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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会宣告独立

2025年1月1日  来源: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 作者: 提供人:gushang23......

11世纪晚期,天主教开始独立于政治权力。领衔带头的是一位名叫希尔德布兰德的修道士(Hilderbrand),后来他成为教皇格里高利七世(1073—1085年在位)。 [4] 他在教皇派中凝聚了一帮人,包括彼得·达米安(Peter Damiani)、红衣主教汉伯特(Humbert)、教皇帕斯卡尔二世(Pascal Ⅱ)。他们认为,教皇应对所有的基督徒和政治当局行使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力,并有罢免皇帝的权利。他还宣称,任命主教的唯一机构是教会,而不是世俗当局。其时背景是神圣罗马皇帝亨利三世(Henry Ⅲ)的阴谋诡计。为了出席加冕典礼,他抵达罗马,马上罢免作为对手的三位教皇,以推举自己的候选人。 [5]

根据希尔德布兰德,教会一定要实施改革,才能独立于政治权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严禁教士、主教结婚和生儿育女。他攻击常见的宗教纳妾和圣职买卖,它们让教会职位变成了可供交易和遗传的财产。 [6] 希尔德布兰德派发起了一场传单战役,敦促基督徒不要接受已婚或纳妾教士的圣礼,并抨击为赚钱而提供教会服务的行径。 [7] 成为格里高利七世后,他把教士独身订为教会的正式原则,并迫使已婚教士在教会义务和家庭义务之间作出选择。这是向教士既得利益的挑战,导致教会内部艰巨而激烈的斗争。教皇格里高利的目标是想在教会内终止腐败和寻租,所以攻击家族制的根源,即主教和神父的生儿育女。他的思维逻辑无异于中国和拜占庭依赖太监、奥斯曼帝国从家人手中夺走军事奴隶。如果在忠于国家和忠于家庭之间作出选择,大多数人出于生物本能会选后者。所以,减少腐败的最直接方法,就是禁止官员组织家庭。

这项改革自然遭到现有主教的反对。教皇格里高利明白,他赢不了这场战役,除非他有权任免主教,而不是皇帝。在1075年的教皇宣言中,他要将罢免主教和世俗教职的权利从国王手中收回。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的答复,是要将他罢黜,“下台,下台,你这个受诅咒的”。格里高利的回应是将皇帝逐出教会。 [8] 很多日耳曼君主和一部分主教支持教皇,迫使亨利四世在1077年赶来格里高利在卡诺莎的住所。他足足等了三天,赤脚站在雪地,以求教皇的宽赦。

有些历史性事件全由个人引起,如不提及他们特殊的道德品质,就难以解释。叙任权斗争就是这样的事件。格里高利有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在教皇派中,曾被伙伴称作“我神圣的撒旦”。就像四个世纪后的马丁·路德,他对改革之后的教会以及其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抱有恢宏的远见。他不怕胁迫,愿意看到与皇帝的冲突逐步升级,直至全面对抗。

但这历史上的著名冲突,仅靠个人意志是解释不清的。天主教会成为自治的政治参与者,其重要背景是欧洲普遍的政治软弱。拜占庭的东正教及其在俄国的正统继承者,不得不接受其所在帝国的监护。相比之下,西方教会位于政治上分崩离析的意大利半岛,北方邻国的日耳曼人也是散沙一般,神圣罗马帝国只取得名义上的统一。11世纪的法国并不团结,无法果断地干涉教皇政治。这段时期的教会虽然没有自己的军事力量,但很容易在周边政治体的相互竞争中合纵连横。

亨利四世在卡诺莎接受教皇的权威,但仍不愿承认教皇委任主教的权利,依旧拒绝格里高利的要求。他继续占领罗马,罢免格里高利,让自己提供的候选人克雷芒三世(Clement Ⅲ)成为一位对立教皇(antipope)。格里高利向意大利南部的诺曼国王们求救。他们答应,但到最后洗劫罗马,引起罗马居民的反抗。格里高利被迫与诺曼同盟一起撤回南方,于1085年死于萨莱诺(Salerno),身名俱败。叙任权斗争延续到下一代,格里高利的继承者,再将亨利四世和其儿子亨利五世逐出教会。另一方面,皇帝罢免教皇,扶持自己的候选人成为对立教皇。最终达成协议的是1122年的沃尔姆斯宗教协定(Concordat of Worms),皇帝基本上放弃叙任权,而教会承认皇帝在一系列世俗事务上的权力。

叙任权斗争对欧洲后续发展非常重要。首先,它允许天主教会进化成现代的、等级制的、官僚化的、依法而治的机构,如法律历史学家哈罗德·伯尔曼(Harold Berman)所认为的,还为后来建国者树立了榜样。根据亨廷顿,机构发展的标准之一就是自治,如果不能控制对自己官员的任命,机构就不可能是自治的。这也是叙任权斗争的中心争执。沃尔姆斯宗教协定之后,教皇变成教会等级制度中无可争辩的执行总裁,在红衣主教学院的建议下,可随意任免主教。

教会也纯洁自己的行止。教士的独身制消除了将圣俸授予亲戚和后裔的诱惑,并给教职出售涂上新的道德色彩。教会可以什一税(tithe)的形式征收税赋,由于教职人士脱离地方氏族的政治,而变得更善于处置自己的财政资源。它还显示出真正国家的特征,有时组织自己的军队,在确定领土中(尽管很小)行使直接司法权。

教会对世俗事务的介入,当然未因叙任权斗争而告结束。世俗统治者也在继续设法操纵教皇职位,安置自己的候选人,例如14世纪的阿维农教皇(Avignon)。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出现新式滥权,最终为宗教改革铺平道路。与世界任何其他宗教机构相比,天主教在适应性、复杂性、自治性、连贯性方面的建制化更为高级。

叙任权斗争的第二个重要成果是精神领域和尘世领域的明确分离,从而为现代世俗国家铺平道路。如早先提及的,这个分离只在基督教中隐性存在。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在西方教会的历史上永远终止了政教合一时代。这种方式,从没出现于东正教或穆斯林世界。

为了削弱政治统治者的权力,格里高利的改革宣告教会的普遍权威,不管是精神还是尘世,甚至还包括罢免国王和皇帝的权利。事实上,基督教皇是在要求印度婆罗门从一开始就在行使的权威。然而,经过漫长的政治和军事的博弈,教会被迫妥协。它划出明确界定的精神领域,让自己实施无可争辩的控制,同时又承认,世俗统治者有权在另外范围行使统治权。这一分工,为后来世俗国家的兴起打下基础。 [9]

最后,叙任权斗争对欧洲法律和法治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一,教会阐述系统性的教会法规取得合法化;第二,教会创造了建制化的精神权威的单独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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