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演变,欧洲在19世纪取得民主进步;民主在胜利之前遇到的各式反对;保守政党往往决定民主进步的性质
我在第1卷讲述了负责制政府在英国和美国的崛起。现在回过头来看,负责制的前身只是偶然存活下来的封建制度,即中世纪庄园会议(medieval estate),又叫议会。在中世纪,征税权力归于代表社会中寡头地主的庄园会议。法国、西班牙、瑞典、普鲁士和俄国的君主,从16世纪晚期起,成功打破庄园会议的势力,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相比之下,波兰和匈牙利的庄园会议战胜君主,建立软弱的分权政治体系,结果很快败于外国军事征服者之手。只有在英国,议会和君主势均力敌;议会在17世纪成功抵抗国王,导致1688—1689年的宪政妥协,即光荣革命。
负责制政府不单单意味着,反对派群体压过政府并迫使政府接受自己的要求。在人类历史上,在野群体一直与当朝群体争斗,一旦获胜就取而代之,摇身一变,成为压迫他人的新当朝群体。相比之下,负责制政府意味着,向广大公众负责的原则和反对派的合法性都获得正式承认。这就是思想发挥关键作用的案例。洛克解释,各国政府的权威不在神权,而在保护本国公民个人权利的能力。政府也可能是个人权利的主要侵犯者。洛克进一步指出:“如果人民没有自愿同意,政府便无权要求人民的服从。”我们今天所谓的合法性,源自人民可以“选择自己政府和统治者”的能力。“无代表不纳税”和“被统治者的同意”,是光荣革命和不到一世纪之后的美国革命的号召性原则。从“英国人权利”(传统的封建权利)到“天赋人权”(人类的普世权利)的转变表明,这些新革命永远不再会是一个精英群体取代另一个的改朝换代。
光荣革命确立议会负责制的原则,但18世纪初的英国离真正民主还很远。议会成员由英国一小部分富人选出,到了1830年,有资格投票的人仍不超过总人口的3%。相对于负责制,民主来得更晚,在1689年妥协之后的数个世纪内渐渐发生。
法治和民主负责制可被视作制约政府的两种可选手段。这并不奇怪,它们在历史上一直密切关联,得到共同的倡导。在英国内战中,议会对国王最大的不满之一就是他践踏普通法。早期斯图亚特王朝在权威可疑的法律机构起诉对手,如国王的星室法庭(Court of Star Chamber)。议会的要求是,国王在税收问题上向议会负责,还得依法行事。只有遵守法治才能保证,成功取代当朝群体的在野群体,不会使用新到手的权力来向对手施以报复。
自由民主制中制约国家的两个组成部分——自由的法治和民主负责制——往往相互关联,但在概念上却是分开的。上一章指出,它们往往得到不同社会群体的倡导。这意味着,自由民主制来到时很少是一个整体,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先后引进的,这使民主何时开始难以确定。例如,美国何时成为自由民主国家?与民主相比,它的法治来得更早。普通法引入殖民地,远远早于美国大革命和制宪会议,但要取得法律保护的平等,还得等上好几个世纪。大多数美国人认为,18世纪后期宪法通过后就有民主了。但在1787年,选举权仍有严重限制,之后才逐步开放给无产白人、非裔美国人和妇女,直到1920年第十九条修正案的批准才彻底放开。实际上,对南部黑人投票的各种设限意味着,充分选举权还要等到1965年《选举权法》的通过。
表6. 所选国家的选举权扩展
来源:Eisenstadt和Stein Rokkan合编,《建设国家和民族》;查尔斯·蒂利,《民主》 [1]
我们如果将自由民主的不同标准用于19世纪,就会看到欧洲和其他国家的第一波民主化历时相当漫长。表6列出不同国家抵达选举权各个里程碑的日期,还有为实现普选所花费的时间,以及各国的差异。除了限制选举权,19世纪欧洲的威权政府还有其他遏制民主的措施。例如,普鲁士在1849年开放普遍的男性普选,但仍采用三级投票制和开放式投票,直到1918年。像英国、意大利和丹麦等国家,另有非民选的上议院,可否决立法,或以其他方式予以修改。许多国家对政治组织施加限制,特别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旗帜下的新工人阶级群体。民主在这个时期不是单向的,像法国那样的国家先授权给公民,随着专制政权的回归又予以取消,周而复始。
选举权
欧洲通向民主的道路是分阶段的,中间有持久的停滞,或主动的倒退。为何要走这条迂回路线,最简单的理由是,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欧洲社会还没为民主做好准备。
如序言指出的,法国大革命把《拿破仑法典》带到欧洲大部分地区,在法国确立现代行政国家,但没有引进民主。拿破仑的战败迎来长时间的专制复辟,受到奥地利、普鲁士和俄国组成的神圣同盟的庇护。保守的君主制政权试图让时光倒流到1789年之前,欧洲从西到东都是专制主义,相互之间只有程度的深浅。共和政府只存在于少数瑞士州邦(canton)和德国城邦;法国、荷兰、比利时、挪威和其他德国城邦(当然还有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的正式权力受制于法律;奥匈帝国、普鲁士、意大利和俄国的君主,所持的权力面对的约束很少,大多数通过熟稔民法的官僚来实施统治。 [2]
走向民主的第二个高潮发生于1848年革命,但激起的希望很快破灭。借用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的话:“1848年革命在欧洲近代史上,看起来像是一场兼有最远大的希望、最辽阔的地域、最快获得胜利却也旋即彻底失败的革命。” [3] 与“阿拉伯之春”相比,这场“人民之春”影响欧洲核心几乎每一个国家。它始于法国七月王朝的垮台和第二共和国在1848年2月的成立,然后在下一个月蔓延到巴伐利亚、普鲁士、奥地利、匈牙利和意大利。不受冲击的国家都位于欧洲大陆的边缘,包括瑞典、英国、希腊、西班牙和俄国。革命很快遭到镇压,始于哈布斯堡王朝5月的复苏,年底前覆盖整个欧洲大陆。革命思想的迅速传播表明,民主觉醒的“传染效应”不只是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副产品,同样也可发生于报纸时代。 [4]
这些革命的爆发和最终失败,反映了欧洲社会变化的不彻底。19世纪初,大部分仍是农业社会,主要参与者只是地主和农民;仅在英国和荷兰,才有相当规模或政治影响的中产阶级。到19世纪中叶,小型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几乎在每一个角落涌现;随着教育和扫盲的推广,报纸和公众讨论也变得愈加普遍。19世纪40年代,可在整个欧洲大陆看到我们今天所谓的“公民社会”;它们是自愿性的私人团体,经常趁宴会或公共节日的时机组织起来,让志同道合的人们相聚、交换意见、发表批评政府的意见(英国这样的组织出现得更早)。但在大多数地方,政党仍是非法的。在更为专制的地方,活动人士组织秘密社团,如青年意大利党的朱塞佩·马志尼(Giuseppe Mazzini)。发动1848年革命的正是这些中产阶级群体,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5]
此时的社会转型非常不完全,即使是经济最发达的欧洲社会,中产阶级仍只是人口的少数。它本身又是分裂的,有的想要健全的法律,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产权;其余的有志于更广泛的民主参与。欧洲人口的大多数仍是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和尚未组织起来的早期工人阶级。欧洲的情形堪比今天新兴的市场国家,如泰国和中国。1848年的保守派得以遏制革命的浪潮,一是通过民族主义的诉求来分裂中产阶级的队伍,二是充分利用中产阶级对混乱的恐惧。
保守秩序在1848年复辟之后的数十年,证明是经济和社会变革最大的时期,无论就欧洲历史还是美国历史来说。较先进的国家——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和荷兰——开始时主要还是农业社会,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都已变成都市—工业社会。这导致社会阶级发生巨大变化,为大众民主政治打下了基础。
所以,霍布斯鲍姆关于1848年革命彻底失败的判断过于苛刻。革命的爆发及其可能卷土重来的恐惧,一直存留在19世纪下半叶所有威权领袖的脑后,并为之后两代人的政治变革预设了议程。例如,普鲁士在1847年至1867年间引进普选,尽管还需要公开投票和分层选举。1871年之后新统一的德国通过正式宪法,第一次让民选国会发挥作用。社会民主党因政党的合法化而有机会扩大组织,尽管有极端保守的俾斯麦首相的压制,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成为国会中的最大群体。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实施欧洲第一个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体系,旨在抢走新工人阶级政党的势头。
法国也是如此。路易·拿破仑1851年通过政变上台,随后宣布称帝,号称拿破仑三世,但仍觉得需要举行公民投票,以赢得合法性(他曾被选为1848年革命之后的共和国总统)。法国人习惯于投票的理念,即使在高度监管的条件下。第二帝国比较自由,不同政治观点可得到公开表述。它治理下的经济扩张,为普法战争和巴黎公社之后真正民主的第三共和国铺平道路。迈向更自由的民主社会的许多努力,因此是保守派领袖作出的,他们经历过1848年,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已动员起来的社会,截然不同于19世纪早期。
在19世纪中叶支持宪政的中产阶级,结果在民主上却是出尔反尔,因为他们的民主冲动在许多国家都被民族主义所劫持。法兰克福和柏林议会中的德国自由派,往往更热衷于建立统一的德国,而不想在现存德国城邦中争取民主化。作为精英,他们愿意“代表”民族,实际上却不愿让自己同胞享有选举权。他们中许多人,最终都支持俾斯麦和他的专制帝国,因为他证明是能统一德国的不二人选。当国家提供关税保护时,他们作为德国资本主义的领头人和受益者,毫不犹豫地放弃经济自由主义。同样,奥匈帝国各地方的自由派,对自己作为民族精英的特权更感兴趣,而不是选举权的扩展。在英国,对爱尔兰自治的反对,以及对帝国政策的支持,让保守派在19世纪晚期,赢得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共同支持。在欧洲,这不会是民族主义战胜阶级利益的最后一次。
反民主的论点
对民主扩展的抵制,既关乎思想领域,又关乎欧洲现存精英的物质利益。在19世纪,不少认真的知识分子愿意列出周到的论点来反对普选或一人一票的原则。其中几点至今仍然突出,很值得商讨,即使已经很少获得公开的阐述。
对民主最为持久的批评家之一是哲学家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他的《论自由》(On Liberty )自1859年出版以来,一直是自由派的重要文件。他的《论代议制政府》(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发表于英国第二次改革法案之前的1861年,罗列反对普遍平等选举权的论点。他以辉格党的经典论点开始:“决定税收的议会,不管普通税还是地方税,其成员只能由付税人本身选出。” [6] 唯有纳税人才能投票的想法,恰好是“无代表不纳税”原则的另一面,即英国和美国革命的口号。所以穆勒认为,最好实施直接税而不是间接税,因为这会提醒公民时刻警惕政府的乱花钱。这个论点还意味着,“接收教区救济的,应该被强制取消选举权资格”。换句话说,接受福利补助的人不应有选举权,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在占纳税人的便宜。
穆勒第二个反对平等选举权的论点,与选民的资格和责任有关。他并没有质疑普选的原则,因为“拥有和行使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是对大众心灵进行道德和智识训练的主要手段之一”。但他对一人一票的原则表示异议。在当代耳朵听起来如同天方夜谭的说法中,他指出,“如果有人断言,在社会承认的每一种权利面前,人人都应该平等,那我的回答是,请等到人人作为人类的价值也变得平等时”。 [7] 由此引申出的论点是,不同阶级的人依据各自的教育水平应有不同数量的选票:非熟练工人一票、工头三票、律师、医生和牧师五到六票。他指出,刚刚把路易·拿破仑选作法国总统的数百万“农民,既不能读也不能写,对公众人士的了解,甚至光是名字,也只局限于口头传说”。 [8] 在美国内战后的数十年中, 随着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的蔓延,美国南部的白人会使用非常相似的论点,来限制或剥夺非裔美国人的选举权。
其他思想家提出,只有精英才能成为公共利益的客观监护人,因此应该获得信任,以代表那些无选举权的人。例如,埃德蒙·伯克早在18世纪就认为,来自衰败选区(rotten borough,拥有极少选民,容易受人操控)或其他不平等选区的下议院成员,并没有比代表性不足的选区享受更好的道路、监狱或警察,因为特权阶级比他人更能“回避地方利益、情感、偏见和朋党”,从而具有“更顾全大局的见解”。 [9] 工人阶级本身没有资格实施统治:“理发匠或肥皂工人的职业,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光荣的……如果他们……被容许执政,国家就会承受压迫。” [10]
这个见解被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吸收进他的经典作品《英国宪法》,发表于第二次改革法案即将推出的1866年。他在书中宣称:“就我们议会在这个 方面的代议性质而言,我不认为将工人阶级排斥在有效代表范围之外是一种缺陷。工人阶级对我们协调的公众舆论的形成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因而,即便其在议会中缺乏影响力,也不会损害议会与舆论之间的协调关系。无论在代议制度还是在被代议的事情中,他们都被排除在外。” [11] 白芝浩所谓的政府“庄严”部门——君主制和上议院——事实上获得了相当多的公众支持,足以在没有工人阶级和穷人积极参与的政府中,成为合法性的依据。 [12]
许多保守的意大利思想家也提出过反对民主的不同论点。他们主张,开放选举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真正民主是无法实现的。最早阐述这一观点的是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他指出,不同类型的政权——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在实际生活中没什么差别,因为归根结底都掌控在精英之手。“政治阶级”会在各式制度下维护自己的权力,在民主制度下也会做同样的事。即使“共产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社会,毫无疑问也是官员管理的”。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即帕累托最优定律的发明者,经济学学生应该很熟悉 )也认为,不管政权类型为何,继续行使支配权的仍是精英。他根据自己对收入分配的统计研究,定出一条帕累托定律: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20%的人口总是拥有80%的财富。这就好比是自然规律,因此,以政治措施来加以补救的努力,如扩展选举权或再分配收入,都是毫无意义的。 [13]
这些保守的意大利思想家提出马克思论点的一个变种,即正式民主的出现和选举权的扩展不会改善人民大众的生活,只会以不同形式保持精英的支配地位。莫斯卡和帕累托认为,不同的制度并不会改变这种状况,所以赞成维持现状。马克思当然认为,解决办法是无产阶级革命。他的追随者在20世纪布尔什维克和其他共产党革命后,继续尝试设计一种真正平等的社会。在某种意义上,这些意大利思想家被证明是正确的:共产主义没有消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差别,也没有终止精英的压迫,只改变了掌权者的身份。
让共产主义来解决马克思、莫斯卡和帕累托发现的问题——尽管出现正式民主,精英继续占据支配地位——以失败告终。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先的批判是完全错误的。像定期选举和新闻自由那样的民主程序,并不能保证人民获得充分的代表性。(我会在第31章和第四部分回到这个问题。)
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不能负责地行使选举权的论点,在公共教育的普及面前不攻自破。大多数欧洲社会在19世纪末开始实施面向大众的公共教育。基于生物学的反民主的新论点,却并没有遭遇同样的命运。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在1859年出版后,兴起了一种“科学”种族主义学说,它所解释和辩护的,不但是对非欧洲人的殖民征服,而且是不让黑人、移民和少数族裔获得平等权利。妇女被认为不够理性,也没有选举权;更由于生物学的原因,注定不适合从事男性的职业。 [14]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19世纪的反民主论点,都接受许多支撑民主的现代概念。他们承认,政府应对公民负责,具有良好政治判断的公民都应有参与政治的权利。与现代规范的不同之处,仅在于他们对各类人士——穷人或无产者、没受过教育者、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女性——能否负责地行使政治权力的评估。这意味着,他们在实证事实面前也会不攻自破。当社会没有因选举权扩展到工人或妇女而分崩离析,当穷人和黑人能接受教育并在社会中攀升上来,坚持政治排斥的论点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很少有当代政客敢于公开赞成对选举权的限制,或以教育或收入为条件来裁定选民的资格,尤其是在选举权限制等同于种族等级的美国等社会。
但在当代的政治话语中,仍可听见几乎所有这些19世纪保守论点的回声。例如,可以经常看到,精英对民主选民选择“民粹主义”政策发出抱怨。在精英看来,民主选民并非总能选择对,可能会选择短期需求,而不求长期的可持续性;他们的投票往往以候选人个性而非政策为依据;他们的投票有时出于依附式原因;他们可能追求会扼杀奖励和增长的收入再分配。但到最后,在是否要对选举权实施系统性限制上,这些担心都不是令人信服的理由。犹如19世纪的精英,今天精英往往也得心应手,把自己狭隘利益打扮成普遍真理。
民主国家的选民并不总是正确的,尤其是在短期内。目前尚不清楚,解决当代治理问题,是否在于不断提高大众的参与程度。如政治学家布鲁斯·凯恩(Bruce Cain)指出的,大部分选民根本没有时间、精力或专业知识,来仔细研究复杂的公共政策。尽管为了鼓励更高层次的民主参与,通过如公民投票一般的机制,把更多议题放在选民的面前,但结果却往往不是民意的准确表述,而是组织最好资源最多的团体对公共空间的支配。 [15] 创建择优的官僚体系,最终对公众负责,又不受制于民主政治的变幻莫测,是当初反对民主扩展的论点之一,只是现在已被遗忘。
掌权的保守派
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现代的经济学家,把争取民主的斗争简化为富人和穷人的斗争,穷人组织起来,目的就是要把富人的财富和收入再分配给自己。如果威胁足够严重,富人在政治权利和直接再分配上做出让步,民主就会出现。 [16] 中产阶级可与任何一方联盟,但更多的是接受富人的买通,最多只支持有限的民主。任何有关正义或合法性的论点,仅仅是掩盖赤裸经济私利的“上层建筑”。在这个马克思主义叙事中,富人从不让步到足以实现真正的民主,穷人只有以暴力夺取政权,才能达到这个目的。政治学家亚当·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的统计显示,大多数选举权的扩展,实际上是对大众动员的回应。所以,民主是争来的,而不是赠予的。 [17]
保守的社会群体可以不同方式解释自身利益,其中有些比较有利于非暴力的民主转型。相对于德国和阿根廷(不要说俄国和中国),英国的自由民主制在20世纪30年代获得和平的巩固,原因与英国保守党的战术行为有关。它在19世纪初依然是旧土地精英的政党,相当于代表普鲁士容克阶级或阿根廷大庄园主的有关政党。但它没有试图通过暴力或威权统治抵制社会和政治的广泛动员,反而重新诠释自己的私利,既允许选举权的扩展,又得以保住自己的政治权力。
英国是以缓慢步伐扩展民主直至充分实现的欧洲国家之一。它的选举权扩展历时三个重大的改革法案,分别在1832、1867和1884年。如表6指出的,男性普选的实现要到1918年,妇女拥有选举权要到1929年。 [18] 1832年的改革法案确实可被看作一种对策,因为保守派担忧,作为经济变化的结果,会有来自底层的威胁和鼓动。但是让英国真正民主化的1867年法案和1884年法案,来自保守党首相本杰明·迪斯累利和自由党首相威廉·格拉德斯通的努力。他们并未面临迫在眉睫的革命威胁,而是在相当不同的政治考量下作出改革。
几乎所有的现代评论家都认为,1867年的《“大”改革法案》并不是基层驱动的。精英感到“在工人阶级成员的脑海中发生了悄悄的变化,犹如地壳运动”。人们还普遍预期,1832年改革之后,还会有后续的政治举措。带来这个转变的不是以格拉德斯通为首的自由派,而是他的竞争对手保守党迪斯累利。他推出激进的改革法案,导致选举权的即刻倍增。 [19]
迪斯累利的动机一直是争论的焦点,许多保守党同事指责他是自己阶级利益的叛徒,或充其量是在炽热斗争中丧失原则的机会主义者。历史学家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Gertrude Himmelfarb)认为,迪斯累利的行动源自不同的原则考量,即托利党是代表天然秩序的全国政党,其中的贵族和工人阶级已变成盟友。保守党的信条也有走向民主的动力,因为“它相信,底层阶级不仅在气质上是天然保守的,而且在政治上也是保守的”。 [20] 换句话说,伯克在上个世纪表述的观点,即保守寡头可以“代表”整个民族的利益,不只是掩盖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烟幕弹,而是伯克自己的阶级真正相信的。
相信它的不只是富有的保守党。在1884年第二次选举权扩展之后,保守党在几乎一代人时间内,继续支配英国的政治选举。迪斯累利是正确的,很多工人阶级和乡村的贫穷选民,不顾自己的阶级利益,在随后的选举中都把选票投给保守党。(这种现象对21世纪初的美国人来说并不陌生,许多工人阶级的选民倾向于共和党候选人,尽管共和党的经济政策有损于自己的收入,如自由贸易和反工会组织的政策。)保守党代表一组对工人阶级选民具有吸引力的价值观,包括教会、传统、君主和民族认同,再后来还能将议程转向其他议题,如外交政策。这让保守党修改自己的社会基础,不再是大地主的政党,而是新兴都市中产阶级的政党。这些中产阶级选民在有些议题上(如产权保护)与旧寡头站在一起,在其他议题上接受扩展选举权的观点。这些趋势再加上对组织活动的强烈偏爱,使保守党一胜再胜。 [21]
英国民主化的模式是精英政党推动的,不是基层从下鼓动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政治学家露丝·科利尔(Ruth Collier)指出,这种自上而下的过程可被称作“支持选民的动员”,驱使瑞士、智利、挪威、意大利、乌拉圭以及英国的“当朝群体”,向“在野群体”提供选举权。这些案例显示了一条制度安排可以自我加强的路径:一旦选举政治的原则在有限选举权的体系中获得确立,现任者可试图通过寻找新的选民、转向新的议题、跨越阶级界限,来继续执政。 [22]
当然,有些精英群体选择不遵守民主规则,转向军队或其他不民主方式,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发生于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意大利和德国、1930年的阿根廷、1959年古巴革命之后的许多拉丁美洲国家。选择哪一条途径取决于好多因素:保守派是否相信,一旦民主开放,仍可保住控制权;保守派内部团结如何;民主力量的团结及其构成的威胁如何;其他国家精英的应对方法。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往往比旧土地寡头更愿接受变化,不仅因为资金可以迅速转移,而且因为他们更都市化,更有文化,更容易与其他文化和有着进步思想的国际精英打成一片。理念和规范也在塑造物质利益:跟普鲁士的容克阶级相比,英国土地贵族更愿意让自己女儿嫁给新兴的富裕平民,也更愿意接受辉格党的观念,即教育和识字的普及会使工人阶级的选举权变得安全。 [23]
遗憾的是,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民主化故事没能以渐进和平的选举权扩展告终。对整个欧洲来说,随着欧洲大陆卷入两次世界大战,民族问题超越阶级问题而占据优先地位。德国、奥地利、英国、法国和俄国的工人阶级,在1914年8月决定支持各自政府,从而破坏了第二国际的团结。在包括英国的许多国家中,成年男性普选权还要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在1918年的结束。工人阶级在战壕中的牺牲,使得在道德上再也无法拒绝他们的选举权。德国和奥地利在战争中的失败,导致德国皇帝的退位、魏玛共和国的成立和奥匈帝国的解体。
旧专制秩序的政治结构遭到拆除,但政治右翼在中欧和东欧的社会基础并没有消失。旧土地寡头继续通过文职体系和军队在幕后行使影响力。中产阶级的储蓄和安全,在战后的通货膨胀和经济动荡中遭到彻底的摧毁,愿意接受在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新法西斯政党的招募。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新近布尔什维克革命的榜样,工人阶级也变得愈益激进,被吸收进无意于自由民主的共产党。随后的两极化,掏空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的政治中间派,促成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崛起,为第二次世界大战铺平道路。稳定的自由民主制到20世纪下半叶才传遍整个西欧,扩展到东欧还要等到共产主义在1989年至1991年的倒塌。欧洲的民主之路,真可谓漫长。
[1]S. N. Eisenstadt和Stein Rokkan合编,《建设国家和民族》(Building States and Nations)(加利福尼亚州比佛利山庄:Sage出版社,1973年),84—85页;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民主》(Democracy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7年),97—98页。
[2]Jonathan Sperber,《欧洲革命,1848—1851》第2版(The European Revolutions, 1848-1851 , 2nd ed.)(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56—58页。
[3]霍布斯鲍姆,《资本的时代,1848—1875》,15页。
[4]参见Kurt Weyland,《革命的扩散:“1848年”在欧洲和拉丁美洲》(The Diffusion of Revolution: ‘1848’ in Europe and Latin America),载《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第63卷,第3期(2009年):391—423页。
[5]有关欧洲19世纪初发展水平,参见埃里克·霍布斯鲍姆,《革命的时代,1789—1848》(The Age of Revolution, 1789-1848 )(纽约:Vintage图书公司,1996年),11—18页;Sperber,《欧洲革命,1848—1851》,59—62页。
[6]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政治和社会论文》第19卷(Essays on Politics and Society , vol. 19)(纽约州布法罗:多伦多大学出版社,1977年),471页。
[7]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政治和社会论文》第19卷(Essays on Politics and Society , vol. 19)(纽约州布法罗:多伦多大学出版社,1977年),322—323页。
[8]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政治和社会论文》第19卷(Essays on Politics and Society , vol. 19)(纽约州布法罗:多伦多大学出版社,1977年),327页。
[9]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帝国的自由和改革:演讲和信件》(On Empire, Liberty, and Reform: Speeches and Letters )(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00年),277页。
[10]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引自阿尔伯特·赫希曼,《反动的修辞:变态、无用和危害》(The Rhetoric of Reaction: Perversity, Futility, Jeopardy )(马萨诸塞州剑桥:贝尔纳普出版社,1991年),20页。
[11]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英国宪法》(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年),186页。
[12]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英国宪法》(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年),4—5页,32页。
[13]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统治阶级》(The Ruling Class )(纽约:麦格劳希尔出版社,1939年);维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社会学论文》(Sociological Writings )(纽约:Praeger出版社,1966年)。对莫斯卡和帕累托的讨论,参见赫希曼,《反动的修辞》,50—57页。
[14]有关科学种族主义,参见Stephen Jay Gould,《人类的错误标尺》(The Mismeasure of Man )(纽约:诺顿出版社,1981年)。
[15] Bruce E. Cain,《规范政治?民主的势在必行和美国政治改革》(Regulating Politics? The Democratic Imperative and American Political Reform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4年)。
[16]有关这个马克思主义故事的现代理性选择,参见Caries Boix,《民主和再分配》(Democracy and Redistribution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3年);以及达龙·阿西莫格鲁和詹姆斯·罗宾逊,《独裁和民主的经济起源》(Economic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这两种理论都认为,在穷人要求民主和富人接受民主上,不平等程度是关键因素;但在不平等如何引发民主变革上持不同意见。有关当代文献的概述,参见Daniel Zibiatt,《欧洲怎样民主化?》(How Did Europe Democratize?),载《世界政治》第58卷(2006年):311—338页。
[17]Adam Przeworski,《争取抑或授予?选举权扩展的历史》(Conquered or Granted? A History of Suffrage Extensions),载《英国政治学杂志》(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第39卷,第2期(2009年):291—321页。
[18]被1832年改革消除的许多衰败选区,尽管没有居民,仍送回保守派国会议员。1867年改革将选举权扩展至大多数城市男性户主,约占城市总人口的40%。1884年改革法案将同样的投票权扩展至农村地区,让参与选举者上升至男性人口的60%左右。1918年和1929年的进一步改革,最终将选举权给所有成年男性和女性。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大众政治才有可能出现,允许英国工党崛起,取代自由党作为保守党对手。所有这些改革法案都引起激励公众争议,对民主的利弊进行积极讨论。有关这些改革的一般介绍,参见Asa Briggs,《改进的时代,1783—1867》(The Age of Improvement, 1783-1867 )(纽约:Longman出版社,1959年),第5和10章。
[19]格拉德斯通在1866年推出自己的有限改革法案,让年收入7英镑的家庭享有选举权(当时英国家庭的平均年收入是42英镑)。他像约翰·穆勒一样,急于“排除那些无法以智慧和诚信行使选举权的人”。他的法案遭到自己党内被称为Adullamites的一派和保守党的联手击败。威廉·格拉德斯通(William Ewart Gladstone),《有关贝恩斯先生议案的讲话》(Speech on the Bill of Mr. Baines),载Sarah Richardson编,《选举权的历史,1760—1867》全六卷(History of Suffrage, 1760-1867 , 6 vols.)(佛蒙特州布鲁克菲尔德:Pickering 和Chatto出版社,2000年),第5卷: 107页;Briggs,《改进的时代,1783—1867》,494页。
[20]Gertrude Himmelfarb,《维多利亚式心灵》(Victorian Minds )(纽约:Knopf出版社,1968年),357页。
[21]James Cornford,《19世纪末期的保守主义转型》(The Transformation of Conservatism in the Late Nineteenth Century),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研究》(Victorian Studies )第7卷(1963年):41—66页。
[22]Collier,《通向民主的道路:西欧和南美的工人阶级和精英》,54—76页。
[23]例如,参见《爱德华·贝恩斯的讲话》(Speech of Edward Baines),载Richardson编的《选举权的历史,1760—1867》,第5卷:95页;以及Martin J. Wiener,《英国文化与工业精神的衰退,1950—1980》第2版(English Culture and the Decline of the Industrial Spirit, 1850-1980 , 2nd ed.)(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