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王朝的统治下,一个更稳定的帝国精英阶层看起来已经形成了,使得一个人从社会底层上升到高等级被认为是非比寻常的事情。这种统治阶级门槛的封闭与越来越多的案例一致,即家族在培养高级官员方面的突出地位持续了六七代之久,这使得一些家庭长期拥有过度的代表权。尽管有持续的内部斗争和再循环,我们还是观察到一种更为持续的权力和财富集中的潜在趋势。这一过程伴随着更有凝聚力的精英阶层的形成,新的精英阶层对公务任职的依赖减弱。财富的私有化最终达到了能够负担更多的保护以对抗掠夺性干预的水平,即使日益缩小的国家权力使得政府的职位不那么重要。同时,地主和佃农之间的两极分化看起来加剧了,后者进入各种从属性的安排当中,不再仅仅只是契约性义务了。在帝国解体之后,佃农演变成强大的地方领主(地主)的家仆。依赖性的租佃制度导致了支撑私人军队的庇护主义。在公元3世纪,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挑战权贵了。
汉朝维持了一个由政府官员、地主和商业投资者组成的精英阶级,这些群体的成员有着明显的重叠,并且在他们中间,他们与其他群体的成员之间存在着资源的竞争。从长远来看,首要的趋势是随着国家对于自给的生产者的控制弱化,以及租金被挤出了税收,土地所有权的集中程度不断上升。那些有名望的家庭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更有权力。随着时间的推移,门阀变得更加强大。统治者对待精英的方式从秦朝的中央集权的军事性领导转变为汉朝时的调和性政策,这种政策取向只是零星地被激进的统治者的干预行为打断。汉朝的复辟使得权力的重心进一步地转向富有的精英。这种不平等的演化是由两个因素造成的:一段延长的,允许以小片土地所有者,最终甚至是以国家统治者为代价的财富集中的和平时期,以及正在进行的对精英阶级成员所获得收益的掠夺性再循环。前者增强了不平等,而后者削弱了它。然而,到东汉后期和公元3世纪,财富集中已经大获成功。
汉朝的经验仅仅是对中国不平等历史的定义性特征的首次重复。区隔开主要朝代的暴力动乱注定会减少一些既存的经济差异。新政权实施的土地再分配应该会有助于这一矫正过程,但是通常会让步于再次发生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就如同在隋朝(581年)、唐朝(618年)、宋朝(960年)和明朝(1368年)发生的那样。在每一个新的王朝,作为新的支持者的精英人士都被置于结合政治影响和个人财富的位置上。在唐朝末年,贵族阶级被打倒,即我在第9章描述的一种发展,具有深刻的根源。少数有名望的家族能够在两三个世纪的时间中维持权力,享受着高级职位的特权,而且集聚了巨大的财富。贵族、官僚和功名持有者通常被免除了税收和劳役,这就进一步地加速了他们手里的资源集中。他们再次以国家所有的土地为代价实现了私有土地的扩张,地主也再一次使得在他们控制下的农民家庭从税收登记中消失了。
在这一阶级遭遇戏剧性的毁灭之后,一个全新的精英阶层在宋朝的统治下产生了。统治者的馈赠创造出大型庄园,后来为农民提供政府贷款的各种努力也很快止步不前了。在南宋王朝的统治下,土地集中和官官相护更加严重;迟来的为地产规模制定上限的尝试遭到精英阶层的敌视。蒙古入侵者慷慨地奖励首领土地所有权,同时为他们的普通士兵实施了养老金制度。在蒙古地主和官员被明朝军队驱逐之后,新的王朝建立者朱元璋发放了大量的地产给他的追随者,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贵族阶级;后来,他和他的继任者试图减少这些人财产的一些尝试都失败了。相反地,由于帝王赏赐、购买、强行侵占和嘉奖(农民将土地割让给富人以逃避国家的税收),精英阶层的资产增加了。一个对16世纪起源的精辟总结就是:扬子江以南,穷人和富人相互依靠,弱者都转让了他们的土地。
人口普查的弄虚作假隐藏了精英持有资产的真实情况。再一次地,政府资产成为获得财富的路径之一,《大明律释义》直言不讳地说,令人感到担忧的是,许多有功之臣将会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大规模地获得土地和豪宅,以及占有人口。
我们所看到的是某种程度上的,能够追溯到1500年以前东汉的几种过程的一次重演:
在明朝末期,上层阶级以世袭臣服的方式掌握了数量庞大的农奴。在县一级,已经几乎没有自由的平民了。此外,如果主人的权力不断变弱,他们将会不受约束并离开。有时他们甚至会反叛,夺走他们主人的田地,夺取他们主人的财产,以及将他们的忠诚转移到一些刚刚获得地位的其他人身上。原来的豪门可能会为此进行上诉,但是当权者可能会仅仅以谁是强者为基础来处理这一案子。
最后,清朝将大量的明朝土地没收并重新分配给宗室和其他人,也被多种多样的税收腐败阴谋困扰着。官员通过伪造欠款来隐瞒贪污;夸大自然灾害的规模来要求免税;为他们自己的土地虚报贫瘠的状况;从富人那里借钱预付税收;偷钱,然后把债务当作平民的应付欠款;重新划分土地但还是以过去的比率征税,从中赚取差额;扣留或伪造收据。贵族阶层和退休的官员常常根本不纳税,一些现役的官吏把这一负担转嫁给平民以换取分一杯羹的机会。最后,土地被登记在多达几百个假名字之下,这就导致由于太麻烦而无法追查一些小额的应付欠款。高级官员的腐败是财富积累的一个标准机制,等级越高就越多。根据一项估计,官员的平均总收入达到了他们薪水、奖励、津贴的官方合法收入的12倍,但是对总督而言,这将会远超过100倍,对和珅这位18世纪下半叶清廷的首辅来说,则高达40万倍。处决和没收财产是实现公平的永恒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