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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皇帝”的问题

2025年1月1日  来源: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 作者: 提供人:gushang23......

我们所讨论的政治发展三大组件中——国家建设、法治、负责制——中国在历史早期就获得了第一件。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发明了好政府。他们设计的行政机构是理性的,按照功能而组织起来,以非人格化标准进行招聘和晋升,这绝对是世界第一。也许因为中国社会如此重视家庭,国家建设者认定,他们的特别任务就是在政府中杜绝腐败根源的家族或裙带的影响。

在战国时期的战争洪炉中建立如此制度是一回事,要在后续两千年中维持下去是另外一回事。早已获得现代性的官僚机构,在国家崩溃或遭受贵族家庭的瓜分时,又变成衰败和家族制复辟的牺牲品。国家衰退在数世纪内逐渐发生,再要恢复到当初秦汉创建者的设计,也要花费数世纪。到了明朝,古典制度在很多方面获得完善。它更加任人唯才,所控制的社会比汉朝的更为庞大,更为复杂。

在其他方面,中国政治制度又是落后的。它从没创立法治和政治负责制的机制。国家之外的社会像以前一样,与欧洲或印度相比,组织得更为松散,很难采取政治行动。没有拥有土地的独立贵族,也没有独立城市。四下分散的士绅和农民,只可被动地抵制政府命令,不时爆发激烈的起义,又遭到残酷的镇压。他们从来没有像斯堪的纳维亚农民所做的那样,组织成集团向国家争取权利。随着佛教和道教的流传,独立的宗教团体在隋唐时期蓬勃兴起。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这些宗教团体发挥反国家的作用,从红巾军到太平天国。但宗教始终只是小宗派现象,在正统儒家当局的眼中是可疑对象,从没能代表强大的社会共识,也不能以法律监护人的资格来限制国家权力。

中国王朝的重大遗产是高品质的威权政府。世界上几乎所有成功的威权现代化者,包括韩国、新加坡,现代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都是分享中国共同文化遗产的东亚国家,这不是偶然现象。很难在非洲、拉丁美洲或中东,找到像新加坡的李光耀或韩国的朴正熙那样素质的威权统治者。

但明朝和中国其他历史时期的经验,提出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在没有法治或负责制的情况下,良好统治能否长久。如遇坚强能干的皇帝,该制度卓有成效,雷厉风行,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如遇变化无常或庸碌无能的君主,他们大权独揽,经常破坏行政制度的效率。武则天清洗官僚机构,安插自己不合格的追随者;明太祖废除丞相制,让继任者束缚于这一困境;明神宗完全不理政事,导致政府瘫痪。中国人视之为“坏皇帝”问题。

中国制度中确有一种负责制。皇帝接受教育,深感对人民的责任。他们中的优秀者,尽量回应人民的需求和抱怨。尽责的统治者还经常以人民名义惩戒手下官员,并依靠宦官网络来刺探谁在做好事,谁在做坏事。但制度中唯一正式的负责制是向上的,即对皇帝负责。地方官员必须担忧,宫廷如何看待他们的表现,但绝对不会在意普通老百姓的意见,因为后者无法依赖司法或选举的程序来反对自己。对普通中国人而言,遇上昏官的唯一求援是上诉,希望皇帝有可能获悉。即使是好皇帝,在如此辽阔的帝国中,要想得到他的注意简直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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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治和政治负责制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滥权的绝大多数,并不来自暴政的中央政府,而是来自散布四方的各级地方官员。他们狼狈为奸,或偷窃农民的土地,或接受商人的贿赂,或漠视环保和安全的规则,或遵循历来地方官员所从事的。如有灾难发生,例如地震披露的豆腐渣学校工程和管理不善的公司的奶粉污染,中国人的唯一求援就是向中央政府上诉。而中央政府则不一定作答。有时,它会对犯法官员采取严厉措施,但在其他时候,它自己太忙,或心不在焉,或要应付更为紧要的事务。

法治和政治负责制本身很好,但有时会搅乱卓有成效政府的运作,如印度国家由于诉讼和公众抗议,而无法作出基建项目的决策;或美国国会由于说客和利益团体,而不愿面对像社会福利这样的紧迫问题。

但在其他时候,为维护卓有成效的政府,法治和负责制又属必不可少。在适当条件下,强大的威权制度可以建立非常有效的政府。政治制度要能承受外部条件的变化,以及内部领袖的变更。法治和负责制制衡国家权力,从而减少政府表现的参差不齐。它们约束最好的政府,但也防止坏政府的失控。相比之下,中国人从未能解决坏皇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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