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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改革、衰退及表现

2020年7月2日  来源:不平等社会 作者:[美]沃尔特·沙伊德尔 提供人:xiezi96......

“万物之父和万物之王”:寻找和平的矫正方法

到目前为止,本书所有章节读起来都相当令人沮丧。我们一次又一次看到,要付出相对人们的承受能力而言很高的代价才能获得富人和穷人之间差距显著缩小的结果。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暴力行为都服务于这一结果。大多数战争很可能降低不平等程度,也同样可能提高了它,这取决于一国站在哪一边。内战产生了相似的不一致结果,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可能扩张而非缩小不平等程度。军事总动员成为最有前景的平等化机制,因为特殊的暴力产生了特别的后果。然而,尽管这是两次世界大战这种人类历史上最糟糕的战争的普遍现实,这种现象及其平等化的后果在早期却很少见:古希腊可能是唯一的先例。同时,如果最猛烈的战事最有可能压缩收入和财富的差距,那么最激烈的革命就更会如此:归根结底,20世纪的革命在很大程度上对此进行了调整。与此对应的,像法国大革命这样缺乏雄心的冒险活动只能产生较弱的效应,历史上大多数的群众起义则根本无法平等化贫富差距。

国家的衰落成为一种更“可靠的”矫正方式,随着富裕和强权阶层被扫除,不平等被消灭。正如大规模动员战争和变革性的革命一样,平等化过程也伴随着人类深重的痛苦和灾难,这同样也适用于最具灾难性的传染病:尽管最大规模的流行病具有强大的矫正力量,我们却很难再想到一种比疾病更加糟糕的治愈不平等的药方。在很大程度上,矫正的程度在过去是暴力程度的函数:施加的力量越多,产生的矫正效果就越大。尽管这不是一个铁律,例如并不是所有的共产主义革命都是暴力的,同时也不是所有的大规模战争都产生矫正效果,不过它可能接近我们大体上期望得到的一个一般性前提。毫无疑问地,这是一个极其悲观的结论。但这是唯一的方法吗?暴力总是像战争一样成为矫正的源泉吗?按照德谟克利特的说法,暴力是“万物之父和万物之王”吗?有没有和平的替代性方案能产生相似的结果?在本章和下一章中,我分析了很多种可能的候选方案,尤其是土地改革、经济危机、民主化和经济发展。我通过考察一些反事实的替代方案得到以下问题的结论:在大规模暴力冲击缺失的情况下,在20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不平等状况将会如何发展? [1]  

“直到它变成摧毁一切的暴风雨吗”: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值得优先考察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过去的大部分时间,大多数人依靠土地为生,同时耕地一般代表了私人财富的数量。在300多年前的法国,土地代表了所有资本的2/3,而在英国这一比例大约是60%。在世界范围内,即使并非几千年来都是这样,至少这几百年来的典型事实就是如此。土地分配因此成为不平等程度的主要决定因素。在整个有史料记载的历史中,出现过很多次将土地所有权变得有利于穷人的尝试。土地改革并非天生就与暴力相伴:在理论上,没有什么会限制人类社会通过和平地调整土地所有权使穷人受益。然而在实践当中,情况常常会不同: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成功的土地革命几乎毫无例外地都依赖于暴力的实施或者威胁。 [2]  

我们已经在第7章中探讨了最为显著的例子。尽管在古巴这样的一些例子当中,暴力是潜在的而并非是很明显的,但苏联革命的暴力本质和矫正力量都毋庸置疑。随着“冷战”结束,这一类型的激进式土地革命逐渐消退: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柬埔寨、埃塞俄比亚和尼加拉瓜是一些有记录的最近的案例。从那时开始,津巴布韦是唯一重要的强迫性土地分配的例子。在该国,土地革命在20世纪80年代以较为温和的步伐推进,在20世纪90年代加快速度,大约1/10的农业土地从白人农场主那里转移到70000个大多数是穷苦黑人的家庭中。激进的土地改革开始于1997年,当时解放战争的退伍军人通过占据白人大农场主拥有的土地发起了“土地入侵行动”。结果,另外1/8的农场土地被标记为强制性征收。到目前为止,大约90%在1980年由6000个白人农场控制的土地被分给25万个家庭。规模较大的白人拥有的农场在所有土地中的比重从39%降到0.4%。这实际上代表了一种从少数精英到贫困家庭的巨量的净财富转移。自1997年开始的更为激进的第二阶段土地改革,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因于退伍军人的暴力骚乱。当穆加贝政府无法兑现对福利和财政支持的承诺时,退伍军人和那些在他们帮助下动员的群众不仅挑战了白人定居者,也挑战了政府,从而迫使穆加贝允许对于白人拥有的商业性农场的暴力掠夺。在最初试图控制这场运动之后,穆加贝于2000年通过瞄准这些农场并且实施保护占领者的措施加入其中。我们在这里看到了20世纪早期墨西哥革命的回响,那时当地对不动产的侵占同样也驱动了政府的行为。本地的暴力行为是拓展土地再分配范围和财富平等化的关键方式。 [3]  

历史上许多土地革命都是战争的结果。在第4章中,我回顾了一个特别极端的例子:在美国占领下,日本的土地改革涉及实际上毫无补偿的没收和全国范围内彻底的土地所有权的重构。这是“二战”之后的时代中一个崭新的现象:在这一点上,外国占领者从来没有促进一种再分配过程的计划。中欧地区的苏维埃式秩序是占领军发起的主要平等化形式。从历史角度来看,战争也通过其他一些方式为土地改革提供了动力。为回应战争的威胁进行的改革是一种广为人知的机制,通常被用作支撑一国的军事能力。

根据一些相关记载,公元645年在日本发生的大化革新可以被视作这一过程的一个早期例子。效仿近邻中国在隋朝和唐朝时的统治者所采取的土地平等化的措施,农地被测量并在相同大小的小块土地组成的网格体系中被组织起来。他们基于有生产力的家庭成员的数量,将肥沃的土地分配给这些单个的家庭,同时也安排了周期性的重新配置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被分配的这些地块,严格说是公共的,也就意味着是不可转让的。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不能确定这种雄心勃勃的计划在多大范围或者多么实际地被实施了。此处重要的是,在国内外战争的威胁下,他们是在进行改革的背景中实施的。在公元7世纪60年代,对朝鲜的介入使得日本陷入与中国的对立当中,并且提高了日本对于相邻的强权国家的军事入侵的担忧。由此导致的军事化,被672年和673年关于王位继承的壬申之乱打破。日本首次人口普查在689年进行,并且引入了对所有成年男性的征兵制。战争的威胁似乎为用于压制本地精英群体而扶持一般民众之间紧密团结设计的改革提供了动力,这也为军事动员做好了准备。 [4]  

用沙皇俄国的情况来分析会更清楚一些。在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失败后的一个月之内,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就做出承诺:“法律对所有人都是同等正义的。”在5年内实施的包括解放农奴在内的各项改革,意在用普遍征兵制支撑更大规模军队建设。农民现在可以拥有他们耕作的小块土地。然而,这一平等化措施由于农民有着要支付等同于这块土地价值75%或者80%金额的补偿金的义务而受到阻碍。政府债券为此提供了资金支持,农民不得不在超过49年的时间内每年偿还6%的利息,这就在长时间内榨取了他们的资源,因而常常使得他们只能获得比之前耕种的地块更小的土地份额。当一些人获得了土地而另一些人没有的时候,差异化程度就增加了,较为贫穷的农民变得无产阶级化,同时更为富裕的家庭与其他人的界限更加分明了。紧随1905年日俄战争的失败出现的骚乱触发了另一轮的土地改革。在这个时候,农民依然仅仅只拥有所有土地的3.5%。他们拒绝再提供补偿性的支付,进行罢工并且攻击各种不动产,破坏了超过1000座的庄园房屋。出于对这种暴力活动的回应,所有未完成的补偿性支付都被取消了,同时农民被赋予将其土地作为可继承性财产的权利。结果是,在“一战”的时候,一半以上的土地都已经变成了农民的财产。即使是这样,在少数大的地主和大量小的土地所有者之间持续存在的财富差距依然提高了整体上的土地不平等,同时,干重活的马匹的分布也变得比早期更加不均等了。 [5]  

这并不是一个孤例。以恶化的不平等状况为结局的战争驱动下的土地革命有着很长的历史。拿破仑战争在不少国家都引发了土地革命,在较长的时间内带来并不令人满意的结果。在普鲁士,1806年战争失败的冲击促进了下一年农奴制的废除,同时尽管佃户被允许从贵族和皇室那里购买土地,价格还是非常高的,较大的地主——容克地主强化了他们对土地的控制,并且一直保持主导性的位置,直到1945年,共产党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征收了所有大型的地产。在西班牙,拿破仑战争也同样促进了自由化。限定继承权在1812年被废除,同时公共土地也被拿出来进行销售,然而接下来的内战导致土地所有权更大程度的集中——葡萄牙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奥地利,正是1848年的革命迫使政府确保农奴不再受到封建性义务的约束:名义上的这种法律关系在18世纪80年代就已经被引入了,但直到这个时候,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的法律才得到合理的执行。被转让的土地的赎买价格被设定在其年度收益的20倍的水平上,并且在农民、政府和地主(他们因此被没收了其土地财富的1/3)之间平均分配。这就是一个用和平购买的方式对民众的动乱做出回应的例子。 [6]  

其他由战争激发的改革尝试更为激进,但也被证明是短命的。创立于1901年的保加利亚农民国家联盟在联络农村民众上一直是不成功的,直到“一战”战败带来的投降、政治动乱和领土损失所产生的重大冲击在1920年使他们得以执掌政权。其土地改革计划是雄心勃勃的:土地的所有权以30公顷为限,超出此范围所持有的土地要按照递减的比例(补偿水平随着规模而缩减)强制性地被卖出,并且转移到无地农民或者土地较小的持有者手中,同时教会土地和通过投机和发战争财获得的财产被充公。这些措施很快就引发反对改革的保守派的暴力回击,导致政府被推翻。在“二战”期间和战后的危地马拉,战争效应以一种更为间接的形式发挥出其作用。在战争中的那些年份里,德国的咖啡市场的消失以及美国的压力使得很多德国人拥有的咖啡种植园被国有化,大地主的压迫性统治被弱化。这就为1952年通过民主选举上台的政府实施农业改革开辟了道路:大地主的土地被进行再分配,通过政府债券对原来的所有者进行补偿,这种债券是根据他们过去所填报的、一般而言低估的税收申报来定价的。到1954年,经过一种和平且有秩序的改革,40%的农村人口已经获得了土地。然而在同一年发生的一场政变建立的军政府取消了这场土地改革并重建了压迫制度。在接下来的漫长内战中,总计15万人丧生。到20世纪90年代,3%的地主掌握了全国所有土地的2/3,90%的农村人口几乎完全没有土地。这一过程中的暴力以不同方式体现其特征:首先是以促进变革的方式,然后是以一个被证明无法应对暴力干涉和镇压的和平政府缺席的方式。 [7]  

在其他一些关系到内部或者外部的潜在暴力的例子当中,土地改革是突然发生的。反共产主义是其中一个特别强烈的动因。“二战”结束后,韩国的土地不平等程度非常高:少于3%的农村家庭拥有所有土地的2/3,而58%的家庭没有任何土地。接下来发生的土地改革其实是出于对朝鲜的恐惧,后者早在1946年就在其控制的朝鲜区域没收了私有土地,这可能动员起南部的本地农民。美国的支持,以及参加1948年第一次选举竞争的所有党派都承诺的土地改革导致大规模的土地征收和再分配。首先,所有的日本殖民地的财产被查封。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韩国将私人产权的上限设定为3公顷的优质农田,超过的部分则通过没收或者以很小的补偿(年租金的1.5倍)后售出的方式被转移给其他农民,同时对于依然在别人的土地上耕种的佃农,其地租被限定为较低的水平。略微超过一半比例的土地改变了其所有者。再分配的效应是巨大的:地主丧失了其收入的80%,处于底层的80%的农村家庭获得了20%~30%。到1956年,最富有的6%的地主只掌握18%的全国土地,佃农的比重从49%下降到7%。土地所有权的基尼系数,从1945年高达0.72或者0.73,下降到20世纪60年代的0.3的水平。朝鲜战争的后果放大了土地改革的矫正效应:因为大多数的工业和商业财产都已经被摧毁,恶性通货膨胀使得这些补偿毫无价值,拥有土地的精英阶层完全消失,同时出现了一个高度平等化的社会,并在此后通过受教育机会的扩大而得到维持。在这个例子当中,对战争和革命的关切被真实发生的总动员性的战争取代,在第5章中我们描述了与之类似的具有平等化后果的例子。 [8]  

对革命和真实战争的忧虑同样也在越南共和国聚集,在美国的鞭策下,它于1970年实施了土地改革:所有租佃的土地都将被转交给耕种者,他们将免费得到一定大小的土地;土地所有者得到了补偿。在三年之内,这项改革就得到了实施,土地租佃的比例也随之急剧下降——例如在湄公河三角洲,从60%变成了15%。

1921年在罗马尼亚进行的土地改革可能是这种遏制战略的一个早期例子:它使得获得征用土地的较为贫穷的农民和小地主受益,有时这被认为是由人们对可能从邻近的苏联散播过来的革命的恐惧引发的。美国在1960年建立了“和平联盟”以应对卡斯特罗对古巴的控制,推销土地改革并为此提供资金支持。智利就是候选人之一:在早期实行了一些缩手缩脚的举措之后,对于1964年选举失败的关切导致右翼和中间派的联盟支持更大范围的土地改革。到1970年,很多大的庄园都已经被没收,但为此支付的费用是有限的。阿连德的左翼政府取得了更多的进步,直到其被1973年发生的政变推翻。尽管这事件阻碍了整个进程,但是到这时,1/3的土地已经为小地主所拥有,而10年之前这一比例只有1/10。 [9]  

面对秘鲁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较高的不平等程度和存在农村暴力的情况,1968年的军事政变的领导者强烈反对该国传统的寡头政治。经受过美国反游击战理论训练的他们选择将土地改革作为延缓全面内战爆发的工具。几年之内,大多数大型的庄园都已经被没收,全国土地的1/3已经被转让,1/5的农业劳动力都从中受益。大地主的权力被打破主要使得军人和普通农民,而非穷人获益。类似的一些被激发的措施在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巴拿马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得到实施。在萨尔瓦多,游击战爆发一年之后,在美国的鼓励和财政支持下,军政府在1980年发动了土地改革。 [10]  

大约10年以前,对革命的恐惧同样也促使埃及发生土地改革。土地的分配曾经非常(尽管不是极端的)不平衡,最富的1%的地主控制了1/5的土地,最富有的7%的地主拥有的土地比例达到2/3。租佃的比例很高,同时佃农的地位与劳工一样糟糕。在1952年纳赛尔的军事政变发生之前的10年间,埃及已经被动荡环境撕裂,其间更换了17届政府,还伴随戒严、罢工和骚乱。统治阶级的成员已经成为暗杀行动的目标。新政府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开始土地改革。与同时期的东亚国家一样,美国为其提供了支持和帮助以限制改革的影响。农业部长赛义德·马雷,援引了这些恐怖的事实来为改革提供辩护:

我们记住了1952年7月革命以前的一些日子;我们记得埃及的村落如何由于危险的焦躁氛围而变得动荡不安;我们记得那些导致杀戮和财产毁坏的事件……难道这些大地主更愿意暴露在这些骚乱带来的狂风下,利用欲望和贫困为自己谋利,直到其变成摧毁一切的狂风骤雨?

私人土地所有制被设置了上限,但是土地所有者得到补偿,同时国家允许土地的受让者在几十年的时间内,以一种与1861年的沙皇俄国时一样的机制向国家进行偿还。由于支付的金额要比此前的租金低得多,所以这种安排是以一种对农民有利的方式运作的。1/10的土地改变了所有者,财富的分配受到的影响要比收入分配受到的影响小。在伊拉克,政变和复兴党的统治产生了更大的效应,同时集体化在20世纪60—70年代显著降低了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程度。1971年在斯里兰卡发生的一场失败的革命,虽然被认为牺牲了成百上千人的生命,但没收私人以及后来一些企业超过给定限度的土地的做法也促进了在次年进行的土地改革。再一次受到暴力的驱使,这种干预代表了一种与所有独立以前的历届政府未能解决土地不平等问题的做法的彻底背离。 [11]  

所有这些例子都一致指出暴力的极端重要性,无论是实际发生的还是潜在的,它们都带来了有意义的土地改革。然而,最终结果有着很大的差别。实际上,土地改革在降低不平等程度方面的成效乏善可陈。对于20世纪下半叶发生的27个土地改革的调查表明,在大多数的案例当中(21个,或者说78%),土地不平等状况要么大体上保持不变,要么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加。任人唯亲也可能破坏和平的土地改革。在20世纪60年代的委内瑞拉,民主选举的政府将1/10的农村农地再分配给1/4的无地穷人——其中一半来自没收,另一半来自国有土地。在那个时候,该国正在从一个主要依赖农业经济向建立以石油出口为主的城市经济转型。这就使得政府能够使用石油收入来支付慷慨的补偿,实际上这种补偿如此慷慨,以至地主支持他们工人的罢工和对土地的要求,从而使得他们自己也可以有资格被没收土地,并且以超过市场水平的价格获得补偿。实际上,沿着这一路线进行的改革可能对降低物质不平等程度的贡献非常有限。 [12]  

补偿有时是通过秘密途径给予的。在意大利半岛的扩张过程中,古罗马共和国从被其击败的敌人手中没收了大量可耕种的土地,并且将它们转变为公共土地以分给定居者或者出租出去。后一种方式使得那些有实力对大片土地进行耕作和投资的人受益,从而公共土地更集中到富人的手中。在公元前133年做出对获得这类土地施加法律限制的早期尝试之后,事情发展到一个危险的境地,此时一个来自寡头统治阶级内部的民粹主义改革者提比略·格拉胡斯,实施了一项将每一个土地所有者的限额设定为略多于300公顷公共土地的再分配方案。过量持有的土地被无偿征收,并且被分配给贫穷的市民。分配的这些土地不能转让,阻止了富有和有权势的人购买土地取代这些新发展而来的小地主。精英阶层对于这场改革的反对在持续。通过为定居者提供启动资金来促进这一项目实施的各种努力,最终驱使被激怒的寡头政治家夺走了格拉胡斯的性命。这一再分配方案在其发动者手中仅仅维持了不超过4年,到公元前2世纪初,租金已经被取消,同时所有公共土地的持有人,包括那些拥有最大允许数量土地的人,开始享有这种能被出售的私人土地产权。因此,尽管这一项目可能产生较大数量的新的小地主(数量与市民人口的一部分相当),其对于土地财富分配的较为长期的效应只可能是温和的。 [13]  

在现代菲律宾,战争或者革命威胁的缺乏使得地主中的精英放缓了他们的脚步:即使土地改革依然是一个长期的竞选口号,几十年以来都没有什么变化。纵然在1988年,他们做出了一个更为严肃的尝试,其结果依然是有限的,这和在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发生的事情一样。20世纪70年代的伊朗,尽管大多数的分成租佃式农民通过对多余土地的强制性出售获得一些土地,但由于对土地出售者存在偏袒和补偿性的要求,以及缺乏政府的支持,这一过程实际上提高了小地主之间的不平等程度。1848年夏威夷的《土地大分配法令》是产生不公平结果的和平性土地改革的一个特别极端的例子。当时,集体耕作的土地在国王、酋长和大众之间分享着。因为建立私有产权需要申请者正式提出申请——这是很多平民家庭无法做到的,以及因为《外国人土地所有权法》很快允许外来者获得土地,随着时间推移,大多数没有被皇室申明产权的土地归入非夏威夷人的商业性所有权当中。 [14]  

非暴力的土地改革只可能在一些最为罕见的情况下取得完全的成功。18世纪晚期,在西班牙发生的公共土地分配最多可以在部分意义上作为一个范例。在1766年发生的迫使查尔斯三世逃离马德里的暴乱触发下(因此也并非没有暴力的动因),出于本地的环境,这场土地改革产生了差异显著的结果。常常是那些能够支付农业生产工具的人可以从中受益。在某些区域,由于农村劳动力缺乏资金,同时受到了精英阶层操控性的干预,改革遭遇了失败。只有当上层阶级没有特别地专注于土地所有权时(如在马拉加),商人精英在土地所有权上居于主导地位,或者当农村劳动力的相对稀缺和土地的相对匮乏限制了地主的议价能力时,如在瓜达拉哈拉一样,土地改革才会成功。 [15]  

在19世纪的塞尔维亚,平等化的土地改革在其获得独立之后才成为可能。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对塞尔维亚施加了一种将土地分配给与他们有着很好关系的穆斯林的封建制度。另外,强大的土耳其人压榨塞尔维亚农民,违法设立一种准私人性质的夺取产权的方式。本地农民被强迫支付较高的地租并提供劳务服务。1804年的起义之后,塞尔维亚迎来了双重统治的转型时期——奥斯曼帝国控制下的塞尔维亚自治从1815年持续到1830年,非法的产权主张被废除,同时封建地主和地租开始受到压制。1830年早期的一些方案要求大多数土耳其人在将其土地卖给本地人之后的几年内离开塞尔维亚。封建主义制度已经被废除,塞尔维亚人获得了土地上的私人权利。离开的土耳其人所放弃的一些土地被分配给了小农户。剩下的大地主被要求卖给耕种者一些房产,以及卖给在其土地上耕种的农民一定数量的农田。结果是,大地主几乎完全消失了,同时产权变得极为分散:到1990年,91.6%的塞尔维亚家庭拥有了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在这个例子当中,在以“外国”精英阶层被强迫放弃其传统的特权地位的前提下,不平等程度得到降低。以之前的殖民者或者其他被掌控的精英资产为目标的土地改革同样发生在其他一些国家。 [16]  

真正的和平改革常常需要某种形式的外国势力的控制,以限制本地精英的力量。这在20世纪40年代末的波多黎各发挥了作用——即使在这里,也仅是大萧条和“二战”驱动下的美国平等化改革的一种副产品,它与美国占领下的日本发生的自上而下的土地改革恰好同时发生。殖民统治者在爱尔兰的土地改革中也发挥了作用。19世纪70年代晚期,鼓吹平等地租和保护佃农免遭驱逐的所谓“土地战争”,受到以罢工和抵制为主要形式的有组织的抵抗,但只有非常少的实际暴力行为发生。英国议会通过一系列法案来应对这些怨言,这些法案管制了地租,并且为佃农提供固定利息的贷款,这些佃农希望从有出售意愿的地主手中购买土地。在1903年,《温德姆法案》在政府同意用国家收入支付佃农提供的补偿和地主的叫价之间12%的溢价的情况下换来和平,从而为小农场的私有化提供了补贴。这就使得小农场能够在20世纪20年代早期独立的时候,控制了爱尔兰全国一半以上的农田。 [17]  

寻求和平、有效的土地改革的努力并不是特别成功。最有再分配效应的干预也许是由革命和内战造成的,也常常是暴力的,就像在法国、墨西哥、俄国、中国、越南、玻利维亚、古巴、柬埔寨、尼加拉瓜和埃塞俄比亚发生的大革命一样;也可能是其他一些形式的暴力动荡,就像在津巴布韦一样。在其他一些例子当中,均等化的土地改革是国外占领的战争(日本、中欧,以及“二战”后的韩国和朝鲜),战争的威胁(中世纪早期的日本、普鲁士),其他与战争相关的骚乱(危地马拉),对革命的担心(智利、秘鲁、埃及和斯里兰卡),或者是这些担忧和实际发生的战争(韩国和斯里兰卡)的一种组合所导致的。根据最新的调查,1900—2010年,超过87%的发生在拉丁美洲以外的主要的土地改革,都紧随着世界大战、非殖民地化、共产主义上台领导而产生。 [18]  

如同在夏威夷和委内瑞拉一样,和平的改革可能使得富人受益,或者就像在爱尔兰和波多黎各一样得到公平的实施。关于和平开展并且导致重要矫正作用的自发土地革命的证据并不充足。这一结果并不让人奇怪:在那些迫切想要实行土地改革的、处于一定发展水平的社会当中,精英阶层的抵制常常可以阻碍或者削弱再分配的政策,除非暴力性冲击或者暴力的威胁要求更多实质上的让步。这就有助于解释明显缺乏带有较高“地板”(新的小农场的规模)和较低“天花板”(地主所有权的上限)特征的非暴力性土地改革的原因。 [19]  

如果我们进一步回望更为久远的过去,这种图景也不会变化。表面上雄心勃勃的土地再分配计划不断被证实具有建立政权的特征,如同战国和隋唐时期以及汉朝时的中国,具有统治者竭力压低精英阶层财富的背景,我已经在之前的一些章节中提到了这些观点。在古希腊,土地改革和一些作用类似的措施——尤其是债务免除通常都与暴力政变相联系。从古风时期到希腊化时期,这类记载延续了好几个世纪。公元前7世纪的希普塞卢斯,作为柯林斯的第一个暴君,在消灭或者驱逐其反对派成员之后夺走他们的土地进行再分配。大约在相同时间或者稍晚一点,相邻的麦加拉城的忒阿根尼斯屠杀了富人在穷人土地上的牧群。在后来激进的民主时期,富人们被流放,其资产也被夺走,据说当时的穷人进入了这些富足的居所索取免费的食物或者实施暴力。虽然没有彻底取消债务的信号,不过借贷人被要求返还债务的利息。公元前280年,在奴隶和制造业工人的帮助下,阿波罗陀洛斯在卡桑德拉城掌权。据说他没收了“富人的财产,并且在穷人当中进行再分割,同时提高了士兵的酬劳”,这种状态仅仅维持了4年。在相似的环境中,克里尔考斯在公元前364年成为赫拉克利亚–本都卡的君主,也发布了一个关于土地再分配和取消债务的方案。 [20]  

斯巴达的和平式土地改革也没有获得很多的进展。如同我们在第6章中看到的,土地财富的分配变得越来越不平衡,使得越来越大比例的公民被边缘化,全权公民的数量已经下降到700人(一个半世纪之前的数量是这一数字的10倍以上),其中100人被划分为富人阶级,其他人是他们的债务人。其他大约2000个斯巴达人被划分为二等公民,部分原因在于他们的收入已经下降到必要的阈值之下。公民群体中存在极端的不平等状况,更不必说斯巴达社会的其他下层阶级,这些情况为各种改革的尝试开辟了道路。

公元前3世纪40年代,由亚基斯四世实施的、意图以不流血的方式完成的第一次干预,目标是取消债务,并且把土地分成大小相同的4500块,再分配给公民和从属城邦的部分成员。当他外出进行军事行动的时候,这些努力都遭遇了挫折,亚基斯本人被流放,改革也失败了。第二轮干预变得更加暴力,公元前227年,国王克利奥米尼斯三世在雇佣兵的帮助下通过政变上台之后,杀害了斯巴达5位资深执政官中的4人,以及大约10位其他官员,并驱逐了80多人。他的计划与亚基斯的类似,并且得到了实际的执行,同时伴随着很快取得军事和外交成功的军事改革。最终他的统治在公元前222年的战败后被推翻,克利奥米尼斯逃走了,没有证据表明他的再分配措施被篡改了。然而,这场战败带来的大量伤亡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地主的数量。公元前207年,进一步的军事灾难促进了第三轮,也就是最激进的一轮改革,在纳比斯的领导下,成千上万的“奴隶”(也包括黑劳士)获得自由和解放。人们认为,他杀害、用酷刑折磨或者流放了富有的斯巴达人,并且将他们的土地分给了穷人。在他公元前188年被外国侵略者赶下台后,侵略者施行的一种反动的方案强迫将最近解放的黑劳士驱逐或者卖掉。这其实是土地改革的成功实施倾向于借助某种暴力措施的另一种表现,同时它也表明,这反过来会释放更强烈的报复性暴力措施。 [21]  

“打破陈规”:债务免除和解放

尽管我们可以说,没有与某种方式的暴力联系起来的土地改革,如果有的话,也很少成为对抗收入和财富不平等的有效方式。可能对于债务免除而言,也大体如此。债务当然是影响不平等状况的因素之一。债务问题迫使农民卖出他们的土地,吞噬其可支配收入。至少在理论上,减少或者取消债务可能会让富有的出借人付出代价、改善贫穷的借款人的状况。在实践中,没有很好的证据表明这些措施带来了真正的成效。有记载以来,最早的文明社会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免除债务计划的证据:迈克尔·赫德森在取消利息或者债务本身,以及在公元前2400—前1600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释放债务奴隶方面收集了超过两摞的证明材料,后者是一种在《圣经·旧约》的“利未记”中规定的,每五十年纪念一次的古代西亚地区传统。苏美尔、巴比伦和亚述的皇家救济法令被认为是国家统治者和富有的精英阶层为控制盈余和征税及增兵能力而进行的长期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在第一章中讨论过。如果这种免除措施有效而且周期性进行,我们就能够期望这将会被计入贷款的条款(这可能会解释有记录的很高的利率);如果这有效但是很少见,或者常见但没有效果,那将不会对不平等状况起到什么效果。不管哪一种方式,都很难将免除债务视为矫正不平等状况的有效工具。 [22]  

废除奴隶制看起来像是一种有希望的矫正力量。在那些相对较少的精英阶层的大量资本与奴隶捆绑在一起的社会,解放奴隶有压制财富不平等的潜力。然而,在实践中,大规模的废奴运动进程常常与暴力动乱纠缠在一起。在1792年一次失败的尝试之后,英国议会在1806年通过了一项关于奴隶贸易的禁令,这是一项最初仅仅针对非英国殖民者的措施。其目的是在拿破仑战争期间,保护英国的国家利益,或者说是军事利益。1823年在德梅拉拉发生的起义,以及1831年和1832年在牙买加发生的大规模奴隶起义促成了正式的废奴运动。《废奴法案》在1833年迅速颁布,迫使获得自由的奴隶为他们的前主人免费工作几年,并且为奴隶主提供补偿。此法案要求提供的2000万英镑是一笔巨款,相当于该国当时年度财政支出的40%,在今天价值23亿美元(或者如果用英国经济在当时和现在的一个比例来表示,实际上超过了1000亿美元现值)。尽管这要比这些奴隶的市场价值低——在我们前面提到的时间段,其价值分别约为1500万、2400万,以及高达7000万英镑,考虑到4~6年没有报酬的学徒期,这种一次性的补偿方案的总价值不一定会带来显著的亏空。一半以上的费用流入地主和债权人手中,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定居伦敦的商人和食利者。这些食利者中没人拒绝这种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矫正效应注定是非常有限的。此外,在一个英国政府的收入要严重依赖关税和消费税这些间接税种的时期,承担大量债务来为这项计划融资的需求,实际上促使收入从大多数人手中被再分配给了更富裕的奴隶主和公共债务的购买者。 [23]  

其他一些解放的例子甚至更直接地与暴力冲突联系在了一起。法国在1794年大革命的高潮时期废除了奴隶制,这是一项把圣多米尼克(现在的海地)造反的奴隶拉回到自己一边,从而远离敌人的策略性手段。这一措施随后被拿破仑废除了。在1804年,当海地宣布独立的时候,此前的奴隶主被赶走,而那些滞留的人则在当年的白人大屠杀中丧命。需要另一场暴力冲击来终结剩下的法国殖民领地上的奴隶制度:1848年的革命,作为欧洲范围内动乱的一部分,再一次推翻了法国的君主制,并且导致奴隶被解放。奴隶主收到了一些现金和贷款的补偿,但是要比在英国得到的更少。战争促使在拉丁美洲的大部分西班牙殖民地废除了奴隶制度。在殖民统治者臣服于1808年拿破仑入侵西班牙引发的本地起义之后,这些新成立的国家很快就通过了解放奴隶的法律。在第6章中,我讨论了美国内战对奴隶制度的暴力性摧毁,此时对于奴隶主资产的无偿征用被对非精英集团的间接破坏抵消,从而降低了整体上的矫正效果。同时,英国对于大西洋奴隶贸易的禁止,实际上是一种政府暴力的行为,促进残留在拉丁美洲的奴隶制度的衰落。巴西和古巴是主要的壁垒。在古巴(以及波多黎各)的例子中,是暴力冲突再一次促进了政策的改变。1868年的古巴革命导致奴隶在一场持续了10年的战争当中得到解放。从1870年开始,改革限制了奴隶制,直到1886年古巴的奴隶制被废除。当巴西继续进口非洲奴隶,违反其外交承诺的时候,英国海军在1850年攻击了巴西港口并摧毁了运送奴隶的轮船,迫使该国禁止了奴隶贸易。只有这一过程的最后阶段不是主要由暴力驱动的:从1871年开始,其奴隶制度逐步瓦解,最终在1888年被废除,而且没有对奴隶主的补偿。 [24]  

一般来说,不管是通过战争或者革命的方式,暴力牵涉得越多,矫正作用就可能更有效(如同在海地、拉丁美洲大部和美国)。反之,这一过程越为和平,将会带来更多的补偿,同时有能力的奴隶主能够更好地针对这一转型过程(如同在英国和法国殖民地)进行谈判。只有巴西的情况在部分意义上是一种例外。因此,不平等程度的降低通常与本书前面几章提到的暴力的矫正力量有关。相反,能显著实现平等化(在物质意义上)的和平解放是少见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考虑到奴隶主通常控制着土地,并且能够从替代性的剥削性劳动安排中获得收益——例如在美国南北战争后的南方实施的分成租佃制,废除奴隶制的做法对于收入不平等的调节效应就更弱了。

“在健康和繁荣的基础上”:经济危机

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经济衰退能够降低不平等程度。第9章讨论的系统崩溃所导致的大规模经济衰退,具有我们能够从考古证据中识别出的矫正效应。紧随转型性革命而来的严重经济混乱可能产生相似的结果,虽然是在不那么剧烈的程度上。但是,“和平性”的宏观经济危机,即那些没有根植于猛烈冲击的经济衰退的作用是什么呢?对大部分人类历史而言,这些不平等程度的发展带来的危机所导致的结果是无法调查的。较早的一个例子就是西班牙的持续性经济衰退,在此期间,随着羊毛出口、贸易和城市活动的减少,实际人均产出在整个17世纪的上半叶也降低了。不平等的结果也会随着我们选择不同的代理变量而存在差异:虽然地租与工资的比例在这段时间内下降,意味着劳动回报要比土地回报更高,降低了收入不平等,但名义人均产出和名义工资之间的比率相当稳定,表明收入分配没有发生重要的变化。这也许在部分意义上是可得数据受到限制的结果,凸显出在前现代社会中探究经济力量引致的矫正效应的困难性。 [25]  

只有更为晚近的事件才拥有大量的证据。主要的经济危机对不平等状况并没有产生一种系统性的负面效应。目前为止最为全面的调查审视了1911—2010年间发生的72次系统性银行危机和从其峰值下落了至少10%的100次消费衰退,以及1911—2006年间101次下降了同样程度的GDP下落。这些不同类型的事件仅在一般程度上存在重叠:例如,仅有18次银行危机与经济衰退同时发生。在25个国家发生的72次系统性银行危机中,有37次产生了有用的信息。这些结果偏向于支持上升的不一致性:收入不平等程度仅仅在3个案例中下降,在7个案例中上升,如果人们将危机没有发生之前可用的数据包含在内,这一数字就会上升到13。消费下降更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在36个可用的例子当中,有7个案例的不平等程度下降,只有2个案例有了上升。至于GDP的收缩,并没有明显的趋势。在这两种宏观经济危机当中,大多数例子只显示出非常小的不平等程度的变化。一项单独的关于发展中国家的67次GDP衰退的研究当中,识别出10个这些事件导致不平等上升的例子,这显示出更贫穷的国家面对这种冲击时更为脆弱。我们必须得出宏观经济危机不能作为重要的矫正方式的结论,同时银行危机甚至倾向于有着相反的效果。 [26]  

一项对1880—2000年间16个国家的调查证实了上面的最后一个发现,不过添加了一个时间维度。“一战”前和“二战”后的金融危机,倾向于通过更快地降低较低水平人群的收入(比起最高收入者),提高不平等程度。主要的例外就是大萧条时期,即使是最富有的、严重依赖资本收入的群体收入水平下降,实际工资也上升了。大萧条是美国唯一一次对经济不平等产生了强有力影响的宏观经济危机:最富有的1%美国人的财富份额在1928—1932年间从51.4%下降到47%,正如最富有的1%群体的收入份额从1928年的19.6%下降到三年后的15.3%——如果将资本收入包含在内的话,则同一时期从23.9%下降到15.5%。最富有的0.01%的群体的损失特别的明显:他们包含资本收益的收入比例在1928—1932年间从5%降到2%。富有阶层的排名也相应缩水了:全国制造商协会会员数量在20世纪20年代早期—1933年间下降了2/3以上,银行的数量在1929—1933年间也从大约25000家下降到14000家。 [27]  

总体而言,大萧条在不平等问题上的全球效应更为温和。在澳大利亚,最富有的1%群体的收入占比从1928年的11.9%下降到1932年的9.3%,不过在1936—1939年之间的平均水平为10.6%,比危机之前的水平没有低多少。在法国轻微地恢复之前,这一数字从1928年的17.3%下降到1931年的14.6%。同时,在荷兰则是于1928—1932年间从18.6%下降到14.4%,此后也同样跟随着部分的反弹。在日本,这种下降趋势相应地比较微弱和短暂,在新西兰就更加弱了。在这些年份当中,德国、芬兰和南非的最高收入者的份额保持稳定,而在加拿大和丹麦发生了实际上升。大萧条的平等化结果因此看起来大体上局限于美国。不过即使在美国,它也产生了好坏参半的结果:在矫正效应出现几年之后,直到发生战争,收入的集中度都保持稳定,战争开始后,不同的财富不平等测度表现出相互矛盾的趋势。 [28]  

1929年10月29日、股票市场暴跌的4天前,美国总统赫伯特·胡佛在一场演说中有个著名的错误断言,即“这个国家的基本经济活动,即商品的生产和分配,还处在健康和繁荣的基础之上”。但是,美国不平等问题的基础可能要比其不久之后所表现的更为稳固:在20世纪30年代末,精英阶层收入和财富反弹的信号应该让我们感到怀疑,即如果其没有被再次爆发的世界大战夺走的话,这种趋势还将持续多久。归根结底,最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份额的恢复能力和反弹力,在最近的历史当中也是典型的。1987年的股票市场崩盘无法阻碍那一时期最高收入群体收入稳步上升的趋势,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破裂带来的适度的均等化效应以及下一年的“9·11”事件带来的混乱到2004年就完全消失了。2008年的经济大衰退也是如此,其对于最高收入群体的负面效应在4年之后完全消失了。不管我们考虑的是美国顶层1%、0.1%还是0.01%的收入群体,结果都是如此。在其他发达国家中,平等化的效应是异质性的,但同样较为温和。经济危机可能是严重的冲击,但在没有暴力压力的情况下,国家通常并不能仅仅依靠其自身来降低不平等程度。 [29]  

“但我们不能同时拥有这两者”:民主

乍一看,民主制度的扩张看起来像是和平性矫正工具的合理候选人。然而,如同我们在第5章和第6章中看到的,正式的民主化不能轻易地被视为与暴力行动无关的自主发展。正如古代雅典民主制的演化似乎与动员群众的战争纠缠在一起,在20世纪上半叶的特定时段,选举权在很多西方国家的普及显然与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有关。仅仅是这个原因,即使民主化看上去对于这些社会的物质资源分配有一种平等化的效应,这种平等化效应至少在部分意义上是由战争的压力所驱动的。 [30]  

此外,关于民主和不平等之间关系的研究长期以来产生了互相矛盾的结果。这种结果的模糊性,现在已经被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一问题最有雄心和全面的调查证实了。基于对184个不同国家从独立或者1960年(或稍晚一些)开始,一直到2010年的538个观测样本的描绘,达龙·阿西莫格鲁和他的同事发现民主对市场乃至可支配收入不平等性的影响并不一致。民主对可支配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的负向影响没有达到统计意义上的显著。许多基本的不平等测度不够精确,确实留下了可以被质疑的空间。然而,这种显著性关系的缺乏使得所有分析更为令人注目,原因在于民主对于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确实有很强的影响。这就意味着,民主在形成资源净分配时的作用是复杂且异质性的,民主与平等化再分配政策之间的关联性通常并不明显。原因有二:如果民主被有势力的选民“俘获”,平等化进程将会受到阻碍,同时民主化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各种机会,但也可能提高收入不平等水平。 [31]  

肯尼斯·舍韦和戴维·斯塔萨维奇所做的一项更为具体的研究,削弱了西方世界认为的民主化会约束物质不平等的观念。他们发现政党体制(政府是否由左翼政党控制)对于1916—2000年间13个国家的整体收入不平等状况没有什么影响,同时仅仅对收入最高的1%群体的收入比例有着很小的抑制效果。集中的、国家层面的工资协商同样也没有带来较大影响。他们也研究了选举权的扩大与党派之争以及最高所得税之间的关系。因为最高所得税一般会与不平等程度呈负相关,并且常常比不平等程度本身有着更好的证据材料,它们应该可以在获得可信赖的不平等测度之前充当一个粗糙的代理变量。舍韦和斯塔萨维奇发现,男性普选权的引入对于最高收入群体的税率并没有很强的影响:在15个国家当中,实施普遍男性投票权的前5年的平均最高税率只比接下来的10年稍微低一点。从1832年的《改革法案》到1918年男性普选权引入英国,选举权的扩大没有提高最高的税率水平。这些税率是被“一战”推高的,同时选举改革是追随而不是先于这一快速的剧变。最后,对转型为左翼政府之前和之后的平均最高所得税率进行比较之后发现,在这5年间——这些事件之前和之后的时期内——平均值仅增长了3个百分点(从48%上升到51%)。 [32]  

相比之下,工会的力量实际上与不平等程度呈负相关。然而正像我在第5章中所展示的,工会化比例对于这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非常敏感,因此它不能作为民主本身的一个直接的函数或者表现形式。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曾经认为:“我们或者能够在这个国家拥有民主,或者能够让大量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但我们不能两者都拥有。”结果发现,我们实际上能够两者兼得,只要我们用正式的词汇来定义民主,而不是用更符合这一知名学者意图的、更宽泛的实质性观念来定义它。相反,强有力的民主政府的缺位也绝不意味着与经济平等不兼容: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保持早期暴力冲击所产生的平等化成果上有着优良的记录,这些冲击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民主化运动聚集起能量之前,新加坡大体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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