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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制度化腐败

2020年6月13日  来源:腐败 作者:(美)迪特尔·哈勒;(新西兰)克里斯·肖尔 提供人:kuitou81......

美国的制度化腐败

尽管美国人可能会觉得,因为美国监管机构权力强大,自己国家的机构相对来说不容易受到猖獗的腐败行为的影响,但专家们对此却不那么乐观。一批知识分子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版了许多令人信服的有关经济及政治体制的书籍。他们具有很强的学术影响力,受过教育的人几乎都读过他们的著作。正是他们所写的这些制度为如今使美国人坐立不安的这种腐败形式提供了温床。在70年代,怀特·米尔斯、威廉·多姆霍夫以及拉尔夫·纳德的研究吸引了整整一代美国大学学者与学生来研究美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力结构”。他们的联合研究为30年后研究安然、安达信、世通以及哈利伯顿的罪行指明了道路。要对美国腐败进行人类学研究,就必须先回顾他们的联合研究成果,并以其研究结论为基石:腐败并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犯下的简单孤立的罪行。它是企业、政治以及文化的一部分——在精英圈中的泛滥和接受程度远超我们的预想。概括起来,它正在制度化。腐败远不止是少数企业或政府首脑的非法行为。他们在调查中所揭示的内容在30年后实现了。所以回顾一下他们的研究是很有裨益的。

埃德温·萨瑟兰在1940年美国社会学协会大会上以协会主席的身份发表就职演说时,创造了“白领犯罪”这个词,并开辟了在美国企业界进行新犯罪学研究的崭新阶段。赖特·米尔斯也许是20世纪中叶美国最受推崇的社会学家。他拓宽了我们对企业犯罪的理解,使它不再局限于一个罪犯的反社会行为。在他最具影响力、传播最为广泛的《权力精英》一书中,他向人们展示了在美国统治阶层的精英间,社会规范与制度行为很容易就滑落到了明显的犯罪行为之列。更为重要的是,他描述了一个拥有特殊文化的统治阶层。他们的文化与其余的社会阶层不同,并使他们能控制(统治)当时主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机构。米尔斯在学术圈内外的影响都很深远,因为他的思想活跃了公众的讨论。与此同时,艾森豪威尔总统也造出了“军工铁三角”这个词语,来提醒人们它也有滥用职权的可能性。

米尔斯认为美国人还是执着于一种对美国权力分配的过时理解。他认为,美国机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它们已经摒弃了支撑罗伯特·达尔利益集团理论以及同时代其他学者理论的杰弗逊式的民主典范。工业社会前的美国建立在非常分散的机构的基础上,所以“没有人手握的权力大到足以让他能够对别人施与恩惠或是接受别人的恩惠”。然而,伴随着信托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兴起而出现的经济机遇的集中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分布。米尔斯进一步指出,当经济权力与政治机构联系到一起时,“人们就可能会以权谋私”。关于腐败,他特别指出:

大部分的美国腐败——尽管不是全部——都是想要富起来,然后变得更富裕这种老传统的一部分。而今,这种古老的驱动力运作的环境产生了变化。当政治和经济机构规模都不大,并且非常分散的时候——这像是更简单的传统经济模式以及杰弗逊民主时期的情况——没有人手握的权力大到足以让他可以对别人施与恩惠或是接受别人的恩惠。不过,一旦当政治机构与经济机会集中并联系到一起,人们就可能会以权谋私。

势力强大的企业,控制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军队,以及将政治权力集中到少数统治精英阶层手中的政府已经改变了政治格局。这三者间的联系使得一小部分公民阶层得以在没有公众参与的基础上,控制经济、政治和军事决策。传统的“利益集团政治”理论——存在一种可以制约政治机构的相互制衡的力量,它为广泛传播利益的代表形式提供了机会——已经不准确了。这个精英阶层相对来说不受中层领导(国会、地方官员以及名人)的影响,并且在行使职权时,也不受大众影响。同时,他指出美国人似乎还活在浪漫的过去,依旧相信自己的政治机构还受着“均势”的约束——不论在市场上、个体行为者中,还是具有不同利益的政府机构间。他的“权力精英”实质上是美国的统治阶层,一群通过其独特文化与大众隔离开的人。他们能获得权力并支配资源。

米尔斯对权势者间的制度化联系解释得相当到位。而社会心理学家威廉·多姆霍夫研究了美国统治阶层的文化,并于20世纪70年代出版了几部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书籍,为米尔斯有关紧密结合的权力精英这一提法提供了具体支撑。他对权力结构的研究方法开创了一种新视角,可以观察商业领袖的社交世界以及腐败活动是如何在不被社会其他人知晓的情况下被接受的。他的三本书——《谁统治美国?》《上流社会》以及《波西米亚树林》[1]——详述了美国经济和政界精英们参加的联谊会、政党活动、他们的求学经历以及日常文化生活等。他具体谨慎的研究尽力证明:首先,美国精英阶层的社交生活与其他阶层有着天壤之别;其次,这些活动非常隐秘绝缘,这使得极少有美国人——包括那些“利益集团”理论家们——能有机会亲历或理解其中施行权力的行为。

多姆霍夫的权力结构研究帮助一代学者澄清了“阶级”的概念,使它成为一个可研究的对象,而不仅停留在一个理论构想。他研究了社会关系、亲属关系模式以及在政治及经济精英间营造了“亲密关系”的习俗。这些研究都对社会学、政治科学、经济学以及人类学的研究生产生了影响。多姆霍夫将完全基于生产方式建立起来的“阶级”的经济学定义加以延伸,并阐述了阶级意识的发展过程,统治阶层内部意见不一致的形式,而拥有经济权力的家庭又是如何通过亲密合作创造了一个“统治阶级”,使其能利用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手段在民主社会中控制决策的制定过程。经研究发现,统治阶层的形成、再形成以及行使权力等活动的复杂性都可以解释越战时代的经济及政治权力。

多姆霍夫观察了把统治阶层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东西,这项观察与对牵涉在安然、世通以及华尔街等公司丑闻中的当代行为者的描述极其相关。他采用了结构化的方法:明确了交织在公司董事会、俱乐部、精英学校以及慈善组织间的社交网络。

尽管这个国家上层社会内部存在道德、宗教的矛盾,以及新贵与旧贵之间的对立,它依旧被股权机构、信托基金、联姻、私立学校、只对富人开放的城市俱乐部及度假胜地、名媛舞会、猎狐活动、慈善活动,以及董事会等机构紧密联系在一起。

多姆霍夫将统治阶层的“控制”与“影响”区分开来,这种想法也很有帮助。他指出,在不同的公众生活领域,统治阶层用不同的方式来控制决策的制定:在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大公司、基金会以及大学,他们进行控制。而在国会以及大部分的州及地方政府,他们只是施加“影响”。

但是,在这个一提到统治阶层,人们就会想起躲在皇冠后的邪恶男人的国家,美国统治阶层的成员实际上在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他们主要采用的是基于权力机构的控制,而不是暗中的影响。就“控制”与“影响”来说,这有些耐人寻味了。

他对统治阶层关系网内部的行为模式及文化惯例的分析不够深入——这一点人类学家早就料到了。他的研究引发了这样的问题:这些社交俱乐部、董事会以及精英学校是如何运作的?统治阶层成员——或是其中不同的派别——如何理解他们在经济及社会阶层中的地位?哪种与其他社会阶层不同的价值观驱动了公司及社会行为?现在,要解答这些问题就需要从人种志的角度来研究统治阶层的生活和习俗。但是,当30年前多姆霍夫提出了“谁在统治美国”这个问题时,事实上,很重要的一步就是,他能确定出人际网络的粗略范围,并展示个人如何将自己从这个隐秘的权利体系中隔绝出来。

今天,多姆霍夫的统治阶层关系网仍然可行,并且政治权力更为强大。公司、会计师和律师事务、经纪公司高管间流行的社会规范允许他们将实际上等同于欺诈的不道德做法伪装成可接受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巧妙避开了法律的字面解释,或是因为它们并没有被写进法律法规。“内幕”信息交易是一种极为强大的手段,可以巩固公司高级职员间的社会关系,但长远来看却有损局外人(股东、消费者、当地社区)的利益。而且,这一社会阶层确实有能力向监管系统(即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高层输送人才,或是入住白宫(副总统切尼)。这证明它牢牢“控制”住了政治权力。

然而,尽管“权力结构”理论提出,统治阶级成员占据了政党办公室并领导了联邦机构,它却没有解释其中的运作过程,以及为何愤怒的市民仍旧没办法改变这种结构。拉尔夫·纳德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企业价值观是如何渗透到并最终攻陷政治机构的。20世纪70年代,纳德对监管机构的研究充分证明了多姆霍夫有关统治阶级“掌控了”政府行政部门这一观点。拉尔夫·纳德是20世纪70年代的一位年轻律师及消费提倡者。他组织了一系列针对联邦贸易委员会、州际商务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等监管机构的组织结构、日常做法与文化规范的调查研究项目。这项研究报告由众多平装书出版商出版发行,送达了本就已经对监管者与被监管人间的舒适关系深表怀疑的民众手中。纳德《任何速度都是不安全的》一书(批判汽车行业)大获成功之后,美国公众就已经准备好去思索在经济利益指导下用来悄悄做出政治决定的多种手段。

纳德丰富的纪实项目证实了日常政府/商业实践如何发展成腐败行为及对公众信任的背叛。他首先对联邦贸易委员会进行了研究,详细记录了通过其成员的日常实践而体现出来的该机构的众多缺陷,这有效隔离了消费者的投诉。重读这些研究报告,不禁让人想起发展中国家因其政治腐败问题而饱受的诟病。纳德随后的一本书关注的是反托拉斯执法,他在开篇写道:“这是一份企业犯罪调查报告……是对公司激进主义的研究。这种倾向已经深植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内并引发了反对公民的真正革命。”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腐败”这个词,但却可以用“犯罪”来代替它,因为这暗示了“(对)受人尊敬且具有很高社会地位的人来说,违反法典并不一定就是违反了商业守则”。在这份反垄断研究中,他们注意到:“许多人把行业协作当成是自由竞争时代资本主义的必然结果……在同业公会会议中,所有成员都装作在演讲中感叹利润微薄,实际上却是在鼓励大家抬高价格。这种行为大量存在。”换句话说,不道德的做法是“一种生活方式”。

对米尔斯、多姆霍夫和纳德这些知识分子所做贡献的回顾揭示了制度化腐败正在增长,而且它在美国由来已久。然而,直到最近,“腐败”这个词才被广泛用来指肮脏的企业行为——指的是像“白领犯罪”这类概念。我们很快就会讨论到,这不是无关紧要的疏忽。此外,上文的回顾暗示了有种企业文化相当认可在经济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之间存在的与众不同的行为准则。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对道德定义、公共利益以及个人责任的理解,事实上可能与其余的中产阶级、工薪阶层和较贫困阶层极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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