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罗伦萨境内,财产登记记载表明,财富不平等的基尼系数从15世纪中叶0.5的低点增长到1700年左右的0.74。在阿雷佐市,它从1390年的0.48上升到1792年的0.83,在普拉托从0.58(1546年)增长到0.83(1763年)。这一集中趋势最主要是由最高层人群的财富比重增长驱动的:在15世纪晚期或16世纪早期—18世纪早期之间,佛罗伦萨境内最富有的1%家庭拥有的已知资产的比重从6.8%上升到17.5%,在阿雷佐是从8.9%变成26.4%,普拉托则是从8.1%上升为23.3%。从皮德蒙特地区的各种登记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趋势,在一些城市,财富的基尼系数的增加可以达到27个点,一些农村社区也达到相似的规模。在那不勒斯王国的阿普利亚区,最富有的5%群体的财富比例从1600年前后的48%增长到1750年的61%。在皮埃蒙特和佛罗伦萨,财富最少达到本地中位数值10倍的家庭比例从15世纪后期的3%~5%上升到10%~14%(三个世纪后):随着更多家庭脱离中位数水平,两极分化加剧了。
荷兰的情况与其有所不同,这种变化大多发生在17世纪经济停滞甚至更长期的缺乏城市化进展的环境当中。主要源于三方面因素:从黑死病的消耗中恢复的人口;对农业生产者的逐步征用和无产阶级化;军事财政国家的形成。在欧洲的其他地方,劳动力的供给增加压低了其相对于土地和其他资本的价值。精英阶层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土地,我们在荷兰和法国也见证了这一过程。此外,具有自治社区的传统,以及公民与共和主义强大观念的城邦被纳入征收更重税收的更大和更多强制的国家。在皮德蒙特和南部低地国家,公共债务把资源从工人引导到了富有的债权人那里。
这些案例研究强调了不平等机制的长期持续性。至少可以回溯到古巴比伦时期,集约型的经济增长、商业化和城市化已经提高了不平等水平。罗马帝国时期和中世纪的鼎盛时期同样也是如此。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富裕的资本所有者对土地的占有,通过财政攫取维持的精英阶层的富裕,以及其他政府活动有着更长的历史,可以回溯到苏美尔人时期。现代社会早期的收入和财富集中仅仅在方式和规模上有所差异:与更传统的寻租策略一起,精英阶层现在可能从购买公债中获益,而不是直接窃取或者勒索资源,全球贸易网络打开了前所未有的投资机遇,城市化水平空前。然而在本质上,不平等的主要方式依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且在由暴力性冲击导致的一次短暂中断之后,再一次强有力地证明了自己。
这些行之有效、公认的不平等因子的有效补充,对解释大范围的经济和制度条件下得到的相似结果大有裨益(图3.2)。在荷兰共和国,由于全球贸易、经济增长和城市化,不平等程度得以提高,然而财政压力看起来是皮德蒙特和托斯卡纳的农村无产阶级化的最关键因素,它们在南方低地国家都发挥着作用。在英格兰,即这一时期北方低地国家之外的最有活力的经济体,商业化和城市扩张提高了财富差距:诺丁汉的财富基尼系数从1473年的0.64上升到1524年的0.78,同时在一个个人财产遗嘱清单的调查中,基尼系数从16世纪上半叶的0.48~0.52(在接下来的80年里)上升到0.53~0.66。在这些记录的9个样本中,最富有的5%群体的财富,在这一时期开始的时候占所有资产的13%~25%,后来则占到24%~35%。
图3.2 意大利和低地国家财富分配的基尼系数:1500—1800年
西班牙的经济环境有着显著的差异,它经历了乡村化——从畜牧业到农业的转型,以及低工资。在经济停滞甚至紧缩的背景下,名义人均GDP与名义工资之比从15世纪20年代—18世纪末一直在稳定上升,反映出伴随着实际工资下降的一种持续进行的不平等的劳动力贬值,这也是我们在很多欧洲国家观察到的现象。另一种不平等指标,即地租与工资之比,在这一时期有更大的波动,同样,1800年的要比400年前的高得多(图3.3)。这些发现与在马德里省得到的观察十分相符,从税收记录中重建的财富不平等在1500—1840年间上升了,不过是以一种非连续的方式进行的。
在16世纪初的法国乡村,人口复苏和不断增长的庄园的双重压力,使得介于更大的土地所有者和由于农场太小而不能养活自己的小佃农之间的中等大小的本地社群空心化了,迫使后者变成了雇佣劳动力。目前,葡萄牙是唯一一个已知的例外。根据税务记录,大约在1565—1700年间,在一个经济发展和城市化陷入停滞,以及被海外帝国的殖民弱化的环境中,整体的收入不平等下降了。这一时期的技能溢价大体上维持稳定,而地租与工资之间的比率在18世纪70年代获得部分恢复之前,在整个17世纪都在下降。更进一步的观察发现,收入不平等的温和下降大多发生在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城市的不平等在长期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图3.3 西班牙人均GDP与工资以及实际工资的比率,1277—1850年
如果没有暴力压制,不平等水平可能因为本地经济和制度条件决定的各种因素而上升,但它(几乎)一直上升。无论好坏,为这一时期设计出国家收入基尼系数的现代尝试,大体上与更为本地化的经验数据集合所反映的趋势是一致的。荷兰的整体收入不平等,在1808年的拿破仑战争期间回落到0.57之前,已经从1561年的0.56上升到1732年的0.61。考虑到基本原理计算的不稳定基础,这些数字应被视为相当高的和稳定的不平等水平的一种象征。英格兰和威尔士相应的基尼系数从1688年的0.45(比0.37的公认中世纪峰值高出不少)上升到1739年的0.46和1801年的0.52。在1788年的法国,基尼系数同样高达大约0.56。所有这些数值都要比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的数值要高,人均产出也是如此:大体上是荷兰最低生活标准的4~6倍,英格兰和威尔士的5~7倍,法国的4倍,大约相当于罗马、拜占庭和中世纪英格兰基本最低生活标准的2倍。然而,如同我们已经注意到的,这样的经济发展并不是通向更高不平等的唯一路径:在维持最低生活收入的2.5倍的水平上,1752年的旧卡斯蒂利亚并没有值得夸耀的、比古罗马多得多的人均剩余,但有着很高的收入不平等水平(0.53),这反映了强烈的社会和政治不平等化力量的影响。
在所有能够大体估计出这些数值的例子中,有效榨取率(给定人均GDP水平上最大可行不平等的实现比例)在16—19世纪初期或者保持水平,或者上升。黑死病减弱之后的3个世纪,在西欧和南欧那些有着更好资料的地方,收入不平等已经在名义上(以总基尼系数表示)第一次达到超越之前的罗马帝国时期的水平。用对人均GDP比较敏感的有效生存需求进行调整之后,它们大体上与那些生活在古典时代和中世纪中叶的人群接近。毫无例外,1800年的城市工人实际工资要比在15世纪后期的水平低一些,同时,尽管经过高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异化生活成本指标调整的“真实”不平等水平要比名义上的测度波动性更大,总体趋势同样是向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