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桑普森在文章最后写到,与在人权这类问题上的立场一样,腐败研究者们倾向于参与反腐活动。作为参与其中的人类学家,我们的腐败研究当然无法提供放之四海皆准的恰当解决办法。本书的作者们向我们展示了对西方模式的接纳程度及其再诠释(更不必说对它的抗拒)在不同环境下是极为不同的,哪怕在西方世界内部也是如此。通过人种志研究获得的当地信息有助于我们理解反腐措施的接受情况,了解什么是最有效的问责机制以及抑制腐败扩散的制度改革。虽然遵守并执行“规章”很重要,但根据瑞弗金–菲施的材料,在那些官方渠道本身就被认为是不公正且存在道德问题的地方,完全依靠这一办法就显得有些天真了。一个存在细微差别的批判性的腐败人类学研究向我们展示了,尽管存在不同的文化符码与意义,当地人还是对腐败持批判性的态度。而且不论地位高低,他们都会把它当成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比如,拉扎尔研究了玻利维亚的“先发制人问责制”这一概念。这种当地的反腐机制对如何强化制度这方面的研究也许能有所帮助。
行贿与腐败显然广泛存在,并且难以量化,但人类学研究不仅局限于记录这些真实发生的现象:如德拉克所言,腐败话语甚至可能夸大了这些“事实”。因此,我们对腐败的主观感知具有思想维度,这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客观数据。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理由就认为它不会产生真正的影响。事实上,古普塔认识到了这一思想层面的深远程度,并雄心勃勃地呼吁人们干预腐败叙事。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法制会因腐败蔓延而失效。此时,在公民眼中,这种现象可能是在进一步鼓励人们把腐败当成正当防卫的借口。这种看法与政府对暴力垄断的削弱一道,让我们看清了黑手党存在于何处,并为民主理想提出一个巨大挑战。
最后,自由资产阶级对“公、私”的划分造成了公众平等与私人不平等的现象。不论是阶级特权、性别特权还是种族特权,这些隐蔽的特权形式都因此得以掩盖。正如麦克伦文中所述,这种特权多少会造成显而易见的任人唯亲现象(这实际上与传统主义者并无太大差别)以及对新排他主义或“地方性腐败”的效忠。因此,我们又回到了在各层面上更广泛的权力动态问题:在地方、国家、跨国与全球等各层面的权力动力学越来越广,但我们仍需提防“公正无私的利益”。
多萝西·路易丝·津恩(Dorothy Louise Zinn):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社会文化人类学博士,独立学者,巴西利卡塔大学兼职讲师。研究领域包括政治经济、庇护制、移民及多元文化。除众多学术论文外,还出版了《建议书》,该书被授予皮特尔人类学作品奖。此外,还参与人类学著作翻译,并与获奖的托尔巴协会合作帮助移民和促进跨文化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