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体外胚胎发育的方式吧。普菲斯特和川口已经有整套成熟的技术。政府会管这事吗?不会,有基督教插手。女士们被迫得进行体内胚胎发育。”
——奥尔德斯·赫胥黎《美丽新世界》
面对前文所讨论的人类未来可能的道路,我们需要问问自己:我们为什么担心生物技术呢?比如,社会激进分子杰里米·里夫金(JeremyRifkin) [1] 和欧洲的环保主义者反对任何的生物技术。但人类生物工程的进展确实带来了医疗方面的利益,在农业领域减少了杀虫剂的使用、提高了作物产量,无条件地反对所有生物技术实在难以站得住脚。生物技术让我们面临着道德的两难困境,我们对任何生物技术进展的保留态度,需要通过确认无可争议的承诺来一一抚平。
优生学是悬在整个基因学之上的幽灵——它意味着,只专门生育有着优选的遗传特征的人类。优生学一词由查尔斯·达尔文的侄子弗朗西斯·加尔顿(FrancisGalton)发明。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支持的优生学计划曾经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这些支持的人群不限于右翼的激进分子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还包括费边社会主义者比阿特丽斯·韦伯和西德尼·韦伯夫妇(Beatriceand Sidney Webb)、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共产主义分子霍尔丹(J. B. S. Haldane)、伯纳尔(J. D.Bernal),甚至女性主义和生育控制支持者玛格丽特·桑格尔(Margaret Sanger)。 [2] 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还因此通过了优生学的法律,允许国家强制性对低能者绝育,而鼓励拥有优秀品质的人尽可能地多生养。用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Wendell Holmes)的话来说:“我们需要健康、品性好、情绪稳定、富有同情心和聪明的人,我们不需要傻子、蠢货、穷鬼和罪犯。” [3]
希特勒的优生政策——灭绝整个民族 [4] 和在劣等人身上进行医学实验 [5] ——曝光后,优生学运动在美国被禁止了。自那以后,欧洲大陆被灌输了反对优生学死灰复燃的理念,任何形式的基因研究都不再受到待见。对优生学的反对并非全球性的:在进步主义的、社会民主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优生学的法令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才被废止。 [6] 在亚洲,除了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在老百姓身上进行强制性医药实验(就是臭名昭著的731部队),其他亚洲国家对优生概念并没有强烈的反对。中国就采用了一胎化的优生政策,并在1995年通过了优生法令的草案,希望限制低智商人口的生育 [7] ;这让人想起二十世纪初期的西方世界。
对于早期的优生政策,至少有两点并不建议应用到未来的优生理念中,起码在西方是如此。 [8] 首先,在当时的科技条件下,优生计划并不能实现优生的目标。许多优生学家选择的有缺陷或异常的人被迫绝育,但这些异常是由隐性基因决定的——这就是说,父母双方都必须携带这一基因,它才能显性地被遗传。许多看似正常的人也是隐性基因的携带者,除非他们能够被识别并且被要求绝育,否则仍会将这些隐性基因添加到下一代的基因库中。而其他一些所谓的缺陷可能并非缺陷(比如,某些形式的智力低下),它有可能是由非基因的原因导致的,或者只要更好的公共卫生方法就可以治愈。举个例子,在中国的某些山区,有很多低智商的小孩,但它们并非是遗传因素导致的,而是日常的饮食中缺乏碘。 [9]
以往优生理念的第二个缺陷是它由国家支持且带有强制性。纳粹党把这一政策演绎到令人十分恐惧的极端地步,滥杀无辜,在“劣等人”身上做实验。即便是在美国,也极有可能将这些被认为低能或痴愚的人(这个专有名词用来形容精神状况涣散者)诉诸法庭进行裁决,并且以命令的方式强制性绝育。考虑到酗酒、犯罪倾向等许多行为有可能遗传,这就会让国家在大多数人口生育的问题上有了潜在的支配性权力。据自然科学作家马特·里德利(MattRidley)观察,国家扶持是过往的优生法令的最大弊端;如果由个人自由来决定是否优生,不会产生这类污点。 [10]
基因工程又将优生学原原本本地搬上了讨论桌;很清晰的一点是,任何将来优生学采取的方法都将与历史上的路径大不相同,至少在西方发达国家会如此。这是因为上面的两点错误都将不会再被应用,将来的优生理念将会更为友善、更为温和,渐渐祛除以往附加在这一概念上的恐怖印象。
第一个阻碍(即优生学在技术上不可行)只会出现在二十世纪初期的科学技术条件下,比如,强制不孕。生物检测技术的进展目前已经可以使医生在夫妇想要生育孩子前探测到母体携带的隐性基因,未来也许能进一步拓展到对遗传了父母双隐性基因的胚胎高畸形率的检测。目前,在某类人群身上获取此类型信息已经成为可能,比如,德系犹太人比正常人携带泰-萨克斯基因的可能性更高;这样一来,携带此基因的双方可能会因此决定不结婚或不生小孩。未来,生殖细胞系工程将提供这样的可能性,如上这些隐性基因可以被清除,特定隐性基因携带者的后代将免受影响。要是这样的治疗方法容易获取且价格低廉,那么,人类整体大规模剔除掉某一基因的设想将成为可能。
对优生学的第二个阻碍(即它由国家推动),在未来的比重中将不成为主流,因为几乎没有现代社会想要回到优生竞赛的时代。事实上,二战以后,所有西方国家已经朝保护个人权利的方向大步迈进,由个体自主决定生育问题的权利在人权中排位很前。认为国家对其公民基因库健康等类似集体事务的担忧具有合法性的观点,不再受社会认可,反而会被认为是已经过时的种族主义和傲慢的精英态度。
已初现端倪的更友善更温和的优生学将成为生育双方的个人选择,而非国家强制性对其公民施行。一位评论员这样说道:“过去的优生学要求对合适基因繁殖进行持续筛选,并剔除不合适基因。新的优生学,原则上将允许所有不合适基因向最高的基因水准转化。” [11]
生育方目前已经能够做出这类选择,当他们通过羊膜穿刺术发现婴儿有患唐式综合征的高危可能性时,可以决定引产。将来,新的优生学将会导向更多人为流产和舍弃胚胎,这也是反对流产者如此激烈反对生物技术的原因。但未来优生学并不会对生育父母施行强制措施,也不会对他们的生育权利设限。反而,他们的生育选择被大大拓宽了,因为类似不孕、先天畸形等一系列其他问题都不再需要担忧。更有可能预期的是,未来生育技术会足够安全、有效,不再会有胚胎被舍弃或受到损害。
当谈到未来的基因工程时,我个人更偏好于放弃使用已经不堪重负的“优生学”一词,取而代之以“选育”(breeding)一词——在德语中是Züchtung——最初它用来传译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未来,我们将极有可能像育种动物一般选育人类,只是手法更加科学、方式更为有效,我们将通过基因遴选决定哪些传递给我们的下一代。选育已经不必要有“国家力挺”的内涵,更适当的表达是,它显示了基因工程不断“去人类化”的潜质。
因而,任何反对人类基因工程的观点都不必要因牵扯到国家倡议或有政府强制的预期而失焦。旧式优生学手法只会出现在像中国那样的威权国家,成为西方处理外交关系的难题。 [12] 尽管如此,选育新人类观点的反对者仍然需要阐明,在重构孩子基因一事上,个体父母的自由抉择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大体说来有三大类可能的反对意见:第一,基于宗教的反对;第二,基于功利考虑的反对;第三,基于哲学原则——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词,暂以此代替——的反对。本章将主要涉及前两类顾虑,第二大部分将会述及哲学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