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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身份到契约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作者:熊培云 提供人:gushang23......
摘要:卢梭认为任何人都不具有统治自己同类的自然权利,合法权利的基础是人民自愿订立契约。在此基础上,人们虽然失去了“自然平等”,却获得了社会契约的平等。“拉丁权利”是二等公民的代名词。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以及暂住证,新时代的中国农民,他们在名义上是共和国公民,但是种种非国民待遇,也使他们成为“半共和国人”。而农民的自治权,很多时候只能缩减为负起“自己治病的权利”,而非“自我治理的权利”。

从身份到契约

写下《城乡不平等的起源》这一题目,也不是因为有着卢梭那样的雄心壮志。不过,卢梭在探寻人类不平等起源时所表达的部分观点我还是赞同的。比如,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文明使人类堕落,远离了本性;而人类又不可能回到古时的平等,徒然心向往之。又比如,卢梭认为任何人都不具有统治自己同类的自然权利,合法权利的基础是人民自愿订立契约。在此基础上,人们虽然失去了“自然平等”,却获得了社会契约的平等。

社会契约的伟大意义,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史家梅因在《古代法》中有很好的概括:“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至于如何保持这种契约之伟大,使之不沦落为一种表面上的契约、实质上的强买强卖或打白条,不使平等的公民权利沦落为一种具有歧视性的拉丁权利,关键就在于如何扶正契约精神并订立契约了。

前文说到“打白条”。打白条有两种,一种是经济生活中的打白条,两方做生意,本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然而,交钱的一方因为某种优势或便利,拒绝立即交钱,这种拖泥带水把原本可以当天完成的交易以债务的方式延时,让生意只做到了一半。另一种是政治生活中的打白条,有号召力的个人、政党或政府允诺民众将来会得到某种好处,却又以某些原因加以限制,如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导致这个承诺始终不能兑现或无限期暂缓。

具体到政治白条也有很多种。有的是一种谋略,这种允诺就像曹操当年为了让士兵赶路便想出个“望梅止渴”的办法,以抵抗困乏,鼓舞人心。有的则纯粹是为了赖账与拖延,当生意已经做成,打下白条者尽享“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的好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种种借口都像是缓兵之计。有的或者直接将墨迹未干的白条撕毁,使所有政治债务一笔勾销,窃国大盗袁世凯当年称帝,便是一例。虽说袁世凯登基之时年号为“洪宪”,但这和宪政也没有多大关系。更何况,有宪法并不等于有宪政。倘使宪法上的权利不能兑现,那么这宪法就成了天底下最大的政治白条。

拉丁权利

世间风物异彩纷呈,世人旨趣各不相同。比如,许多人知道郭德纲,却未必知道唐德刚;知道拉丁舞,却未必知道拉丁权利。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不平等,在接下来的这一节我有必要简单说说什么是拉丁权利了。

什么是拉丁权利?一切还得从古罗马说起。古罗马开疆拓土之时,对一些古老的拉丁城市采取了一种分而治之的政策,以瓦解与罗马对立的拉丁同盟。与此同时,在允许这些城市保留自治与先前的统治形式以外,由罗马单方面为其订立条约,给予这类城市的男性公民一种新的权利——“没有参政权的罗马公民身份”,这就是所谓“拉丁权利”。这些获得部分罗马公民权的拉丁男性公民,可以受罗马法的保护,但是作为“半罗马人”而没有选举权与参政权。

“拉丁权利”成了二等公民的代名词。而这种拉丁权利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地方亦有不同表现。比如清王朝当年对汉人做官便作了许多限制,汉人虽然在法律上受清王朝的保护,实际上在政治权利方面仍只是“半清朝人”。具体到新时代的中国农民,他们在名义上是共和国公民,但是种种非国民待遇,也使他们成为“半共和国人”。

否则,你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几十年间农民会被圈定在农村不能进城,为什么会有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天壤之别。即使近些年来城门大开,还有令人称奇的暂住证。这个证件像战时通行证一样似乎在暗示这个国家的城市进入了某种紧急状态,而这种紧急状态实际上是对农民进城权利的紧急剥夺。严格地说,我在这里将中国农民所享有的非国民待遇比作拉丁权利,对古时候的拉丁城市亦有失公允,因为至少它们享有自治权。而农民的自治权,很多时候只能缩减为负起“自己治病的权利”,而非“自我治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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