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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

2025年1月3日  来源:“理想国”熊培云文集 作者:熊培云 提供人:gushang23......

寻找替罪羊

替罪羊(Scapegoat)是舶来品,然而寻找替罪羊的现象却贯穿了人类的历史与文本,不分古今国界。

《圣经》里上帝让亚伯拉罕以羊代子奉献的记载,古犹太人在“赎罪日”以羊转罪的习俗,中世纪席卷欧洲的猎巫运动,因黑死病流行而杀死犹太人及其后纳粹对犹太人的斩尽杀绝,古墨西哥阿茲特克的“弑神”仪式,恐怖分子对平民发动的袭击等等,都是见证。这一现象同样多见于中国历史。商亡于妲己的论调揭开“红颜祸水”的替罪羊原型。孔飞力在《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揭示的实为中国版“猎巫运动”。由于“妖术”流行,大批乞丐与和尚作为替罪羊惨死狱中。而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对“地富反坏右”的清算,亦具有寻找替罪羊之特征。时至今日,“临时工”常常被一些出事单位或部门用来撇清责任。几个月前,深圳还有遣返“治安高危人员”的新闻。如此荒诞的指令难免让人想起上世纪五十年代上海净化城市驱逐坏分子的运动。

就词源学而言,英文Scapegoat来得多少有些曲折。在古希伯莱文《圣经》中,那只因替罪而被放生的羊叫Azazel,而Azazel在后来被误译成goat that departs(分离之羊),后来就说成了escape goat(脱逃之羊),字面上毫无“替罪”之意。直到1530年威廉·廷代尔翻译的《圣经》版本中,英语中才有了Scapegoat这个词,并在十九世纪发展出非宗教用法,代指替人受过。

相较而言,中译“替罪羊”一词可谓直指要害——转祸与替罪。当然,相关现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少见。史书与文学作品中也有不少关于人祭的史料与原型。除了“受气包”、“背黑锅”等俗语, “李代桃僵”、“借刀杀人”还被收入了著名的《三十六计》。之所以说借刀杀人与替罪羊有关系,是因为执刀者有替罪之累。越来越多的人反对死刑或限制死刑,除了人道主义原则,还因为他们在死刑犯身上或多或少看到了一些替罪的成分。一个人的十恶不赦可能掩盖这个社会经年累月的罪错。虽说人人都是社会人,但在死刑犯那里,社会通过死刑定格并撇清了一切。

吉拉尔与替罪羊机制

人类学家詹姆斯·乔治·弗雷泽在《金枝》里谈到古希腊时代的替罪者,在最热闹的殖民城市马赛,“一遇到瘟疫流行就有一个出身穷苦阶层的人自愿来做替罪羊。人们用公费整整养他一年,拿精美的食物给他吃。一年期满时就让他穿上圣衣,用神枝装饰起来,领着他走遍全城,同时高声祷告让人们的全部灾害都落在他一人头上。然后把他扔出城外,或在城墙外人们用石头将他砸死。雅典人经常豢养一批堕落无用的人,当城市遭到瘟疫、旱灾或饥荒这一类灾难时,就把这些堕落的替罪羊拿出两个来献祭:一个为男人献祭,另一个为妇女献祭。……色雷斯的阿卜德拉城每年大规模地清城一次,并专门选出一个市民用石头把他砸死,作为替罪羊,或代替所有其他人作出生命奉献。在砸死他的六天以前先除去他的市民资格,以便让他一人担负全市民众的罪孽。”

这里说的“自愿”有主动献祭的意味,却十分值得斟酌。以人趋利避害的本性,若非有某种显性或隐性的强迫,没有人甘愿受罪——即使是从前乡土中国械斗时为族人替罪的“杀人犯”,也是迫于某种交换(比如为生活所迫,族人答应代养其父母儿女等)而甘愿到官府那里抵命。否则,你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弗雷泽笔下的“金枝国王”会寻找替身。

“金枝国王”指的是居住在内米湖畔的古意大利人如何进行王位交接的奇异习俗。在那里,部落的命运被认为与其半人半神的国王的健康密切相关。当国王的身体出现虚弱迹象时,他必须赴死,因为唯有在他还算健康的时候才能把他的神圣灵魂及时迁移到继任者的躯体中,以保证这颗神圣灵魂的平安及部落的福祉。当然,求生乃人之天性,所以有的国王便找来替身,让他风风光光做几天“临时国王”然后再“垂泪对宫娥”,从此呜呼哀哉。

献祭的背后,是古人知识的局限与对世界的不安,而替罪羊的作用就是抚平这种不安。不过,对于弗雷泽的见解或研究视角,法国著名哲学家、文学批评家勒内·吉拉尔很不以为然。在《替罪羊》一书中,吉拉尔指责弗雷泽所提出的替罪羊概念只是祭祀仪式上的替罪羊,是一种主题式的、片面而粗俗的迷信,“仅仅以祭祀仪式的意义使用替罪羊一词,并将之普及,从而大大损害了人类学”,而在现代意义上“替罪羊”一词应该指迫害行为与表征的无意识机制——替罪羊机制,即当人们处在危机中或者混沌状态时,迫害者为了恢复被损害的秩序或者他们所需要的秩序,煽动人群,使他们相信受害者有罪,是灾难之源,从而将现实中所有的使人际关系和现有秩序恶化、混乱的罪过都归咎到受害者身上。他们坚信只有团体把这些毒素清除,才能带来新的和平与秩序,以一个人的死亡换来大家的生存。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是十足势利的行为,是“多数人的暴政”,如吉拉尔在《圣人与暴力》一书中所指出——他们坚信将不幸归咎于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可以被他们轻而易举地干掉。

在吉拉尔看来,寻找替罪羊首先是一种迫害行为,而人群具有迫害的倾向,他们急于行动,急于寻找易接近的、能满足他们暴力欲望的原因,他们梦想在团体里清洗腐蚀团体的不纯分子,清洗破坏团体的变节分子,他们总是相信一小部分人,甚至一个弱不禁风的人都可有极大地危害整个社会。人群总是潜在着暴力,一个顺势而为的口号就会使大家行动起来,而且肆无忌惮。正如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如此解释群体何以犯下暴行:“孤立的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更重要的是,掌握话语权的人群还能为正义命名。

夺命的标记差异

吉拉尔提出“迫害文本”的四种范式:一是一种社会和文化危机的描述,即一种普遍的混乱的表征;二是对造成混乱的“嫌疑者”的指控;三是这些被指控犯罪的嫌疑者身上是否有特殊的标记,作为选择受害者的普遍标准,这些标志往往与指控并存;四是暴力本身。

具体到替罪羊机制运行的特点,吉拉尔同样强调有四:其一暴行是真实的;其二危机是真实的;其三挑选牺牲品不是根据人们给他们的罪名,而是根据他们具有的受害者的标记,根据所有可使人联想到他们和危机有罪恶联系的标记;其四整个运作的方向是把危机的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并通过消灭他们,或至少把他们驱逐出受污染的团体,来化解危机。

依照吉拉尔的说法,既然危机首先是社会危机,因此我们普遍趋向于用社会原因、特别是道德原因來解释危机。最终是人际关系在瓦解,这些关系的主体对现象不会完全陌生。但是人不是自我指责,而必定是责备整个社会。他们可以信口雌黄,或者指责其他人,这样容易揭露他们,觉得这些人似乎特别有害,嫌疑分子被指控犯下特殊的罪孽。

吉拉尔说,“一个人的受难标记带得越多,他就越可能大难临头。”以神话中受迫害的俄狄浦斯为例,他既是国王,又是替罪羊。“他残废的身体,弃儿、外国人、暴发户的身份以及国王的地位使他成为一个受难标记的大杂烩”。也就是说,替罪羊机制的发生遵循这样一个过程:危机开始 标记差异(寻找替罪羊) 实施暴力(完成替罪与转罪) 危机结束。在此过程中,标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人歌颂“差异”给世界带来丰富性,不忘像罗素一样感叹“万物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但替罪羊机制的作用却是标记并消灭差异,完成多数人对个体或者少数派的迫害。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也可能是被命名后的创造性存在,正如比利时在卢旺达殖民时用尺子量出胡图族与图西族一样。

在这里,真正致命的敌意是,种种受难标记最后会缩略成一个单一的身份,如“奸细”、“卖国贼”、“奸商”、“恶魔”、“流氓”,从而被施加暴力,成为公共戏剧中的牺牲品。这种简化使受迫害者的其他身份消隐,其他权利不复存在。比如说,当一个地方治安出现问题,“外来人口”很快被标识出来。2011年7月22日挪威发生惊天血案,凶手布雷维克在被捕后声称不少欧洲国家领导人、记者和公众人物是“A级叛徒”,应该“执行死刑”,因为他们允许多元文化存在和移民进入。在全球化的今天,这种疯狂的敌意让人哭笑不得又不寒而栗。

回顾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上的种种争论,同样是各种标记、帽子满天飞。官民之间、贫富之间、左右之间、草根与精英之间的对立使这些标记具有了动员社会的魔力。以“富二代”、“官二代”为例,一方面,这些标记可以被当作炫耀财富与权势的资本;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使这些人受到来自民意的狙击,成为不公平社会里的替罪羊。比如涉及命案时,当事人被汹涌的民意推上风口浪尖,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存在我们不安全”成为群众毫不妥协的口实,当一个罪犯不得不额外为时代不公正、没有安全感等等担负责任时,替罪羊机制便开始启动了。

而一旦判决迎合民意,当权者与民众之间完成一个合谋。民众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社会也恢复原有的平静,至于相关罪错因何发生,可能无人过问。在此意义上,无论消灭“清白的替罪羊”,还是“有罪的替罪羊”(我之所谓“替罪狼”),寻找替罪羊只在于化解一时的危机,在于回复过去的平静,而不在于开创一个可以期许的未来。进一步说,错误的归罪与替罪,只是对过去的蹩脚的清算,它并不消除将来甚至当下的罪恶之源。

双刃剑与双边缘

有关群体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群体不会统一思考,却急于寻求统一的行动。

为了说明标记所具有的隔离或抽取作用,吉拉尔提出社会“平均数”的概念。社会“平均数”被认定为社会的“正常”状态,当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越偏离这一位置,或高或低,受迫害的危险越大。或高,这有点类似中国人常说的“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或低,又有落井下石。个体或者少数派在生活和行为的任何异常都有可能成为歧视和迫害的理由。

基于社会“平均数”的假定,吉拉尔认为,在替罪羊机制中这种偏离同时具有“双边缘”效应——不仅贫穷人处于社会边缘,或称外边缘,而且还有第二种内边缘,即富人或者有权势者也处于社会的边缘。

回到历史场景,不仅和尚、乞丐、游民、性工作者等边缘群体会在危机中成为替罪羊,即使王公贵族同样不能幸免。的确,风和日丽的时候,有钱有势者享受着穷人望而兴叹的多重保护和特权,而一旦危机来临,这些养尊处优的人很快就成了被谋财害命的对象。“权势使暴力合法化,但在危机时期,他们却成为暴力的对象,引发被压迫者的神圣的起义”。不是么?改朝换代的中国,当臣民转为暴民,承担无限责任的皇族将面临被斩尽杀绝的噩运。革命的年代,英国绅士将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法国公民处死了国王路易十六及其王后。革命并不意味着血流成河,被杀的王公贵族并非都是罪不可赦。他们被杀不仅为旧制度赎罪,而且被当作革命年代的分水岭,革命者急于用杀头来表明他们与过去决裂的决心。

革命暴力遵循的逻辑是,“最好是这个人或者那个人死去,团体就不死了……”所以罗伯斯庇尔喊出了“路易必须死,因为祖国需要生!”而玛丽·安托瓦内特必须死,则是因为她有诸多优先特征或者标记——她不仅是王后,而且是外国人,甚至还是一个被怀疑参与乱伦的女人。

内边缘与外边缘像是飓风的内外两边,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双边缘只是一种幻觉,因为风平浪静的“飓风眼”并不存在,所有人都在飓风之中。群体运动赋予人们以翻云覆雨的群体力量,同时使每个人都成为混乱世界里的孤儿。权利的逻辑遵循的普世原则是,只要这种寻找替罪羊的过程是势利的,任何人都有可能被贴上与众不同的标记;只要这种迫害机制存在,一个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意味着所有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寻找的替罪羊。

古老的敌意

2011年7月20日,北岛在香港书展上作题为“古老的敌意”的演讲。援引奥地利著名诗人里尔克《安魂曲》中的名句——“正因为生活和伟大的作品之间/总存在某种古老的敌意……”北岛认为一个好的写作者应该有意识地和他所处的时代、母语以及自身保持某种紧张的关系。

北岛所谓“古老的敌意”显然是文化而非权利意义上的,其所描述的不是针对具体他者的敌意,而是人与世界、人与自己的一种“紧张关系”。它表面上是一种敌意,实际上是一种批评与自省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上的自觉与坚持也是一个写作者安身立命的根本。

与此内省的“古老的敌意”相比,替罪羊机制的运行则有赖于另一种“古老的敌意”,一种势利的、外向的迫害与撇清。寻找替罪羊,将自己的罪错痛苦转嫁给他人,这种“古老的敌意”像“自私的基因”一样贯穿着人类的历史与文本。无论神话、宗教乃至政治、意识形态的起源,相关踪迹随处可见。

正如王尔德所说,“绝大多数人是他人。”在吉拉尔笔下,每个人对于他人有一种“模仿欲望”——人只希望他人所希望的东西。受此欲望驱使,人们相互模仿、竞争,这种不断增强的同质化趋势会不可避免地螺旋升级,从而引发冲突和暴力,导致相互间的斗争与迫害,人类社会就是在暴力和迫害的起落中交替发展。而替罪羊机制似乎是一种维系此一发展的“建设性暴力”。

能否站在权利的基础上拒斥这种暴力?事情并非那么令人绝望。因为人类不仅有竞争,还有合作;不仅有你死我活,还有共生共存;不仅有替罪,还有担当;不仅有暴力,还有权利;不仅有报复,还有和解;不仅有刑场上冷眼狂欢的看客,还有冷静思虑的旁观者。理性的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菩萨畏因,凡夫畏果”的历史内涵,既然世间万物都逃不出一个因果律,简单与错误地归因不但于事无补,不能防患于未然,反而会积累新的错恶。

“我们相互宽宥的时候到来了。如果我们还在等待,我们就再也没有时间了。”虽然洞察群体世界里的黑暗,吉拉尔本人并没有因此放弃希望。在他眼里,人类世界的许多悲剧,不过是一场场“滑稽的误会”。不幸或让人不安的是,这种“滑稽的误会”每天都在发生。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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