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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民族建设

2025年1月2日  来源: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提供人:gushang23......

民族认同是国家建设的关键;民族主义应被视为认同政治;认同是与技术和经济变化相关的现代现象;通向民族认同的四条途径


 

国家建设的成功关键在于并行发生的民族建设,它往往是暴力和胁迫的过程,第一部分所讨论的所有国家都发生了这一过程。

国家建设是指创建有形的机构——军队、警察、官僚体系和政府部门等。它的完成包括招聘员工、培训官员、向他们提供职位和预算、颁发法律和指令。相比之下,民族建设是创建民族认同,让人们对之忠心耿耿,以取代对部落、村庄、地区和种族的效忠。与国家建设相比,民族建设需要创建无形的东西,如民族传统、符号、共享的历史记忆和共同的文化参考。民族认同的创建可通过国家在语言、宗教和教育上的政策,也可借助自下而上的诗人、哲学家、宗教领袖、小说家、音乐家和其他无由接近政治权力的个人。

民族建设是国家建设成功的关键,直达国家的核心内涵:国家作为合法暴力的组织者,有时会呼吁自己的公民,甘冒生命危险来保家卫国。公民如果觉得国家并不值得自己最终为它牺牲,就不愿响应。民族认同对国家力量的影响,并不局限于它的强制权力。很多所谓的腐败不是由于贪婪,而是一种副产品,因为立法者或政府官员觉得,他们对家庭、部落、地区或种族群体比对整个民族共同体负有更多义务,所以就公钱私挪。他们不一定是不道德的人,只是其道德责任的圈子小于他们效劳的政治体。根据国家是否兑现社会契约中的承诺,公民也能理性地算出自己忠诚的程度。如果他们觉得国家合法,亲身体验到爱国主义的热情,政治稳定就会获得极大的提升。今天,当代中国共产党以经济表现来赢得合法性,另外还有重要的额外支持,即中国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

如果强烈的民族认同是国家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出于同样原因也会变得非常危险。民族认同往往围绕种族、人种、宗教或语言而建立,这些原则一定会包容某些人,排除其他人。民族认同经常形成于对其他群体的故意反对,一方面加强内部凝聚力,另一方面被用来延续冲突。民族凝聚力可以表现为对外侵略。人类为竞争而合作,又为合作而竞争。 [1]  

民族认同与现代化

民族主义是一种具体形式的认同政治,我们可以在法国大革命中找到它的第一次重要表达。它基于如此的观念:国家的政治边界应该对应于主要以共同的语言和文化为定义的文化边界。 [2]  

认同的关键在于这样一个概念:一个人的内在真实的自我跟周边社会认可的社会规范或惯例是会相脱节的。内在的自我,以民族、种族、人种 [3]  、文化、宗教、性别、性取向和能把人类群体聚合起来的其他特征为基础。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跟随黑格尔指出,认同的斗争在本质上是政治的,因为它涉及对承认的需求。要向经济学家说声对不起,因为单有物质资源,人类不会感到满足,他们还希图真实的自我获得他人的承认——获得尊严和平等。这就是为什么,承认的象征——旗帜、联合国席位和国际社会成员的法律地位——对民族主义者来说至关重要。本书为发展设定了六个方面,其中之一是社会动员,它不过是新认同出现时的副产品,人们开始意识到共享的经历和价值。 [4]  

民族主义的两大理论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和欧内斯特·格尔纳(Ernest Gellner),将民族主义的出现与现代化联系起来,尽管他们在某些关键方面有不同的强调。在前现代社会,不存在认同问题。在任何狩猎采集或农业经济中,社会认同有所分化——猎人和采集者、男性和女性、农民、教士、战士和官僚——但由于社会流动极少,也没有严格的劳动分工,人与人打交道时没有太多选择。事实上在前现代印度,整个劳动分工在迦提或种姓(jati or caste)体系中变得神圣化,这个体系把流动性已相当有限的社会,再通过宗教制裁加以冻结。在农业社会,个人重要的人生选择——住哪里、以什么为生、信什么宗教和跟谁结婚——都由身边的部落、村庄或种姓所决定。所以,人们不会花费很多时间,坐着问自己:“我是谁,果真吗?”

根据安德森,借助印刷术的发明和图书流通的增长,商业资本主义涌现于16世纪欧洲,这一切随之开始发生变化。印刷机让书面通讯的成本锐减,使本地语书籍的出版成为可能。马丁·路德使用德语而不是拉丁语,成为16世纪早期畅销作家,为建立起共同的德国文化发挥了关键作用。路德告诉他的读者,他们的救赎所依靠的,不是罗马天主教会规定的仪式,而是自己内心的信仰。通过自己选择,个人可与一个新的共同体联系起来。

本地语书面语言的出现,使安德森所谓的“想象的共同体”第一次成为可能,德语的言说者和阅读者成为一个整体。19世纪菲律宾小说家何塞·黎刹(José Rizal)在七千岛屿的居民中,以类似方式创造了对菲律宾的认同。报纸在19世纪变得流行,受到有文化的新兴中产阶级欢迎,在唤醒民族意识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未离开自己小村庄的人,通过阅读会突然感到,与偏远村庄的他人建立起了联系。远在互联网和现代化交通之前,平面媒体就让人们产生了虚拟旅行的感觉。 [5]  

欧内斯特·格尔纳还认为,民族主义出现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之时,他将之定在19世纪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过渡时期。农业社会没有统一文化:语言和礼仪的巨大差异将不同阶级分隔开来。所以,俄国贵族说法语,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的宫廷说德语,奥匈帝国的宫廷语言直到1842年都是拉丁语。说俄语、爱沙尼亚语和拉脱维亚语的主要是农民。这些语言障碍,一开始是征服和王朝政治的结果,后来又得到刻意保持。设置这样的分层社会,就是为了阻止社会阶级的相互流动。

如格尔纳解说的,工业社会的要求非常不同:


 

以增长为生的社会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增长的代价就是永恒的创新。创新的先决条件是永不间断的职业流动,这肯定发生在两代人之间,通常又会发生在人的一生中。为了在不同工作之间转换,为了顺带与其他社会地位的人沟通和合作,这种社会的成员必须要以正式、严谨和无关上下文的方式,来从事口头和文字的交流……

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一般概况:识字;流动;形式上平等,却又带有连绵不定、可说是原子化的不平等;共享基于识字和学校灌输的同质文化。传统社会与此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识字只是少数人和专家的素养;常态是稳定的等级体系,而不是社会流动性;文化是多元的和不连贯的。 [6]  


 

工业化过程使劳动分工不断扩大,为现代民族主义打下基础,基于语言的文化又成为凝聚社会的统一源泉。 [7]  

经济现代化为语言统一创造激励,可以法国的情形为例。在19世纪60年代,法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不讲法语,另外四分之一把它作为第二语言。法语只是巴黎和知识精英的语言,法国乡村农民使用的,是布列塔尼语(Breton)、皮卡第语(Picard)、佛兰芒语(Flemish)、普罗旺斯语(Proven?al)等方言。犹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高原地区,相邻山谷的居民无法理解对方的语言。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19世纪的扩张,法语的使用大幅上升。借用尤金·韦伯(Eugen Weber)的话:“人们只要……浏览布列塔尼报纸,就会认识到,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孩子开始致力于统一和法语化。它们意味着流动性、先进性、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提升……工业发展有助于迁来城市的多语种劳工的语言统一。”法国语言的最终统一要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大功告成,战壕里的公共服务完成了始于经济必需的统一过程。 [8]  

劳动分工的不断扩大促进社会流动性,以迫切方式提出了认同问题。上一刻,我是萨克森州小村庄农民,下一刻,我在柏林西门子工厂上班。在21世纪初,类似的迁移也在整个中国发生,农民离开内地的村庄去深圳和广州的工业部门打工。农村固定、亲密和局限的世界,被现代城市庞大、匿名和多样的世界所取代。这种转变——斐迪南·滕尼斯率先阐述的从礼俗社会到法理社会的经典过渡——不仅涉及从一个社会职业到另一个的身份变化,而且对身份本身也提出了疑问。现在,我不再生活在自己村中亲友的大拇指底下,在人生道路上有更多选择。“我是谁”一下子变成现实且迫切的问题。这种转变以危机或创伤的形式表现出来,造成涂尔干所谓的失范(anomie)。涂尔干看到,失范在现代化社会中表现为较高的自杀率,还表现为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和家庭破碎率,这些常常与社会的迅速变化有关。 [9]  

格尔纳的理论将民族主义与工业化和基于语言的文化挂钩,但有一个麻烦:它无法解释民族主义在非工业社会的出现。在西欧和北美的许多国家,经济增长推动社会变化的次序如下:扩大的商业—工业化—城市化—社会动员的新形式,但这不是必然次序。正如我们看到的,在希腊和意大利南部,要么跳过工业化阶段,要么大幅减弱它的影响。这两个社会经历城市化,但没有创建大型工业部门。我管这种现象叫做“没有发展的现代化”,它也盛行于许多非西方社会。那里的殖民主义促进城市化,造就现代化精英,却没有大规模的工业招工,以推动社会的全盘转型。

与西欧相比,民族主义在前殖民地世界有不同的来源。这些国家即使没有按西欧模式实行工业化,仍能获得新精英阶级,来面对殖民者的不同文化。这些精英承受巨大压力,以顺应殖民国家的文化和习俗,许多人成功进入支配性的权力结构。但这却造成了认同的危机,由于语言和西化,他们反而与自己的家人和同胞分道扬镳。英国训练的年轻律师圣雄甘地在南非实习时,突然省悟到这个危机,最终走上争取印度独立的征途。这个危机迫使身处不同法国殖民地的三个黑人作家,艾梅·塞泽尔(Aimé Césaire)、利昂·达马斯(Léon Damas)和利奥波德·桑戈尔(Léopold Senghor),发明了“黑人性”(Negritude)这个概念。他们将法国白人眼中充满种族贬义的“黑人”(nègre)一字,转换成让自己倍感骄傲的源泉。

从欧洲出口到殖民地的很多东西中,既有全体民族的认同,又有对本土身份尊严的承认。如利埃·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eld)解释的:“作为核心的西方社会(把自己定作民族)势力范围愈益扩大,其他社会或属于这个以西方为中心的超社会体系,或在寻求挤入,事实上别无选择,只得成为民族。” [10]  这意味着,民族主义在前殖民世界会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在西欧,发起最杰出的民族主义运动的是德国人,他们试图把所有说德语的人团结在单一主权之下。在印度、肯尼亚和缅甸,民族主义不能以语言为基础,因为它们的社会在语言族群上支离破碎,缺乏可以自己的文化来统一全国的支配群体。所以,乔莫·肯雅塔(Jomo Kenyatta)领导的肯尼亚茅茅(Mau Mau)起义,以占全国人口多于20%的基库尤人(Kikuyu)为主;但他们无法指望持久支配国家,或把自己的语言和习俗强加于整个社会。事实上,许多国家仍在使用殖民者语言。第一,它与种族亚群的方言相比,被认为是较为中性的选择。第二,它与本土语言相比,更能让前殖民地与全球经济挂起钩来。

通向民族认同的四条途径

大多数研究民族认同的学者断言,它是“社会建构”的,遂与许多民族主义者发生争论。民族主义者认为,民族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原生分类,自古以来一直存在。厄内斯特·格尔纳认为,民族主义是现代现象,是顺应城市化的工业社会的需求而产生的。其他人走得更远,不承认民族认同与工业化等巨大的社会力量的关系,视之为艺术家和诗人的创造。受经济学影响的另一学派认为,认同基本上是协调的机制,被政治家用来促进潜在的经济利益。 [11]  

民族主义是现代化的副产品,具体的民族认同又是社会建构的,这些当然正确。但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回避了几个重要问题:谁在建构新的民族认同?这个过程自上而下,抑或自下而上?有些民族认同一旦建立起来,就变得极其牢固,有些则无法持久。例如,苏联花了七十年时间试图造就国际化的“苏维埃新人”,以超越像族群和宗教那样的范畴。然而,当苏联在1991年分裂成各加盟共和国时,被认为死去多年的古老民族认同重又抬头。今天在克里米亚那样的地方,只有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和鞑靼人,却没有苏维埃人。同样,欧盟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在努力建构超越民族的欧洲公民认同。以2009年欧元危机之后的角度看,这个工程显然是失败的。民族建设的范围和可能性又是什么?

民族认同远远不是社会建设那样的开放式过程,它的形成要通过四个基本过程,可以单独发生,也可组合起来。有的是公开自上而下的政治行为,倚赖国家权力的强制执行;有的自下而上,是人们自发行动的结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过程,相互之间必须要有某种互补性。否则,认同是不会生根的。

第一,确定政治边界,以迁就人口。第二,流放或肃清种族群体,以迁就现有边界。第三,促使亚群人口融入主流文化。第四,以社会中人文和自然的禀赋为前提,修改民族认同的概念,以迁就政治的可行性。最成功的民族认同工程,来自所有四种方法的互动。但请注意,前三个过程往往包含暴力和胁迫。


 

1.移动边界,以适应已设定的民族认同。世界上的王朝政治体,如罗马、孔雀王朝、奥斯曼帝国和奥匈帝国,在创建时是不考虑文化认同的。民族主义的原则从法国大革命之后变得广为接受,导致其时的大政治体分裂成多个在语言族群上同质的小政治体。所以土耳其大为缩小,只剩下在安纳托利亚使用土耳其语的核心地区,奥匈帝国分裂成巴尔干地区的无数小国。最近一次帝国解体是前苏联,它表面上建立于普遍性的意识形态之上,1991年之后重又回复到基于语言族群的较小国家。也有扩大边界以包容同族人口的,如德国和意大利的统一。

2.流放或肃清人口,以创建更为同质的政治体。这在前南斯拉夫解体后的巴尔干战争中被称为“种族清洗”。合法性的原则从王朝统治转变为民族统一,在某种意义上,种族清洗只是这个转化的天然伴生品。

多语种的庞大农业帝国,与非人格化的管理和法治是兼容的,事实上还依靠这类普遍性的制度来行使治理功能,因为它们在多元语言族群的人口互动中变得兴旺起来。在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的巅峰时期,旅客从英国到北非、叙利亚和小亚细亚,能够期望找到类似的行政机构、法律和道路。维也纳在世纪之交(Fin de siècle)是世界上最自由最国际化的城市之一,反映了以它为首都的奥匈帝国的多样化。

当多种族帝国解体成为按民族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时,少数民族会被困在其中。如果新民族国家采取宽松的法治,本可加以容纳,但民族主义的自我伸张使这种局面较为罕见。结果是人口的大批迁徙,少数民族被迫搬离新成立的民族国家,或与邻国的少数民族互换。希腊人和土耳其人自拜占庭帝国以来,一直在小亚细亚和爱琴海东部一起生活,到了1919年至1922年的希腊土耳其战争就都要自我分离出来。在某种意义上,触发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就是那些被困人口,如在捷克斯洛伐克苏台德地区的德国人,以及在波兰波罗的海的德国人。1945年战争结束时,又看到德国、波兰、乌克兰、捷克和其他国家的人口大迁徙(以及大量的边界重定)。所以,巴尔干地区的种族清洗不是后冷战时期的发明。有些评论家指出,早期历史的种族清洗促成了现代西欧的稳定,只不过被现代欧洲人遗忘了。

3.文化同化。从属人口可以采纳主流群体的语言和习俗,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广泛联姻,以致不再成为独特的少数民族。同化能够自愿发生,因为少数民族融入主流文化有利于自身的利益。把巴黎法语当作全国通用语,导致法国方言数量减少,就是此类案例。同样,大多数移民群体抵达美国后学习英语,接受美国风俗,因为这是在社会上攀升的正道。

一个最大的同化故事也许是中国。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么大国家中,汉族竟占总人口的90%以上。中国并非总是如此同质的,目前的民族构成是两千多年不断同化的结果。四千年前,汉族文明的所在地是北部的黄河流域。公元前3世纪,第一个汉族国家是秦国(当今中国的北部和中部)通过征服建起的,在之后数世纪中,向东南、西南、西部和东北扩展。在这个过程中,汉人遇上不同种族的土著人,特别是北部和西部的突厥—蒙古游牧民族。这种原始的文化多样性,仍保存在今日犹存的不同形式的口语中。但书面语言从秦代起就是统一的,成为帝国的共同精英文化的基础。中国深受非汉人的影响,几乎所有外人最终都接受中国文化的规范,与汉人广泛通婚,以致不再是少数民族。主要例外是西部省份新疆的穆斯林维吾尔族、内蒙古的蒙古族、西藏人。同化继续是政府的政策,这三个地区都有迁来定居的汉人。

我们不应低估在实现文化同化中所需要的强力,乃至胁迫。民族语言的选择是使用者的政治行为。很少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母语,特别是他们还聚居于世代相传的特定区域。文化同化的主要手段是公共教育体系,次要手段是公共行政的语言选择。对学校体系的控制,因此是很有争议的,也是国家建设者的中心目标。

4.调整已设定的民族认同,以适应政治现实。所有的国家建设工程,为了取得理念与现实的对称,最终都会碰上实际难题。遇上简单的强权政治时,让步的通常是理念。认同问题又无法与领土问题分开。可以多种方式来调节理念:领土要求可以调小;认同依据可从种族或宗教,转至意识形态或共同文化的灵活概念;也可引进新概念来取代现有概念。更改民族认同的定义以适应现实情况,是民族统一中最少强制性最有希望的途径。

历史失忆症

建设认同的工程富有争议,因为组成世界的从来都不是随时准备成为政治体的紧密同质的“民族”。作为征服、迁徙和贸易的结果,所有社会都是各种认同的复杂混合物,包括部落、种族、阶级、宗教和区域的,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有关民族的观念必然意味着,对民族界限之外的人或加以改造,或加以排除。他们如果不想和平顺从,就会遇上强制手段。这种胁迫可以自上而下由国家来完成,也可采取集体暴力的形式,由共同体杀死或驱走它的邻居。20世纪中叶的欧洲有约二十五个国家,是中世纪结束时五百多个政治体中的幸存者。

在所有讨论过的案例中——德国、希腊、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现代成果,包括高水平经济发展和自由民主制,都有赖于历史早期的暴力和胁迫。我在这点上已谈及德国和希腊,它们有大量流散人口,散布在各自国土以东的其他种族之中。当代德国和希腊的国家始于暴力,前者是俾斯麦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的战争,后者是希腊反对奥斯曼帝国的革命。暴力在下一个世纪持续不断,人口被迫迁徙,边界不断重划。

描绘现代民族主义现象的首批学者之一欧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谈及伴随民族建设过程的历史失忆症。据他介绍:“对民族的形成来说,遗忘乃至历史错误,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为什么,历史研究的进步往往会对民族性造成威胁。实际上,所有政治组织起源方面的历史探究都会造成暴力事件,但不管怎么说,这些探究结果是有益的。”他认为,这种失忆症可追溯到欧洲的野蛮征服,其时,单身武士征服罗马帝国腐朽的残兵败将,迎娶当地女子,采纳她们的习俗。历史失忆症几世纪以来一直继续,我们已忘记那些曾经骄傲的独立政治体,如勃艮第、帕尔马大公国、萨克森和石勒苏益格,它们现在通通只是地方区域,从属于更大的领土国家。 [12]  

英国和美国有时被视为和平政治发展的典范,它们通过渐进式的零敲碎打的改革,建立起自己的民族认同,成功避免其他社会遇上的剧烈动荡。这只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实的,勒南的历史失忆症也适用于这两个国家。英国使用盖尔语(Gaelic)的原始凯尔特人(Celtic),多次受到来自海峡彼岸的入侵,首先是罗马人,然后是一波波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丹麦人,最后是讲法语的诺曼王朝。从英格兰到大不列颠的转变,涉及兼并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经常性暴力,其终结还要等到1916年复活节的爱尔兰起义,以及爱尔兰共和国的独立。毋庸多言,北爱尔兰从那时起一直不是英国大家庭中的快乐成员。写本书时,苏格兰也已计划对自己的独立与否实行公投。

与勒南的历史失忆症相呼应的是马基雅维利的类似观念。他在关于罗马的《论李维》书中指出,这个伟大城市的建立奠基于一场同室操戈,即雷穆斯(Remus)遭到罗慕路斯(Romulus)的杀害。他更为广泛的观察是,所有公正的事业都起源于犯罪。 [13]  民主政体在美国的成立也是如此。北美不是通常所谓的“新定居点”,而是地广人稀的土著部落的领土。这些群体不得不忍受被消灭、流放或驱赶至保留地的命运,为新定居者建立自己的民主制度腾出地盘。美国的民族认同以平等、个人权利和民主原则为基础,但它的建立仍以原住民的利益为代价。这没有使结果变得不民主不公正,也没有使当初的犯罪变得不是犯罪。此外,美国民族认同应该优先考虑的,是以《独立宣言》的平等为基础的政治联盟,还是宪法对各州权利的保护?这个问题仍无法通过民主过程获得和平解决。德国和希腊可能对近代历史的暴力仍有生动回忆,但英国人和美国人也不应忘记,他们当代的民族认同也是过去血腥斗争的受益者。

 [1]有关因竞争压力而产生的社会合作,参见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第2章。

 [2]这是欧内斯特·格尔纳(Ernest Gellner)给出的定义,参见《民族与民族主义》第2版(Nations and Nationalism , 2nd ed)(马萨诸塞州莫尔登:布莱克韦尔出版社,2006年),1页。

 [3]编者注:此处的民族、种族(种族群体、族群)、人种对应的英文分别为nation、ethnicity(ethnic group)、race,其中nation强调的是政治意义上的民族共同体(有学者建议译为“国族”,但鉴于并不通行于国内学界,所以暂不取);ethnicity指的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民族划分(如中国有56个民族),为与nation的译法区分开,这里暂译为“种族”,间或译为“族群”,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种族”不取其生物学意义而强调其人类学和社会学意义;race指的是生物学上具有某些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通常译为“人种”或“种族”,为与ethnicity的译法相区分,这里译为“人种”。

 [4]参见Charles Taylor编,《多元文化论:考察承认的政治》(Multiculturalism: Examining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4年)。

 [5]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修订版(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s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 rev. ed.)(纽约:Verso出版社,1991年),37—46页。相似观点出现于 Elizabeth L. Eisenstein,《早期现代欧洲的印刷革命》第2版(The Printing Revolution in Early Modern Europe , 2nd ed.)(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

 [6]欧内斯特·格尔纳,《民族主义与复杂社会的两种聚合形式》(Nationalism and the Two Forms of Cohesion in Complex Societies),载《文化、身份和政治》(Culture, Identity, and Politics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15—16页。

 [7]参见欧内斯特·格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38—42页。

 [8]Eugen Weber,《从农民到法国人:法国农村的现代化,1870—1914年》(Peasants into Frenchmen: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France, 1870-1914 )(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76年),67、84、86页。

 [9]参见涂尔干,《自杀论》(Suicide )(伊利诺伊州葛伦科:自由出版社,1951年)。

 [10]Liah Greenfeld,《民族主义:通向现代性的五条道路》(Nationalism: Five Roads to Modernity )(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92年),14页。

 [11]解说社会建构共识的是Keith Darden,《抵抗占领:大众教育和持久民族忠诚的铸造》(Resisting Occupation: Mass Schooling and the Creation of Durable National Loyalties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3)。有关不同类型的建构论点,参见Rogers Brubaker,《重新构筑的民族主义:新欧洲的民族性和民族问题》(Nationalism Reframed: Nationhood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the New Europe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和《没有群体的种族》(Ethnicity without Groups )(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年);David D. Laitin,《民族、国家和暴力》(Nations, States, and Violence )(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

 [12]欧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民族是什么?》(Qu’est-ce qu’une nation? What Is a Nation? )(多伦多:Tapir出版社,1996年),19页。

 [13]关于这一点,参见Mansfield,《马基雅维利的美德》,64—66页,2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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