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及前一章,我大体总结了自然和自发秩序的局限,并解释了为何宗教和政治权威这类形式的等级制权威对于创造社会资本和我们称之为文化的规范总和是有必要的。在组织层面,我说明了为何等级制不会完全消失,以及为何网络的巨大优势和自发组织的工作场所仍不足以满足组织所追求的全部目的。有人也许会问,既然秩序的自然和自发来源存在所有上述这些局限,并且它们必须得到等级性秩序(hierarchical order)多方面的补充,为何我还要煞费苦心地在一开始就讨论它们呢?它们与大断裂又有何关系呢?
把前面的隐喻结合到此可以说,答案在于,哈梅林的孩子已经走出了洞穴。他们失去的不是群体规模(scale)或道德普遍性,而是他们原本可以自行创造的寻常道德。也就是说,北美和欧洲的发达社会已经是大规模的、政治稳定的实体,具有足够的等级制权威来保证个人和公民权利的普遍性原则得以实施。尽管它们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些原则,在这些国家里道德微型化的情况也一直在持续,但其居民并没有住在充满敌意、自顾自的洞穴或者信任半径最远不过邻里街区边缘的“郊区飞地”。这些国家也没有一个变成波斯尼亚或卢旺达。以某些共同的政治原则为前提条件,它们得以成为庞大而富有的社会,多样性在其中既是优点也是问题。
流行于意大利南部和当代俄罗斯社会的不信任现象,在近期内不太可能得到自我纠正。当地居民自发创造秩序的天然能力,不足以让他们改变致使信任半径有限的文化习性。而这些地方缺乏善治和中介性社会群体(公民社会)——这类群体不会因一时呼唤就成为现实——的历史又导致这种文化习性被加强。但美国或其他任何一个正经历大断裂的发达国家都没有遭遇这类问题。特别是美国,由于存在鼓励志愿性团体的文化,不管社会信任出现多大的滑坡,这方面的表现也依旧强于意大利和法国。美国社会不死板、有活力,相对不受仪式化和传统的掣肘。经济发展可以在这里被拿来做类比。发展经济学家意识到,现代新古典经济学的主张不见得能适用于多数第三世界国家。这些国家缺少在发达国家那里已是理所当然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比如银行监管制度或有效的商事法院体系(commercial court system),它们还要面对那些在更富于流动性的社会(比如美国)中所没有的文化障碍。比方说,解除监管负担就会让企业家精神发扬光大,这种观念就不一定适用于那些对创新和冒险精神存在文化上的敌意的国家。在某些情况下,解除管制会导致犯罪行为和无政府状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最初产生这些理论的发达国家里,上述规律不会发生作用。
美国面临的是另一类困难。由于技术变化和当代社会特有的规模和多样性,美国丢失了很多哈梅林的孩子住在洞穴时曾享有过的寻常道德。对于美国和其他处于相似状况的国家来说,社会秩序的重建不是一个重建等级制权威的问题,而是一个在变化了的技术环境下,重新恢复诚实、互惠的习性和重新扩大信任半径的问题。
因此,知道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天然和自发性来源,这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见解。它一方面说明文化和道德价值观会以使人们能够适应技术和经济条件变化的方式持续演进,另一方面说明自发性演进会与等级制权威相互作用,从而产生出一种“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作为规则的来源,自我组织和等级制缺一不可。美国和其他任何发达国家家庭生活秩序的恢复都无法通过政府政令来实现,国家也无法裁定女性应如何平衡工作和养育子女的责任。控制犯罪常常是邻里街区的责任,公共行为标准也由其来设定。这些文化规则必得通过个体与社区日常的彼此互动来创立。另一方面,公共政策在边际层面影响着社会选择,有时是通过确保公共安全产生正面影响,有时则因为造成了对单亲家庭的反向激励而产生负面影响。尽管当代社会不能再像过往那样依靠宗教的权威,但宗教并没有消失且依旧是共同价值观的有益来源。不过,我们应该假设,人们会继续运用与生俱来的能力和理性,去发展那些服务长远利益和需要的规则。多少万年以来,人类一直这样做,如果他们在20世纪行将结束之际停止这么做,将是一件令人诧异的事。
剩下的问题,需要从有关社会秩序的起源的抽象解释转到更具体的讨论,即我们在信息社会不断走向成熟之际将如何走出大断裂。从某种意义上,当我们讨论网络并在高科技工作场所运用社会资本时,就已经开始这么做了。虽然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动摇了工业时代的社会规范,但我们仍需追问,在这一发展中是否就不含有社会秩序的其他来源。通过回顾过去并检视历史上社会在遭遇快速的技术变化时如何重建道德价值观,我们也能形成一些有关未来的见解。这也是本书第三部分的主题。
[1]译注:梅尔·布鲁克斯(Mel Brooks)和卡尔·雷纳(Karl Reiner)在20世纪60—70年代创作了系列短喜剧,这些喜剧的情节内容主要通过雷纳与一位世界上最长寿的人(由布鲁克斯扮演)之间的问答形式展开。在一次手术后,布鲁克斯说自己感觉像是一个有两千岁年纪的人,雷纳便趁机开始询问布鲁克斯的感受和两千年来的见闻,于是有了《两千岁的男人》这场喜剧。剧中有这样一小段问答,雷纳扮演的角色问活了两千多岁的布鲁克斯,现在的国家都有国歌,那么两千年前的人有没有国歌?布鲁克斯回答说那时候有很多洞穴,住在每个洞穴的人们都有自己的“洞歌”,其中76号洞穴的洞歌歌词是,“其他人都见鬼去吧,除了76号洞穴”。这种价值观与“狭隘的民族主义”本质是一样的,都极端排外。
[2]译注:德国的传说故事中有关于花衣魔笛手的一则,讲的是在几百年前,德国一个名叫哈梅林(Hameln)的村落发生了严重的鼠疫,恰逢一个自称捕鼠能手的外地人路过,村民许以重酬请他除去鼠害,于是他用神奇的笛声将所有老鼠引到河里淹死,但事成村民违反诺言不付酬劳,吹笛人愤然报复村民,伺机用笛声将村里的小孩子拐走,不知所踪。1933年,美国曾将该传说改编成动画短片上映。
[3]译注:《蝇王》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的代表作,是一部具有深刻意义的哲理小说。故事讲述了在未来爆发的一场战争中,一群孩子乘飞机疏散时,在海上遇事故迫降于一座荒岛上,最初孩子们尚能团结一致,但由于“野兽”的出现令他们产生恐惧,而恐惧使他们分崩离析,最终一步步发展为相互残杀。
[4]关于这点,参见James Q. Wilson, The Moral Sense (New York: Free Press, 1993), pp. 121-122.
[5]目前知道的唯一能够建立秩序严密的等级制度的动物是海豚。
[6]Roger D. Masters, “The Biological Nature of the State,” World Politics 35 (1983): 161-193.
[7]译注:福山在这里用了一句拉丁谚语“Cuius regio,eius religio”,英译文是“Whose realm,his the religion”,这句话有时也被译为“教随国定”,似不确切。
[8]Samuel P. Huntington,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6).
[9]See, for example, Peter L. Berger, “Secularism in Retreat,” National Interest (1996): 3-12.
[10]关于讨论该主题的概括性著作,参见David Martin, A General Theory of Secularizatio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78). Martin的观点自那时起已有所修正,参见他的Tongues of Fire: The Explosion of Protestantism m Latin America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90) and “Fundamentalism: An Observational and Definitional Tour d’Honzon,” Political Quarterly 61 (1990): 129-131.
[11]Seymour Martin Lipset,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New York: Norton, 1995), pp 60-67.
[12]Martin, Tongues of Fire, chap. 1.
[13]See Francis Fukuyama, Trust (New York: Free Press, 1995), especially pp. 61-67.
[14]译注:会众制是基督教的一种教会体制,它强调每个地方教会的独立自治。
[15]译注:西方基督教主要分为(罗马)天主教和新教两部分,天主教一般自称教会,其下也不分教派,而新教下面则有数不清的各种教派。
[16]James E. Curtis, Douglas E. Baer, and Edward G. Grabb, “Voluntary Association Membership in Fifteen Countri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57 (1992): 139-152.
[17]在美国,非盈利型行业占总数的6.8%,法国则为4.2%,为第二高;美国该行业的产值占GDP的6.3%,在第二高的英国为4.8%。Lester Salamon
and Helmut Anheier, The Emerging Sector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y 1994), pp. 32, 35.
但是美国的社团类型和其他国家非常不同,它显示出了对美国社会中的宗教持之以恒的影响。宗教参与水平比较高的国家接下来是韩国、荷兰、加拿大,它们都比美国的程度要低。在另一方面,和欧洲大陆相比,尤其是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国家相比,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与1981年在协会中的成员率非常低,而且在后十年大幅下降;在北欧诸国,比例在相同的时段中却上升了。
[18]Diego Gambetta, The Sicilian Mafi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