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裁统治之下,更多传统的政治性致富手段的类别持续存在着。各省的总督现在从其提供的良好服务中可以获得每年100万塞斯特斯的报酬,但他们依然暗地里榨取大量的财富:一位总督进入叙利亚领域时还只是一个“贫民”,但两年后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富豪”了。一个世纪以来,西班牙南部的总督在他的信件里面不明智地吹嘘说,他已经从他的居民中敲诈了400万塞斯特斯,甚至把他们其中一些人转卖为奴隶。在这一食物链的更底端,一位监督着高卢的帝国国库的皇帝奴隶掌管着16个低等级奴隶,其中2个奴隶负责照看他明显过多的银器。
帝国的统一和连通性促进了个人财富的扩张和集中。在尼禄的统治之下,直到他夺走他们的财产之前,有6个人被认为掌握了非洲范围(以现代的突尼斯为中心)的“一半”财富。尽管明显比较夸张,但这种说法并不一定与事实相去甚远,因为在这个地区,大片地产可以被形容为与城市领土大小相匹敌。最富有的外省人加入中央帝国的统治阶级当中,迫切希望得到地位和随之而来的特权,充分利用它们提供的机遇来进一步获得财富。对罗马文献的总体研究发现,富豪的不同称谓几乎完全被应用于具有执政官地位的元老,他们享有最有利和最好的获得更多财富的途径。正式的地位排序是根据财务能力进行的,同时统治阶级的三种等级的成员资格——元老、骑士和十人长是与错开的统计门槛捆绑在一起的。
个人财富和政治权力的紧密结合在地方层面也得到了忠实的“复制”。成熟的罗马帝国包括大约2000个大体上自治的城市或者以不同形式组织起来的社区,这些社区处于流动的总督、精英官员的少数骨干、帝国自由民和奴隶的松散监管(以及伺机敲诈)下,这些人最为关心的是财政收入。每一个城市通常都是由一个代表本地富有精英阶层的委员会管理的。这些机构,其正式成员是由这些十人长构成的,他们主管的不仅有本地税收和支出,还有为国家评估他们社区的财富,同时他们还有责任筹集资金交给收税员和包税人。如果关于这一时期的慷慨的市政支出的考古和碑文证据是比较可靠的,那么这些精英知道如何从遥远的帝国中心手中保护自己的资产,并且将大量的剩余留存在本地,或者放自己的口袋里,或者用于维持公共设施。 [23]
本地财富的逐渐集中在所有罗马城市中最广为人知的那一个遗址上得到了很好的反映,那个遗址即被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爆发的灰烬掩埋的庞贝。除了大量铭文提到的官员和进行生产的所有者之外,毁灭发生时的大多数住宅留存下来了,有时我们甚至可以识别特定建筑中的居民。庞贝的精英阶层包括享有进入本地政府机构特权的富有公民的内部核心成员。在城市结构当中,也是可以看见分层的。这座城市里面有大约50座带有宽敞的天井、柱廊庭院和多个餐厅的豪宅,还有至少100个低档一点的住宅,这些住宅的档次门槛降到一位市议会成员的已知最小的住宅的水平。这与从文本资料中所知的“存在大约100个精英家庭”的信息十分匹配,也许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只有部分人属于管理委员会。一般而言,在一个30000~40000人的社区中(包括这个城市属地),100~150个精英家庭和华丽的城市住宅就将代表了本地社会前1%或者2%的群体。这些家庭将城市范围内的农业庄园与城市的制造业和贸易结合在一起。这些精英的宅邸常常也包含商店和其他商业用房。
城市的不动产集中在越来越少的人手中的这种趋势是特别显著的。考古调查已经揭示出,所有这些大房子和很多属于第二等级的建筑都是通过吸纳几家之前比较小的住宅产生的。随着时间推移,相对比较平均的住房分配(因此可能也包括财富)与公元前80年罗马退伍老兵的强制安置相关,逐渐地让位于日益拉大的不平等,且大多以被排挤出城市结构的中等家庭为代价。作为一种大规模动员的军事文化,自上而下的再分配被稳定的独裁统治取代,两极分化也就随之而来了。较高的死亡率和可分割的遗产无法使资产分散,使社会结构金字塔扁平化,资产仅能用来在精英圈子中进行财富的再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