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奴隶制发展于9世纪中期的阿拔斯王朝,用以克服之前穆斯林军队基于部落征召的重重弊端。 [18] 阿拔斯王朝属于哈希姆血统,在什叶派和波斯的呼罗珊(Khorasani)义军帮助下,于750年推翻倭马亚王朝,并把首都从大马士革迁至巴格达。 [19] 早期的阿拔斯王朝在巩固其统治方面非常残忍,尽量灭绝倭马亚王朝的血统,并镇压曾经的盟友什叶派和呼罗珊义军。国家集权有增无减,大权独揽的是称为维齐尔的首相。宫廷的规模和奢华均有增加,定居城市的帝国与其发源的部落区域则更加分隔。 [20]
一开始,阿拔斯王朝统治者就暗示,基于亲戚关系的政治权力趋于浮躁善变,可能的解决之道就是军事奴隶制。哈里发马赫迪(al-Mahdi,775—785年在位)宁可选择一批毛拉(mawali,释奴)作为自己的仆人或助手,也不愿挑选亲戚或呼罗珊盟军。他解释道:
我坐在观众席里,可以唤来毛拉,让他坐在身边,他的膝盖触碰我的膝盖。等到散席,我可命令他去侍候我的坐骑,他仍然高兴,不会生气。如果我要求其他人做同样的事,他会说:“我可是你的拥护者和亲密盟友的儿子”,或“我可是你(阿拔斯王朝)霸业的老兵”,或“我可是首先投入你霸业的人的儿子”。而且我不能改变他的(顽固)立场。 [21]
到马蒙(al-Ma’mun,813—833年在位)和穆尔台绥姆(al-Mu’tasim,833—842年在位)的治下,阿拔斯王朝征服中亚的河中地区(Transoxania),大批突厥部落投靠帝国,外国人充当国家军事力量的核心方才成为惯例。当阿拉伯人遇上生活在中亚大草原的突厥部落时,其领土扩展受到阻止,后者优秀的打仗能力获得很多阿拉伯学者的承认。 [22] 哈里发不能招募整个突厥部落为自己打仗出力,因为它们同样有着部落组织的缺陷。所以,突厥人只是作为个别奴隶,在非部落军队中接受训练。马蒙创建了四千突厥奴隶的卫兵队,称作马穆鲁克,到穆尔台绥姆时期,壮大至将近七万人。 [23] 他们是凶悍的游牧人,新近皈依伊斯兰教,充满了对穆斯林事业的热情。他们成为阿拔斯军队的核心,“因为他们在威力、血气、勇敢、无畏方面,都比其他种族优越”。根据一名见证马蒙征战的观察员,
停战区道路两侧站着两行骑士……右首一侧是一百名突厥骑士,左首一侧是一百名“其他”骑士(即阿拉伯人)……大家都排成战斗行列,等待马蒙的莅临……时值正午,天气愈益炎热。马蒙到达时发现,除三四人外,突厥骑士依然危坐于马背,而“混杂的其他人”……早在地上东倒西歪。 [24]
穆尔台绥姆把突厥人组成马穆鲁克团,因为本地居民与突厥士兵的暴力争端,而把首都从巴格达迁至萨迈拉(Samarra)。他让他们在自己学院中接受训练,购买突厥女奴配给他们成家,但不准与本地人混杂,由此创建了一个与周围社会分隔的军事种姓。 [25]
忠于家庭,还是忠于公正的政治秩序,两者之间存在矛盾。这种思想在西方政治哲学中具有悠久历史。柏拉图的《理想国》记载了哲学家苏格拉底和一群年轻人的讨论,他们试图在“讲说中”创造一个“正义之城”。苏格拉底说服他们,正义之城需要特别激昂的保卫者阶层,为防御自己城邦而感到无比自豪;保卫者是武士,其首要原则是对朋友友善、对敌人凶狠;他们必须接受妥善的音乐和体操的训练,以培养公益精神。
早期阿拉伯帝国治下的扩张
《理想国》第五卷有段著名论述,谈到保卫者应实行妻小共有制度。苏格拉底指出,性欲和生儿育女都是自然的,但保卫者又要忠于自己防御的城邦,两者会有竞争;为此,必须告诉孩子一个“高尚谎言”,他们没有生身父母,只是大地之子。他还主张,保卫者必须过集体生活,可有不同的性伙伴,但不可跟单独女子结婚,生下的孩子也必须过集体生活。自然家庭是公益的敌人:
那么,我们已讲过的和我们正在这里讲的这些规划,是不是能确保他们成为更名副其实的保卫者,防止他们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把公有的东西各各说成“这是我的”,各人把他所能从公家弄到手的东西拖到自己家里去,把妇女儿童看作私产,各家有各家的悲欢苦乐呢? [26]
不很清楚,苏格拉底或柏拉图是否相信此举的可行性。事实上,苏格拉底的对话者,对“讲说中”的正义之城能否成为现实,表示了巨大疑问。讨论的目的在于指明,亲戚关系和对公共政治秩序的义务之间永远存在紧张关系。它的启示是,成功的秩序需要通过某种机制来抑制亲戚关系,使保卫者把国家利益放在自己的家庭之上。
如果说马蒙、穆尔台绥姆或其他早期穆斯林领袖读到了柏拉图的著作,或知道他的想法,这非常可疑。但军事奴隶制确实应答了柏拉图所提出的必需,没说他们是大地的孩子,只知道出生地非常遥远,除了代表国家和公益的哈里发,不欠任何人。奴隶们不知道生身父母,只认主人,忠心耿耿。他们获得通常是突厥语的普通新名,身处基于血统的社会,却与任何血统毫不关联。他们没有实行女人和孩子的共产主义,但隔离于阿拉伯社会,不准扎根,尤其不可自立门户,以避免“把能弄到手的所有东西都搬回家”。传统的阿拉伯社会中,裙带关系和部落忠诚的难题,就此获得一劳永逸的解决。
作为军事制度的马穆鲁克来得太迟,以致不能保住阿拔斯王朝。9世纪中期,帝国已分裂成一系列独立主权政治体。756年,逃亡的倭马亚王子在西班牙设立第一个独立伊斯兰国,帝国分裂自此开始。8世纪末9世纪初,独立王朝建立于摩洛哥和突尼斯;9世纪末10世纪初,独立王朝又在伊朗东部出现。到10世纪中期,埃及、叙利亚、阿拉伯半岛也从版图上消失,阿拔斯国家只保留伊拉克的部分地区。阿拉伯政权,不管是王朝还是现代,再也没有统一的穆斯林或阿拉伯世界。统一大业只好留给土耳其的奥斯曼帝国。
阿拔斯帝国灭亡了,但军事奴隶制得以幸存。事实上,它在后续世纪中,为伊斯兰教本身的生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三个新的权力中心涌现出来,都基于军事奴隶制的行之有效。第一个是伽色尼(Ghaznavid)帝国,曾在前一章中提及。它以阿富汗的伽色尼为中心,统一了波斯东部和中亚,还渗入印度北部,为穆斯林统治次大陆铺平道路。第二个是埃及的马穆鲁克苏丹国,在阻止基督教十字军和蒙古军方面,扮演了生死攸关的角色,可能因此而挽救了作为世界宗教的伊斯兰教。最后一个就是奥斯曼帝国,它改善军事奴隶制,为自己作为世界强国的崛起打下基础。所有三个案例中,军事奴隶制解决了部落社会中建立持久军事工具的难题。但在伽色尼和埃及马穆鲁克的案例中,亲戚关系和家族制渗入马穆鲁克制度,使该制度衰落。此外,作为埃及社会最强大制度的马穆鲁克,不愿接受文官的控制,进而接管国家,预示了20世纪发展中国家的军事专政。只有奥斯曼帝国清楚看到,必须把家族制赶出国家机器,其照章办事将近三个世纪。尽管文官政府严格控制军队,但从17世纪晚期起,当家族制和世袭原则重新抬头时,它也开始走下坡路。
[1]我使用罗马拼法,而不是现代土耳其文的拼写,所以是 devshirme和sanjak,而不是dev?irme和sancak。
[2]Albert H. Lybyer,《苏莱曼一世时代的奥斯曼帝国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Ottoman Empire in the Time of Suleiman the Magnificent )(纽约:AMS出版社,1978年),49—53页;Norman Itzkowitz,《奥斯曼帝国与伊斯兰教传统》(Ottoman Empire and Islamic Tradition )(纽约: Knopf出版社,1972年),49—50页。
[3]Norman Itzkowitz,《奥斯曼帝国与伊斯兰教传统》,51—52页。
[4]这在1574年之后尤其如此。其时,奥斯曼帝国征服突尼斯,并将北非置于穆斯林的统治之下。参见William H. McNeil,《欧洲的大草原边境,1500—1800年》(Europes Steppe Frontier, 1500-1800 )(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4年),29页;Halil Inalcik,《奥斯曼帝国:1300—1600年的古典时期》(The Ottoman Empire: The Classical Age, 1300-1600 )(纽约州新罗谢尔市:奥菲斯出版公司,1989年),86—87页。
[5]Patrick B. Kinross,《奥斯曼世纪:土耳其帝国的兴衰》(The Ottoman Centuries: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urkish Empire )(纽约:威廉莫罗出版社,1977年),453—471页。
[6]Daniel Pipes,《奴隶军与伊斯兰教:军事制度的起源》(Slave-Soldiers and Islam: The Genesis of a Military System )(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81年),93—98页。
[7] 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历史绪论》(The Muqaddimah: An Introduction to History ),引自 Bernard Lewis编辑和翻译,《从先知穆罕默德到君士坦丁堡沦陷时期的伊斯兰教》第1卷:《政治和战争》(Islam from the Prophet Muhammad to the Capture of Constantinople. I: Politics and War )(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97页之后。
[8]Fred M. Donner,《早期伊斯兰教的征服》,82—85页;Marshall G. S. Hodgson,《伊斯兰教的冒险:世界文明中的良心和历史》(The Venture of Islam: Conscience and History in a World Civilization )(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1年),197—198页。
[9]有关这些征服的详细介绍,参见Hugh N. Kennedy,《阿拉伯大征服:伊斯兰教的扩张改变我们生活的世界》(The Great Arab Conquests: How the Spread of Islam Changed the World We Live In )(费城:Da Capo出版社,2007年)。
[10]Fred M. Donner,《早期伊斯兰教的征服》,239—242页;Peter M. Holt,Ann K. S. Lambton和Bernard Lewis编,《剑桥伊斯兰教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中央领土》(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slam. Vol. I: The Central Islamic Lands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70年),64—65页。
[11]Fred M. Donner,《伊斯兰教国家的形成》(The Formation of the Islamic State),载《美国东方协会杂志》(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第106卷,第2期(1986年):283—296页。
[12]例如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巴里·温加斯特(Barry R. Weingast)和约翰·沃利斯(John Wallis),《暴力和社会秩序:解释人类信史的概念架构》(Violence and Social Orders: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Interpreting Recorded Human History )(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09年)。在他们眼中,国家变成了相对同等的寡头之间的集体行动问题。
[13]其实用价值就是君主的经常干涉,以降低本地精英强加于自己臣民的掠夺性税收。Marshall G. S. Hodgson,《伊斯兰教的冒险:世界文明中的良心和历史》,281—282页;Fred M. Donner,《伊斯兰教国家的形成》,290—291页。
[14]参见Bernard Lewis编辑和翻译,《从先知穆罕默德到君士坦丁堡沦陷时期的伊斯兰教》第1卷:《政治和战争》,引自Joseph Schacht编,《伊斯兰教的遗产》(The Legacy of Islam ),164—165页。
[15]Peter M. Holt,Ann K. S. Lambton和Bernard Lewis编,《剑桥伊斯兰教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中央领土》,72页。
[16]Fred M. Donner,《早期伊斯兰教的征服》,258页。
[17]Fred M. Donner,《早期伊斯兰教的征服》,263页。
[18]有关背景资料,参见 David Ayalon,《伊斯兰教和战争的巢穴:奴隶军与伊斯兰教的敌人》(Islam and the Abode of War: Military Slaves and Islamic Adversaries )(佛蒙特州布鲁克菲尔德:Variorum出版社,1994年)。
[19]有关阿拔斯王朝的兴起,参见Hugh N. Kennedy,《巴格达统治穆斯林世界时:伊斯兰教最伟大朝代的兴衰》(When Baghdad Ruled the Muslim World: The Rise and Fall of Islam’s Greatest Dynasty )(马萨诸塞州剑桥:Da Capo出版社,2006年);Marshall G. S. Hodgson,《伊斯兰教的冒险:世界文明中的良心和历史》,284页。
[20]Marshall G. S. Hodgson,《伊斯兰教的冒险:世界文明中的良心和历史》,286页。
[21]引自 David Ayalon的《伊斯兰教和战争的巢穴:奴隶军与伊斯兰教的敌人》,2页。
[22]David Ayalon,《伊斯兰世界的局外人:马穆鲁克、蒙古人及阉人》(Outsiders in the Lands of Islam: Mamluks, Mongols, and Eunuchs )(伦敦:Variorum出版社,1988年),325页。
[23]Peter M. Holt,Ann K. S. Lambton和Bernard Lewis编,《剑桥伊斯兰教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中央领土》,125页。
[24]引自David Ayalon的《伊斯兰教和战争的巢穴:奴隶军与伊斯兰教的敌人》,25页。
[25]引自David Ayalon的《伊斯兰教和战争的巢穴:奴隶军与伊斯兰教的敌人》,29页;Peter M. Holt,Ann K. S. Lambton和Bernard Lewis编,《剑桥伊斯兰教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中央领土》,125—126页。
[26]柏拉图,Allan Bloom译,《理想国》(纽约:基础读物出版社,1968年),464页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