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第18章:主人与奴隶

2025年1月2日  来源: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提供人:gushang23......

完全、绝对自由的人,对自己之所是确实完全满足的人,在这种满足中并且通过这种满足而变得完美和完整的人,将是“扬弃”了奴隶身份的奴隶。如果有闲的主人是一条绝路,那么勤劳的奴隶则是一切人的、社会的、历史的进步的源泉。历史是奴隶劳动者的历史。

——亚历山大·科耶夫,《黑格尔导读》 [1]  


 

在好几章前我们中断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说明,那时我们刚刚进入历史进程的起点(事实上是在讲述人类历史开端时期的结论部分),人第一次为了纯粹名誉冒死进行斗争。在黑格尔的“自然状态”(要记住黑格尔本人从未使用过这个术语)下,普遍的战争状态并没有像洛克以为的那样,直接导向基于社会契约的公民社会的建立。相反,它导致了一个主奴关系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原始战争的其中一方害怕丧生,“承认”对手并同意做他的奴隶。然而,长期来看,主奴的社会关系并不稳定,因为无论是主人还是奴隶,他们各自寻求承认的欲望都没有得到最终满足。 [2]  这种满足感的缺乏构成了奴隶社会的“矛盾”,由此产生了推动历史向前进步的动力。人的第一个富有人性的行为也许是甘愿冒死参与流血斗争,但是他并不因此就成为完全自由和满足的人。这样的人,只有在随后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才会出现。 [3]  

主人与奴隶不得满足的原因各有不同。某种意义上,主人比奴隶更像人,因为他愿意为了非生物的目的即承认而克服其生物性。因为甘愿冒死,他表明自己是自由的。相反,奴隶遵循的是霍布斯的忠告,屈服于暴死的恐惧。因此他仍是贫穷和胆怯的动物,没有能力克服生物规定或自然规定。然而,奴隶缺乏自由、人性不完整,却是主人困境的根源。因为主人欲求的是另一个人的承认,即需要另一个拥有价值和尊严的人承认他的价值和尊严。可在赢得名誉之战后,他得到的承认来自奴隶,而奴隶的人性尚不完整,因为他屈服于对死亡的自然恐惧。因此,承认主人价值的,是某个仍未完全富有人性的人。 [4]  

这与我们自己常识性的承认经验相符:如果对我们价值的称颂或承认来自我们所尊敬之人,或者说这些称颂或承认出自我们所信赖之人的判断,而且这些都是出于自由而非强迫,我们就会特别珍视。宠物狗在我们回到家时对着我们摇尾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我们的“承认”;但是它对每一个人——邮递员或窃贼——都这样摇尾巴,因为宠物狗本能上被限定如此。或者,我们看一个更具政治性的例子。斯大林或萨达姆·侯赛因这样的人,听到露天广场黑压压的人群的阿谀奉承和被迫的欢呼,他们所得到的满足,大概不如像华盛顿或林肯那样的民主领袖得到自由人发自内心的尊敬所获得的满足。

因此,这就是主人的悲剧所在:他冒着生命危险为的是获得奴隶的承认,然而奴隶却没有资格承认他。为此,主人仍没有得到满足。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主人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无需劳动,因为他有奴隶替他劳动,他轻易地就获得了维持生命所需的一切。因此,他的生活中就只有一成不变的闲散和消费;恰如科耶夫指出的那样,他可以被杀死,却无法被教育。当然,为了控制一个地区或为了某人的王位继承,主人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冒着生命危险与其他主人进行生死搏斗。但是,这种冒死行为,无论具有多么深刻的人性,也不过是本身的一再重复。对各地区的不断征服和再次征服,并不能在性质上改变人与其他人的关系,或者改变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因而也不足以为历史进步提供动力。

奴隶也是不满足的。然而,他缺乏满足不会像主人的情形那样,导致死寂状态,而是导向富有创造性的丰富变化。由于服从主人,奴隶当然没有作为人得到承认;相反,他被当作物 对待,是满足主人需要的工具。承认完全是单向的。但是,这种承认的完全缺乏,让奴隶渴望改变。

通过劳动 ,奴隶恢复了他的人性,恢复了他因恐惧暴死而丧失的人性。 [5]  最初,奴隶由于怕死,被迫为了主人的满足而劳动。但是,他劳动的动机最终发生了改变。他不再因为恐惧眼前的惩罚而劳动,而是开始出于义务感和自律感而劳动,在劳动的过程中,他学会为了劳动而压制自己的动物欲望。 [6]  换句话说,他发展出了某种类似工作伦理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通过劳动奴隶开始认识到,作为人,他能够改变自然,也就是说,他能够利用自然的材料,并且可以依据事先存在的观念或概念把它们改造成别的东西。奴隶使用工具;他还可以使用工具来制造工具,从而发明了技术。现代自然科学不是主人的发明,这些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而是被迫去劳动并且对目前境况不满的奴隶的发明。通过科学和技术,奴隶发现自己能够改变自然,不仅可以改变他出生于其中的自然环境,也能改变他自己的自然本性。 [7]  

与洛克相反,在黑格尔看来,劳动完全从自然中解放了出来。劳动的关键不只是满足自然需要,哪怕这些需要是新产生的欲望。劳动本身就代表着自由,因为它显示人克服自然规定并通过劳动进行创造的能力。并没有什么“与自然一致”的劳动;唯有在人显示自己是自然的主人的地方,真正的人类劳动才开始。黑格尔对于私有财产的含义,也有非常不同于洛克的理解。洛克笔下的人获得财产为的是满足欲望;黑格尔笔下的人则把财产看作是他自己在物——比如房屋、轿车、土地——中的“对象化”。财产并不是事物的内在特征;只因为人们同意相互尊重彼此的财产权,它才作为一种社会约定而存在。人从拥有财产中获得的满足,并不只是它满足了需要,而且也是因为它得到了他人的承认。在黑格尔看来,保护私有财产是公民社会的合法目的,这一点与洛克和麦迪逊一样。不过,黑格尔把财产看作历史上为承认而斗争的一个阶段或一个方面,是既满足欲望又满足激情的东西。 [8]  

主人通过在流血斗争中甘愿冒死表明自己的自由,并因此显示自己对自然规定的超越。与此相反,奴隶则是通过为主人劳动来设想自由观念 ,他在劳动过程中认识到,作为一个人,他能够进行自由的创造性劳动。奴隶对自然的掌控是他直接地 理解掌控的关键。历史地来看,奴隶的潜在自由比主人的实际自由重要得多。主人是 自由的;在当下的、未经反思的意义上,他的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消费什么就消费什么。相反,奴隶只能构想自由观念 ,而且这种观念是作为劳动的结果出现在他那里。然而,奴隶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自由;在他的自由观念与现实境况之间,存在着反差。因此,奴隶显得更有哲学性:在能够于现实中享有自由之前,他必须抽象地思考自由,在生活于自由社会之前,他必须为自由社会发明原则。因此,奴隶的意识要高于主人的意识,因为它更具自我意识,即它反思自身及其境况。

1776年或1789年的原则,即自由和平等原则,并不是自发地出现在奴隶的头脑中。奴隶并非一开始就反抗主人,而是经过长期痛苦的自我教育之后,才使自己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由此要求自己正当的自由。通过对自己境况和抽象的自由观念 的反思,奴隶在找到正确的自由观念之前,抛弃了许多初始的自由观念。这些初始的自由观念,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来,就是意识形态 ,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些自身并不真实的思想构建,是现实的基础结构即主奴现实的反映。因此,它们尽管包含了自由观念的萌芽,也只能用于使奴隶接受缺乏自由的现实。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明确了好几种奴隶意识形态,其中包括斯多葛主义和怀疑主义哲学。但是,最重要的奴隶意识形态,最容易导向实现自由平等社会的奴隶意识形态,是基督教这种“绝对宗教”。

黑格尔把基督教说成是“绝对宗教”,并不是出于狭隘的种族中心主义,而是因为基督教信仰与自由民主社会在西欧的出现有着的客观的历史关系——这种关系为后来的许多思想家所认可,比如韦伯和尼采。根据黑格尔的说法,自由观念在基督教中获得了它的倒数第二种形式,因为这个宗教基于人们的道德选择或信仰能力,第一次确立了所有人在上帝面前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基督教主张人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不是霍布斯意义上摆脱了身体限制的自由,而是在是非对错之间进行判断的道德自由。人曾经堕落,成了一种赤裸裸的饥饿动物,但是通过他的选择能力和信仰能力,人仍可以实现精神的重生。基督教的自由是精神的内在境况,而不是身体的外在境况。无论苏格拉底口中的莱昂提乌斯还是哈维尔笔下的蔬菜瓜果商,他们充满激情的自我价值感与基督徒的内在尊严和自由有某种共同的东西。

基督教对自由的理解内含普遍的人类平等,但其所持的理由不同于霍布斯—洛克派的自由主义者。美国《独立宣言》声称“人人生而平等”,大概是因为造物主赋予了他们不可让渡的权利。霍布斯和洛克认为人人平等,是基于自然禀赋的平等:霍布斯说人们之所以平等,是因为他们具有相互残杀的同等能力,而洛克则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因为能力的平等。然而,洛克指出,孩子与他们父母之间并不平等,他像麦迪逊一样认为,人们获得财产的能力并不平等。因此,在洛克式的国家中,所谓平等指的是机会平等。

与此相反,基督教的平等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所有人都同样地被赋予一种特殊的能力,即道德选择的能力。 [9]  所有人皆可认信或拒斥上帝,行善或作恶。1964年,马丁·路德·金博士(Dr. Martin Luther King)在林肯纪念堂的台阶上发表题为“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充分阐明了基督教的平等观。在一段令人难忘的话中,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他的四个小孩“将来有一天生活在一个不是以肤色而是以品格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里”。请注意,金并没有说要以天资或优点来对人加以评判,也没有说让人们尽可能地施展才能。在金这位基督教牧师看来,人的尊严不在于他的理性或聪敏,而在于他的品格,确切点说在于他的道德品格,他的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显然,人们在美貌、天资、智力或灵巧方面是不平等的,但就他们都是道德主体而言,他们是平等的。最平凡、最笨拙的孤儿,在上帝眼里,可以有比最具天资的钢琴家或最具才华的物理学家更美的灵魂。

因此,基督教对历史过程的贡献,就在于它使奴隶明白人类自由的意象,并使他确定在何种意义上才可以说人人有尊严。基督教的上帝普遍地承认 所有人,承认他们各自的个体价值和尊严。换句话说,天国呈现的是这样一幅景象:在那里,每个人的平等意识——但不是虚荣者的优越意识——都将得到满足。

然而,基督教的问题在于,它仍然是一种另类的奴隶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它在某些关键方面是不真实的。因为,基督教假定人类自由的实现并不是在此间的尘世,而是在彼岸的天国。换句话说,基督教有正确的自由观念 ,但最终却让真实世界的奴隶不要指望此世的解放,由此使他们忍受自由的缺乏。在黑格尔看来,基督教没有认识到不是上帝创造了人,恰恰相反,是人创造了上帝。人是把上帝作为自由观念的投射来创造的,因为在基督教的上帝中,我们看到完满的存在,他既是自己又是自然的主人。可是,基督徒随后使自己束缚于自己所创造的上帝。他本应是自己的拯救者,后来却相信上帝会来拯救他,由此甘愿过奴隶的生活。因此,基督教是一种异化 形式,也就是说,一种新的奴隶状态,在那里人束缚于自己所创造的某物,从而反对自己。

基督教,这最后一个伟大的奴隶意识形态,为奴隶清楚地展示了什么是人类自由应有的景象。尽管它没有为奴隶提供走出奴隶状态的实践道路,却使他更清楚地看到了他的目标:成为自由和自主的个体,其自由和自主为人们普遍承认,而且人们之间对此也相互承认。通过劳动,奴隶进行了大量解放自己的工作:他控制自然,并根据自己的观念改造自然,并由此对自身自由的可能性有了自我意识。因此,在黑格尔看来,历史过程的完成所要求的,只是基督教的世俗化,即把基督教超越性的自由观念转变为此时此地的自由观念即可。它也要求一场更加血腥的斗争,一场奴隶从主人手中解放出来的斗争。黑格尔认为自己的哲学是基督教学说的变形,它不再像基督教那样基于神话和圣经权威,而是基于奴隶有了绝对知识和自我意识。

人类历史进程始于为了纯粹名誉的斗争,在那里,贵族主人为了寻求承认甘愿冒死。通过克服其自然本性,主人表明自己是更自由、更本真的人。但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不是主人及其斗争,而是奴隶及其劳动。奴隶最初出于怕死接受其奴隶状态,但是,与霍布斯笔下寻求自我保存的理性人不同,黑格尔笔下的奴隶从不满足于自身。也就是说,奴隶仍具有激情,具有自己的价值感和尊严感,有过一种超越纯粹奴性生活的欲望。他为自己的劳动感到骄傲,他有操控“几乎毫无价值的原料”并把它们改造成带有自身印记的东西的能力,这些都是其激情的表达。他的激情还表现在他的自由观念中:在自己的价值和尊严为他人承认之前的漫长时间里,他渴望成为一个拥有价值和尊严的自由存在,最起码他的激情让他能够想象这种抽象可能性。与霍布斯笔下的理性人不同,他不会压抑自己的骄傲。相反,在得到承认之前,他从未觉得自己是一个完全的人。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是奴隶这种持续不断的寻求承认的欲望,而不是主人的闲散安逸和一成不变的自我认同。

 [1]Kojève (1947), p. 26. 参见英译本第20页,中译本第21—22页。

 [2]这里的“长期”非常长,从主奴关系在事实上的第一次出现到法国大革命数千年之久。科耶夫(或黑格尔)所说的奴隶,并不仅仅指的是具有奴隶法律身份的人,也指尊严没有得到“承认”的所有人,比如,包括大革命前法国的自由农民。

 [3]随后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历史进程的纲要性说明,仍遵循的是科耶夫的解释,而且也应该看成是合成哲学家黑格尔—科耶夫的成果。关于这一主题,见Roth (1988), pp. 110—115; and Smith (1989a), pp. 119—121.

 [4]当然,主人也寻求其他主人的认可,但是在寻求承认的过程中,他们通过一系列随后发生的名誉之战把他们变成了奴隶。在理性地相互承认之前,主人只能得到奴隶的承认。

 [5]科耶夫认为,形而上学地来看,对死亡的恐惧为奴隶随后的发展所必需,这并不是因为他要逃脱这一恐惧,而是因为这种恐惧揭示了他本质上的虚无,即这样一个事实:他是一种没有永恒同一性的存在,或者,他的同一性在时间中被否定(即随时间变化)。Kojève (1947), p. 175.

 [6]科耶夫区分了奴隶和布尔乔亚 ,他认为布尔乔亚为自己劳动。

 [7]在这一点上,我们可能注意到黑格尔和洛克在劳动问题上的一致。在黑格尔和洛克看来,劳动是价值 的首要源泉:最大的财富源泉是人的劳动,而不是自然中“几乎毫无价值的原料”。他们还认为,没有为了某种积极的自然目的而进行的劳动。人的自然需要相对较少,也易于满足;洛克笔下的财产人积聚无数的黄金白银,并不是为了那些自然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不断变化的新需要。在这种意义上,人的劳动是创造性的,因为它涉及无穷无尽的更具野心的新任务。人的创造性也扩展到自身,因为他为自己创造了新需要。最后,就洛克认为人类在操控自然并依照自己的目的改造自然的能力中得到满足而言,他像黑格尔一样具有一定程度的反自然倾向。因此,洛克和黑格尔的学说同样能够为资本主义这个现代自然科学不断展开所创造出来的经济世界辩护。
 然而,洛克与黑格尔之间的差异看似很小,但非常重要。在洛克看来,劳动的目的是满足欲望。这些欲望并不是固定的,它们不断膨胀和变化,但是它们需要得到满足这一特征是不变的。在黑格尔看来,劳动是为了创造价值对象而承担的一种本质上不愉快的活动。尽管劳动的具体目的不能事先基于自然原则加以定义——也就是说,一个人是作为一个鞋商还是作为一个微芯片设计者劳动,洛克的自然法则是没有发言权的——,但劳动仍有一个自然基础。劳动以及财产的积聚被视作逃避死亡恐怖的一种手段。对死亡的恐惧仍是一切人类劳动试图逃离的负面维度。富人即使所拥有的财富大大超出了他的自然需要,但防止灾荒的欲望、回到贫困这种自然境况的可能性,最终仍驱使着他不停地积聚财富。

 [8]关于这些观点,见Smith (1989a), p. 120; and Avineri (1972), pp. 88—89.

 [9]见Kojève in Strauss (1963), p. 183.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