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多么暧昧而沉重的字眼!贫穷、愚昧、闭塞、落后,它是被时代遗忘的角落,又是改天换地的对象。而“农民”,在许多中国人心目中,不是职业分途,而是因身份或素质低下缩略而成的一个蔑称。
相较于“农村”、“农民”而言,“乡村”则有着更多诗意与温情。它装载乡音、乡土、乡情以及古朴的生活、恒久的价值和传统。日月星辰,田园牧歌,山明水秀,归去来兮。乡村既是游子的出发地,也是长系于心的家园。
有领悟的出家人会强调自己“不是出家,是回家”。古来征战者亦不忘借故乡见证平生,是谓“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没有故乡,狂傲若项羽者,纵有千军万马也觉老无所依。至于乔治·华盛顿,那唾手可得的皇位,竟敌不过弗吉尼亚的几个葡萄架。
“回家!”影片《爱国者》、《角斗士》里的孤胆英雄,舍命相搏是为了回家;犹太人“出埃及”是为了回家;奥德赛跨越千山万水是为了回家;梭罗在瓦尔登湖畔盖一个木屋是为了回家;于右任“葬我于高山上兮,望我家乡”是为了回家;中国人大包小包挤春运是为了回家;甚至,你对未来怀有某种乡愁,也是为了回家。
和爱情与自由一样,回家是一个贯穿人类生活的永恒主题。然而,就在各地经济建设搞得热火朝天时,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叹息“故乡沦陷”?为什么故乡成了一个“回不去的地方”?当人们“赶在故乡下葬之前,去看故乡一眼”的时候,是否不仅看到了孟德拉斯笔下的“农民的终结”,同时接过了一份千年文明的“死亡证明书”?
转型浪潮下的农村衰败
孟德拉斯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为法国做出“农民的终结”这一断言的。他所指的文明是由千千万万户小农组成的传统农业文明,在大规模工商业文明出现以前,它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曾是人类文明的主要形态,至今仍在一些后发国家顽强存在:
较之工业的高速发展,农业的缓慢发展可以给人一种安全稳定、千年平衡的印象。和工业的狂热相对照,农民的明哲适度似乎是永恒的:城市和工业吸引着所有的能量,但是乡村始终哺育着恬静美满、安全永恒的田园牧歌式梦幻。
相信这也是许多人关于中国乡村的印象,即使有时它们只存在于想象之中。不过,事实上这种“千年平衡”从十九世纪后半叶便开始被打破了。鸦片战争以降,中国面临“两千年未有之变局”,传统的专制政治体制与农业文明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谓其“前所未有”,是因为虽然此前诸朝相隔若干年便有声势浩大、尸横遍野的农民运动,但这些巨大代价并未改变帝制,而只是完成了简单的改朝换代。社会结构、生产方式以及城乡格局也没有因此“间歇性发作”脱胎换骨。此代价之惨烈,至太平天国运动,可谓登峰造极。
此“变局”,今人已习惯称其为“转型”。回顾二十世纪,现代化、革命化、城市化三大浪潮齐头并进、席卷中国,文明重心及大量人力、物力开始由乡村转向城市,这也是农村萧条之肇始。此衰败有自然发生,也有受暴力扭曲所致。
前一种自然衰败,与人口的自然流动有关,是用脚投票的结果。比如,由于科举制度的废除与新式教育的兴起,全国数以万计举贡、生员不得不背井离乡,或涌入城中新式学校,或远渡重洋。一方面,本地精英的流逝使乡村政权渐渐沦落于豪绅顽劣之手;另一方面,私塾的废弃同样造成了大量乡村孩童失学。1928年,教育家舒新城便注意到,清末学制改革以来,中等以上学校集于都市,而使乡村青年不得不向都市求学,其结果是“三十年来新教育在数量上可言成绩者只有都市的教育,内地的乡村反而日趋日下”。也正是由于私塾的式微与农村精英外流等原因,抗战前中国的文盲率甚至高于清末的80%。除此之外,大量财富也开始流入京、津、沪、粤等大城市,农村凋敝日甚。
时至今日,因参军、入学及打工等导致农村精华大量持续外出不归,只剩下“386199部队”,也是自然衰败的结果。
至于暴力导致的乡村衰败,则有多种因素,可谓外患内乱,兼而有之。外患包括政治压迫、经济掠夺和军事侵占,其中以日军辱华为最。以永修为例,据国民政府时期的统计数据,在占领永修不到七年的时间里,日军在当地一共烧毁房屋12545栋,而1935年全县户数亦不过17972户。县乡受害之惨烈,略见一斑。
1929年,胡适先生在《新月》杂志上发表《我们走那条路》,感慨中国社会充斥了太多暴力与混乱,指出中国最要紧医治的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和扰乱这“五个大仇敌”,由此希望能建立“一个治安的,普遍繁荣的,文明的,现代的统一的国家”。在胡适看来,“武力暴动不过是革命方法的一种,而在纷乱的中国却成了革命的唯一方法,于是你打我叫做革命,我打你也叫做革命。打败的人只图准备武力再来革命。打胜的人也只能时时准备武力防止别人用武力来革命……于是人人自居于革命,而革命永远是‘尚未成功’,而一切兴利除弊的改革都搁起不做不办。于是革命便完全失掉用人功促进改革的原意了。”
先不说战乱、匪祸、抓丁拉夫如何直接危害农民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单从养兵一项即可知道农民为暴力支付多少经济成本。
如果说上述“革命”、“革革命”或胡适意义上的“扰乱”、侵占代表着一种动荡年代的“革命暴力”,那么和平时期的“破坏性建设”同样是一种“建设暴力”。具体到后者,譬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如兴无灭资,强迫农民加入合作社,砸锅卖铁吃公共食堂,“变戏法”式地收回农民私有的土地,禁止农民退出集体经济,驱逐长存乡间的文化传统,限制农民进城讨生活以自救等等。
准确地说,此一时期是“革命暴力”与“建设暴力”并存的时期。其后,伴随时代开放与进步,中国虽已经告别“不断革命论”,但“建设暴力”并未完全消退,如以公共利益之名强征农民土地、开建高污染工厂、强铲农民庄稼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近年来席卷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拆村并居”、“进城上楼”的“灭村运动”,更是这一“建设暴力”的延续与升级。
乡村精英的流逝,政治上的不设防,法律上的缺位,自治精神的萎靡,城乡发展的严重失衡,都是乡村衰败的重要原因。鉴于农民受到太多不公正待遇,阻止乡村衰败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农民的权利建设。除了赋权于民,更要确保他们可以将暴力与强制挡在私权的门槛之外。农人的房屋,不仅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更准确说是“君主不能进,民主不能进,地方政府不能进”。
鱼笱效应
前文谈到乡村人口向城市自然流动。在城市化、现代化背景下,农家子弟大量进城,此为大势所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乡村衰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它没有一个良性的回流,而止于“单向流动”。这也是本书结尾将着重谈到的“鱼笱效应”。
鱼笱又称鱼筌,是一种头大尾小、中间束腰、形似喇叭的竹制捕鱼篓。入口处有内翻的竹片(倒刺),鱼一旦随水流入便无法逃出。本书作者年少时在乡间捕鱼,深知此物之奇妙。同样以乡村精英流出为例,从二十世纪初开始,那些接受了新式教育的知识分子更不愿意回到农村,即使是在国外学农科的,也很少有人愿意搞乡村建设。1915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清华留美归国学生中无一人回县下乡镇工作。1907年前后,中国留学生共有5000人回国,然而十之七八都在北京谋职。1925年,584位归国留学生中有三分之一都留在了上海。今日同样如此。
费孝通先生曾如此感慨农村人才的流失:“乡间把子弟送了出来受教育,结果连人都收不回。”这种教育不但未能推进中国现代化的任务,“反而发生了一种副作用,成了吸收乡间人才外出的机构,有一点像‘采矿’,损蚀了乡土社会”。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并未得到改观,甚至更为严重。同样耐人寻味的是难再见“告老还乡”。如有评论者感慨,城市变成了抽血机,只从乡村抽取养分和年轻人,从未给乡村反哺和滋养,甚至连一个老人也不回馈给它。
原因何在?前文提到2005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由于医疗服务保障的城乡差异,中国大城市的人均寿命比农村高了12年。无论其他,仅此一项福利,就足以决定大多数有还乡之愿的老人继续住在城里。
不唯人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城乡出现严重裂痕,在经济上最显著表现莫过于“货币多由内地农村流至城镇,由城镇流至通都大邑,再由通都大邑流向海外”。在此且不论流到国外多少,当年农村的凋敝与大上海的繁华即已形成极大反差。1934年4月,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在《内地与上海》一文中不无忧虑地指出:“近年内地困难日深一日,上海的繁荣则相反地畸形地发达……内地农村脂血,一天天向上海灌注,现金完全集中于上海。”而这些“过剩”的资金,多用于投机,而非生产领域。相形之下,农村金融则几近枯竭。许多乡村,甚至包括经济发达的江浙一带,货币流通大量减少,一些地方甚至重回“物物交换”的年代。
此等强烈反差,在近一个世纪以后的中国,似乎还在不同程度上重演。繁华的上海与萧条的乡村,仍是处于二十一世纪初期中国的两副面孔。“鱼笱效应”继续显示其威力。作为个体,农家子弟能够远走他城,救起自己甚至大家庭,却无法救起自己的故乡。故乡难回,正是源于“鱼笱效应”不断加剧城乡之间的差别,并促成乡村的整体性衰败。
没有乡村的现代化
与“农民的终结”相比,真正令人担忧的是“乡村的终结”。这方面最能给人直观印象的莫过于瑞士著名绘本画家约克·米勒的《变动中的乡村》(TheChanging Countryside)。这本书只是七张画的合集。从1953年到1972年,米勒每隔几年作一次画,从同一视角记录了一个村庄二十年间的变迁。伴随着树木、草地、河湖与山丘的消逝,一个曾经宁静的小村变成了一个小镇。昔日的山清水秀被超市、汽车、巨大的广告牌取而代之,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改变。耐人寻味的是中文版,给了一个非常合乎我们这个时代的书名——《推土机年年作响,乡村变了》。
该书出版于1973年,虽然这是一本无字书,寥寥几幅图画却足以向读者展示乡村文明的凋落,以及作者暗藏纸背的淡淡忧伤。其反映的时代几乎与《农民的终结》同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刚刚从二战废墟中恢复过来的欧洲大陆再掀城市化与现代化的浪潮,而法国正处于“光荣三十年”。
当历史进入“加速期”,人们难免自问这个社会会走向何方。“五月风暴”式的革命虽然浅尝辄止,却也表明当年的法国人对未来的不安。孟德拉斯也承认有一种类似“工人救世说”的“农民救世说”:工人阶级建造未来的世界,农民是保持永恒价值的优秀阶层,而未来世界将必然建立在这些永恒价值的基础上。甚至包括那些无法在肉体上或心理上适应过于理性化和过于组织化社会的人,如果他们不想按照工业社会的要求生活,那他们可以“在乡村生活中找到正常的避难所”。
“没有农民的世界将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在《农民的终结》一书结尾,孟德拉斯深沉地发问。有读者会说,今天中国还没到讨论“农民的终结”的时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更担心的不是失去农民这一职业,而是担心失去乡村;担心没有乡村,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将行之不远。事实上,无论是现在的英国、美国、法国还是其他许多完成转型的国家,乡村并没有随着现代化进程而隐退。在那里,乡村依旧广阔,像大地一样安放城市,让生活在城里的人们不因走得太快而丢掉灵魂,不因走得太远而忘记因何出发。没有乡村,城市就像是一个无根的漂浮物,卡尔维诺笔下的“一个装载欲望与恐惧的容器,一段只有去路没有归途的旅程”。
乡村复兴:反哺与回流
推土机年年作响,回不去故乡?在此,我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一个判断,尤其是在《农民的终结》中读到“乡村的复兴”等相关内容之后。
《农民的终结》出版于上世纪六十年代,20年后再版时,孟德拉斯给书加了一个跋,追补了其后乡村的改变,
十年来,一切似乎都改变了:村庄现代化了,人又多起来。在某些季节,城市人大量涌到乡下来,如果城市离得相当近的话,他们有时甚至会在乡下定居。退休的人又返回来了。……这样,乡村重新变成了一个生活的场所,就像它同样是一个农业生产的场所。……今天的乡下人享有城市生活的一切舒适:统计数据表明,在巴黎人、城市人、郊区人、小城市居民和乡下人之间,已经不像20年前那样具有系统的差别。所有的家庭都配备有浴室、现代化厨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和小汽车。在所有这些方面,农业劳动者和乡村居民众1970年起就追上了城里人……乡镇在经过一个让人以为已死去的休克时期之后,重新获得了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生命力。
而这些变化,也恰恰是我近年来观察中国农村时所见到或正在发育成形的。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却有着惊人的相似。
十年前写《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那篇报道的时候,我有一个悲观的结论:包括我的村庄在内的村庄将很快消失。理由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上学或者打工,当他们在其他地方娶妻生子,而老家日复一日地荒芜,与时俱进地衰败,故乡就真的成为回不去的地方了。而且,在我和来自各省乡村的一些朋友聊天时,也时常听到他们不无痛心地哀叹故乡的沦陷,以及消逝。二十世纪以来,城市化与现代化浪潮席卷中国,乡村文明的凋零似为大势所趋。有数据表明,从1985年到2001年这不到20年的时间里,中国村落的个数,由于城镇化和村庄兼并等原因,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一年,中国那些延续了数千年的村落,就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可以想见,随着近几年带有强制意味的“新农村建设”和征地运动的展开,村庄消失的数量,更是以一个加速度在增长。也是这个原因,越来越多的游子,因失去家园而失内心的安宁。
对于我而言,多少有些庆幸的是,我所在的村庄并没有像我十年前所预言的一样凋落,反而在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在生长,开花结果。这也是近两年返乡得到的一个最深刻的印象。比如,许多农民外出打工赚了些钱,于是给自家原来只有一层的房子加盖了第二层。手头更宽裕一些的人家,还从县城请来职业的装修队,将房子收拾得妥妥当当,一切并不比城里普通人家差。至于家具,记得我小时候基本都是流动的木匠上门制作(我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墨斗线与木刨花的温馨记忆),而现在农民们已经开始进城购买家具了。
最让我惊叹的是现在互联网的便利与物流的发达已经深入十里八乡。由于电网与公路改造,这里不仅每家都有摩托车,还用上了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生活条件已明显改善,与镇上的关系日益密切;有的人家还装了卫星电视和互联网,借助物流的方便,村里的年轻人甚至能通过网络从广州订购家具,只需十来天物流公司便可以将货物直接送到家门口。有的农转非青年甚至想着转回农村户口。要知道,从行政地理上小堡村可以说是中国最偏僻的地方,它属于三个乡的交界,完全属于行政末梢,连新修的乡村公路也是势利地停留在一公里之外。而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像城里人。
粗略想想,这个村子之所以没有消失,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过于偏僻,远离城郊,故而没有因为圈地运动“被上楼”,没被“拆迁党”光顾;其二,没有其他资源,只有几亩薄地,只适合简单的农业生产,因而失去了因为某项国家工程实施移民的可能;其三,农村电网改造及乡村公路的建设使村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其四,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即一部分农民没有外出,而外出的一部分农民仍把这里当家,即使是在外面赚了些钱,还是愿意回来。有的年轻人,在外出打工时找了个外省籍的女朋友,却回老家盖房成家。
另一方面,我也注意到在农村的生活成本已经明显提高,过去农民自己种菜吃,而现在,村子里的大多数人都开始买菜吃。每天都有卖菜的摩托车走村串户,跑上两趟。再加上自来水的使用,浴室的改造,就生活质量而言,乍一看,农村的生活和城市似无明显区别。此时,你可以批评农村失去了原有的生活,同时不可否认,追求舒适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
尽管城乡之间的不公平仍然存在,但是过去那种人力、财力、物力单方面由乡村大量流向城市的局面有所改观。这些生活在农村的人,不仅将在城里赚到的钱带回了乡村,换成了生活用品,而且带回了新的生活观念。甚至可以说,就工作的属性而言,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已经不是农民,因为并不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如果有人仍愿意将他们称为农民,无外乎两点:一是直到今天,“农民”在中国仍是一种针对身份的描述,而非工作属性;二是他们安家在农村,不时在农村生活。
简而言之,虽然吸食农村膏血的城市化、现代化让乡村日复一日沦陷,但伴随着社会的开放,那些外出自救又不忘故乡的人,还是会回到故乡,建设故乡,间接将故乡守卫。虽然农村出现了局部的萧条与沦陷,但另一方面一个新的乡村社会也在形成。而确保中国如何不因为现代化、城市化而失去乡村,最紧要处仍在于打破持续百年的“鱼笱效应”,使人力、物力、财力等由乡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转为双向流动。一方面,国家不但不能继续扩大城乡差别,要还农民以国民待遇,而且要积极反哺乡村,使农民是为选择想要的生活而非只是为了谋生而逃向城市(北京的膨胀已经为资源汲取型城市扩张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因为这种公平的价值取向及其可以预期的未来,城里的资金与人口才有回到乡村的可能。
而且,从观念上说,乡村不只是生产区域,更是可以居住的生活场所。当在知识、财富以及社会资本等方面有着相对优势的城里人住进乡村,像旧时的告老还乡者一样,他们在乡村生活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乡村的反哺与建设。
在城市人一边,他们将会到越来越远的地方去寻找自己的乡村住宅……即便是他们没有园丁和守门人,他们毕竟需要各种各样的服务,这会帮助很多人找到生活的出路。
几十年后的今天,孟德拉斯所描述的部分场面,在中国有些乡村实现了,有些还没有,有些正在发生。就整体而言,可以肯定的是,它将会成为中国乡村发展的一个方向。一方面,城市继续吸走大量乡村精英,并将他们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只要国家不继续对乡村采取盘剥性的政策,不强迫农民革命化、城市化与现代化,乡下人会在自由、自治与自救中获得其可能的成长,而城市文明也是反哺乡村文明而非毁灭乡村文明。
今天我们常常会听到“送文化下乡”、“送家电下乡”,为什么不“送城里人下乡”?为什么不盘活农村的宅基地市场及房产市场,使更多的城里人在乡村开辟第二住所,甚至久居乡村,与乡村居民分享城市文明?为什么不能让许多退休的人能够有条件回到乡村悠闲度日?这些有闲有钱阶层,对于乡村的发展,无疑有莫大好处。比如说,如果他们需要人打扫庭院,收拾花园,需要保姆,他多为农村解决一个就业问题,就少一个农村人背井离乡。这些想法多少有点一厢情愿,但它也并非天方夜谭,只要政府能够终结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医疗、教育和交通等等),能够开放农村的土地市场。
我一直强调一个观点,没有乡村的现代化与城市化是危险的。这不只在于来自乡村的一些朴素观念可以哺育城市,还在于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化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个硕大的怪胎。就像今天的北京,攫取了太多的资源,以至于要限房限车,在肥胖症之后又添厌食症。
又是20年后的2004年左右,我在法国的西部乡村有一段不短的旅行,再次验证了孟德拉斯的这一判断。许多城里人在乡村拥有第二住所,农民及农村居住者的社区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法兰西的乡村主义没有因为现代化、城市化而失去,它继续呵护漂泊在城里的人心。
推土机年年作响,你我建设何为,还请记住荷尔德林的一句话吧——“人类充满劳绩,但还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