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代言人法可追溯至罗马天主教会考量圣徒候选人的做法。可以理解,梵蒂冈的罗马教廷不想犯错误,不想事后发现圣徒候选人的行为并不神圣。因此,在1587年,他们制订了一套探查候选人所有负面信息的方法。上帝代言人可能会支持候选人被封为圣徒,而魔鬼代言人则会表示反对。例如,后者可能会辩称关于这位候选人的所有神迹奇事都是骗人的。
魔鬼代言人法是一种旨在确保追封圣徒时充分考虑反对的理由,而不只是考虑赞成的理由的方法。从直觉上看,这个方法似乎可以抵消包括教皇在内的大多数决策者对候选人的偏爱。但我们别忘了,魔鬼代言人法不过是追封圣徒过程中使用的一个方法,而整个追封过程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完成。
现代人在应用这个方法时,仍然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条件——挑战共识。欧文·詹尼斯在讨论如何抵制团体迷思时指出,魔鬼代言人法是他喜爱的良方。有人对这个方法抱有更大的希望,认为它可以激发某种形式的发散性思维。前文说过,发散性思维通常随异议产生,并与好的决策直接相关。最起码,人们希望魔鬼代言人法与异议一样,可以激励团队“以同等的精力评估风险和收益”。但是,它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魔鬼代言人法是研究人员的宠儿,与詹尼斯最初的构想一样,他们也认为魔鬼代言人法是缓解团体迷思症状的良方。在此后的40多年里,经常有人指出这是有助于群体做出正确决策的方法。在一些重要的商学院里,高级管理教育课程经常把魔鬼代言人法作为一种有价值的方法教给学生。人们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但它是又一个假设未经检验的例子。
现有的研究通过比较共识未受到挑战的群体,表明魔鬼代言人法确实有效。也就是说,与没有对立立场的群体相比,它有可能带来好处。它的“姐妹”——辩证探询法也能做到这一点。采用辩证探询法时,一个人不仅要指出既有立场的所有负面因素,还要提出一个相反立场。总的来说,这两个方法在有效性上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比没人提出质疑好。
魔鬼代言人法能否发挥作用,几乎完全取决于考量某个立场的负面因素(由魔鬼代言人提出)的做法是否有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类似于“考虑相反观点”的方法——有证据表明,该方法有望减少判断中的偏见。
虽然魔鬼代言人法似乎有一定的价值,但总体而言还未经检验,也没有与真实的异议产生的影响做比较。研究人员和作者们似乎认为,“善意”的异议——扮演魔鬼代言人,甚至像《决定未来的10种人》描述的那样进行角色扮演——更有可能吸引人们去考虑持异议者的立场。正如我们在第5章指出的,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异议的影响力可以激发人们去考虑某个立场的利与弊。但是,这些方法和真实的异议之间的区别,远不止这些。
1998年,我们开展了第一项相关研究,对魔鬼代言人法与真实的异议进行了比较。从事这项研究的动因是,我相信我们不会因为善意或智谋而认真地重新审视自己的立场。多年来,我一直对魔鬼代言人法持怀疑态度。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种人为的计谋。任何人都会玩智力游戏,但这与认真考虑我们相信的某个事物到底有何利弊是不同的。
多年来,我也对真实的异议到底有何影响力进行了研究,并发现它可以激励人们扩大信息搜索的范围,考虑更多的备选方案,使用多种策略,并以更独特的方式思考问题。这些研究让人们在尝试寻找真相时质疑他们自己和他们的观点,展现了质疑和勇气的重要性。在我们研究魔鬼代言人法之前,我从不相信通过角色扮演持异议者,就可以产生这些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