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理论把幸福理解为繁荣发展,就此而言,功利主义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向其靠拢。虽然功利主义是一个不偏不倚的理论,在乎所有人的幸福,但它也可以接受获得幸福离不开某些特定的偏见这一观点。进一步说,功利主义不应该被用于评价日常行为。正如密尔曾经的朋友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所说,在亲吻情人之前,功利主义者不会考虑公共福祉;这样的计算只会贬低爱情,进而贬低幸福。
举个例子,假设有两个人都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其中一个是你的好朋友,而另一个你几乎不认识。如果在准备捐献肾脏的时候,你还要考虑到底捐给谁的话,那只能说明你“想得太多”。如果即便经过计算,你仍然决定捐给自己的朋友,因为你算了半天,发现捐给自己的朋友能够使所有人的幸福最大化,但是计算过程本身就已经说明你缺乏了自然而然的友情。如果没有顺着感情走,而是一直考虑什么才是正确行为,或许就说明你具有某种恶劣的、不值得追求的品格。
在某种程度上,功利主义也可以向义务论靠拢,它可以接受义务论所提倡的原则,而不仅仅是从行为结果考虑问题。毕竟,如果所有人都不相信功利主义,而是愿意恪守既定的原则,愿意追求正义、绝不杀人等,那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或许更有可能实现。正是出于这样的理由,有些功利主义者同样强调人们要遵守诺言。因此,面对厄斯金的案例时,即便在当时违背诺言能够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这些功利主义者也强调你应该遵守诺言。
以上讨论描述了间接功利主义(indirect utilitarianism)的基本框架。前文提到的理论被称为直接功利主义(direct utilitarianism)或行动功利主义(act utilitarianism),它认为,人们要在每个行动之前都进行功利主义的计算,而间接功利主义则强调我们要对选择进行计算。这种间接功利主义可以被视为政府大厦功利主义(government house utilitarianism),而道德哲学家则被视为“统治者”。道德哲学家知道,最终的目的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要实现这一点,民众必须遵守某些简单的道德律令,并且停止他们的功利主义计算。
间接功利主义还有一种理论,被称为规则功利主义(rule utilitarianism)。它认为,如果所有人都按照某种行为规则行动能够使幸福最大化,那这就是正确的行为。比较一下“觉得应该违背诺言的时候就违背诺言”和“始终遵守诺言”这两种情况,就能轻易地明白,如果每个人都不值得信任的话,幸福是不可能最大化的。
然而,如果以复杂的方式描述规则的话,规则功利主义又将沦为行动功利主义。比如,以上规则的完整表述似乎是:始终遵守诺言;但如果当你违背诺言时,遵守诺言的规则没有受到侵害,又使幸福得到了最大化,那你就可以违背诺言。于是,就厄斯金的案例而言,违背诺言的行为又变成合理的了,因为除了你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你违背了诺言,也就是说,遵守诺言的规则没有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