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崛起
回想过去的乡村生活,从小学一直到中学,我算是见证了不少混战。有时候,因为一些不三不四的“罗汉”的挑衅,也难免卷入其中。只是因为心有外面的世界,自觉来日方长,“将有所为也”,通常都不会有过多纠缠。我在县城读书时,清晨偶尔还能在大街上看到一条条长长的血迹,想必是头天晚上发生了激烈的殴斗。然而,如果你真正了解农村生活,就会发现,这帮“流氓赤膊鬼”的小打小闹,和中国农民的“打大阵”相比,着实是上不了台面。
说到械斗,这些“打人命”的蠢事,通常都是发生在较大的单姓村落之间。至于小堡村,因为小,人数未过百,又买不起核武器,实在经不起打,做不了“大村崛起”的梦,不但不会挑事,遇事通常也是忍气吞声,以和为贵,因此少了些血腥的场面。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煤气还未普及之时,每逢邻近大村庄的人到小堡村的禁山上偷砍柴火,村民们通常也只是简单追赶,像赶鸟一样轻描淡写地吆喝几声,绝不会越界引发冲突。
乡下并非只有田园牧歌,大村庄欺侮小村庄的事情时有发生。在当地,曾经有段时间,一些大村庄的人甚至会组成“秋收小分队”去其他村的地里偷花生或摘棉花。如果被抓着,你去质问他,他还会开导你要通情达理:“我说你这个人啊,我只是摘了比较差的棉花,好的不是都给你留下了么?”也是这个原因,一旦花生、棉花熟在地里了,农民们会立即将它们收进屋内,以防不测。
而小村落若真想与大村庄在武力上一争高下,难免会吃亏,甚至要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举例说,在小堡村东北的鄱阳县有个夏家村,这是个大村庄,它的边上有一个姜姓小村庄,寥寥落落就几户人家。1996年春节前后,两村庄有两人因为看电影发生了一点纠纷,结果大姓的人吃了亏。翌日,这吃了亏的夏姓人在村里一吆喝,说看电影时受了小姓人的欺侮,很快就有人附和,“那还得了,我们大姓的人竟然受到小姓人的欺侮!”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夏家村的几十个人直接杀到那小村庄,将那一家三口活活打死在房里,然后点一把火把房子也烧掉,权当焚尸。这个夏姓村庄也并非所向披靡,早在一百多年前,因为被误传欺负了一位太平军战士,数千村民几乎被闻讯赶来的太平军荼毒殆尽。
环顾小堡村方圆两三百里的地方,由于靠近鄱阳湖,聚集了不少同姓的大村落,械斗之场面,可谓惊天动地。仅以解放后为例,1953年,某县因为祭祖引发械斗,有六万人卷入骚乱,历时一个月才得以平息。因为部分区、乡人民政府受到冲击,这次械斗最后被定性为“反革命械斗”。“反革命械斗”尚且如此,更别说“文革”期间发生的“革命械斗”了。类似械斗不唯“文革”才有。毕竟,如前所述,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里,整个国家有如一座军营,理论上人人都应该成为“斯巴达战士”。至于“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妇女解放,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暗合了“斯巴达精神”的。既然人人都是战士,性别自然不再重要。关于这一点,只需看看那个年代的宣传画就可略知一二了。不用你细心,就会发现那时候的战斗英雄与劳模,多是女性面孔。
救村保种
在乡下,械斗大多都是因为土地、山林、水利等争执所引发,而且多在两个不同的县、乡之间。1980年,永修与邻县两地农民因水利纠纷发生严重恶性械斗,参与者不仅有公社党委成员,而且还动用了民兵枪支、手榴弹。有如此阵容,流血伤亡自然在所难免。
八十年代赣北最轰动的一次械斗发生在宜春市。1988年12月4日至13日,宜春市分属两个乡的两个村庄因采挖煤炭发生纠纷,引发大规模宗族械斗事件。事情的起因是,为了争取素来有争议的两村之间的一座山的煤矿开采权,先是甲村一村民被乙村一村民用鸟铳打死,接下来乙村一村民被甲村村民打死,冲突由此升级,最后发展为串联同姓参加的大规模宗族械斗。期间,双方参与械斗者无法无天,胡作非为,擅自在公路上或者村口设卡,扣留双方人员和车辆,关押人质;双方出动大批村民,携带土炮、长铳、鸟铳、土制炸药包、导火索和手榴弹等,占据山头,互相对射;攻打村庄,放火烧房;砍伐油菜林,炸毁电排站和水库涵洞,围攻殴打基层党政干部。如果不是在官方文件上看到这些细致的描述,你一定会误以为这是哪一部反映战争年代的电影里才有的情节。
发生于1989年的“2·20”事件在当地同样轰动一时。据官方资料记载,事件的大致经过是,这年2月20日(正值农历正月十五)永修某村村民上祖坟时与邻县一村近百人发生冲突,返回途中遭到后者土炮、土铳的伏击,当场杀伤本县10位村民,重伤3人。卷入其中的民警的54式手枪被抢,被永修村民缴获的土炮最后被推进了河里。
相似冲突,江西中、南部也屡有发生,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1990年7月,吉安县一唐姓村庄与另一个村庄发生械斗,唐姓村庄串联了附近六个村的族人,又从外地约来几百位同姓人。与其对峙的另一村庄则规定16~60岁的成员都要参战,于是双方集中了3000人参加械斗。同年2月15日,吉安一王姓村庄为与黄姓村庄一决雌雄,特别组成了“七人整顿秩序筹备领导小组”,派人到外乡动员同姓数百人前来参战。事前开动员会,在祠堂祭祖,喝血酒,放铳三响,分四股向对方进攻……这种宗族之斗,颇有些“救村保种”的意味。这些冲突并非江西独有,亦不以江西为最。我曾经看过一则有关湖北械斗的资料,为了动员村民死战,村里出台特别规定:“凡死亡的,发给烈士证书,抚养其子女;受伤的,家族出资治疗;坐牢的,村里给予补贴。”
如此情景,与小岗村村民当年写血书分田单干亦颇有些神似。回想上文提到的种种刀光剑影、以命相搏,你会发现,中国农民其实并非天生隐忍苟安,问题只在于他们不知为何而战。毕竟,像小岗村那样有识见的例子只是凤毛麟角,在大多数时候,农民因难辨真伪、随群而起,最后总免不了会闹出一些阿Q式“同去,同去”的悲情笑话。可叹上下五千年,不知为何而战,农民有能力一次次改朝换代,却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关于械斗,小堡村村民谈得最多的是1993年10月发生在本县与邻县的一场械斗,因为边界河流纠纷,双方出动了千余人互殴,结果造成7人被淹死,几十人被打伤的惨剧。据说掉水里淹死的人,多半是因为身上绑了些防弹、防枪的“护甲”。此事虽不久远,民间的相关描述已各不相同。2009年夏天,我走访这个乡,当年曾经参战的人员因生活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对这场械斗已经不愿多提。未知详情者则以讹传讹,或搞发明创造。有人甚至将这一事件简化为“八人守岸,战胜千人”的乡野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