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 Bentham,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New York:Haffner,1948),p.1.
那么,边沁的这套教义到底是什么,竟然能吸引如此一群既被他所说服,自己又不乏说服力的追随者?他说,就像大自然将地球置于重力之下一样,大自然也“将人类置于两个主宰的统治之下,那就是痛苦和快乐。” 边沁从这些法则中发现了一种既有描述性,又具规范性的信仰。既然所有人都是趋乐避苦的(尽管有受虐狂,但他们喜欢痛苦只是因为可以从中得到快乐),他们就会选择做那些能给他们以快乐之事。在这一学说论述规范性的章节中,其恳求人类选择实现快乐的途径。到目前为止,这教义听起来很有趣,就像古希腊阿里斯提波(Aristippus)的享乐主义。但边沁补充了一条伦理限制:当选择影响到他人时,个人应该选择能使所有人的总体快乐最大化的选项。功利主义运动的口号就是“为最多数人争取最大的幸福”。负责任的政府应该让其立法者铭记这一点。
边沁认为,所有人在决定幸福时都是平等的,这句话让民主派人士热泪盈眶。如果国王伤了一个脚趾头,那他所受痛苦也就相当于他的侍女伤了两个脚趾头的一半。如果给侍女包扎对她的帮助大于此举对国王的伤害,就应该给她包扎。如此也难怪贵族们会祈祷在边沁能传播这一教义前先被拔了舌头。
不过,对于“道德宇宙的牛顿”而言,这个公式在数学上还不够精确。边沁构思了一种量化快乐和痛苦的方法,称为“幸福计算”(felicific calculus)。我们都知道,有些经历比其他的更令人愉悦或痛苦。为什么呢?任何一种经历都可以通过以下四个因素来衡量:强度、持续性、确定性、远近性。比起可能的周末休假,人们更喜欢确定的长假。令人捧腹的喜剧演员带来的快乐也要比那些不温不火的同行更多。
显然,边沁在设计这个计算方法时相当乐在其中,于是他通过再增加三个因素来延长这个计算过程,分别是:丰度、不纯度和广度。一些快乐会带来更多的快乐。如果说参加夏季狂欢会增加马克结交新朋友的机会,那么其便体现了第五个幸福要素——丰度。如果这种活动可能带来痛苦,因为马克企图搭讪某足球运动员的妻子而被揍了,那么其就体现了第六个因素——不纯度(产生相反感觉的机会)。最后一个是广度,如果那名足球运动员把马克的脸揍得面目全非的过程让许多人可以开怀一笑,那我们也必须考虑他们的快乐。
边沁用这些工具添加了复杂的说明。乍一看,它们会让人想起某些中国家具附带的组装说明书,这些说明书用的是英文,但还不如用中文写。因为身为西方用户,看不懂中文至少不算丢人,而连英文都理解不了的话那就很尴尬了。不过,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边沁其实是言之成理的:
挑出任何一人来考察、估算:
1.看由该行动最初产生的每项可辨识的快乐值。
2.看由它最初产生的每项痛苦值。
3.看由它随后造成的每项快乐值,这构成了最初快乐的丰度以及最初痛苦的不纯度。
4.看由它随后造成的每项痛苦的值,这构成了最初痛苦的丰度以及最初快乐的不纯度。
5.在(等式的)一边,把所有的快乐值加在一起,在另一边把所有的痛苦值加在一起。如果快乐的总值较大,表明这一行动总体上是趋利的;如果痛苦的总值较大,表明这一行动总体上是趋害的。
Bentham,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pp. 30-31.
6.确定利益相关者的人数,对每个人都按照上述程序估算一遍。于是可以看到有两种人:一种就行动而言,他的总倾向是好的,另一种是就他而言其倾向总的来说是坏的……将表现趋利程度的数字加总,再对每一个人的趋害程度加总……如果快乐的总值较大,则表明这一行为总体上是趋利的;如果痛苦的总值较大,则表明对同一群人来说这一行为总体上是趋害的。
边沁一定很认真地采取了第三步,即长期的快乐。他把自己的遗体遗赠给了伦敦大学,每逢重大行政会议,校方就会用轮子车推着这具遗体公开展示。他的遗体在经过防腐处理后,至今仍然保存在那里。不幸的是,一些喜欢恶作剧的学生偷走了他的头——这恰恰说明衡量丰度和不纯度是多么困难。
阅读边沁的著作满足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对科学严谨性的渴求,并为他提供了一种观察社会交往的新方式。他很快加入了维护边沁和追随他的哲学激进分子的斗争,这一阵营中还包括一些著名的国会议员和作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快乐的捍卫者们却只能体验卡夫卡式的快乐。
引用自 Bentham,“Defence of a Maximum,” in Jeremy Bentham's Economic Writings,vol.3,ed. W. Stark (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54 [1801]),pp. 247-302. 对于边沁主义公正的批判,参见 Todd G. Buchholz,“Punishing Humans,” Thought 59 (September 1984).
在政治上,支持边沁的激进派为争取民主和言论自由而英勇奋战。他们宣称,真理源自言论自由。他们反对对期刊征税的《印花税法案》(Stamp Act),反对对集会的各种限制。穆勒曾因传播生育控制相关书籍而短暂被捕,他在日后更是高举支持妇女投票权的大旗。他们采纳李嘉图的观点,对《谷物法》进行抨击。边沁谴责了野蛮的英国监狱制度,认为惩罚只应作为工具来威慑犯罪,而不是以正义之名实施报复。在边沁看来,毕竟,罪犯只是觉得犯罪可以得到回报才会铤而走险,所以真正的应对之道就是调整犯罪的成本。虽然边沁曾提出政府的座右铭是“保持安静”,但只要维持自由放任需付出的代价超过了其所得收益,激进派也能弃之如敝履:“我过去从未,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政府之手怀有任何恐怖之感,或因此倒向无政府主义。关于其对天赋自由侵犯的探讨……我把这个话题留给亚当·斯密。” 边沁主义者们信奉的神是“效用”(utility),而不是“看不见的手”,尽管他们的神常常通过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显灵。
顺便说一句,他们信奉的神当然不是那位与教堂、犹太会堂和清真寺联系在一起的神。詹姆斯·穆勒根本无法将一个充满邪恶的世界与一个至善至公的造物主协调。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曾生动地回忆他父亲对无神论的激愤之辞。
Mill,Autobiography,pp. 40-41.
我曾多次听父亲说,不论哪个时代哪个民族都把他们的神描绘成是邪恶的,在持续不断的发展中,人类为之添加一个又一个特征,一直达到人类头脑所能设想的极端邪恶的顶点,同时称之为神,向它顶礼膜拜。
Beckles Willson,Ledger and Sword,vol.2 (London:Longmans,Green,1903),p.429.
在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激进派在许多政治角逐和论战中获胜,这大大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包括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了谋生,穆勒在1823年步父亲的后尘,成为东印度公司的一名职员。就像他在东印度公司的前辈马尔萨斯和后来在英国政府印度办事处工作的凯恩斯一样,穆勒从未到过印度,也从未学过印地语或梵语。他工作十分努力,简直是心无旁骛,每天早上10点吃早餐,只吃一个煮鸡蛋,直到一天工作结束才吃别的东西。 在加入东印度公司的同一年,穆勒成立了功利主义协会,在那里,他和其他年轻的边沁主义者会定期进行辩论和学习,“持续时间”很长,“强度”很高,而且彼此“十分亲近”,很符合边沁的设定。他们的主要对手是浪漫主义者、乌托邦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这些人似乎都活在柯勒律治在诗歌中所营造的空中楼阁里,以至于难以赢得脚踏实地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