鲑鱼已经回来了,但是很遗憾熊还没有。在两岸边有着无数大城市的莱茵河,目前情况还比较棘手,而在农村区域情况就好很多。当然,将鱼类的养分带入土地的并非一定要是熊。是不是也能通过那些以鱼类为食的鸟类,比如鸬鹚,来完成这一任务呢?它们也曾经一度濒临灭绝,之后是通过严厉的法律保护,才得以重新回到中欧的各条河流中。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又经常可以在莱茵河和阿尔河中看到它们的身影。阿尔河是一条小的支流,起源于我的家乡许梅尔附近,最终汇入阿姆斯溪。
说到鸬鹚,它们是一群出色的潜水者,善于在水下捕猎。它们填饱了肚子后,会在岸边森林的树冠上饱饱地打个愉快的盹儿,同时粪块会一个接一个地落下,当然其中也饱含珍贵的氮元素。这对树木是好是坏,取决于鸟类的数量——短时间内出现过量氮元素也会对树木造成损伤。在萨尔河的横谷附近,人们曾经在河岸边种植了一片黄杉林,那是一种人工培育的北美树林(黄杉起源于北美太平洋沿岸)。在那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鸬鹚聚居地。它们遗留下来大量粪便,腐蚀性极强,以至于一部分黄杉树树冠已经死亡。这让当地的森林持有人非常生气。
当然,这并不是鸟类变得如此不受欢迎的最重要原因。少部分鲑鱼,得益于休渔的保护,可以再一次对抗激流,逆流而上,却经常在到达它们产卵水域之前就被鸬鹚捕杀。那现在该怎么办呢?这等同于又多出一个天然的营养循环系统,而且必定与人类的喜好相冲突。我可以理解,没有人愿意袖手旁观,任由鸟类的威胁毁掉所有的心血。但人类真的有必要为此而立刻举起长枪吗?
事实上这样的一幕恰恰发生在上文提及的阿尔河流域内,而且在各个协会的一片欢呼声中,这种以“为了鲑鱼”为由的猎杀行为,正愈演愈烈。这难道真的完全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阿尔河流联合会(ARGE Ahr e.V .)在它网站主页上明确宣布,以这种受欧洲法律严格保护的鸟类为目标的狩猎行为,在一种特殊条件下是被允许的,即为了避免渔业的经济损失。让我们简要地看一下条例:狩猎成员只允许是渔民、渔业水域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很遗憾,这样的条款给协会的工作带来了一丝怪异的味道,尽管他们的初衷对于鲑鱼来说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