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法律和经济学者迫使法官承认了他们的法律裁决对不动产的影响。忽视经济学的法官有时会命令人们采取与法官意图完全背道而驰的行动。在下面两个例子中,学者们迫使律师、法官和立法者重新思考他们的分析:分别是科斯定理与租金管制。
George J. Stigler,Memoirs of an Unregulated Economist (New York:Basic Books,1978),p.76.
1960年,芝加哥大学的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教授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经济分析工具。 简而言之,科斯证明了产权的初始分配可能不会决定财产最终如何使用。让我们将这一“科斯定理”(Coase's Theorem)应用到妨害法上。假设歌手法兰克·辛纳屈(Frank Sinatra)开了一家夜总会。“瞌睡虫”西蒙(Sleepy Simon)住在他隔壁。每当辛纳屈唱出一个高音,西蒙的牙齿就会被震得咯咯作响,把他从床上震起来。西蒙将辛纳屈告到法庭,声称他有权睡个好觉。辛纳屈则声称自己有权唱高音。法官站在西蒙一边,关闭了辛纳屈的夜店。但根据科斯的说法,故事到这儿还没有结束。科斯定理预言,如果辛纳屈对夜店的重视超过西蒙对睡眠的重视,他就能再次高歌。如果辛纳屈认为他的夜店价值100万美元,而西蒙认为他的睡眠价值10万美元,辛纳屈就可能会收买西蒙,让他撤回控告。只要辛纳屈出价超过10万美元,西蒙就会接受。有了10万美元,西蒙可以安装隔音墙或购买高级耳塞。科斯定理指出,一旦产权被明确界定,财产就会得到最有价值的利用。一旦法官明确赋予西蒙熟睡的权利,辛纳屈就可以购买这种权利,或者收买西蒙令其放弃睡眠或搬到其他地方。即使法官给了西蒙让辛纳屈闭嘴的权利,辛纳屈也可能会再次引吭高歌,只要他足够珍惜自己飙高音的权利。
所以辛纳屈和西蒙会以10万美元到100万美元这个范围内的价格达成和解。如果西蒙坚持非要拿100万美元以上,辛纳屈就不会付钱,也不会再唱歌。如果辛纳屈的出价低于10万美元,西蒙也会拒绝。如果法官判决辛纳屈胜诉,认为他有权唱高音,而不必管他的邻居是否睡得着呢?辛纳屈有可能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唱不了歌吗?答案是“有可能”。如果西蒙对睡眠的重视超过了辛纳屈对唱歌的重视,西蒙也会掏钱收买辛纳屈,以换取后者的沉默。根据科斯的说法,法官最初的分配并不能决定最终会发生什么。它只决定谁可以买,而谁可以卖。崇拜辛纳屈的粉丝可能会花钱请他唱歌,而他的邻居也可能会花钱请他闭嘴。
科斯将同样的分析应用于造成污染者。毕竟,在某些人看来,高亢的嗓音可能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污染,排放烟雾的工厂可能会激怒周围的居民。但是,如果工厂对自己排污权的估价超过其邻居对清洁空气权的估价,或者如果工厂愿意付钱让临近居民迁往别处,工厂就可以继续排污。要点是:如果法官认为通过分配一项权利,他们就能决定最终会发生什么,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愚蠢之举。
有时,我们不可能事先知道邻居的行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外部性”。2003年,由著名建筑师弗兰克·盖里(Frank Gehry)设计的沃尔特·迪士尼音乐厅(Walt Disney Concert Hall)在洛杉矶大张旗鼓地揭幕,这一建筑以几乎垂直交错的不锈钢结构而著称。起初,附近的居民以为这个造价2.74亿美元的地标奇观会提升他们的房产价值。然而当太阳出来后,盖里的不锈钢建筑表面把光线如同激光一样反射到附近公寓里,让室内温度飙升,把人行道烤到60摄氏度,灼烧行人的皮肤,好像他们是放大镜下的蚂蚁。音乐厅的员工们还看到过垃圾桶被点燃,锥形交通路标被烤得融化。音乐厅的管理人员只能对其闪闪发光的外立面进行喷砂处理,试图将其负外部性转化为正外部性。
参见 Werner Z. Hirsch,Habitability Laws and the Welfare of Indigent Tenants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
与汉德的过失理论一样,科斯定理也受到过攻击,并经历不断完善。批评者的主要攻击点是该理论假设人们可以相互收买贿赂,而无须大量的交易成本。这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成立,特别是在大量家庭受到污染影响的案例中。这些家庭不太可能有效地组织起来与造成污染者讨价还价。当一种外部性影响到大众时,他们可能会游说政府对这种行为征税——征收“庇古税”(Pigou tax),就像我们在之前马尔萨斯的章节中所讨论的那样。尽管存在这些复杂因素,但科斯定理似乎是对法律决策可能影响个人的行为方式的一个卓越而又新颖的洞见。他的方法过于新颖,以至于他那些最为博学的同事们都认为这是错误的。乔治·斯蒂格勒回忆道,科斯曾向芝加哥大学的21名教员提出过这个观点,结果他们都认为这是愚蠢的异端邪说。在姐夫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家中进行了两个小时的辩论后,科斯逐一说服了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斯蒂格勒回忆说,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时刻”,“他后来哀叹我们没有先见之明,竟然没把这场景录下来”。
经济学家还仔细分析了另一个不动产问题,即城市租金管制法规。那些知道如何获得选票但不知道如何谨慎管理的立法者经常通过一些对经济不利的法规。20世纪70年代,抱着乌托邦幻想的官员们推动了租金管制的立法,旨在通过限制房东提高租金的能力来提供经济适用房。有人会说这是一个崇高的目标,但却是一个糟糕的政策。
原因很简单,租金管制法几乎总是造成住房短缺。房租在低价位时,人们对住房有更多需求。但此类法规却会让房东减少供给。一开始,你可能认为房东一旦建好了房子就别无选择,只能选择将房子出租。事实上,房东可以减少供给。他们可以在房屋维护方面敷衍了事。或者,他们也可以将租赁单元房改造成托管式公寓、合租房、Airbnb民宿或商业办公空间。如果他们下定决心要将房子改头换面,拆迁队可不关心什么历史成本或者沉没成本。一项针对美国城市的计量经济学研究估计,租房供给的长期价格弹性为0.2,这意味着如果政府迫使租金下降10%,房东就将从市场上收回2%的租赁单元。32从长远来看,房东确实会随着价格的变化而改变租赁单元的数量。
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有将近60万人在租金管制住房的房源列表里排队等待分配,超过该市人口的一半!在登记后,你需要等上9到20年才能接到一个通知电话。在斯德哥尔摩推出音乐流媒体业务的公司声田(Spotify)给政策制定者写了一封公开信,威胁称如果不放松管制规定,不鼓励更多的住房供给,它就搬离这座城市。
1979年,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莫尼卡通过了美国最严格的租金管制法规。这些法规为阻止房东减少租房供给,强制房东每对一处租赁单元进行改造或拆除,就必须支付相应款项以建造一套新租赁单元。其结果就是当地房地产价格走势反常。在这些法规通过10年后,一块空地可以卖到60万美元,而一块同等面积的相邻地块上的公寓楼的价格却比空地还低20万美元。
难怪《福布斯》(Forbes)杂志报道称:
参见 Gary Becker,“Crime and Punishment:An Economic Approach,”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78 (March-April 1968),pp. 169-217;I. Ehrlich,“Participation in Illegitimate Activities: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81 (May-June 1973),pp. 521-565;D. L. Sjoquist,“Property,Crime and Economic Behavior,”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3 (June 1973),pp. 439-446.
废弃的小公寓楼孤零零地坐落在价值50万美元或更高的住宅旁边。同一条街上,破旧的出租单元与时髦的商铺毗邻,这些商铺为富贾名流出售从高级时装到汽车在内的各种商品。
即使房东不削减供给,他们也可能通过向新租客收取好处费或“设施费用”来变相提高租金。“这套公寓每月房租400美元,但是窗帘花了1万美元,这钱你必须出。”一名房东如此说。
有人能从租金管制中获益吗?在短期内,会有两个群体获益。首先是政客们,他们成了民众交口称赞的讨伐邪恶房东的英雄。其次是在实施租金管制时已经居住在租赁单位内的租户,他们可因此继续享受廉价租金。因此,这些租户几乎不会搬家。这降低了人口流动性,并将城市的新居民拒之门外。由于1980年颁布的租金管制法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需从邻近的城镇通勤上学,或者从边远地区沿高速公路长途驾驶上学。纽约市有很多大公寓住着老夫妇,他们曾经和孩子们一起住在这儿。孩子们搬出去后,他们没有搬到较小的公寓,而是继续住在这里。这样一来,当一个大家庭搬到这座城市来时,他们找到合适住房的机会就有些渺茫了。众所周知,要在曼哈顿找房子,最好是看报纸的讣告版,而不是房地产版。
最终,租金管制往往会使住房存量贬值,因为维护减少,供给下行。通常,这种管制对帮助穷人而言是一个败笔,却成了摧毁一座城市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