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说,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麻将。相较小堡村村民的沉醉其中,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对麻将的态度则稍显暧昧。
赞同者对麻将欣赏有加。傅斯年撰文说136张牌中蕴涵人生哲学;梁启超更不忘炫耀他打牌时“思潮汩汩”,“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而潘光旦则将麻将上升到政治学的高度,认为麻将的最大特点是“各自为战性”,它不像西洋人的游戏一样讲究团结协作。推理开来,今日中国足球顶个球用或不顶个球用,就在于诸位球员在运动场上各打各的麻将了。
麻将下西洋
反对麻将者则将麻将视为祸害。同时代的胡适曾专门写了篇题为“麻将”的文章,指出麻将是从前革新家说的中国“三害”(鸦片、八股和小脚)之外的第四害。前三害差不多化为历史陈迹。唯有这第四害却“日益月盛,没有一点衰歇的样子”。对比日本人忙着读书,胡适做了个估算,当时全国每天至少摆了100万张麻将桌。按每桌8圈每圈半小时计算,可消耗400万个小时,相当于损失16.7万天的光阴,而金钱的输赢、精力的消磨还在其次。由此胡适痛心地问:“我们走遍世界,可曾看到哪一个长进的民族、文明的国家肯这样荒时废业的吗?”
和顾炎武、吴伟业一样,胡适甚至同意明朝灭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咎于士大夫当年没日没夜打“马吊”这“麻将的祖宗”。话虽夸张,却也并非全无道理。想当年“八一”南昌起义之所以大功告成,和朱德设计让诸位敌团长死守桌上的长城不也是有些关系的么?
顺着明朝“赌掉天下”的逻辑,胡适开玩笑说,麻将一度风靡外国时谁也没有梦想到东方文明征服西洋的先锋队却是那“一百三十六个麻将军”!可惜没过多久这些麻将军便成了人家“架上的古玩”,很少有人问津。西洋人知道自省,不肯久做麻将军的奴隶,所以中国人靠麻将军征服世界的梦想也就随之破灭了。
尽管反对,胡适一生中并没少打麻将,因为打得实在不好,还大呼“麻将里有鬼”,常常为同辈人取笑。
人生有多少身不由己!胡适对待麻将的态度或许就像对待政治一样,虽然时时不忘拒绝,却又做了一辈子“票友”。不过到了晚年胡适也并不认为麻将有那么糟糕。上世纪五十年代初,胡老夫子和太太江冬秀困居纽约时,大陆正批斗他是“战犯”,自然不会给他津贴,而国民党送来的钱他又坚决不收,几乎断了外援。危难之际,幸好有胡太太在麻将桌上呼风唤雨,每打必赢,能够时常贴补家用。
幼儿园宪政
如前所述,作为生长在“乡村拉斯维加斯”的有志少年,我是很早就学会打麻将的。然而,我打得并不多,对于小堡村的“麻将联播”,更多只是把它当作可心的娱乐来观察。与此同时,我也并不认为自己全然是在浪费光阴。无论是偶尔与村民打几圈牌,还是站在一边观察牌局,这些近距离接触或许还能让我有机会为许多城里人打开心中的一系列问号呢!比如,中国农民有没有能力管好自己的土地,他们是否真的因为素质低下而拖了国家实施宪政的后腿等等。
近百年来的中国政界与知识界,因了各自的原因,一直流行着这样一种说法,即民众尤其农民的“素质低下”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人现在还不配拥有宪政。对于这些人,以我对农村与农民的观察和感悟,我想说的是,无论你现在是官员还是知识分子,只要你有诚意求证自己的判断,我只希望你能放下身段,放下手中的公章或笔杆,学着平等地与本地村民们打上几圈麻将,感受一下他们在宪政方面究竟有着怎样潜在的素质与禀赋。
在展开相关论述之前,有必要先温习一下两个人对宪政的理解。一是《法律与宗教》的作者、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伯尔曼曾经生动地讲述了一个人的法治精神如何形成于幼年与日常:当一个小孩对另一个小孩说“这是我的玩具”时,这表明他有一种原始的物权概念;当小孩抱怨“你答应过我的”时,这实际上是合同法的概念;当小孩说“你先打我的,这不是我的错”时,这是侵权和刑法的概念;而当小孩说“爸爸说可以这样做”时,这便是宪法上的概念了。简单说,伯尔曼相信宪政观念是可以通过日常生活习得的。
另一位则是胡适。1937年,在第236期《独立评论》上,胡适为呼应张佛泉《我们究竟要甚么样的宪法?》一文发表了《再谈谈宪政》,在这篇文章中,胡适重申了他过去的一个观点:“我观察近几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 由此引来其他学者(如张奚若)的批评,批评者认为胡适的这一“幼稚”提法容易“以辞害意”,对于提倡民治非但无功反而有害。而就在此前,甚至连鼓吹专制的蒋廷黻对胡适也颇为不屑,认为那一段议论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
尽管胡适的“幼稚”二字有可商榷之处,但是他与张佛泉等人观点的实质内涵却是殊途同归的。在胡适看来,宪政之所以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就在于它是“平常人的政治”,而非高不可攀的民主理想、深不可测的政治技艺。宪政的最好训练还是宪政本身,它没有诀窍,可以随时随地开始,它不必非要积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等到“有了条件”再试。如果抱着这种思想,畏首畏尾,让“条件不成熟”成为“条件不成熟”的条件,如此循环下去,恐怕永远没有可试的条件,永无可期之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