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等级制宗教在现代社会走向衰落,但它在许久以前就建立的文化模式,在构筑今天的信任关系方面依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任何想用人类本性来解释诸如信任和社会资本一类现象的企图都有一个弱点,即无法对人类群体彼此间存在的明显差异做出解释。这里也依然如此。前面所提到的作为社会资本基础的种种普遍的心理特征,虽足以解释为何在相对小规模的群体内会存在社会合作,但不足以说明为何在当代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信任半径。这类解释在本质上必然完全是文化性的,且时常需要回顾一个社会的宗教遗产。
在我早先的著作《信任》(Trust )中,我探讨了许多这样的文化差异。 [13] 例如中国社会,由于儒教文化强调社会义务(social obligation)主要面向的是家庭,故其信任半径常常限于家庭或家族群体。在传统中国,一个孩子没有义务向警察供出自己作奸犯科的父亲;对家的责任超过了对国家的责任。这意味着在家庭内部往往有着很强的合作性联结,而在无法证明彼此存在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之间则相对缺乏信任。中国的企业往往维持着家族式特征,其结盟也不是基于某种不带感情色彩的利益最大化标准,而是基于家庭关系和个人友谊。
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拉丁天主教(Latin Catholic)国家(南欧和拉丁美洲)。这些国家中信任半径也往往限于家庭和私人好友。像墨西哥、秘鲁、玻利维亚和委内瑞拉,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主要是被少数几个强大的家族所控制,其产业遍及从零售业、制造业到保险业等多个部门。在这样的网络里通行的经济学原理外人不易了解,除非他明白这些网络都是建立在亲属关系和私人关系之上。那些行事时忽视了这些有关信任的复杂网络的外来投资者其实是在自担风险。
在文化上强调亲属关系是社会资本的基础,这样经常会导致的结果是出现两种层次的道德义务——对家庭内部是一种,而对家庭以外所有人则是义务程度更低的一种。在许多这类家庭主义的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公共腐败(public corruption),因为公共服务在这里常被视为代表家庭在外行窃的机会。巴西有一句俗话,道德这东西,对家庭是一套,对外则是另一套。没有亲属关系或私人关系就很难做成生意,对待陌生人则常常会毫不留情地投机取巧,而这种情况在信任网络(network of trust)里是绝不会发生的。
这里没必要展开细述这些文化习俗的种种起源,除非它们有助于理解大断裂的未来以及那些经过大断裂的国家在文化复兴上的前景,我们才会进行讨论。拉丁天主教世界中的家庭主义,在文化根源上既包含拉丁文明有关家庭的传统,又包含天主教对家庭的一贯重视;在中国,家庭主义则深深植根于儒教思想之中。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新教不再强调他所称的“亲族”(sib)或者说家庭,并要求信徒把诚实和道德行为作为普遍义务承担起来,从而为一个更大的信任半径奠定了基础。美国在成为一个独立国家时,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清教国家;美式清教在内部组织上具有强烈的宗派性、权力分散和会众制(congregational) [14] 特点。不像欧洲有自己国家认可的宗教,美国在19世纪早期就废除了所有国有教会,使宗教成为完全志愿之事。志愿性社团在美国数量庞大,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具教派性的新教 [15] 的推动;后者也解释了何以美国的公民社团(civil associations)的存在密度相对高于其他任何一个发达国家。《世界价值观调查》就此提供了充分的证据:1991年,有71%的美国人声称他们是某一志愿组织的成员,相比之下,法国、加拿大、英国以及前西德的相关比例是38%、64%、52%和67%。 [16] 莱斯特·萨拉蒙也发现美国的非盈利部门在该国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GDP)方面所做的贡献,明显超过其他发达国家。 [17] 韦伯所说的“死去的宗教信仰的幽魂”,以世俗的社团形式继续徘徊在美国社会中。
未能把信任半径扩展到家庭和朋友的自然圈子以外,是不良政府(统治)的后果之一。透明的法治会给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创造基础,但这种法治不是想有就有。有些政府在保护财产权或保卫公共安全方面做得不好,另一些则在对社会征税和管制的方式上表现得专断和无度。在这些情况下,家庭成为一个安全的港湾、一个不对外的保护区,在其中人们对他人的可信度相对更有把握。中国人对家庭的依赖,就是根源于帝制中国的横征暴敛的税收制度,这种依赖感又在20世纪由于令人心悸的政治历史而被加强。家庭给自身和征税者各留一份账本的做法在包税制(tax farming)流行的社会里是情有可原的。狄亚哥·甘贝塔(Diego Gambetta)解释说,西西里黑手党之所以出现于19世纪晚期,是因为意大利南部的政府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充分保护财产权。 [18] 由于缺少在面对民事纠纷时可以求助的有效的司法系统,人们被迫转而求助某个黑手党成员,使其确保自己在遭受欺诈时能寻回公正。类似的故事正在后苏联时代的俄罗斯上演,国家无力保护财产权和个人安全,迫使人们转而寻求本地黑帮这种私人性质的保护。比较而言,一个普遍的、得到公正实施的法治,能为彼此无关的陌生人提供合力工作和解决争端的基础,从而扩大信任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