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 Todd G. Buchholz,“Biblical Laws and the Economic Growth of Ancient Israel,” Journal of Law and Religion 6,no. 2 (1988) 389-427.
当我们准备钻研经济思想史时,应该从何处起步呢?我们可以从《圣经》(Bible)开始,其包含了许多关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债务减免的表述。但《圣经》所呈现的更多是清规戒律而非细致分析。 虽然亚当·斯密的名字和他的道德立场都来自《圣经》,但显然该书并未给他的经济理论提供多少灵感。
我们也可以将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探讨作为起点,他曾以雄辩有力的言论赞扬私有财产,并谴责单纯为财而敛财的行为。但亚里士多德对经济学的了解仅限于认识到时间是一种稀缺资源而已。因此,他将自己的时间更多投入到了哲学研究和亚历山大大帝的教育之中,而不是经济理论。这种选择也算卓有成效。亚里士多德无疑仍是哲学巨擘之一,但即使冒着得罪那些视亚里士多德为偶像的西方文明史公开课拥趸的风险,我们也得承认,他在经济学科领域只能说建树甚微。
关于高利贷学说的精彩历史,参见 Benjamin Nelson,The Idea of Usury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49).
在中世纪,神学家们也会讨论经济问题。天主教的经院学者会围绕市场中的正义和道德问题而争论不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构建了“公正价格”(just price)的学说,并完善了教会对高利贷的看法。《旧约全书》(Old Testament)明确禁止向同一群体内部成员发放有利息的贷款,而中世纪的神学家则试图将利息的不同组成部分,如风险、机会成本、通货膨胀和不便补偿等一一分开,以打破这一严格禁令并使其有机可乘。神学家们面临着痛苦的选择。一方面,如果他们继续墨守挑战正当商业活动的正统圣经阐释,经院学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因为许多人甘冒神罚的风险也想着撞大运赚上一笔。但另一方面,如果神学家只是轻易宽恕乃至纵容一切形式的重商主义,他们作为教会领袖的信誉便岌岌可危。他们的大部分经济理论,设计初衷都是在世俗性和神圣性之间求得两全。这种立场对经济学研究而言既显憋屈难受,也绝对谈不上有利。他们之所以谈论经济,只是出于身为上帝牧者对“迷失羊群”的职责罢了。但是他们的职责其实是引导羊群前往天堂,而不是为他们谋求更高的生活水平。而当新教徒们的出现让原先还算划一的羊群分裂成不同小群体后,这任务就变得更加难办了。
上文提到了重商主义者,对于他们,我们可不能就这么一笔带过。一般而言,这些人是16世纪至18世纪侍奉欧洲君主的一个作家和宫廷顾问群体。他们并没有一本共同的“正典”,并且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随着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的王室竞相巩固自身国界,同时又跨越重洋争夺海外殖民地,律师和商人们开始为各国国王和王后就如何管理经济出谋划策。
对此进行回顾总结,我们便可以列出他们的建言中经常出现的几个原则:首先,一个国家应该通过向王室的忠诚臣民授予垄断权、专利权、补贴和特权来维护国家内部秩序。其次,一个国家谋求殖民地的目的应该是获取贵金属和原材料,这些是衡量国家财富的出色指标,也可以为征服战争支付开销。最后,一个国家应该限制其对外贸易,使其制成品出口大于进口。通过持续的贸易顺差,就可以从债务国身上获取黄金(财富)。
因此,在重商主义的指引之下,我们看到国家纷纷致力于开疆拓土。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国家对其内部经济的控制日趋收紧,借助行业公会、垄断和关税,政治宠臣们牢牢把持着国家的经济权柄。在一些国家,这种控制所涉及的范围更甚于其他国家。在路易十四(Louis XIV)统治时期,其财政部部长让-巴蒂斯特·科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t)对许多商品的生产进行了巨细靡遗的规定,并赋予行业公会极大的权力。在一次令人惊叹的旨在展示皇权的活动中,他曾宣布来自第戎的织物都必须包含1408条织线!
重商主义者为亚当·斯密树立了一个完美的批评靶子,因此我们似乎可以以他为起点,开启我们的现代经济思想探究之旅。斯密从几个层面上严厉批驳了重商主义理论。首先,重商主义者以金属货币和贵金属的多寡来衡量财富,而斯密则认为,真正的财富应该以家庭的生活水平的高低来衡量。成袋的金币未必就能换来成袋的食物。其次,他指出财富必须从一个国家消费者的角度来衡量。将财富全部交由一国总理或阿谀奉承的商人一手掌控,这种策略对于这个国家的公民可能并非幸事。最后,斯密认识到,个人的积极性、发明和创新能激发经济的更大繁荣。重商主义政策将垄断权和保护权肆意授受,结果只会使国家陷于瘫痪。这些言语可谓现代经济学的初试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