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要的历史遗产是优质的官僚体系;中国党国体制的结构;中国官僚体系的自主性及其来由;“坏皇帝”的问题,为何中国最终仍需要民主负责制
耶稣诞生的几个世纪之前,即西汉时期,中国已有中央集权政府,呈现出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现代官僚体系的很多特性。政府有能力展开地籍调查,登记国内众多人口。它创建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官僚精通文字,受过良好教育,依功能组成等级制度。官僚体系的考试制度初露端倪,让贫穷但聪明的年轻男子有机会出人头地。这个官僚体系能向庞大的农民人口征收土地税,征召他们入伍服役。国家规定统一的度量衡,以促进贸易。官僚体系也趋向于非人格化,例如,中央政府不时调换官员去不同地方,以确保他们不与当地人发展家庭关系。军队接受文职政府的严格控制,被派往边疆,很少参与朝廷政治。中国政府拥有足够的资源和技术,从事建造庞大的公共工程,如长城和旨在促进商业和水利的运河。一旦需要,强大的国家也可能变得非常暴虐,它会迁徙整个人口,没收自己精英的财产。 [1]
现代国家应做的事中,还有不少是汉朝政府没做的。它没有提供普及教育、卫生保健和养老金。当时的公共物品和服务非常简陋,往往渗透不到偏远的乡村腹地。许多著名工程,如京杭大运河和长城,花费几个世纪的时间才得以完成。官僚体系的考试制度忽而实行,忽而废除,它的完全出现还要等到14世纪初的明朝。此外,中国早熟的现代体系并非一直持续。中央集权的国家在公元3世纪崩溃,过了三百年才得到恢复。当它在隋唐时期重现时,支配它的不是择优的精英,而是成功攫取国家权力的贵族家庭。当时和现在一样,政府官员的腐败一直是大问题。政治发展与政治衰败的周期,在随后的年代中不断重演,直到20世纪初。
我认为,1978年改革以来在中国出现的国家,不像之前的毛式国家,也不像中国人试图复制的苏维埃国家,反而更像上述的古典国家。当代中国一直在从事对悠久历史传统的光复,不管这一过程的参与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某种程度上,这种说法似乎有点荒谬。今天中国的官僚体系并不遵循清朝的精心仪式,没留长辫子,也不再学习儒家经典,改读马列主义宣传资料、工程教材和西方管理文献。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干部或苏维埃官僚的心态,仍可在今天共产党和政府官员的行为中找到。许多当初发明的制度性结构依然存在,如单位和户口。但如果观察的不是中国政府的外表而是本质,源自过去的连续性就非常让人吃惊了。
自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性质的变化,至少可以与经济政策的变化媲美。事实上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政府性质的相应变化,从中央计划经济到市场导向经济的巨变也不可能发生。现代中国的大多数评论家,只注意经济政策的变化,而不关心使之成为可能的政治基础。
毛式国家的退却
在本书涵盖的前例中,官僚体系的政治化通常意味着,政客攫取国家,以官僚体系中的职位来作庇护式分配。这发生于美国杰克逊革命之后的国家,也发生于希腊和意大利的国家,当时这两个国家正开始走上民主化道路,开放政治竞争。
在中国,接管国家的不是庇护式政客,而是让国家服从于意识形态目的的纪律严明的列宁主义政党。遵照布尔什维克的模式,列宁主义政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精英的核心,其成员凭借思想忠诚而进入严格的等级机构,二是群众基础,发挥对社会余众的渗透作用。“文革”前,共产党员占中国总人口的2.5%;今天有大约8600万党员,占总人口的6%。
共产党的等级制度复制国家的等级制度,从地方党委、市级党委、省级党委、国家级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最后到共产党总书记。对国家的控制可通过多种机制:在包括所有中央部委的最高层,作为负责人的共产党人戴两顶帽子;在地方,包括城市街道和乡村,工作人员接受共产党干部的监督。在20世纪50年代,即中国“苏维埃”时期的高峰,国家在中央部委一级获得最大自主性,无需事事请示;级别越低,所受的政治控制就越大。 [2]
中国实践偏离苏联先例之一是军人和文官的关系。在布尔什维克革命之后的内战时期,苏维埃红军发挥重要作用,但一直严格服从苏联共产党。这种控制在20世纪30年代的血腥清洗中得到巩固,其时,四分之一到一半的苏联军官遭到斯大林的清洗。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的掌权,基本上依靠人民解放军与日本人和国民党的长期武装斗争。许多共产党领袖,如邓小平和毛泽东,本身就是中国内战时成功的著名将领。所以,解放军总是享有比苏联军队更多的自主性。 [3]
大家熟悉的党国结构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受到完全的颠覆。“大跃进”利用共产党机器来组织军事风格的工农群众运动,以达到毛泽东完全不切实际的工业化目标。这扰乱了经济部委的日常业务,取而代之的是自下而上的混乱的群众动员。结果造成了大饥荒和经济灾难,但共产党等级制度存活了下来。“文革”就不同了,它破坏的不只是政府,还有共产党本身。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部分原因是他担心自己权威受到侵蚀,另外的原因是他反对官僚政府的根本原则。为了恢复原先的革命热情,毛泽东绕过所有中间层次,让自己的权威借助地方革命委员会直达“群众”。各部委的负责人来上班,才发现自己的权力已被下属夺走。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利用亲自控制的秘密警察来清洗苏联共产党。毛泽东利用革命委员会和年轻的红卫兵,来清理共产党人,或将之遣送去农村。解放军在这一段时期受到任意调配,有时为了恢复“纪律”,有时需要站在革命委员会一边。共产党通常是政治化的发动者,现在却接受党外人士的控制和清洗,与政府一起中断正常运作。 [4]
在“文革”期间两次被打倒的邓小平,把恢复共产党的纪律和重建政府的权威当作他改革的关键。邓小平从来没有质疑共产党需要对政府实施领导和掌控,只是认为两者必须遵守规则,这恰恰是毛泽东无政府治理方法的反面。上一章描述的修宪努力,即反映了他的观念:第一,共产党需要恢复自己的权威;第二,它要弱化对政府的政治监管,让部委来妥善管理预期中的经济巨变。同样重要的是重申共产党对军队的控制,因为在毛泽东去世后的微妙时期,解放军几乎成了竞争派别的仲裁者。不管邓小平自己是否意识到,他其实是在恢复中国传统政府的许多制度性遗产。……
随之出现的政府不同于它的毛式前身,变得更加专业化。中国在1978年的改革之后,重新引进择优的官员考试制度。政治学者杨大利指出,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发生了一系列改革,增加官员职位的择优竞争,惩戒没有取得好成绩的大批官员。 [5] 在2012年,全国有一百一十二万人参加考试,以争夺二万一千个官员职位。 [6] 中国也恢复大学体系,规定竞争性入学要求(很多欧洲大陆国家都无法做到)。 [7] 改革者在刻意寻求韦伯式的官僚体系,在不经意中还在寻回自己的传统。
当代中国政府是中央集权的,规模庞大,异常复杂。共产党仍在领导和控制政府,从头到尾复制政府的等级结构,监督各级政府的活动。但党的控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弱化,其性质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任何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都要面对委托权的问题。在名义上,统治王朝中国的是京城的官僚机构,但在通信技术恶劣的年代,要管理如此人口众多的大国,就意味着要将权力委托给省县一级的下属。在长安、洛阳、开封和北京的中央政府,通常不知道地方上发生的事,颁布命令的几个月乃至几年之后,才发现那些命令根本没有得到落实。毛泽东之后的领导,早早就认识到委托权的重要性。中国仍是单一大国,不是联邦制的,但省市已获得不少权力,以自以为合适的方式执行中央指示。所以,中国各地的政策相互之间有很大差异。像广东那样的南部省份,以及像深圳那样的南方城市,对市场经济的友好程度,远远超过北京。以深圳为例,它的市政供水承包给二十六个私营公司,而北京的市政供水仍受控于单一的国有公司。 [8]
在中国,许多单一省份比欧洲的主要国家还要大。广东和江苏有近八千万常住人口,还要加上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1997年,重庆市从四川省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政单位,本身就拥有将近三千万的人口。结果是,省市层次的政府复制中央政府的官员结构,也有以功能划分的各部门和共产党监督机构。中国官僚体系的整体规模相当大,而且一直在快速增长。政治学者裴敏欣把2000年的官员人数定在四千多万。他指出,准确的统计是很难得到的。中国的下级政府复制上级政府的劳动分工,导致高度复杂的体系,权力界限往往是相互冲突的。例如,市政水源管理是市政府的首要责任,但向城市供水的分水岭的地区管理处也有权力,中央水利部也参与其中。 [9] 此外,共产党保持较小但并行的等级制度,领导和监督政府的工作。
中国国家的自主性
如果说有一种特性,把中国的党国体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开来,那就是自主程度。中国政府不是强大社会利益集团的简单传动带,它能按照自己的旨意来设定独立的政策议程。这种自主性是显而易见的,既体现于制定政策方向的共产党高层领导,又体现于有自由裁量权来执行上级指令的下级干部。我会逐一来讨论。
一个高度自主的国家,如果既没有民主负责制,又不受制于法治,结果是非常危险的。这就是发生在毛泽东时代的情形:享有无限自由裁量权的领导者,通过像“大跃进”和“文革”那样的异想天开,酿成无尽的苦果。但同样的自主性,落在像邓小平那样的聪明理智的领导者手中,就能带来在自由民主制中难以想象的改进。在自由民主制中,利益集团的压力、游说者和正式程序的限制,既阻止国家采取迅速行动,又降低最后决策的质量。中国式的自主性,可让国家省去许多这一类的麻烦。愿意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领导,如有这种自主性,就能让政府在政策问题上,采取比民主政体更为大胆更为迅速的行动。
这不是说中国没有利益集团。中国确实没有代表私人利益的华盛顿市K街游说团等,但它的体制下仍有强大的派系,还有一些致力于维护某种毛式状态的既得利益群体。邓小平的早期改革带动了人们迅速上涨的期望,特别是在城市知识分子和学生当中。前苏联的戈尔巴乔夫改革激发了1989年的政治风波。……邓小平在1992年著名的南方讲话之后,重新返回改革议程,开放价格,让某些国有企业民营化,公开提倡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邓小平的最终胜利从来不是百无一失的,但他能大幅度修改政策的事实,就是当时国家享有自主性的明证。
在较低的级别,中国共产党允许下级政府在执行任务时享有高度自主。明显的实例就是下放大量权力给省市,让它们以因地制宜的方法执行政策。这种分权往往与总部设在北京的部委的利益发生冲突,而且胜出的经常是地方。
大多数西方评论家注意到,改革中的家庭承包制让农业个体化,允许农民保留更多自己生产的农作物,从而创造市场激励。他们还指出四个经济特区的设置开放了外资进入。这些确实是至关重要的:随着私人奖励的生效,改革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四年内翻了一番,出口工业也在像深圳那样的南方城市打下基础。但同样重要的是治理结构的改变,让地方政府承担财政负责制。政治学者戴慕珍(Jean Oi)通过查证表明,前期的经济增长不是靠私营部门,而是靠所谓的乡镇企业,即摇身变为营利企业的地方政府。 [10]
西方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公共部门不得保留盈余,因此也就没有动力去控制成本,或谋求事半功倍的高效。如果某部门在结束财政年度时尚有盈余,就要想方设法把它用掉,原因就在于此。 [11]
中国的体制颠覆这一原则,允许地方政府保留多余收入,将之用于自己的选项。地方政府有硬性的预算约束,有权征收一定税款,还可启动补充税收的牟利企业。盈余的70%必须投入新投资,其余的可由乡镇企业自由支配。部分盈余被用于公共用途,还有一定数量的金额掉入当地官员的口袋。许多外部评论家称这种现象为彻头彻尾的腐败,但它实际上是一种盈余分享制度,用来鼓励地方政府大力推动经济增长。它的成功相当壮观:在改革初期的几年中,中国的很多工业产值来自乡镇企业,而不是新兴的私营部门。 [12]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独立发现了西方所谓的新公共管理的原则,即把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引进公共部门。
任何正统的美国经济学家,永远都不会建议像乡镇企业那样的制度。外部观察者只知道体系的特点,但不了解具体的国家,透过无知的面纱得到的预测只能是,乡镇企业将成为腐败和自我交易的温床。如果尼日利亚和巴基斯坦试图实施这样的制度,可以想见各种形式的滥用。中央政府可能无法强加硬性的预算约束或新投资的比例,或允许地方政府征收掠夺性的税款,或挪用全部的盈余。更有可能的是,上级政府会与下级政府勾结起来瓜分盈余,并使用自己制定规则的权力来偏袒国有企业。
但中国不是尼日利亚和巴基斯坦。中央政府得以向乡镇企业施加严格纪律,使之将注意力集中在持久的经济增长上,所用方式与其他东亚国家推行的工业政策非常相似。当情况变了,政策也跟着发生变化。在20世纪90年代初,乡镇企业富裕起来,盈余分享制度出现高度腐败。……1994年的税制改革拿走很多地方政府的收入,迫使它们改用不同类型的财政手段,鼓励它们以有利于市场的形式来推动工业发展。新兴的中产阶级越来越多地选择合作,支持共产党统治的延续。 [13] 赵鼎新和杨宏星认为,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国家自主性的很好例证。他们声称,所涉及政策的具体内容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一旦看到早先措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中国政府马上改弦易辙,即使在巨大既得利益的面前,仍能成功地贯彻新的方针政策。邓小平和共产党认识到,他们的合法性依靠持续强劲的表现,在作出大胆迅速的修正时,并不受制于意识形态或以往的实践。 [14] 之后又有江泽民十年的新改革,如政治学者杨大利所查证的,打击政府部门的走私活动,褫夺解放军的许多营利性企业,颁布有关政府采购的更透明规则。 [15]
这种激励地方政府的制度,明显不同于毛泽东时代意识形态驱动的旧干部制度,也与马列主义政权的许多基本原则相异。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国家的重点放在促进长期的增长,而不是短期租金的最大化。可以说,共产党高层领导促进增长是出于自身利益,为了加强合法性和掌权。但许多国家的政府,如东亚之外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不会自动产生对自身利益的长远认识,以及对合法性的注重。正是在这里,中国几千年之久的儒家政府传统可能在发挥重大影响。
有关中国未来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在何种程度上,政府最高层能像过去一样继续自主。裴敏欣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的服务质量有所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下属部门变得太自主,或者说,在行使错误的自主。那是指,他们不管政绩如何,都能保住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还能抵制国家和共产党上级的惩戒。这些下属部门包括强劲的国有企业,如名列世界上最大公司的中国电信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相对于私营部门和外国投资者,这些国有企业变得更加强大,利用政治影响力,让自己免受竞争的威胁。 [16] 此外,像铁道部那样的官僚机构,变成难以控制的变相小王国。它是一个庞大组织,在中国控制五万七千英里长的铁路和两百五十万名员工。 [17] 多年来,中央政府一直在争取对这个赔钱部门的控制,却没有成效。2011年年中,温州附近发生新高铁列车相撞事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铁道部试图掩埋出轨车厢,从而掩盖渎职证据,迫于中国微博的舆论,只好重新挖出。中央政府以此为契机,以腐败的指控将部长刘志军革职,并宣布将把铁道部分为两个独立组织。像许多政府重组一样,中央政府虽然发出公告,但迟迟没有行动。大概是因为强大而神秘的铁道部,拥有足以保护自己的政治影响力。 [18]
严重依赖金钱激励的行政体系,会为腐败打开大门。西方经济学家曾预测,这会招致寻租和腐败。他们并没有完全弄错,只是猜不透腐败的程度,以及政府能够提供的真正服务。目前,中国政治体系中仍普遍存在大量的庇护政治、裙带关系、山头主义、政治影响和彻头彻尾的腐败。裴敏欣认为,中国渐进式的政治过渡造成“分散攫取”,即庞大政府体系中的地方权贵利用手中的政治控制,榨取各式各样的租金和贿赂。共产党上级很清楚,普遍的腐败深受老百姓的痛恨,共产党继续执政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控能力。共产党已作出许多公开承诺,一定要控制和惩治腐败,最近一次是在2012年的共产党十八大之后,已发表声明的,既有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总书记习近平,又有负责铲除腐败的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但裴敏欣认为,随着政府变得更大更复杂,党的监控能力或将逐渐下降,官员会利用更多资源和方式来寻找应付的对策。 [19]
中国国家的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威权国家,它的宪法赋予共产党领导地位。共产党无意搞多党选举,并谨慎地控制有关民主的公开讨论。……虽然没有负责制的正式机制,但可以说,共产党和国家还是在回应中国社会中不同参与者的需求。
它的发生可通过好几个机制。自1989年以来,中国政府允许农村地区的村民选出权力有限的村委会和村干部。它隶属于更大的选举体系,一直延伸到全国人大,代表也开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20] 如政治学者蔡晓莉(Lily Tsai)介绍的,除了这些正式机制,农民群体还有非正式的反馈机制,可向地方官员提出投诉和改善政府服务的建议。此外,政府和共产党的组织建立正式的投诉渠道,让公民表述自己的观点。当然,政府没有一定要作出回应的法律义务。只是当地官员经常得到上级部门的鼓励,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以防社会不稳。 [21]
最重要的反馈机制是公众抗议。如果政府对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关注近乎偏执,抗议活动所引起的就不一定是简单的压制,也可以是明显的让步。2010年,官方报告的社会抗议估计就有十八万件——农民对土地征用表示愤慨、父母担心附近工厂的污染、农民工受当地官员的虐待。 [22] 在胡锦涛的领导下,共产党在衡量官员政绩时,改变经济增长和维持稳定的先后次序,以致单一事件就有可能导致当事官员的职业生涯的终结。许多当地官员觉得,通过优惠、补贴和规则调整来安抚示威者,反而更容易。为达到这些相互冲突的目标,地方官员承受重大压力。 [23]
中国民间有很强的信念,认为上级政府要比下级政府较为关心老百姓,也较为清廉。 [24] 对高层政府的良好愿望抱有信念,对政府合法性来说是很重要的,这也就是政府作出回应的原因。但事实上……2012年薄熙来案件的爆料显示,高层领导的渎职也达到令人震惊的水平。
下级政府在政策和政治方面,理应受到上级政府的严格监管,但在中央集权的体系中,也必须享有执行上的自主性。在王朝中国,皇帝在监视属下官僚机构的行为时,会遇上信息不灵的难题,只好叠床架屋搞出更多的中央监控体系。例如,宦官比官僚机构更值得信赖,可以用来监视官僚机构。等到宦官队伍也变得不可靠时,明朝皇帝不得不建立内正司,以监视宦官的行为。当代中国的情形则是:上级政府监察下级政府的行为;共产党组织部监察政府的行为;共产党内部的特殊机构,如中纪委,负责监察其余部分的共产党。在这样的氛围中,被监督的官员想尽办法,或掩盖不良行为,或防止信息向上传达。到最后,唯一解决办法就是向下负责的体系,让自由的媒体和真正有权的公民来监督国家。
在毛泽东之后实行的规则、法律和程序,绝大多数是为了监管下级政府的行为,让他们对上级政府作出更积极的回应。如果政治体系只向上负责,而不向下负责,它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层领导的选择和意愿。我在上一章提到法家和儒家的古代争论,前者主张明确的程序,后者强调灵活和基于情境的贤君道德。前现代的中国政府选择道德,而不是对高层领导的正式法律约束,程序只用于如何把皇帝圣旨传递给社会各界。当代中国在某种意义上继续着这一传统。公民必须依靠领导的良好愿望,而不是对权力的程序限制。
如在优秀领导的手中,这种体系的表现实际上可胜过民主体系,因为后者要受制于法治和正式的民主程序,如多党选举。而这种体系无须受制于利益集团的游说和诉讼,无需组成繁琐的政治联盟,也无须教育公众认清自己的真正利益,就能作出艰难的重大决定。亚洲快速增长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韩国、日本和台湾,其历史上的“内嵌式自主”获得广泛的推崇,中国也不例外。相比于世界其他地区的威权政体,中国在1978年后一直专注广泛的共同目标,如经济增长、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扩展。邓小平和他之后的领导都明白,共产党的生存取决于合法性,不再靠意识形态,而必须靠自己的治国表现。
这个体系的问题出在中国历史上一再确认的“坏皇帝”身上。与民主体系相比,威权体系可以采纳更迅速更果断的行动,但它的成功取决于优秀领袖的不断出现——不是技术意义上的优秀,而是对共享的公共目标的承诺代替了为自身争权夺利。王朝中国的对策有二:一是建立复杂的官僚体系结构,限制君主的实际权力;二是以一套精密的体系培养君主,使之陷入繁文缛节的仪式,不能为所欲为。即便如此,这个体系还是不足以防止坏皇帝的周期性出现,或跋扈、或懒惰、或无能、或贪婪。
当代中国面临的正是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在过去几十年中的表现,从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到提供基本社会服务,都超过大多数威权政权和许多民主国家。但目前中国的体系能保证好领导的持续供应吗?
中国的威权政府在体系的持续上面临多种挑战。第一个是出现一个魅力型领袖,利用民粹主义的激情,建立自己的追随者群体,打乱标志后毛泽东时代领导特点的集体协商一致原则。有很多未获解决的社会不满可被利用,从中国极大的贫富不均到人们公认的猖獗腐败。
第二个威胁不那么剧烈,但可能性更大。政府将失去自主性,输给其他社会参与者,遭到经济增长孕育出的强大利益集团的攫取。裴敏欣认为这不再仅仅是可能性,政府现在就面临盘根错节的强大群体——国有企业、个别部委甚至整个地方,都在抵制政府的权威。政府试图控制下级的腐败,但自己也有可能成为高层腐败的牺牲品。……考虑到中国从中等收入攀到高收入的艰难征途,它的政绩难免会失色,它的权威也可能会下降。……在十八大召开和习近平崛起之后,共产党承诺新的经济改革,同时再一次强调意识形态和纪律。新一届领导能否实现重大的政策变化,还有待观察。
最后一个威胁,与体系合法性的内在来源有关。中国政府往往认为,它构成一个非西方的政治和道德的不同体系。这不错,如我指出的,王朝中国和当代中国之间有许多连续性。但把进口的西方思想即马列主义当作自己合法性的基础,阻止了共产党以坦率彻底的态度将合法性建立在中国的传统价值之上。另一方面,它也不能简单放弃马列主义。所以,它必须维持高速的经济增长,充当民族主义的旗手,以延续合法性。……
要解决上述问题,从长远看,唯一办法就是增加对国家的正式的程序约束。这意味着,首先,要稳步拓展以规则为基础的决策,让上级的政府和共产党也接受法律的约束。其次,正式约束需要政治参与的扩大。信息问题曾经困扰王朝中国,现在又临到当今政府头上,它的最终解决还得依靠对信息的正式保障。中国经济增长创造的庞大且不断增长的中产阶级,比较不愿意接受家长式威权主义。过渡到对权力的更正式约束,可以循序渐进,首先应该着眼于法治,而不是负责制。当前的中国宪法是一个不坏的基础,可基于它建立起不断齐全的法律体系。如果中国政治体系要长久持续下去,这两者最终都是不可或缺的。 [25]
法治或民主负责制广为扩展的动态过程会出现吗?不会,因为不能指望自上而下的命令。……但随着新兴社会参与者的上场,要求更为有效的约束制度,变更就会变得比较容易。在过去,中国政府强大到足以防止可能提出挑战的社会群体的出现。但在当代中国,社会动员的速度是史无前例的,拥有数亿成员的庞大中产阶级已在中国出现。在许多其他社会中,中产阶级一直是促使政治变化的动力,最终也是促进民主的动力。中国法治和民主的未来将取决于,这些新社会群体能否改变国家与社会之间经典的天平倾斜。这是本书第三部分要加以阐述的普遍现象。
[1]参见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第7—8章。
[2]Frederick C. Teiwes,《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国家》(The Chinese State during the Maoist Era), 载沈大伟(David L. Shambaugh)编,《现代中国国家》(The Modern Chinese State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112—120页。
[3]Frederick C. Teiwes,《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国家》(The Chinese State during the Maoist Era), 载沈大伟(David L. Shambaugh)编,《现代中国国家》(The Modern Chinese State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120—124页。苏联军方威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击败纳粹德国之后大大提高,但仍保持对苏联共产党的高度服从。
[4]Frederick C. Teiwes,《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国家》(The Chinese State during the Maoist Era), 载沈大伟(David L. Shambaugh)编,《现代中国国家》(The Modern Chinese State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136—148页。
[5] 杨大利,《重塑中国利维坦:中国的市场转型与治理政治》(Remaking the Chinese Leviathan: Market Transition and the Politics of Governance in China )(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4年),175—183页。
[6]新华社,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china/2o12-111251c131997757.htm.
[7]测评择优实践的最近努力是Victor Shih, Christopher Adolph和刘明兴,《共产党内的晋升:解释中共中央委员会成员的升迁》(Getting Ahead in the Communist Party: Explaining the Advancement of Central Committee Members in China),载《美国政治学评论》第106卷,第1期(2012年):166—187页。
[8]Selina Ho,《中国发展的权力下放和地方差异:城市供水案例研究》 (Decentralization and Local Variations in China’s Development: Case Studies from the Urban Water Sector)(博士论文,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等国际研究院,2013年),第8章。
[9]裴敏欣,《受困的中国转型:发展式专制的局限》(China’s Trapped Transition: The Limits of Developmental Autocracy )(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6年),136页; 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173—179页;Ho,《中国发展的权力下放和地方差异》。
[10] 戴慕珍,《中国农村起飞:经济改革的制度基础》(Rural China Takes Off: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Economic Reform )(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
[11]James Q. Wilson,《官僚体系:政府机构做什么及为什么做》(Bureaucracy: What Government Agencies Do and Why They Do It )(纽约:基本图书公司,1989年),115页。
[12]戴慕珍,《中国农村起飞》,61—64页。
[13]有关这种转变,参见黄亚生,《中国:弄清农村问题》(China: Getting Rural Issues Right),载Nancy Birdsall和福山合编,《金融危机后有关发展的新思路》。
[14]赵鼎新和杨宏星,《政绩合法性、国家自主性和中国经济奇迹》(Performance Legitimacy, State Autonomy and China’s Economic Miracle),工作文件(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和法治中心,2013年)。
[15]杨大利,《重塑中国利维坦》,110—149页。
[16]裴敏欣,《受困的中国转型》,102—118页。
[17]黄安伟(Edward Wong),《中国铁道部长在腐败调查中丢官》(China’s Railway Minister Loses Post in Corruption Inquiry),《纽约时报》,2011年2月12日。
[18]Keith Zhai,《铁道部臃肿不堪,很少人会哀悼》(Railway Ministry a Bloated Outfit Few Will Mourn),《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3年3月12日。
[19]裴敏欣,《受困的中国转型》,132—166页。
[20]Melanie Manion,《威权主义的偏狭:中国的人大代表制度》(Authoritarian Parochialism: Congressional Representation in China)(未发表的论文,2012年)。
[21]蔡晓莉(Lily L. Tsai),《无民主的负责制:中国农村的互助群体和公共物品》(Accountability without Democracy: Solidary Groups 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7年);蔡晓莉,《行政改革的政治回报:公民如何看待判断威权中国的国家》(The Political Payoffs of Governance Reforms: How Citizens See and Judge the State in Authoritarian China)(未发表的论文,2012年)。
[22]Christian G?bel和 Lynette Ong,《中国的社会动荡》(Social Unrest in China )(伦敦:欧洲中国研究和咨询网络,2012年)。
[23]赵树凯,《中国农村:发展中治理不善的故事》(Rural China: Poor Governance in Development Story),工作文件(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和法治中心,2013年)。
[24]例如,参见Anthony Saich,《中国的治理质量:公民的视角》(The Quality of Governance in China: The Citizen’s View),工作文件(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和法治中心,2013年)。
[25]政治改革应该先从扩大宪政开始的说法,见黎安友,《中国的宪政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