寻常事件的区域是前扣带皮质,一般认为这个区域会调节大脑皮层的其他部位。前扣带皮质如果丧失功能,显然会降低大脑归纳外界资讯的能力,因而促使清醒的大脑产生非理性梦境般的虚构事件。

一个基因,一种疾病

精神分裂症的最终原因是什么?数年来,双胞胎和家族史研究的数据显示,这方面功能的丧失至少部分是因为遗传。早期尝试定位相关基因的研究并未成功;某些特殊染色体曾经短暂地被视为精神分裂症基因的所在,但是进一步的研究并不能得到同样的结果。1995年,四个独立的研究团体利用先进的染色体图谱(chromosome map),对病人样本进行大规模的研究,至少在第六条染色体的短臂上,找到一个造成精神分裂症的基因。(为了便于参考,除了性染色体X和Y之外,人类其余的22对染色体都各自具有一个编码。)另两个研究小组无法确认这项成果,但是两年后当我在写这本书时,由于四个正面的测试结果所共同提供的有力证据,至少有一个精神分裂症基因存在的结论,已经获得广泛的接纳。[1]

这些最新进展和其他相关研究,已经扫清了通往最终认知的道路,不仅让我们了解了一种极重要的心理疾病,也使一项复杂的人类行为现出了眉目。虽然这类行为绝不能称为正常,但影响文化的进化。这些狂人的幻觉和远见,导致了世界上的某些暴政、宗教狂热和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许多社会把精神分裂症看作神赐的福祉或恶魔附身的结果,这种针对极端怪异的现象所产生的既定反应,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

不过,你当然会反驳,文化大半仍然是基于正常而不是疯狂的反应。为什么我们对爱、利他主义、竞争性和其他日常社会行为的成分,了解得这么少?答案在于遗传学研究有它因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偏颇。研究遗传和发育的遗传学家,首先会观察单一突变所造成的巨大的、较易观察分析的效应。例如,在古典的孟德尔遗传学时期,学者研究的是可立即辨认的特征,例如果蝇的残翅和豌豆有皱褶的种子外皮,然而产生这些巨大的突变,恰巧也是具有伤害性的突变,正如任意大幅改造汽车发动机,会比小幅的改造容易使车子抛锚。巨大的突变几乎总会降低生存率和繁殖力。因此,具有开创性的人类遗传学研究,大半都和医学遗传学相关,就像先前例举的精神分裂症研究。

这种研究方法的实用价值是毫无疑问的。科学家对巨大效应的采用,已经多次在医学研究上带来重要的进展。超过1200种生理和心理失调症,已经个别与单一基因关联在一起,若按照字母的顺序排列,则是从阿尔斯可-史考特综合征(Aarskog-Scott syndrome)到泽尔威格综合征(Zellweger syndrome)不等。这个结果显示了OGOD原则,也就是“一个基因,一种疾病”(One Gene,One Disease)。OGOD这个方法的运用非常成功,以致研究人员打趣地把科学杂志和主流媒体上报道的新发现,称为“当月疾病”。看看以下多样的例子:色盲、血友病、纤维化囊(cystic fibrosis)、亨廷顿氏舞蹈病(Huntington's chorea)、视网膜母细胞瘤(retinoblastoma)、高胆固醇血症(hypercholesterolemia)、镰形细胞贫血症(sickle-cell anemia)、莱施-奈恩综合征(Lesch-Nyhan syndrome)。疾病的根源来自单一基因和多基因的变异,这得到极普遍的证据支持,甚至连抽烟也有可辨认的遗传因素。难怪生物医学科学家喜欢引用一句格言:“所有的疾病都来自遗传。”

研究人员和执业医师对OGOD的发现特别欣喜,因为单一基因的突变必然有生化上相对应的指标,可以用来简化诊断过程。由于这个指标是一个缺陷,通常出现在突变基因转译之后的一系列分子反应中的某处,所以通常只要一个简单的生化测试,就可以加以显示。我们对采用仙丹妙药来校正遗传疾病,也抱持愈来愈高的期望,希望能以精妙、非侵入性的程序来更改生化上的缺陷,并去除疾病的症状。

[1]关于精神分裂症生物基础的最新研究,总结于Leena Peltonen,“All out for chromosome six”,Nature, 378:665-666 (1995),以及B. Brower,“Schizophrenia: fetal roots for GABA loss,”Science News, 147:247(1995)。另外,关于进入精神异常情境时的大脑活动,见D. A. Silbersweig et al“.,Afunctional neuroanatomy of hallucinations in schizophrenia,”Nature, 378:176-179(1995),以及R. J. Dolan et al.,“Dopaminergic modulation of impaired cognitive activation in the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 in schizophrenia,” Nature, 378: 180-182(1995)。

基因表现因人而异

尽管OGOD原则在早期非常成功,但应用到人类行为上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错误。虽然单一基因的突变确实经常引起某项特征的重大改变,但这并不表示,这个基因决定了受影响的器官或程序。一般而言,每一种复杂的生物现象,都得归因于多个基因。到底涉及多少个基因?为了得到这方面的资讯,我们必须由人类转移到小鼠。小鼠是重要的实验动物,生命短,而且在所有哺乳类动物中,我们对它具有最多的遗传知识,尽管如此,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仍然很琐碎。光是与小鼠毛皮质地有关的已知基因,就至少位于染色体上的72个位置。另外,至少有41种其他基因在发生变异时,会引起内耳平衡器官的缺陷,而导致病态的摇头和转圈圈的行为。

小鼠在遗传上所呈现的复杂程度,让我们体验到人类遗传学所面临的困难。人体内所有的器官和生化过程,以及其中定义狭窄的特征,都是由多组基因共同决定的,其中每组基因又在染色体上占据一系列不同的位置。非洲和欧洲人类祖先皮肤颜色的差异,被认定是由三到六组的此类“多基因”(polygenes)所决定。[1]我们对这项特征和其他类似系统的基因组数的估计可能偏低,因为除了较容易探测与较具影响力的基因,对变异现象贡献较小的其他基因,可能有许多仍然未被发现。

多基因中的任何一个基因发生突变,都可能产生极大而有决定性的OGOD效应,或只引起小幅偏离平均值的现象。后一类突变现象经常出现,也因为如此,导致慢性抑郁症、躁郁症和其他失调症的基因,一直显得很深奥难懂。比方说,在爱尔兰被诊断为抑郁症的病人和在丹麦被诊断为抑郁症的病人,至少有部分的基因倾向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个实验室在染色体上小心确认出来的基因位置,可能无法从另一个实验室同样小心的研究中求证。

环境中微妙的差异也可能歪曲经典的孟德尔遗传模式。有一个常见的效应称为“不完全外显率”(incomplete penetrance),也就是指,即使两个人具有相同的有效基因,但某种特征可能只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而不在另一个人身上出现,例如,同卵双胞胎中的一个患上精神分裂症时,另一个同时产生精神分裂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五十,尽管他们具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另一项效应则是基因表现的差异。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在病症形式和强度上的差异也非常大。

总而言之,人类行为遗传学为基因到文化之间的途径,提供了很重要的关联。这个领域仍然处于婴儿期,在理论和技术上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传统的双胞胎研究,以及族谱分析、基因图谱和最近的DNA序列辨认法。这些研究方法目前只是粗略地结合在一起,如果它们能在心理发展研究的辅助之下继续合成新方法,比较清楚的人性基础概念,最后必将出现。

[1]Curt Stern,Principles of Human Genetics, third edition(San Francisco: W. H.Freeman, 1973).

超级白蚁的伦理规范

目前,我们所知道(或更正确地说,我们认为自己所知道)的有关人性的遗传基础,可以用三个生物组织层次之间的关联来表达。我将依照由上而下的顺序加以陈述,由普遍的文化现象开始,再进到社会行为的外遗传法则,最后以重新审视行为遗传学作为终结。

美国人类学家默多克(George P. Murdock)在1945年的经典纲要中,列出了一系列文化的共性。当时受到研究的社会行为有数百个,全都记录在《人际关系区域档案》(Human Relations Area Files)中。根据默多克的定义,文化共性(cultural universals)所指的,就是其中每个社会内的社会行为和社会习俗。这个系列包括67种共性:年龄分级、运动、身体上的装饰、历法、清洁习惯的训练、社区组织、烹调、合作劳力、宇宙学、求偶、舞蹈、装饰艺术、占卜、劳力分工、梦的诠释、教育、末世论(eschatology)、伦理、民族植物学、礼仪、信仰疗法、家庭聚餐、取火、民间传说、食物上的禁忌、葬礼仪式、游戏、表情姿势、赠礼、政府、问候、发型、好客、住宅、卫生、乱伦禁忌、遗传法则、玩笑、亲族、亲族名称、语言、法律、运气迷信、魔术、婚姻、进餐时间、医疗、产科医学、处罚裁决、个人姓名、人口政策、产后照顾、怀孕的处理、产权、超自然现象的抚慰作用、青春期风俗、宗教仪式、居住规则、性爱限制、灵魂观念、阶层划分、外科手术、器具制造、贸易、访问、气候控制以及纺织。[1]

我们很容易排斥这些特质,认为它们和人类真正的本质无关,不是真正的遗传,只是某个具有高度智商和复杂语言的物种,在发展出复杂社会的进化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现象,和遗传倾向无关。但是这种解释方法很容易被反驳。让我们假设有一种白蚁,从物种的社会层次中进化出文明。就以非洲善于建立小丘的一种大白蚁(Macrotermes bellicosus)为例,它们在地下建立起城市般的蚁巢,每一个蚁巢中都有上百万个的居民。让我们提升它们以昆虫身份所建构的社会组织,使它们社会的基本性质变成一种由外遗传法则所引导的文化,就像人类文化一样。白蚁的这个六足昆虫文明,是建立在白蚁的本性基础上的,其本性包括始终保持单身并且不具繁殖力的工蚁、采食彼此的粪便以交换共生菌、利用化学分泌物(费洛蒙)进行沟通,以及例行的同类相食,也就是吃蜕皮和死亡或受伤的家属。我曾写过一篇符合白蚁群体精神的讲演稿,由白蚁领袖向群众发表,以增进超级白蚁的伦理规范:

自从我们的祖先大白蚁在第三纪后期的快速进化中,发展出10公斤重的体重和更大的脑袋,同时学会用费洛蒙来书写之后,白蚁的学术成就因此得以提高,伦理哲学也变得更加精益。现在我们可以精确地描述白蚁的道德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不证自明而且举世皆准的。它们是白蚁的精神所在,包括:热爱黑暗,热爱土壤内部深藏的霉湿巢穴;在与其他蚁群频繁的战争和贸易中,能把本群体的生命放在中心位值;接受生理阶级的划分;认同个人权力是一种罪恶(群体至上!);给予拥有繁殖力的王族手足由衷的关爱;能从化学物品所编成的歌曲中获得乐趣;在蜕皮之后,能对采食蚁巢中其他巢友的粪便产生深刻的社会满足感和美学上的愉悦;对蚁食蚁的习俗感到狂喜,并且在生病或受伤时,乐意捐献自己的肉体(被吃比吃更有福)。[2]

[1]关于文化共性,见George P. Murdock,“The common denominator of cultures”,in Ralph Linton, ed., The Science of Man in the world Crisi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45);另外,利用人类学和社会生物学的原则重新评估文化共性的卓越报道,则出现于Donald E. Brown,Human Universals(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1)。

[2]我对白蚁文明社会的想象,为的是强调人性的独到之处,引自“Comparative social theory,”The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 v.I (Salt Lake City: University of Utah Press, 1980), pp. 49-73。

文明来自遗传本性

支持人类文化共性的进一步证据,是来自旧大陆和新大陆的两种文明起源。这两种文明各自在隔离孤立的状况下进化,但在极广泛的细节上具有令人惊讶的共同点。这个“伟大实验”的第二阶段,发生在1.2万年前或更久以前,当时新大陆受到西伯利亚游牧民族的入侵,而那时的居民属于旧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者,极有可能形成了百人或人数更少的生活群体。之后的数个世纪中,他们朝南方扩展,穿过整个新大陆,从北极的冰原到达1万英里(约1.6万公里)外火地岛(Tierra del Fuego)的冰冷森林,沿路融入当地的土著部落,并且适应他们面临的每一种陆上环境。沿途有些社会演变出君权统治和帝国统治的制度,并具有极其类似旧大陆社会的基本架构。

1940年,美国考古学家基德尔(Alfred V. Kidder)还只是一位对早期北美部落和玛雅城独具创见的学生,他总结出旧大陆和新大陆独立发展的文明史,用来说明人类的遗传本性。他说,在这两个不同的半球内,人类在一开始都像石器时代的原始人。他们首先栽培野生植物,使人口增加到足以形成村落,同时使社会群体复杂化,并发展出复杂的艺术和宗教,容许宗教领袖和政权统治者拥有神授的特殊权力。他们发明陶器,并且用植物纤维和羊毛编织成衣服。他们驯养当地的野生动物,作为食物和役畜。他们把金属制造成器具和装饰品,首先采用黄金和铜,接着采用青铜,也就是由铜和锡混合而成的坚硬合金。他们发明书写方法,用来记载神话、战争和贵族族谱。他们创造了世袭阶级,以便区分贵族、祭司、战士、技工和农夫。基德尔还指出:“在新大陆和旧大陆中,我们都看到了神权的扩张并且与当时的权力相结合,或是自己名正言顺地成为统治者,为神灵建造巨型的神庙,并且以绘画和雕塑加以装饰。祭司和酋长都有精致的陵墓,墓中充满了为来世准备的丰富物品。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政治发展史上。在两个半球内,团体都会彼此结合,形成部族,联盟和征服会带来卓越的地位,帝国因而成长并且取得代表荣耀的物品。”[1]

尽管上述的共性给人极深的印象,但是把它当作证据来支持基因和文化的相关性,仍然有些冒险。虽然上述项目在各地极其一致地出现,不太可能仅出于巧合,但是在两个半球之间和之内的社会中,它们在细节上差异极大。同时,这些文明的特质散布得太广,并且在最近才出现,因此不太可能是经由遗传进化而产生,然后再通过狩猎采集者以某种形式携带穿越整个世界。如果认为有某类特殊基因能够产生农业、书写、神权和永垂不朽的陵墓,实在是有些荒谬。

从1978年出版《论人性》(On Human Nature)以来,我一直在著作中表示,文化的来源具有曲折磨人的历程,由基因到大脑、感觉,再到学习和社会行为。我们所继承的神经生物特征,使我们以某种特殊的方式观看这个世界,学习某些行为,而不为其他行为所吸引。这种继承自基因的特征并不是弥母,不是文化单位,而是选择、发明并传递特定记忆元素的习性。

早在1972年,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和其他心理学家就已经对发展过程中的偏见,提出了准确的定义。他们称之为“有备学习”。通过这个观念他们指出,动物和人类天生就预备好要学习某些行为,而对其他行为有加以避免的倾向。许多与“有备学习”相关的案例,组成了外遗传法则的次集合。在生物学上,已经确认的外遗传法则广泛地包括了结构、生理、认知和行为发展上的各种遗传规律。它们是关于成长和分化的规则系统,能够创造具有完整功能的有机物。[2]

第二个有用的看法来自社会生物学,认为社会行为中的“有备学习”与外遗传法则的其他次集合相同,往往具有适应性:它借着改进生物体的生存和繁殖能力,而赋予生物体达尔文适应度(Darwinian fitness)。人类行为外遗传法则所具备的适应能力,并不单是生物或文化发展的结果,而是由两者微妙的表现所共同产生。研究人类社会行为外遗传法则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在传统心理学中纳入进化过程的原则,因此,致力于研究这个主题的科学家,往往自称进化心理学家。这是一个由许多学科混合而成的领域,包括社会生物学和心理学。前者是以各种生物体为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在内,然后对社会行为的生物基础进行系统研究;后者则是对人类行为的基础所做的系统研究。随着我们对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了解的增加,并且为了使事情更简单明了,同时在偶尔面对敌对意识形态时能够具备学术上的勇气,我们最好把进化心理学和人类社会生物学视为相同的学科。

[1]Alfred V. Kidder,“Looking backward,”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83:527-537(1940).

[2]关于“有备学习”的原则,见Martin E. P. Seligman and others,Biological Boundaries of Learning, compiled by Seligman and Joanne L. Hager (New York: Appleton-Century-Crofts, 1972)。

初级外遗传法则

正如我在早期著作中所强调的:1970年代,动物和人类社会生物学的中心问题是利他主义(altruism);现在,这个挑战已经多半由成功的理论和经验性的研究解决了。1990年代,人类社会生物学的焦点开始转移到基因-文化协同进化上。在这个新的研究阶段,对外遗传法则下定义是了解人性的最佳方法。从逻辑上来看,这样的强调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基因和文化的关联必将在感官和大脑的设计中出现。在我们更了解并慎重考虑这个过程之前,遗传进化和文化进化的数学模型,将只具有极其有限的价值。

我相信外遗传法则和情绪一样,会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产生效用。初级的外遗传法则是自动化的过程,从感官对外来刺激的过滤和信号的转换,一直到大脑对外来刺激的感受和解释。这整个过程几乎不受以往经验的影响,即使受到影响,程度也很小。次级外遗传法则是整合大量资讯时的规律,它利用选定的感官、记忆和情绪片断,指引心灵采取某些弥母或明显的反应,做出符合遗传倾向的决定。区分这两个层次的外遗传法则,只是一种主观的判断,为了方便而已。中等复杂的外遗传法则也同时存在,因为较复杂的初级外遗传法则可以进级为较简单的次级外遗传法则。

所有的感觉都采用了初级外遗传法则,其中最基本的性质之一,是把连续的感觉切成分离的独立单元。比方说,人类一出生,视网膜上的视锥和视丘外侧膝状核上的神经元,就会把可见光的波长划分成四种基本颜色。同样的,在听觉上,大人和小孩都会自动把语言的发音划分成音素(phoneme)。由ba到ga之间有一系列连续的发音,但我们听起来并不连续,不是听作ba,就是ga;由v到s的发音变化,也具有相同的现象。

婴儿一出生,就天生具有对声音的反应,这会影响将来在社会中的生存和沟通。新生儿天生能区分噪音和乐音;4个月大的婴儿较喜爱和谐的音调,有时会对走调的音做出厌恶的表情,好像是舌头上被滴了一滴柠檬汁那样。新生儿对巨大声响的反应又称为莫罗反射(Moro reflex):如果声响由婴儿背后发出,婴儿首先会向前伸出双臂,像拥抱般慢慢将双臂拉拢,然后哭出声,之后才逐渐放松下来。出生4周到6周期间,莫罗反射就由惊吓反应所取代。[1]我们在前面已经描述过惊吓反应,它是所有反射动作中最复杂的一种,并且会在生命中继续存在。在听到预料之外的巨响之后不到一秒钟,眼睛会闭上,嘴巴张开,头低垂,肩膀和手臂下沉,而双膝稍微靠拢。整个身体的姿势,好像要承受即将来临的暴力打击。

味觉上对化学物品的某些偏好,也是一出生或出生后不久就形成了。新生儿喜欢含糖的溶液胜过开水,而且具有特定的喜爱顺序:蔗糖、果糖、乳糖、葡萄糖。新生儿会排斥酸、咸或苦的物质,而且会以特殊的表情反应其中的每一种味觉。这些表情将持续终生。

初级外遗传法则会引导人类的感觉系统,处理的大半是听觉和视觉资讯。这个倾向和大多数动物刚好相反,动物主要依赖嗅觉和味觉。人类对视觉和听觉的偏好,也反应在词汇中不成比例的感官用词上。由英语、日语到祖鲁语和达科他语中的提顿语[2],在世界上的语言中,描述感官印象的用词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与听觉和视觉相关,其余少数字眼则用于形容其他感觉,包括嗅觉、味觉、触觉和对温度、湿度及电场的敏感度。[3]

[1]Luther Emmett Holt and John Howland,Holt's Diseases of Infancy and Childhood, eleventh edition, revised by L. E. Holt, Jr., and Rustin Mclntosh (New York: D. Appleton-Century, 1940).

[2]达科他(Lakota),美国西部的一支印第安人,提顿(Teton)为其分支。——译注

[3]C. J. Lumsden and E. O. Wilson,Genes, Mind and Culture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38-40.

次级外遗传法则

初级外遗传法则也利用对视觉和听觉的偏好,来建立婴儿期和童年早期的社会关系。实验显示,出生后10分钟,婴儿的注意力较容易集中在具有正常面孔的海报上,而不是具有异常面孔的设计上。两天之后,婴儿喜欢观望自己的母亲胜过其他不认识的女性。其他实验还显示出另一个同样令人惊讶的能力,婴儿可以区分母亲和其他妇女的声音。至于母亲,只要极短暂的接触,就能辨认出自己新生儿的哭声和身上的气味。[1]

脸部是非语言性视觉沟通的主要部位,也是影响心理发展的次级外遗传法则发生作用的主要区域。有些表情在各类人种中都具有相同的含义,尽管它们在不同的文化中曾稍有改变而表现出细微差别。加利福尼亚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艾克曼(Paul Ekman)为了测试这个现象的普遍性,做了一个极好的实验。他把美国人害怕、憎恶、惊讶和高兴时的表情拍成照片,之后又前往新几内亚高地土著的村落中,趁他们讲故事而引发类似的感觉时,把他们的表情拍摄下来。其他文化的人看到这些特写镜头时,对这些表情的诠释可以精确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在脸上,嘴是视觉沟通的主要工具。笑容尤其是次级外遗传法则作用丰富的部位。心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发现,在各种文化中人类对笑容的使用,具有极类似的既定发展过程。婴儿在2到4个月大时,首度出现这种表情,而且通过这个表情,总能从关注的成人身上吸引到极多的关爱。环境对笑容的形成影响极少。南非喀拉哈里沙漠上狩猎采集部落王国的婴儿和美洲及欧洲的婴儿,得到的抚育条件极其不同。那儿的母亲在没有任何人协助或未服麻药的情况下生产,之后婴儿几乎总在成人身边,每小时喂好几次奶。而且,他们会尽早地严格训练婴儿坐、站和走路。然而,这些婴儿的笑容和出生在美洲及欧洲的婴儿一模一样,会出现在相同的时间,也具有相同的社会功能。笑容也会准时出现在聋盲婴儿的脸上;母亲妊娠时服用镇静剂沙利度胺(thalidomide)而导致的畸形儿,不仅又聋又盲,还残障到无法触摸自己的脸部,但仍然会准时出现笑容。[2]

人类一生当中,笑容主要用来传达友好和赞同的信息,除此之外还用来表达一般的喜悦。每一种文化还会根据笑容出现的形式和场合,赋予它特有的微妙含义。笑容可以带有讽刺和轻微的嘲弄,或用来隐藏困窘的感觉。但即使在这些情况下,笑容所传达的,也只是所有面部表情信息中的一小部分。在最高层次的心理活动中,复杂的次级外遗传法则是以拟物化(reification)的程序进行:想法和复杂的现象会先缩减成较简单的观念,再与熟悉的物体和活动相比较。人类学上有无数这方面的例子,在此以婆罗洲的杜松人(Dusun of Borneo)为例,杜松人把每一幢房子都拟人化为一个“身体”,具有手臂、头、腹、腿和其他部位。一幢房子只有朝着某个方位才算是“站”得好,如果建在山坡上,就是“上下颠倒”。从其他尺度来看,房子可以归为胖或瘦、年轻、年老或年久失修。房子所有的室内细节都具有极浓厚的意义,每一个房间和每一件家具都和历法、仪式、魔术及社会信仰相关。

拟物化是一个简捷的心理程序,为一个充满变动与细节的世界创造了秩序。它的表象包括人类采用二分法的本能,这是一种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现象一分为二的倾向。社会各处都把人分成在团体内和团体外、小孩和成人、亲族和非亲族、已婚和单身,同时也把活动分成神圣和亵渎、善良和邪恶。要从分类中的一组转入另一组,则需要通过入会仪式、婚礼、祝福、任命,以及各个文化所特有的通行仪式。

协助建立结构主义的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1908—2009)和同一学派的其他作家指出,二元的本能受到先天法则相互作用的支配。他们通过神话故事,提出种种对立关系,比如男人-女人、族内通婚-族外通婚、天-地,认为这些是人类心灵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矛盾。因此,死的观念必然牵引出生的观念,借着死亡是通往永生大门的神话而得以化解。在完整的结构主义说法中,二元对立(binary opposition)会进一步联结成更复杂的组合,文化也借此融合成完整的总体。[3]

结构主义者的看法基本上吻合以下的概念:心灵和文化是在自然科学和生物人类学中出现的。但是结构主义各阶级之间对于最佳的分析方法无法达成共识,他们的看法也因而减弱。他们的问题并不在基本概念上,而在欠缺与生物学和认知心理学之间的真实关联,至少这是我阅读了大量零散的文献之后得到的了解。这些关联也许会建立,并且可能产生良好的成果。[4]

[1]新生儿很快就会盯着母亲的面孔这项反应,首先由Carolyn G. Jirari实验所证实,报告出现于她的博士论文。这个实验在下文中得到引用:Daruel G. Freedman,Human Infancy: A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Hillsdale, NJ: L. Erlbaum Associates, 1974);同时进一步得到肯定与延伸,见Mark Henry Johnson and John Morton,Biology and Cognitive Development: The Case of Face Recognition (Cambridge, MA: B. Blackwell, 1991)。

[2]跨越文化形态的笑容反应,见Melvin J. Konner,“Aspects of the developmental ethology of a foraging people,” in Nicholas G. Blurton Jones, ed., Ethological Studies of Child Behavio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p.77。Iren?us Eibl-Eibesfeldt的贡献则有“Human ethology: concepts and implications for the sciences of man,”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57(1979)及Human Ethology (Hawthorne, NY: Aldine de Gruyter, 1989)。本书的内容则引自C. J. Lumsden and E. O. Wilson, Genes, Mind, and Cultur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77-78,少有变动。

[3]有关拟物化和二元原则的描述,出自C. J. Lumsden and E. O. Wilson同注123一书的pp. 93-95。其中有关婆罗洲杜松人的例子,源自Thomas Rhys Williams, Introduction to Socialization: Human Culture Transmitted (St. Louis, MO: C. V. Mosby, 1972)。

[4]以上有关人类社会行为外遗传法则的描述与分类,见Charles J. Lumsden and Edward O. Wilson, Gene, Mind, and Cultur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最近几年对这个法则的阐述,最容易为人所理解的有Iren?us Eibl-Eibesfeldt, Human Ethology (Hawthorne, NY: Aldine de Gruyter, 1989); William H. Durham, Coevolution: Genes, Culture, and Human Diversity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Jerome H. Barkow, Leda Cosmides, and Hohn Tooby, eds., The Adapted Mi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尤见Tooby and Cosmides,“The psychological foundations of culture”, pp. 19-136。

外遗传法则的遗传基础

现在进入找寻人性的下一步:寻找外遗传法则的遗传基础。这个基础是什么?设定这个基础的基因又有多大变异?为了慎重起见,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再度强调人类行为遗传学的整体限制。人类行为遗传学的研究正处于婴儿时期,仍然很脆弱,无法抵抗那些只为了伸张个人的意见而对这个学科态度不友善的评论家。只有从评估遗传率这个分析层次来看,人类行为遗传学才称得上是先进的学科。遗传学家利用复杂的统计技术,计算出基因在特征形成上的贡献比例。这些特征有许多,包括感觉的生理过程、大脑功能、个性和智力。他们得到一个重要的结论:人类行为中各式特征的变异,几乎都和遗传有某种程度的关联,因此是通过某种方式,受到人类基因差异的影响。这个发现应该不令人惊讶。就目前曾经研究过的动物来看,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它们的行为。

然而,遗传率的测量值并不能用来确认特定的基因;它也无法提供暗示,让我们了解由基因到外遗传法则所必经的错综复杂的生理发育途径。当今人类行为遗传学和社会生物学的弱点,主要在于只有少数相关的基因和外遗传法则为人所确认。但这并不能否定其他基因和外遗传法则的存在,它们只是还没在基因图谱上被指认出来罢了,原因是,这个层次上的人类行为遗传学技术相当困难。

这方面的例子较少,造成了另一个重要的成果。通常影响外遗传法则的基因和这些法则本身,会分别由独立作业的不同小组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人员很少把这些基因和相关的外遗传法则互相搭配起来,我们之所以对它们之间的关联有所了解,多半是靠运气。凭揣测,假设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了百分之一的相关基因和百分之十的外遗传法则,那么它们的搭配所占的百分比,将是以上两个百分比相乘后的数值这么小,只有百分之零点一。但是,目前这样稀少的搭配并不代表一种失败,反而是等待斩获科学新发现的良机。我们可以准确地预见,在这个介于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交界处的领域内,即将出现一些对人类行为研究的最重要进展。

影响复杂行为的已知基因突变中,有一种突变会造成失读症(dyslexia),这是因为诠释空间关系的能力有缺陷而造成的阅读失能。另一项基因突变,会降低三项空间能力心理测验的结果,但是不影响语言技巧、感受速度和记忆能力等其他三项测验的结果。我们也发现了影响个性的基因。有一种突变能够引发攻击行为,但到目前为止只发生在荷兰的某个家族中。这个突变的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显然会造成单胺氧化酶(monoamine oxidase)的欠缺。调节“打或逃”反应的神经传导物质,需要这个酶才能分解,但突变产生的偏差造成神经传导物质的累积,以致大脑一直维持在兴奋的状态,随时准备以暴力来回应低程度的压力。另一种比较正常的个性变异,是由“追求新奇感的基因”所引起的。这个基因的突变,会改变大脑对神经传导物质多巴胺的反应。带有这个突变基因的人在接受标准测试时,会表现出较易冲动、有好奇倾向和善变的个性。比起未突变的基因,这个突变基因和它帮忙制造的蛋白质受体具有较长的分子长度。追求新奇感的基因分布很广,在以色列和美国的各类不同种族团体中都侦测得到(但并不出现在芬兰人团体中)。另外其他多种基因变异也已被发现,这些变异会改变神经传导物质的新陈代谢和活性,但对行为的影响仍有待进一步研究。[1]

提出这些例子,并不表示我认为光凭逐一找出并列出基因,就可以建立人类行为的遗传基础。找出相对应的基因只是一个开始。大多数特征都受到多基因的影响,甚至包括智力和认知的最简单元素在内,而多基因是由散布在染色体不同部位的多个基因组成,会共同发挥效应。在某些情况下,多基因的效应只是简单的加成,因此一组多基因所含有的基因数愈多,就能产生愈强的成效,例如产生更多的神经传导物质,或更高浓度的皮肤色素。这种加成遗传性(additive inheritance)造成的结果正如其名,会使某个特征在整个人口中呈现典型的钟形曲线分布。其他多基因会一直相加,直到超过某个上限值之后,特征才会首次出现,糖尿病和一些心理疾病显然属于这个类别。最后,多基因可能具有相互抑制的作用:染色体某个部位的基因会抑制染色体另一个部位的基因。脑电图(EEGs,electroencephalogram)所显示的脑波模式,就是这种遗传方式所产生的一种神经现象。

[1]失读症的遗传性,见Chris Frith and Uta Frith, “A biological marker for dyslexia,”Nature, 382:19-20(1996)。目前有一系列权威性评估文章,在探讨动物和人类行为遗传学的现状:“Behavioral genetics in transition”Science,, 264:1686-1736(1994)。引发攻击行为的基因,见H.G. Brunner et al.,“X-linked borderline mental retardation with prominent behavioral disturbance: phenotype, genetic localization, and evidence for disturbed monoamine metabolism,”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 52: 1032-1039 (1993)。关于追求新奇感的基因,出自Richard P. Ebstein et al.,“Dopamine D4 receptor (D4DR) exonⅢpolymorphism associated with the human personality trait of Novelty Seeking,” Nature Genetics, 12: 78-80(1996)。

人类行为遗传学将大放异彩

最后,事情还可以更复杂,我们还发现了基因多效性(pleiotropy),这是指单一的基因可以导致多种效应。人类身上的一个典型的基因多效性的例子,是引起苯丙酮尿症(phenylketonuria,PKU)的突变基因,症状包括氨基酸苯丙氨酸(phenylalanine)过多、异常的苯丙氨酸代谢产物、酪氨酸(tyrosine)短缺、尿液颜色变深、毛发颜色变淡、中枢神经系统因中毒而受损伤以及心智的不健全。

由基因到它们所导致的特征之间,是个错综复杂到似乎不可想象的过程。但是,这些过程仍然可以理解。人类生物学未来所探求的,多半会是基因对身体和心理发展过程的影响。如果目前的研究依计划进行,在21世纪的头20年当中,我们将目睹人类基因组的完整序列,而且绝大多数基因都会被定位。尤其是,遗传形式也将是科学可掌握的。控制每一种行为特征的多基因数目是有限的,产生大多数变异现象的基因数目往往在10个以下。而单一基因所产生的多重效应也是有限的。一旦分子生物学家能够追踪基因所引发的一连串化学反应,而神经科学家也能够描绘出这些化学反应最终导致的大脑活动模式,那么从基因到特征的过程,将具备更完整的定义。

在不久的将来,人类行为遗传学将循着两个矛尖所指的方向前进。第一支矛是心理疾病遗传性的研究,第二支矛则是性别差异和性取向的研究。大众对这两类研究都具有强烈的兴趣,而且它们都具有一个优点:所涉及的过程具有明显的表征,因此很容易独立测量。它们也符合科学研究的主要原则:先找到一个可以申请到经费的主题,然后动用你能张罗到的所有方法加以分析。

尽管性别差异研究在政治上会引起纷争,却是一个特别多产的领域。心理学和人类学的文献在这方面已经有极丰富的描述;它们的生物基础也已部分为人所知,有所记录的包括:胼胝体[1]和其他大脑结构,大脑活动模式,嗅觉、味觉和其他感觉,空间和文字能力,以及儿童时期的天生嬉戏行为。激素促成性别分歧,并导致以上特征在统计上的差异和重叠,对此我们已经有相当多的了解。在胎儿和儿童发育时期诱发制造这些激素的基因,也已经在Y染色体上定位了,称为“Sry”,代表Y染色体上的性别决定区域(sex-determining region)。当个体具有两个X染色体,而不是具有X和Y染色体时,Sry就不存在,而胎儿的性腺会发展成卵巢,并且相继引发内分泌和心理生理的发展。这些事实也许不能满足每一个人意识形态上的渴望,却是另一种陈述方式:不管我们喜不喜欢,人类就是一种生物。

[1]胼胝体(corpus callosum),在人和较高等哺乳动物中,连接两侧大脑半球的白色弓形神经纤维束。——译注

非文字信号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探究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大多数步骤,并且在证据允许的情况下,由基因绕到文化再回到基因上。这些步骤可以简短地总结如下:

基因指定了外遗传法则,也就是感觉和心理发展的规律,也是产生文化的动力和渠道。

文化有助于决定哪一些基因能够存活并且世代繁衍。

新生的成功基因会改变族群中的外遗传法则。

受到更改的外遗传法则会改变文化生成渠道的方向和有效程度。

以上一系列步骤中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最具争议性的一个问题,涉及了遗传的束缚力。经过整个史前时代,尤其到将近1万年前,现代人种的大脑已经进化成形,基因和文化的进化也已经密切相关。新石器时代社会的出现,尤其是文明兴起之后,文化的进化速度突然加快,使基因的进化相形之下好像暂停了。在这个文化进化以指数攀升的最后阶段,外遗传法则能够容许的不同文化分歧有多大?遗传的束缚力又有多紧密?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而我们只可能找到部分答案。

一般而言,外遗传法则的束缚力强到足以显示出可见的约束力;即使在最复杂的社会中,它们也已经在人类行为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但也许会让强硬的遗传派感到不舒服的是,在目前所知的外遗传法则控制下,文化已经进化出广泛的分歧现象。有时,文化中会出现某些降低达尔文适应度的特征,至少这种现象一度存在。的确,文化偶尔会疯狂发展,甚至摧毁那些孕育它的个体。

我们对外遗传法则转变成多样性文化的过程所知有限。要描绘这些知识,最好的办法是借由实例。我将举两个例子,一个相当简单,另一个则较复杂。

先说简单的。我们如果失去所有文字上的沟通,仍然还会有丰富的辅助语言可以沟通大多数的基本需要,包括身体的气味、脸红害羞和其他无法掩饰的反射反应、面部表情、姿势、手势和非文字的发声表达。所有的这些沟通方式会以不同的组合,且通常是无意识的意图,编成情绪和意图的真正字典。这些是我们灵长类的祖传能力,从语言产生之前一直持续至今,几乎毫无变化。虽然这些信号在细节上依文化而变,但它们具备的一些不变元素,显示出古老的遗传起源。例如:

◆雄甾烯醇(androstenol)是一种男性费洛蒙,集中在汗液和新鲜的尿液中。它们以麝香味或檀香味等名称为人所感知,在社交接触时会改变性吸引力或使气氛变得温和。

◆触摸对方是表示欢迎的方式,由下列的内在规则所调节:对同性的陌生人只触摸手臂,当熟悉感增加时才开始触摸其他的身体部位,对异性感到亲密时更是如此。

◆瞳孔放大是对别人的一种正面反应,女性尤其显著。

◆伸舌头与吐口水是表示反对的攻击姿态,以舌舔唇代表社交上的邀请,普遍用在挑逗时。

◆闭上眼睛、皱起鼻子,是一种表达反对的共同语言。

◆嘴角下垂、张开嘴、露出下排牙齿,是带有蔑视的威胁。

以上和其他的非文字信号,是了解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理想课题。关于这些信号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知识,我们已经有许多了解;相较于文字信号,它们所对应的基因和大脑控制活动可能较为简单。通过一种信号在多个社会中的不同用法,我们可以观察到每一种信号因为文化进化而产生的意义变化。每个信号都有自己的变异程度和弹性,也因此在世界各地的文化中具有不同的微妙含义。也就是说,设定特定信号的基本结构的每一组基因,都有它自身的反应规范。

文化中的非文字信号,正等着我们从比较的观点来进行研究。眉毛的上下挑动,是一种具有中等变异程度的本能,也是德国人种学先驱艾贝斯费尔特(Irenaus Eibl-Eibesfeldt)所提供的许多例子之一。当一个人的注意力受到吸引时,他会睁大眼睛来扩大视野;当他感到惊讶,会把眼睛睁得非常大,同时明显地扬起眉毛。眉毛上扬已经普遍地仪式化成眉毛上下挑动(可能是由基因设定),成为社交上的邀请信号。这里所谓的仪式化,是指一项身体活动在某种情况下进化出特殊的功能。在上述的例子中,眼睛睁大和眉毛上扬进化成一种明显的典型形式,也就是用来沟通的眉毛上下挑动。这是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过程中的遗传部分。但是,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过程中的文化部分,也影响了眉毛上下挑动的动作,使它的含义在不同的社会中略有不同。在不同的社会和情况之下,这个动作会结合其他形式的肢体语言,以传达欢迎、挑逗、赞同、要求对方肯定、感谢,或强调文字信息等含义。在波利尼西亚(Polynesia)的文化中,它实际上是用来表达“是”的意思。[1]

[1]辅助语言的相关报告,见Irenaus Eibl-Eibesfeldt, Human Ethology (Hawthorne, NY: Aldine de Gruyter, 1989), pp. 424-492。

颜色认知来自遗传

我想举的第二个有关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例子,是与颜色相关的词语,因为在较复杂的例子中,这是目前研究得最透彻的一个。科学家已经由设定颜色感觉的基因,一路追踪到表达颜色感觉的词汇。

颜色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至少,并不是以我们自认为看到的形式存在。可见光是由连续变化的波长组成,先天并不具备颜色。色觉是视网膜上感光的视锥和大脑中与其相接的神经细胞,加诸波长变化上的结果。光能首先由视锥的三种色素所接收,这是生物学家依照细胞感光色素的种类,把它们分为蓝色细胞、绿色细胞和红色细胞。这些细胞吸收光能后激发的分子反应,接着转换成电信号,传到组成视神经的视网膜神经节细胞(retinal ganglion cell),和波长相关的资讯会在这里重新组合,然后沿着两个轴向分布开来。随后,大脑把其中一个轴上的资讯解释为由绿到红的色彩,另一个轴则是由蓝到黄,而黄色的定义为绿色和红色的混合。比方说,某一个特殊的神经节细胞也许会受到红色视锥输入信息的激发,但会受到绿色视锥输入信息的抑制。之后,借着这个神经节细胞送出的电信号的强弱,大脑就会知道视网膜接收了多少红色或绿色的光。大量的视锥和中间神经节细胞所传出的集体资讯,会往后传回大脑,穿过视交叉到视丘的外侧膝状核,也就是构成大脑中央附近转接站的一团神经细胞,最后再传到大脑最后端的初级视觉皮质上的一系列神经细胞上。

在数毫秒之内,已经编码为颜色的视觉信息就散播到大脑的不同部位。大脑会如何反应,要看它们召集到的其他信息和记忆而定。比方说,这类的许多组合所产生的模式,也许会使人想到代表这个模式的文字,就像:“这是美国国旗,它的颜色有红、白、蓝。”在思考看似明显的人性时,最好记住以下的比较:你眼前飞过的昆虫可能接收到不同的波长,并且把这些波长拆解成不同的颜色,甚至没有颜色,根据昆虫的种类而定;如果这只昆虫会说话,它的文字可能很难翻译成我们的语言;它的旗帜也可能会和我们的旗帜大不相同,这得感谢它的昆虫本性(相对于人性而言)。

视锥内三种色素的化学特性是已知的,包括组成氨基酸以及氨基酸长链的折叠形状。控制这些色素的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对于这些基因的DNA化学特性,以及引起色盲的基因突变化学过程,我们也都已有所了解。

因此,经由遗传我们已经相当了解分子过程,人类的感觉系统和大脑会把连续变化的可见光波长,分解成一系列多少是各自分立的单位,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可见光谱。若从生物观点上追根究底,这一系列单位的产生是任意的,只是过去数百万年内的一种可能的进化成果。但是就文化观点而言,这个光谱并不是任意的,因为它既然是遗传上的进化结果,就无法经由学习或命令加以更改,而人类文化中与颜色相关的所有事物,都是由这个单一过程衍生出来的。就一个生物现象而言,对颜色的知觉刚好和光的另一项基本特质成对比,那就是光线强度。当我们逐渐改变光线强度时,比方利用调光器把光线连续调强或调弱,我们会看到真实的连续变化过程;但如果我们使用单一波长的单色光,并逐渐改变波长,却见不到连续性。如果由短波长的一端走到长波长那一端,我们首先会看到一道宽阔的蓝带(至少看起来多少像蓝色),之后是绿色,接着是黄色,最后才是红色。

世界各地有关颜色的词语,都同样受到这个生物限制的影响。1960年代,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进行一个著名的实验,伯林(Brent Berlin)和凯伊(Paul Kay)为了测试这个生物限制,找来分别以20种语言为母语的一些人,包括阿拉伯语、保加利亚语、广东话、希伯来语、泰国语、加泰罗尼亚语、伊比比奥语、策尔塔尔语和乌尔都语等[1]。这些自愿受试者必须以直接且准确的方式,描述他们的语言中有关颜色的词。他们首先观看孟塞尔阵列(Munsell array),这是一组分散的色块,由左到右随着光谱的颜色而变,由下到上则依亮度而变。之后他们再把自己语言中主要的颜色用词标在最接近这个用词含义的色块上。尽管各个语言所用的词在起源和声音上差异极大,但语言使用者所指出的位置相当密集,而且大致上与蓝、绿、黄、红等主要颜色相对应。

[1]加泰罗尼亚语(Catlalan)为西班牙东北部的方言;伊比比奥(Ibibio)为西非阿尔及利亚东南部的族群之一;策尔塔尔(Tzeltal)为墨西哥印第安人;乌尔都语(Urdu)则为巴基斯坦官方语言,也是印度共和国的主要语言之一。——译注

颜色词语因文化而异

1960年代晚期,有关颜色认知的实验显示,基因对学习偏好的强度影响极大,真令人惊讶。这个实验是由罗希(Eleanor Rosch)执行,她当时也在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罗希在找寻认知上的“自然类别”时,发现新几内亚的达尼人(Dani)并没有代表颜色的文字,而只会谈论“mili”(大致上代表暗)和“mola”(亮)。于是罗希提出以下的问题:如果让达尼的成年人学习颜色词语,他们会不会因为颜色用词与主要的天然色彩对应,而较容易学会?换句话说,文化上的创新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会受到天生遗传限制的引导?罗希把68位自愿受试者分成两组。她给阵列中主要的色彩类别(蓝、绿、黄、红)创造一系列新的颜色用词,然后教给其中一组人员;教给第二组达尼人的,则是一系列位于中心之外的新用词,远离其他语言所指出的主要聚集区。第一组自愿受试者遵守颜色感知的“自然”倾向,第二组则相反,接受较不自然的颜色用词。结果,第一组的学习速度是第二组的两倍。如果有选择的余地,他们很容易就会挑选较自然的第一组的用词。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回答,才能完成由基因到文化之间的转移过程。在既有的色觉遗传基础和它对颜色词语的一般影响下,颜色词语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有多大?我们至少可以提供部分的答案。有些社会对颜色不太在乎,只用到基本的颜色分类;有些社会则对每一个基本颜色的色彩和强度,又做了极其细微的区分,也因此词语就扩延开了。

颜色词语的扩延是不是任意产生的?显然不是。伯林和凯伊在后来的研究中发现,每一个社会所使用的基本颜色用词从2种到11种不等,这些颜色是散布在孟塞尔阵列的4种基本颜色中的各焦点。用中文来说,全套颜色包括黑、白、红、黄、绿、蓝、褐、紫、橘、灰,而达尼语只用到其中的两种颜色,英语则另加了粉红(pink)成为11种用词。从采用简单分类的社会到采用复杂分类的社会,基本颜色用词的组合会以层级的方式增加,并且遵循以下的准则:

采用2种基本颜色的语言,用它们来区分黑白。

采用3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

采用4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或黄。

采用5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黄。

采用6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黄、蓝。

采用7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黄、蓝、褐。

当紫、橘、灰这额外的3种基本颜色加入头7种颜色时,则没有任何先后顺序。

如果基本颜色用词的组合是任意的(显然不是如此),人类的颜色词语将是从数学上的2036种可能中,手忙脚乱地抽取出来的。但是根据伯林和凯伊的研究,它们多半只来自22种选择。

由某种层面看来,颜色基本用词的这22种组合,是弥母或是文化单位的变异结果,由色觉和语意记忆的外遗传法则所产生。简单地说,我们的基因已经设定我们会以特定的方式来看待不同波长的光,同时,我们又倾向于把这个世界拆成小单位,再用文字加以标识。所以,我们会以某个特殊的顺序,累积了10种(对英语来说为11种)基本的颜色单位。

但是,这还不是整个故事的结局。人类的心灵太微妙也太多产,不会只停留在设定不同波长的10个词语上。正如英国语言学家莱昂斯(John Lyons)所指,大脑对颜色的辨认,并不一定只会产生代表光波波长的用词。颜色用词经常还包括其他性质,尤其是质感、亮度、新鲜度和持久性。在菲律宾的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的分支哈努诺语(Hanunóo)中,“malatuy”指的是湿润闪亮的褐色表面,就像竹子刚切开时的颜色;“marara”指的则是类似黄色且变硬的表面,就像老的竹子。说英语的人倾向把malatuy翻译成褐色,把marara翻译成黄色,但是这样的翻译只捕捉到真正含义的一部分,而且也许是比较不重要的一部分。同样的,古希腊文中的“chloros”翻译成英文时,通常只简称为“绿色”,但它当初的含义显然是指绿叶的新鲜或润湿感。

大脑不停地在找寻意义,对于刺激感官与提供外界信息的物体和特质,也不断地在找寻其间的关联。通过外遗传法则这个有限的大门,我们渗入了那个世界。正如辅助语言和颜色词语的例子所显示的,文化来自基因,并且永远带有基因的痕迹。同时,通过隐喻和新含义的发明,文化也会具有自己的生命。为了掌握人类的处境,我们必须同时了解基因和文化,但不是以划分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传统方式来分别了解,而是在认知人类进化这项事实的情况下,共同来了解它们。[1]

[1]我在这里对颜色词语起源的描述,是由许多资料组合而成,但多半来自最近出版的一系列重要文献:Denis Baylor, John Gage, John Lyons and John Mollon, Colour: Art and Science, edited by Trevor Lamb and Janine Bourriau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关于跨文化颜色词语的研究,则修改自C. J. Lumsden and E. O. Wilson, Promethean Fir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我也权衡(并且推荐)多位作者对于心理生理学的解释所做的非正式评论,虽然这类评论同时受到其他大多数学者的坚决反驳。这些文字出现在同僚间相互评论的回顾性期刊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0 (2):167-228 (1997)。我要感谢William H. Bossert与George F. Oster,他们计算出11种基本颜色所能产生的其他颜色词语的数目,包括最大的理论值,以及实际限制下可能出现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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