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审美判断是完全主观的,因此不适用于公开场合。这种自负的想法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罗马人说,品位无可争辩(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我们的感觉却并非如此。若你公开提出一种审美判断,就会面临风险。当你说“这很好”时,这种高调宣布的确定性总是与不可知论相悖,而不可知被视为民主的良好习惯。
2008年夏天进行的一项研究中,圣母大学社会学家克里斯蒂安·史密斯(Christian Smith)及其同事,就道德生活话题深度采访了230位年轻的美国成年人。他们惊奇地发现了人的堕落,或者说因难以表达而感到沮丧。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总结了史密斯的发现,写道:“很多人都乐于讨论道德情感,但是在将这些情感与道德架构相关联时,都会表露出犹豫。一名受访者称:‘我想,使我做好一件事的是我的感觉。但是不同人有不同的感觉,所以我不能代表任何人评论对错。’”1
托马斯·霍布斯是将判断私有化作为政治原则的第一人。在血腥的英国内战时期,他写道,为维护和平,过激的评价不宜外扬。应剥夺公共空间的“价值标准”,以防有人感觉自己成了他人攻击的对象。不仅如此,霍布斯还提出了更为彻底的观点:大学二年级学生平静地说出“使我做好一件事的是我的感觉”这句话,这就是主观性。
主观主义者的价值判断没有理解任何事物。事物的对错中没有任何一点世界的特性,因为价值判断表达的是私人情感。于是,你的道德和审美眼光的敏锐度难以加强。只能改变,却不能深化或变得更加成熟。2
但是,你14岁时对友谊的理解,当然不会和13岁时相同。不仅不同,如果发展顺利的话,还会更加有深度。这种深化,与个人成长历程有关,这就是我们在谈论个性时所说的,我们会参考已经获取的东西。但对主观主义者而言,每个人都已经是默认的个体,有自己独有的价值观。主观主义者无法把评价描述得更加清晰,也无法适应为了获得个性的认可而带来亲密关系的这一想法,因为这与纯粹的个人特质相对。3
在另一种情境下,史密斯的受访者所说的,使我做好一件事,或是做得成功或失败的是我的感觉,这可能听起来像是存在主义英雄的自夸,但这已经成为我们这些虚弱无力者的通病。主观主义使人孤立。道德和审美判断都只是感觉,与痒一样,完全是个人的感觉。4鉴于此,它们基本上是难以传递的。主观主义难以言表,也许我们应称其为道德自闭。它使人失去了所有的公共语言,无法用语言表达他们对好坏、贵贱、美丑的直觉,他们却声称这些直觉是正确的。
成为个体或许就是要经过深思熟虑,继而形成对世界的评价,并且为此辩护。这样做会使人陷入冲突,而且与他人的对话可能修正你的立场。如果一开始就不与任何事物发生连接,或者不向他人论证其价值,就不可能实现这种发展。
进一步说,这种过度敏感造成了公共空间内某种规范的真空。我们离开了共享道德与美学的领域,将这片领土割让给了企业强权,可他们丝毫不会羞于提供共享体验,比如音响中播放的情绪摇滚。结果会是这样:匿名人以我们的名义安装这些系统,却没有人为之负责,使我们无从讨论共享体验。它不会引起争议,这才是令人感到窒息的原因。
基督教青年会习以为常的背景音乐,使我们不再表达自己的品位,并接受他人的回应。这是自我强化的过程。公共空间里到处充斥着拙劣的人造体验,逼迫我们戴上耳机,加强自我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