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个珠宝盒
革命家丹东在临死前说了句大实话:“谁能把祖国放在鞋底上带走?”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人,因为对祖国与生俱来的乡愁,呼吁中国政府重新审视1980年制定的单一国籍法。就在部分学者建言改革时,北京一家媒体近日唱反调,认为双重国籍不可取,最冠冕堂皇的理由竟是:“一个人能忠于两个国家吗?”对这个“要钱不要人”的立场,有华文媒体悲从中来,称该文将侨民对中国文化认同的诉求变成了充满敌意的道德审判,“给一腔热忱的海外华人浇了一盆初冬的冷水”。限于篇幅,本文不探讨双重国籍可行性的技术细节,只接这家北京媒体的话茬,谈一个人是否可以忠于两个国家?什么时候可能?
先说国家的成立。从法理上讲,国家是“政治人”之间的一份契约。如霍布斯所言,人们忍受不了“人对人是狼”的战争,于是纷纷收起利爪,同意让渡部分权利,建立一个可以保卫自己的主权国家。国家权利是人民权利的集合,国家作为主权的载体,必须以维护让渡权利者的权利为主要目标。否则,它就是霸王合同,没有合法性基础。应然,国家以自愿为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实然,它既可能是讨价还价的产物(如美国制宪建国),也可能是出于强买强卖(如红色高棉时的柬埔寨)。米奇尼克面对波兰人的崇高理想被贱价变卖时曾发出感慨,从此“相信上帝,但不相信教会”。从中可以看到,忠诚与不忠诚,不过是“政治人”个体或群体的履约或毁约。王冠落地,火山爆发,参照系不一样,忠诚的内容也会发生变化。国家价值的可塑性,决定了国民忠诚的不可靠性与可变更性。它可能从忠诚向不忠诚变化,也可能从不忠诚向忠诚变化。
再具体到人,忠诚的内涵也是相对的。冀望未来时,我们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幸的是,当我们回顾历史,群众的眼睛多是漆黑的。当年希特勒对德国的“忠诚”无人怀疑,然而今天,没有人否认他是德国历史上举世无双的“败国子”。六十年前,一位叫施陶芬贝格的德国军官组织一群德国军官实施了刺杀希特勒的计划。因为出了差错,希特勒大难不死。之后,这个“叛国者”被处决。当历史翻过这幽暗的一页,人们发现这位军官对德国的忠诚比元首的忠诚有意义。对希特勒的忠诚,不但一文不值,还让德国人赔了血本。
回到中国的现实,我看不出国籍与忠诚有什么必然联系。否则,你无法解释那些言必称“忠诚”的公仆怎么会提着整箱子现金“逃离满天下”。与之相反的是,许多华人华侨,励志苦心、十年磨剑,纷纷归国创业。数学家陈省身先生去国几十年,数学成就全人类受益,当然也包括中国人。回南开后,这个“外国人”把全部心思都放在“把中国建设成二十一世纪数学大国”的事业上。如果上面这些都是真的,以国籍对号入座说忠奸,就无异于躲在意识形态的黑屋子里喊口号,即使心怀好意,也会黑得一塌糊涂。
或者,我们不那么骄傲,放下“民族英雄”、“国家荣誉”等高不可攀的字眼,就像讨论土耳其与德国争夺双重国籍的足球队员一样置身事外、心平气和。我们将“忠诚”视作在各个“国家市场”之间流通的特殊商品。无可争议的事实是,近年来中国政治的进步受益于承认了人的欲望的合法性,并逐渐尊重人们选择生活的自主性。如果我们正视国家在政治、文化符号之外的市场属性,就不难看出“非此即彼、扫地出门”式的中国单一国籍政策增加了“忠诚”的流通成本,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忠诚的世俗养成。
什么是国家?国家何为?在古代,除了繁体“國”字外,人们也将“國”字写为“圀”和“囶”,意即把四面八方的土地都圈进来。国字的这两个造型大概算是世界圈地运动最早的logo了。看着“國”、“圀”和“囶”字的几个大方框,我们就不难理解秦始皇修长城不过是在实践“国”学。
有意思的是,洪秀全当年曾弃“國”用“囯”。据载,明末张自烈著《正字通》中已收入“囯”这个俗字。“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相信在王权至上的时代,普天下的百姓和谋求王位者“同气连枝”,有着相同的想法。“□”内有“王”意味着在旧中国统治者及被统治者眼里,国家就是王权所能抵达的范围。
中国人并非永远活在教条之中。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应获得自己对事物的解释权。当然,构字法并不宣示真理,只是偶尔在我们辛勤思想时带来或这或那的启示。比如说,我对汉字里若干“国(國、囯)字招牌”的理解便有别于他人。当有人主张“國”字为“执干戈以卫社稷”时,我则更进一步——“國”乃国民以“口”(言论)和“戈”(行动)来捍卫属于自己的领土。显然,现代国民向往之“國”既不是以“□”囚“或”(寓意关押民众)、或张开大口将民众吞到肚子里的专制之国,也不是以“戈”(刀剑共和国)止“口”(思想共和国)的一统江湖。我们相信,国家现代化就是要把那个寄寓洪秀全们理想的帝王之“囯”还原为“把统治者或疑似统治者关进或劝进笼子里”的公民之国。所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当“国”中之“玉”继续被一些人理解为玉玺时,我则将此“玉”视为民众,并在此基础上将国家譬喻为“一个护卫珠宝的宝盒”。
国家就像一只精巧的珠宝盒,每位公民都是摆放在里面的珠宝。珠宝盒的功能是保护里面的珠宝,既不让它们互相挤压而磕损,也不因风沙雨水而侵蚀。盒子因为保护这些珠宝才被赋予了“珠宝盒”的意义,否则它毫无意义。国家功能一旦本末倒置,就会闹买椟还珠的笑话。倘使“中国宝盒”盛气凌人,“东方之珠”就会磨灭光芒。因此,如果我们持有“国家以服务国民为天职”这个信念,双重国籍是否可行,就应该从大多数民众的权利诉求与具体操作上来考虑,而不是政治(国家)道德的某种构陷。如果我们承认人类有追求幸福与自由的权利并尊重绝大多数人生活得好些再更好些的朴素愿望,那么一个人同时忠诚于两个国家甚至N个国家是完全可能也是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对一个国家的忠诚、对法律的服从会上升为对全人类共有的忠诚。
2004年11月
好女色还是好国色
世上男人终有一死,男人的死法有两种:一种是死于好色,另一种死于不好色。如此二分在逻辑上大概可以说通。不久前写关于希特勒的一些文章时,我隐约觉得“好色”而死亦可分为两种:一则好“女色”,二则好“国色”。
死于“女色”,中文世界里有诸多境界,最著名者莫如寻芳客们的口头禅“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学历史入门课的第一个人生忠告就是男人不能像商纣王那样好色,为了那个叫妲己的妖姬,最后被“双丢”(丢了天下、丢了脑袋)。但是本文所说的“国色”,并非代指妲己、杨贵妃等倾城倾国、沉鱼落雁的丽质佳人,而是说一个国家被赋予的虚妄前途。所谓好“国色”者,就是那些把自己国家当作绝世美女去爱戴,爱到如痴如醉,爱到死去活来,爱到不知什么时候丢掉自己的人格终于走火入魔的人。如果他因此丢失了自己的性命,我们就谓之为“死于国色”。
走火入魔最大的危险就是使人失去常识。去年在德国引起广泛争议的电影《帝国的毁灭》极好地复述了希特勒当年如何迷恋“国色”。曾记否,这位落魄画家一旦大权在握,就要以一人之意志强力推行自己的理想主义。国家是画布,人民是画笔,而在战场上,士兵就是被颜料包裹的笔尖。所谓生灵涂炭,其时不过是生灵涂上极权主义的五颜六色。自古以来让人景仰的政治韬略从此不得不让位于这位拙劣画家的行为艺术。俗话说,各行其是,各司其职。诚然,搞政治的人去搞艺术,是对艺术的亵渎;然而搞艺术的人去搞政治,又何尝不会将政治推向险境?艺术的诗性思维,因为对完美的崇拜和追求,可能会将政治推向另一种极端。在政治与意识形态的强力推动下,理性终于让路于荒诞。所以,当苏军将柏林炸得地动山摇时,躲在地下室里的阿道夫甚至露出一丝微笑。他对站在新柏林沙盘旁的建设师说,柏林炸得越平越好,到时我们重建柏林就省力了。
在我看来,历史上一些因为恶政孽生出来的大灾大难,大多都是因为诗性思维压倒理性思维所致。因为前者重意境、重审美(当知在人的潜意识里悲剧是美的极致)、重概念而轻逻辑。改天换地、推倒重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等“坏事变好事”式的辩证法就是典型的诗性思维。在启蒙运动和诗性思维这两股巨浪的推动下,终于酿成了绵延于上一世纪的灾难。它包括那些以为只要花上短短一二十年便可以建立人间天堂的极端乌托邦运动以及持续六年席卷亚、欧、非三大洲的世界大战。这种好“国色”的理想主义可以简述为“凤凰涅槃”式的孤注一掷。其不幸在于探寻至真至美时,却无视另外一些尴尬,比如凤凰一旦自焚而死永远不会复活或即使复活它有可能变成一只鸡或一只鹌鹑。
一个不尊重自己历史的国家,断然是不会尊重自己的邻国。在好“国色”时代,它的掌舵者和追随者所能想到的,只是这个国家美艳如花、美轮美奂的未来。以虚妄的未来透支现在。他们不是自私的,却会因为“国色”而几近疯癫。恰恰是这种大公无私的疯癫最为可怕,因为能量无穷。在利他外衣的掩饰与自我暗示之下,一切恶都是“必要的恶”,都有了道德合法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滔天罪行的德、日两国的法西斯分子,并非人人生来就有恶狼的习性,他们背井离乡、风餐露宿,扛着机枪去杀戮邻邦异族,有的是被政治胁迫的,然而更多的人却是为了国家或民族的远大前程甘当炮灰与剖腹者。他们心甘情愿地听从了超越于人性之上的伟大“道德”的感召。深受纳粹之苦的法国著名精神科医生鲍里斯·西鲁尔尼克曾经撰文感慨:那些杀人无数的军警一定相信自己是“带来毁灭的天使”。所有的恶行似乎都是对“时代道德”的服从。当“服从”被文化神圣化之后,刽子手不会因为杀人再有任何罪恶感。对于他们来说,服从就是“去责任化”,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在社会体制里尽职尽责,就像小说《悲惨世界》里的警察局长一样兢兢业业。当军队、“人神”或哲学家们设计出奇妙的清洗计划时,服从者便会以人类之名去参与反人类的罪行。支持他们的道义与理由是“杀死个耗子当然不算犯罪”。从本质上说,这种服从已经掏空了人成其为人的一切真实意义(见拙文《良心没有替罪羊》)。
由此可见,在历史上,同样是好色,贪恋“国色”者要比爱好“女色”的市井之徒、平民百姓更有道德优越感。因为他们好的不是人人喊捉(奸)的潘金莲,而是可以光宗耀祖的“国色”,掷地有声的崇高概念。他们“因好色而纵欲”是以感天动地,不但可以将别人劝进自己的战车,甚至将自己的一辈子也骗个精光。路易·斯博洛尔曾说:“政治使人变得罪恶。”然而,政治并不足以使罪恶转变成毁灭性的大灾大难,它的另一个前提是“意识形态使人变得愚蠢”。同样是在电影《帝国的毁灭》结尾,在苏军攻陷柏林之际,戈培尔夫人之所以毅然将自己的六个孩子一一毒死,只是因为她心存信念——没有“国家社会主义”,人类就没有希望和未来,而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国家。
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西方后现代思潮本质上是一次关于“好色”的转向,即从好“国色”转向好“女色”,从“国家万岁”转向“国民万岁”,从“领袖万岁”转向“生活万岁”。这是在经过二十世纪诸多大灾大难之后,人类获得的一个宝贵经验。近年来,在法、美至少有两件事可以佐证这一点。一是不久前法国评选本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纵横沙场谋求大国霸业的拿破仑皇帝跌出前十名,领先于他的是众多慈善家和那些给他们生活增添乐趣的人。另一件事涉及美国的两位总统,一位是好“女色”的比尔·克林顿,另一位是好“国色”的乔治·布什。如今地球上大多数居民之所以认为小布什时代较克林顿时代危险,是因为人们发现这位牛仔总统试图将这个旧伤未愈的世界重新拉回到好“国色”不好“女色”、要政治不要生活的旧时代。
当然,好“国色”不必完全贬抑,好“女色”亦不必无条件称颂。毕竟,死于好“女色”也不是一件好事情。今日世界的现实是如何彻底从死于“国色”的困境中走出来,却又不致跌进死于“女色”的深渊。
如王尔德所说,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注定是悲剧。从启蒙时代正午灼眼的阳光到后现代温香软玉的沉沉暮气,男人能否逃出死于“好色”的宿命?如果诚如开篇所言,什么样的男人不死于好色?在他未死亦未好色之际,究竟为何而生?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