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保卫公民的自救权利
鲁迅先生在他的小说《祝福》里描写了一位在封建礼教压迫下死去的妇女——祥林嫂。祥林嫂是个唠唠叨叨几近疯癫的女人,因为她的孩子被狼给叼走了。祥林嫂觉得自己很不幸,但是那时媒体并不发达,所以有苦也只能找邻里街坊说。“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自责道,“我单知道雪天时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
鲁迅文学世界里的祥林嫂只是诉苦者,而不是上访者。理由可以粗列如下:一、孩子是被狼叼走了,而不是被人叼走了;二、在狼群中不存在庞大的权力体系,因此她无法通过狼的上级主管部门严惩叼走孩子的责任狼;三、从其日常唠叨中可以看出她只有自责而非责他,换言之只有寻求简单的自我消解而没有要求获得正义的诉求,比如打狼;四、从生物学来说,狼吃人符合自然法则,就像人吃水果一样具有某种合法性,祥林嫂因此只好安于现状、逆来顺受。
春天来了,狼来了,或者狼还没有走。
本文要谈的“祥林娘”是另一位母亲、一个新词,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总结于近日来国内的若干新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1年前被丈夫佘祥林“杀害”的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居民张在玉3月底突然归来,终于揭出惊天冤案。湖北省高院因此认定已经服刑11年有余的佘祥林没有杀人,是一起错案的受害者。令笔者深感震惊的是,近十年来,佘家人为了洗清此不白之冤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祥林娘”,也就是杨五香女士,因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和上访,1995年5月份被抓,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被关了9个半月,出来时耳聋眼瞎,不能行走,三个月后去世,时年仅54岁。与祥林嫂不同的是,“祥林娘”的悲剧不是在文学世界里,而是在我们有血有肉的现实生活中,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大时代里。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积极地寻找自己失踪的儿媳妇,给蒙冤的儿子增加一切可能解救的机会。
细节决定成败,在一定条件下,细节同样成就罪恶。本案中,先入为主、重口供轻证据即为一例。与此同时,笔者以为,在各路媒体对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仍然广泛存在的“有罪推定”诸种实践进行笔伐之时,本案所涉“祥林娘”之死更应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更应追究相关肇事者与渎职者的责任,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同样是促成佘祥林蒙冤十一载的关键。
可以肯定,如果没有“祥林娘”等人的跋山涉水,佘祥林早已成枪下冤魂。然而,为什么没有任何犯罪嫌疑的申冤者会频频遭遇围追堵截?在该案中,佘祥林的母亲被关9个月,佘祥林的哥哥被关押41天。此外,因为出具了一份证明,几位远村的农民及其亲属同样厄运连连,纷纷被“请”进派出所或逃亡在外。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动用国家机器拘禁了为儿申冤的善良母亲?是什么力量与怎样的借口要斩断草根阶层的救人与自救?当“祥林娘”以耳聋眼瞎的代价从拘留所走出来时,为什么她没有得到任何国家赔偿,反被要求向“政府”支付3000元赎金?
在佘祥林的冤案昭雪之际,我们的社会更应将支援的目光投向那些无依无靠的上访者。如福柯所说,权力是压迫的象征,当危机来临,社会必须得到保卫。我们因此有理由正大光明地说,当政府失灵时,公民自救之路必须得到保卫。保卫“祥林娘”,就是保卫每位公民自救的权利,就是保卫社会,就是保卫我们自己。
2005年4月
争自己的传统,就是争国家的自由
2005年9月28日是孔子2556岁诞辰日,世界各地举行祭孔仪式,中央电视台也首次直播“2005全球联合祭孔”。在日渐多元化的中国,我宁愿把它看成是一场古装戏。然而,近几年来,有些人却很认真,甚至打着“文化保守主义”的旗号主张把儒教立为国教。对于这些主张,我虽然波澜不惊,毕竟不乐见,就像当日在网上看到分祭点之一的长春文庙里上演“三拜九叩”的祭祀大典一样。对于我曾经抨击的“数字化统治”,所谓“三拜九叩”、“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汉语数字真理,我素来神经敏感。
九十年代以降,随着民族主义的抬头,中国“尊孔运动”热闹非凡。及至去年更是如火如荼,出了“读经运动”、“汉服秀”、“文化保守主义”,从文化生态上来说,这一切本无可厚非。让我忧虑的是,那些锦衣玉食的才子佳人,何苦非要在中国选出个“文化黄帝”来。
“天下苦秦久矣”,此苦自在专制主义。众所周知,自始皇帝以后,中国大一统思想盛行。在此背景下,中国历史上的所谓传统,都在不同程度上践行着“成王败寇”的宿命。秦始皇和若干年后活跃于柏林的希特勒一样,焚烧书本搞“篝火晚会”,或将人种到庄稼地里去,无非是想形成一种新的独一无二的传统。
汉武帝之后,董仲舒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文化虽然从此得到尊重,但也未必迎来了好光景。从此前被始皇帝视作魔鬼,到后来又被汉武帝奉作神明,归根到底,儒家文化所受的都是“非人的待遇”。当中原儒文化大行其道,在春秋战国时代生龙活虎的吴楚文化开始气息奄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成了中国的传统。五四运动时期,孔老二本以为从此可投生凡胎,谁想到黑云电火之下,又被激进的知识分子当成鬼魅推进了臭水沟。
显然,关于孔子及其学说的是是非非,直到今日,似乎仍未脱离思想大一统的枷锁。即使几位曾经与我论战的“文化保守主义者”,挟孔子以令诸学,又何尝不是想有朝一日在学术上一统江湖。
我真正关心的是接下来的问题:我们能否建立一种不关乎神鬼,而是关乎芸芸众生的“人的传统”?中国洋洋洒洒几千年历史,难道只有孔子这个千疮百孔的传统?难道孔子生前死后的中国人都枉度了他们的一生,以至于中国传统“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我想,即使是出于对祖祖辈辈人文创造的某种尊重,我们也不会给出一个虚无的答案,而不需要经过任何逻辑推理。倘使他们湮没无闻,我想可能有两种结局:一是在专制年代,他们被朝廷的文化官吏水漫金山,终于淹没在沼泽之中;二是漂洋过海、远走他乡,在异地他国生根发芽,融入到他国的传统之中合成新的传统,直至有朝一日“出口转内销”——就像烟花变枪炮,这远嫁的儿女回到遥远的东方收拾娘亲。
当后现代主义者鼓吹一切宏大叙事都已经寿终正寝时,我坚信有个东西却是与人类同在的,这就是人类追求幸福与自由的最大传统。如果我们心怀高远,学着打开视界,就不难发现,中国的传统不过是人类大传统中的一个小传统而已。而且,我相信,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争自己的传统,就是争国家的传统,争国家的自由。
传统如文化,无远弗届。今日中国人谈宪政、谈人权,往往要先跑到欧洲的图书馆里去复印资料,找哈维尔帮忙,然而,早在一千多年前,中国的孟子就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伟大篇章。短短十个字,道出“人权高于主权,主权高于政权”,把一个立宪国家的价值取向讲得清清楚楚。
现在说什么是一个国家的传统?在我看来,人人皆有自己的传统,一个国家的传统应该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当然,民间传统与官方钦定的传统并不时常同步。最好的例子就是汉人的头发。清军入关时,为了保住所谓“头可断,发决不可剃也”的传统,因此有了“江阴十日”,清军屠城,死17万人;至清廷势去,民国初立,“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头令又变成了“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时至今日,男男女女,辫子在中国几乎绝迹了。
中国人说自己是“炎黄子孙”,其实这里讲的炎黄并非炎帝与黄帝本人,至于炎黄子孙,也不限于炎帝和黄帝的子孙后代,而是炎黄那一代人的子孙后代(当然也包括其他许多外域融入的血统)。也就是说,“炎黄”是指一个时代的生息,而不是具体一两个人及其后的孝子贤孙伺候着。
从血缘上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祖先;从传统继承上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化血缘(或传统血缘)。比如笔者读胡适,胡适的思想便是作为中国文化的一种传统进入我的思想,我读英人卡尔·波普尔,波普尔同样会成为我在文化上可以吸收的一种传统。这些思想相互辉映,加上我自己习得的经验与日常的思考,久而久之,会在我身上形成一种既属于我自己同时又可能影响他人的传统。换言之,传统离不开具体的人,且人人各异,因此传统是有个性的,是可能变化的,而不是大一统、人人可以如法炮制的。
每时每刻都在成为历史,并且形成新的传统。没有哪个时代是属于一个人的。历史也不会为了一个人,或一种思想书写。所以我说,人类有一个大的传统,中国有一个相对大的传统,每个人有自己的小传统。由于每个人成长的环境、经历的世故、接受的教育不同,这个小传统自然也不同。正是这些甚至可能大异其趣的传统,组成了中国的大传统。它们有些存在于中国历史中,被历史湮没;有些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甚至成为流行物。鉴于有许多比金子还珍贵的传统被王权吞噬或被历史遗忘,所以我坚持弘扬传统的最好方式,不是给皇帝老儿迎驾一样让某个曾经称王的传统或学说再次称王,而是逐步恢复历史的记忆,让所有的传统、智慧在知识的图景下复活。我相信凡此种种努力终有回报,就像我们下围棋,一颗貌似死去的棋子,在新局势下会恢复生机,甚至于无声处翻盘。
我离开乡村已经十五年,却依稀记得老家的坟山上时常有人哭错坟头的情景。想来一个国家的传统就像是一大片坟地,理论上人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祖先(属于自己的传统)。但是由于年代久远,或遇到风暴雷雨,或有人搬走了墓碑,拿去捣衣或做了猪圈,祖坟因此并不十分清晰可辨。于是来了几个貌似有思想的知识分子,他们站在高地之上,指称某个巍峨的土包就是你们所有人的所有祖先的坟,仿佛其他的那周遭的坟头都是兔子逃生时刨出来的。
在这个渐次开放,崇尚知识而非真理的时代,谁还会去相信那些鬼话?!谁愿出那哭错坟头的洋相?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