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价值观与亚洲例外论
亚洲价值观的特殊性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提出的,他以此来解释亚洲地区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就,也是为了给他那招牌式的家长制威权主义做合法性辩护。他认为,亚洲文化强调的是服从集体权威、辛勤工作、家庭、储蓄和教育,这些因素都对战后亚洲经济高速且前所未有的增长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些价值观被认为是盛行于东南亚地区的柔性独裁政权的一项政治构件,而且也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这些国家不实行西式民主做出合理性的解释。李光耀还认为,亚洲价值观也反映在,该地区犯罪、吸毒、贫困和家庭破裂的比例都低于典型存在此类问题的美国,也低于此类问题日益严重的其他西方发达国家。 [3] 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本·穆罕默德(Mahathir bin Muhammed)也宣扬了亚洲价值观具有优越性的观点。
随着1997年开始的亚洲经济危机的到来,有关亚洲价值观的主张在太平洋两岸就没有什么极富热情的复述者了。显然,亚洲价值观没能帮助该地区所有国家避免在长期或短期经济政策上犯错。经济危机之后的衰退导致许多亚洲国家的国民财富大幅缩水,最多达到一半(以美元折算)。由于亚洲价值观的合理性主要建立在经济表现上,因此增长的停滞就足以导致这一说法从整体上站不住脚。 [4]
不过,即便亚洲价值观与经济成功不像李光耀和马哈蒂尔所说的那样存在明确的联系,一部分亚洲价值观确实迥异于西方价值观。纵然亚洲社会彼此差异很大,但仍从总体上代表了某种不同的针对经济现代化的社会调适(social adjustment)模式。接下来的讨论重点将针对经合组织中的两个亚洲成员,即日本和韩国,不仅由于有关它们的资料最为详尽,并且由于二者在价值观和社会模式方面比较接近、同时又不同于西方的经合组织成员国家。
日本和韩国在众多方面都与西方不同。 [5] 两个国家的犯罪率同欧洲特别是美国相比低很多。在日本,各类犯罪在过去四十年中实际上都减少了(见第二章和附录)。战后韩国比日本更容易出现政治暴力事件,韩国人以其好斗倾向有时被称为“东方的爱尔兰人”。该国犯罪率在1982年有所上升,这明显与“光州起义”和全斗焕治下的政治压迫有关。不过,总体上韩国的犯罪水平一直以来很稳定。这两个国家的低犯罪率就事实本身而言,挑战了所有认为城市化和工业化不可避免要激发更多数量的犯罪行为的一般性理论。
两国在核心家庭的稳定性方面也是如此。过去四十年,两国的离婚率都有所上升,但都没有经历像西方国家在1965年之后所出现的家庭破裂激增的情况。核心家庭稳定性也明显表现于两国的非婚生育率都非常低。
我们还不清楚是什么造成这两个国家的低犯罪率。可能二者情况不同,答案也不一样。日本社会倾向于通过一张由非正式的公共规范和共同义务织成的网来抑制社会越轨,韩国则一直更倾向于运用赤裸裸的国家力量来维持秩序。即便韩国在1987年实行民主化后,但只要出于维护公共秩序的需要,警察机关的权力就不会被削弱。
两国核心家庭相对更加稳定的原因比较清楚,似乎是与两国中妇女的地位有关。尽管日本和韩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率一直在稳步增长,但在经合组织国家中仍是垫底水平。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国家(也包括东南亚其他欠发达国家)的女性劳动参与率始终呈M曲线态:年轻女性往往从事轻工业和服务业工作,但到了二十多岁就退出工作、结婚生子,直到把孩子抚养成人才重新就业。
与日本和韩国的女性劳动就业程度较低相一致的是,两国社会中女性相对男性的收入比也较低。这一比例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已持续增长了一段时期,日本在该比率上的表现值得注意,它不仅明显低于所有其他经合组织成员国,而且在从1970到1995年这段时间里增长幅度也很小。 [6] 日本大量的女性就业都是临时性的,或者表现为某种不充分就业,比如大批年轻女性的工作就是站在商场门前或电梯门口迎来送往。
日本和韩国的劳动法一直对男女区别以待。这在西方被称作性别歧视,但在亚洲却常常被视作保护女性的一种做法。在日本,1947年颁行的《劳动标准法》禁止年满十八周岁的女性每周工作超过6个小时,或是在假日和晚间上班。若按照日本员工出了名的工作狂特点来看,这样做实际上令女性无法全职从事大多数工作,也将她们摒除在终身雇佣制之外。1986年颁行的《平等就业机会法》解除了对企业管理者和某些白领职业的这方面限制,但由于日本女性做到管理层的数量很少,这一变动所造成的实际影响也很小。 [7] 直到1997年日本才立法解除对女性从事蓝领工作的限制,而该法令直到三年以后才正式付诸实施。 [8]
尽管上述法案在日本和西方的女权主义者看来存有歧视,但不能确定说大多数日本女性也这么认为。一次又一次的民调结果显示,多数日本女性都表示愿意在结婚生子后放弃工作,只有当孩子长大以后才考虑重返职场。 [9] 她们也不像西方女性那么在乎自己收入没有男性高的事实。因此,由性别造成的劳动分工似乎体现着某些深层次的文化价值观,并不会仅仅因为劳动法案的变动而消失。
韩国的情况大致与日本相似,但在发生时序上略晚于日本,因为其工业化起步较晚。韩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从1963年的34.4%增长到1990年的40.4%,但还是低于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同日本女性一样,韩国女性往往会为养育子女而退出就业。在该国战后的军政统治下,韩国工人总体上所受的保护不如日本,职场中歧视女性的现象普遍存在。军政统治结束后近一年,即1988年,《就业平等法案》颁布实施,该法案规定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并禁止其他形式的歧视劳工行为。 [10] 不过韩国的女权主义者抱怨劳动部没有充分执行这一法案。同日本一样,韩国也仍然存在为数不少的女性在抚养子女期间不愿意同时工作。
另一方面,日本和韩国跟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又一不同点在于,在这两个亚洲国家,制造业仍占GDP很大比重。发达国家的制造业(包括亚洲和西方国家)在20世纪后半叶基本上都是男人的职业 [11] ,它也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期间才遭遇70和80年代曾发生于美国锈带地区的“空洞化”(hollowing out)。正如表5.1所示,日本的制造业就业人数只是有轻微的减少,从总就业人口的26.0%降到23.6%,而相比之下,美国在20世纪70—90年代制造业就业人口减少要明显得多,从25.9%降到17.5%。这也许可以为女性的相对收入为何没能以更快的增长速度赶上男性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在20世纪90年代期间,日本的经济同西方国家一样经受了出口制造业衰落和技术取代工人的压力。90年代后期的经济衰退带来了日本产业结构迅速向服务业转型,其与人口数量的减少一道导致其后大量女性就业者的出现。
在讨论西方社会核心家庭破裂原因时,节育技术与女性收入的提高一道被当作一项在改变男性责任规范方面发挥了相当作用的因素。有趣的是,直到1999年,日本还没有完全准许避孕药的使用。节育的主要手段仍是人流手术(从20世纪50年代初起免费为女性实施)、避孕套和安全期。不过,即使堕胎在日本要比在西方容易得多,它仍然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佛教和神道教都不允许堕胎,日本寺庙有相当数量的法事是为超度堕胎婴灵而做)。 [12] 故而西方社会的那种性事不再受生育负累之牵扯的现象未曾同等程度地发生于日本。
日韩两国女性越是有可能为生儿育女而退出工作,她们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可能性就越有限,性与婚姻之间的联系在这两国也越是紧密,这些都充分说明为何日韩两国的核心家庭更具完整性。两国的女性基本上不会认为自己是某些西方女权主义者所嘲讽的“生育机器”。两国孩子在国际学生测试中的优异表现也与他们的母亲在其教育中的付出有关。但另一方面,她们的职业发展机会相比西方女性来说则有限得多。日本和韩国的婚姻远比美国的婚姻要稳固,但婚后感情有可能也较为冷淡。 [13]
当我们把目光投到日韩以外的亚洲地区,会发现截然不同的模式,这些模式几乎令大多数有关经济现代化如何影响家庭生活的一般性理论失效。比如,在马来半岛和印尼大部地区,穆斯林马来人在20世纪前半叶的离婚率高得惊人,反是随着现代化进程而明显下降,直到70年代才降到低于西方国家离婚率的水平。 [14] 前工业时期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伊斯兰世界一夫多妻制和离婚约束相对较少的产物。在20世纪的欧洲,并未同样出现随经济发展而来的婚姻稳定度的提高。
我们尚无法断定日韩两国女性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会一直比西方女性少。由于生育率的陡然下降,日本已面临着劳动力储备萎缩的问题;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首次遭遇劳动力绝对数量的减少。如果生育率不出现意外的增长,日本的总人口数会在21世纪初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率减少。该国人口的老龄化和劳动年龄人口对退休人口的比例的下降,将给未来的社保带来巨大的包袱,这种情况已经制约了日本走出1998—1999年的经济衰退的能力。缓解此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招募更多的外国劳动力,但日本国内对此的抵制甚为强烈。另一可能的解决办法则是鼓励更多女性进入职场,鼓励她们不仅在婚前并且延贯其一生都能参与工作。对这两种选择,日本的决策者似乎更青睐后者。若真如此,日本家庭的稳定性恐怕就要降低,日本将遭遇的社会问题也就跳不出西方社会所经历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