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讲第二部分——“评”论。
首先做一个区分。我在前面“时”论部分讲的要“识时务”,是个眼力问题,现在在“评”论部分要讲的是立场,是个脚力问题。
我从1995年开始写作时事评论,曾经在报纸上开过几个专栏,但是整体上做得不好,不是我脚力不好,而是报纸脚力不好,不但不能引领中国进步,反而拖中国进步的后腿。当时报社领导讲了句流芳千古的话——“评论可以写,但不能有观点。”
当然,这样的评论比较难做。因为有没有观点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还得取决于听众。蚊子在嗡嗡叫,谈不上要表达什么观点,鲁迅先生却说人家是在杀人之前搞演讲;一阵风吹过去,大概也没有表达什么观点,但是神经质的林黛玉却听到了风在哭诉。
我说中国媒体现在有进步,除了人心开放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市场化。尽管现在还不充分,但是成果是显著的。比如说现在邀请我开专栏的几家报纸,不但有专栏评论,还有社论,彼此都在竞争。当然,这是朱学勤先生讲的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脚并用的时代,大胆一点的编辑记者往往会因此失去工作,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不幸。
都市类报纸有自己的社论是一个大进步,这个进步尤其体现在社论作者队伍的多元化。至今仍有朋友觉得不可思议,一些报纸的社论怎么会找到远在巴黎的你来写呢?当然,这首先要感谢的是互联网,感谢MSN,传播改变生活。
相较而言,此前党报的社论,可谓千篇一律,大部分是转发《人民日报》或新华社的社论,偶尔也有本报所谓“政治高人”写的。这些社论的传播,就是一句唐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些梨花,不是以救济社会为特征,而是要统一思想。显然,这种上传下达,过手不过脑的传播方式不利于国家思想库的形成,不利于国家理性与人民理性的建设。
只有当我们站在这种历史情境之下,我们才能真正体悟到中国媒体今日的进步。而且,这种进步立竿见影。举例说《南方都市报》。南都评论部主任李文凯先生年轻有为,很有号召力。我在巴黎,文凯邀我写专栏时还附了一句话:“南方都市报颇有些雄心大志,要刷新中国时评界的面貌,希望可以跟诸位共此征程。”
“南都”的确是份让人眼热心动的报纸。孙志刚案见报当天,南都配发的社论是孟波先生、《新京报》评论版现任主编执笔的《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我在上面提到网络之于中国是“革命性的,也是史诗性的”,这在孙志刚案有所体现。事实上,2003年4月25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一文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据说广州媒体也被立即告知“不得继续报道”。但是由《人民日报》主办的人民网在当天中午立刻以《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为题转载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没多久,我们在Google简体中文网站上可以检索到四五万条与“孙志刚”相关的信息,一夜之间,眼泪洒遍互联网。
如果说评论是报纸的灵魂,那么社论就是要让这颗灵魂担起责任。我相信,真正有自我意识的媒体都应该有自己的社论,有纯洁的、仅属于这一叠新闻纸、代表这张新闻纸的真实立场的社论,真正做到以时评干预社会,改良社会。
写时评或社论,是书斋里的孤独演讲,演说者与听众彼此都看不见。有人会问,这个书斋演说者究竟应该保有怎样的态度,应该坚持怎样的立场参与社会呢?
关于这一点,我在《二十世纪流血,二十一世纪流汗》一文中提到过,这也是我逢人便讲的三个独立。
第一,要独立于威权与商业,不能受权柄或钱财的指使作违心之言,甚至颠倒黑白;换句话说,如果我不能行使积极自由,但至少要坚守消极自由的底线。
第二,要独立于自己过去的荣辱,所谓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世间万物都在变化,我们不能因为有人惩罚过你或对你有所奖赏就在文字上进行报复或网开一面,否则就有损于一个写作者的公正立场;在评论上报恩与复仇,是对自己的轻视,对文字的冒犯。
关于上面的独立,在1932年胡适和丁文江创办的《独立评论》发刊词上亦有所表述,“我们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的言论来发表我们思考的结果:这就是独立的精神。”其所谓“不迷信任何成见”和我说的“独立于自己过去的荣辱”有相通之处。我们既要防范来自他人或历史的成见,也要防范来自自己的成见。
第三,要独立于民众,做到虽千万人,吾说矣。一个参与时代的书写者,应该忠实于自己的经历、学识与良心,而不是所谓的人民。事实上,每个人活得都不够纯粹,能够真正代表自己已是上天最丰厚的奖赏,我们何必贪心,代表一切?人——这脆弱的会思想的芦苇,有时更应该像大海一样坚定,不要因为陆地上人多而否定自己的汪洋海水。我讲人人都是思想家,人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国,但媚众和专制一样,都会破坏一个人在精神上安身立命,在思想上立国。它可能不会夺走你的匹夫之勇,但会夺走你的独立精神。
以前我只讲这三点独立,独立很重要。如圣西门在《一个日内瓦居民给当代人的信》里所说,考察人类理性发展史,人类理性的所有杰作,几乎都要归功于那些独立思考同时又受到迫害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独立思考是艰难的,但却是最重要的,是它真正推动了人类的进步。
借今天的机会,我想再补充一点,即第四点,要学会自由交流。这就是我说的“在独立中思想,在思想中合群”。
不久前,我和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主席卡莱姆先生聊天,不约而同地谈到了衡量人类进步有两个关键词:一是自由,二是合作。我前面讲的三个独立,可以归类为自由,而自由交流,我更想将它纳入合作的范畴。
我把时评当作启蒙运动的延续。我十分赞同哈贝马斯关于启蒙的立场——既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对传统的否定,又不放过对现代性的各种弊病的批判。现代性是一项未完成、需要不断完善、不断更新的事业。甚至如贝克所讲,现代性才刚开始。但是我认为启蒙需要重新定义。
康德说,启蒙就是人类摆脱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所谓不成熟状态就是:我们在需要大胆运用自己理性的领域时却接受别人的权威。康德举了未成熟状态的例子:有本书能代替我理解,有位牧师能代替我拥有良知,有位医生能代替我选择食谱。这几个例子,不幸预言了此后启蒙运动何以陷入困境,即启蒙者大包大揽,争当牧师与医生。具体到中国,事实上,五四以来中国历史的分野,在胡适从《新青年》阵营出走时就已经注定了。胡适的主张是,“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国家不是建立在每一个奴才上的。”然而,陈独秀认为真理在握,认为每个人跟着他争自由才能有自由,这种思维不论主观上多么进步,但是在客观上只会制造一批批的奴才。
为什么启蒙运动误入歧途呢?我想从“光”这个概念上做一些挖掘。
在法语中,启蒙是Lumi è re,英文是enlightenment,都是光明的意思。启蒙,不停留于指出黑暗,关键是要有光。谈到光的作用,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匡衡凿壁”这个典故。
西汉时期有个经学家,名叫匡衡,他很好学,但是呢,家里很穷,没钱买蜡烛。邻居家夜里点蜡烛,但是烛光却照不进来。匡衡于是在墙壁上凿了一个洞,让烛光照射进来,借着那点微弱的烛光读书、做笔记。
这里值得研究的是,这些光有什么意义?显然,匡衡挖了一个小孔并不是要看那根蜡烛,而是利用这些光来看别的东西。假如匡衡凿壁只是为了偷看邻家的烛光,就不会传为佳话,匡衡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他在历史上将不过是个籍籍无名的“窥光癖”。
我之所以解构这个故事,是想说明老百姓需要光明,但只是拿它当工具用,借助光明来理解世界,而不是奉作神灵,把自己一辈子都浪费在墙上的那个破洞里面。他们要用这些光去照书本上的字,照亮他的前程,而不是去信仰与膜拜。
然而,我们不乐见的是,中外历史上许多启蒙者都是以高于人间的姿态,俯视世界。他们自信真理在握,略作思考便可以为尘世开出包治百病的偏方。就像在黑夜里打手电筒,他们不是谦卑地把光打到远处,照亮道路、田野与山峦,让你自己判断该往哪儿走,而是对着你的眼睛照射,告诉你这就是你需要的一切光明。那一刻在你眼中,除了他们手电里射出的光亮外,你什么也看不见。这种现象,我称之为“在光明中失明”,那些被启蒙者此时不过是口喊“光明万岁”的木偶。它甚至不如我们在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至少你知道黑暗是存在的。
所以我主张,启蒙最重要的是自由交流,启蒙的真正实现,就在于每个人都有公开地、平等地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
以上我说的几点,应该是一个书写者参与时代命运时所应该具有的品质。中国的进步需要中国人的人格独立,同样需要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自由交流,我把它视为一种思想上同时也是行动上的合作。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建设一个人道的、人本的、宽容的、进步的、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思想的中国。如布莱兹·帕斯卡所说,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
谢谢大家!
(本文根据2005年11月8日南开大学演讲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