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网络的兴起

2025年1月2日  来源:大断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提供人:gushang23......

网络的兴起

罗纳德·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关于公司的经典理论中指出,交易成本是等级制存在的原因。 [5] 像汽车制造这样的复杂活动,理论上可以由相互签订协议的多个小型、分散管理的公司分别生产全部组件而合作完成,并由其他公司负责产品设计、系统集成和市场营销。但汽车不是按照这种方式而是由庞大的、垂直一体化的公司来生产,其原因在于,一切都付与外包而产生的谈判、签约、诉讼等全部成本远远高于将这些活动纳入公司体系内的成本,在后一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管理条令控制生产体系中全部投入和产出的质量。 [6]

有大量文献研究了作为传统的市场和等级制组织中介形式的市场是如何兴起的,人们认为网络比大型等级制组织更能适应技术的发展。 [7] 托马斯·马隆(Thomas Malone)和琼安·耶兹(Joanne Yates)认为,廉价的、泛在的信息技术能降低因发生市场关系而产生的交易成本,从而减少人们创建等级管理体制的积极性。 [8] 许多热心鼓吹信息革命的人不仅把新兴的互联网视为一种有用的新型通讯技术,还认为它的出现预示着一种全新的、非等级制的组织形式,唯独这样形式的组织才能适用复杂的、信息密集的经济世界的需求。

图12.1 一个扁平化的组织


主流研究文献大多从正式组织的角度来考察这一转变的发生过程。典型的等级制组织呈金字塔形,图12.1显示的则是组织扁平化后的结果。扁平化后的组织仍保持着集权性和等级性,改变的只是介于顶层和底层之间的管理等级的数量减少了。扁平化组织(flat organizations)能带来控制范围的扩大;如果施行得当,高层管理人员就不会为承担具体的管理责任而叫苦连天,而是把权力下放到组织的下级部门。

社会学家早就开始使用网络这一概念,他们有时会对商学院教授如今要重起炉灶表示出几许愤愤之意。社会学家通常所说的网络,定义极其宽泛,同时包括了经济学家所理解的市场和等级制的概念在内。 [9] 不过,管理专家在使用“网络”一词时更是严重缺乏精确性。一般理解认为网络有别于等级制,但人们常常不清楚网络同市场有怎样的差别。事实上,马隆在最初谈到等级制的衰落时并没有用到网络这一概念;协作在典型的市场机制中也能实现。 [10] 有人将网络视作某种类型的正式组织,同时认为其中没有产生至高权力的正式来源;另外一些人把网络理解为组织之间的一系列非正式的关系或联合,其中每个组织自身可以是等级制的,但彼此之间通过垂直的契约关系联系在一起。日本的经连会组织(keiretsu groups)、意大利中部地区小型家庭企业的联盟、波音公司同其供货商之间的关系,都可以被视为网络。

如果我们不将网络视为某种类型的正式组织,而是视为社会资本,就会更好地理解网络的经济功能究竟体现在何处。按照下述观点,网络是一种关于信任的道德关系:

网络是由一群个体行为者组成的,他们分享着超越普通的市场交易所需的非正式规范和价值观。

这里所说的规范和价值观可以是从朋友二人之间简单的互惠原则到有组织的宗教所创造的复杂的价值观体系。像特赦国际和全国妇女组织这类非政府组织就是基于共享的价值观而达成协作。若是教友或教派成员的情况,组织中个体成员的行为就不能单从经济上的私人利益出发予以解释。像美国这样的社会,即表现为一系列网络的集合,作为集合元素的诸网络数量庞大且结合紧密,关系复杂且相互交叠。(见图12.2)。

图中最大的椭圆代表美国社会整体,其国居民共享着与自由和民主相关的特定政治价值观。与最大椭圆形成交叠的椭圆可以代表移民群体,比如亚裔美国人,他们中一部分能共享上述价值观,但也有部分人与美国主流文化格格不入。完全包裹在大椭圆之内的椭圆所代表的群体林林总总,从宗教派别到具有特别强烈的企业文化的公司都是。

图12.2 信任的多重网络


对网络的这一定义有两个特征值得注意。首先,网络与市场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由共享的规范和价值观来定义的。这意味着,网络内部经济交换活动的进行与市场中的经济交易相比,有一个不同的基础。纯粹主义论者也许会说,就算是市场交易也需要某些共同的规范(例如,双方都愿意进行交换而不是拿拳头说话),但经济交换所必需的规范相对不多。互不相识、彼此不喜的人之间也可以发生交换,操不同语言者也能,甚至双方都不知道彼此身份的情况下也能完成交换。网络成员之间的交换则不同。共享的规范带给他们一种能令市场关系发生扭曲的高级目的。因此同一家庭或山峦社(Sierra Club) [11] 的成员,或本民族内信用互助协会(rotating-creditassociation)的成员,他们奉守特定的共同规范,不像在市场中相遇但互不相识的个体之间那样进行交换。除了市场交换外,他们更愿意进行互惠交换——比如,在不指望立马获得收益回报的情况下给对方一定好处。尽管他们会期待长远的个体回报,但双向交换关系并非同时发生,也不像市场交易那样对成本收益精打细算。

另一方面,网络不同于等级制的地方在于前者基于共享的非正式规范而不是正式的职权关系(authority relationships)。在此意义上,网络可以与正式的等级制共存。身处正式等级体制中的成员,除了确定其成员身份的工资合同之外,不需要其他共享规范或价值观;但在正规组织之上,可以重叠有各种类型的非正式网络,它们或是基于同样的庇护支持、同样的种族身份,或是基于共同的企业文化。

在正规组织上叠加网络,结果并不一定好,还可能因此造成许多组织功能紊乱的现象。每个人都不会对基于亲属关系、社会阶级、朋友关系、男女感情或其他因素形成的老友网络和庇护网络(old-boy and patronage networks)感到陌生。任何一个此类网络中的成员都与网络内其他成员共享重要的规范和价值观(特别是互惠),而不会与正规组织内其他成员共享它们。在庇护网络内部,信息很容易流通,但网络边界却对外形成一层阻膜,使信息向外流通要困难得多。组织内部的庇护网络是个问题,因为网络之外的人弄不清它们内部的结构,而它们又常常破坏正式的职权关系。相同的种族渊源能促进同一族群成员间的信任和交换活动,却抑制了不同族群成员间的交换活动。如果老板不愿批评或解雇一名能力不足的下属,仅仅因为后者曾受其提携或者是私交乃至恋人,则网络的互惠作用就变成一种明显的阻碍。

非正式网络的另一问题是,团结社群的价值观与规范的强有力程度(及因此它们之间得以协调的程度),同它们对网络外部的人、观念和影响力的开放程度恰好相反。作为美国海军陆战队或摩门教会的一员,其意义远不止于一个正式组织的成员身份。强大而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能产生出高度的内部团结和协同行动的能力,成员在这样的组织文化中得以社会化。另一方面,陆战队员与平民百姓或者摩门教徒与非教徒之间的文化隔阂,要远远大于道德联系程度较低的组织间的文化隔阂。围绕不同团体形成的各自壁垒,其阻隔性常常让这些团体缺乏宽容、排斥他者、适应力差并且漠视新观念。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率先在其著作中提出“弱联结”(weak ties)对信息网络效率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后继出现了大量的相关研究文献。 [12] 往往是那些横跨不同社群、特立独行的人带来离经叛道的新观念,而如果一个团体要想成功地适应所处环境的改变,最终恰恰需要这样的人。

网络,当作为非正式伦理关系时,便与诸如裙带关系、徇私偏袒、缺乏宽容、排斥他者、暗箱操作、凭个人好恶行事等现象联系起来。此种意义上的网络与人类社会群体自身同样古老,且在许多方面构成前现代社会中社会关系的主流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被我们同现代生活联系起来的体制,比如契约、法治、宪政和三权分立,都是被设计用来克服非正式网络关系弊病的。这也就是为何马克斯·韦伯及其他现代性的阐说者认为现代性的实质是以法律和透明的制度来代替非正式的权威。 [13]

由此说来,人们又有何种理由相信,未来的人类组织会更少依赖正式的等级制而更多依赖非正式的网络呢?的确,那种正式的等级制很快可能消失的说法十分值得怀疑。网络正变得日益重要,从而会与正式的等级制共存。但为什么非正式的网络就不会与之共灭呢?答案之一涉及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的情况下通过等级制实现协调的问题。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