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过去经验而进行的推测就叫做归纳推理。此前已经看到,正是有了归纳推理能力,我们才能在做小测试时比电脑聪明一百倍。但以笛卡儿为代表的哲学家却深感不安,因为这意味着我们的观念未必一定正确,只是很可能正确而已。这一观点,还是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e)首先提出并发扬光大的,他也当之无愧是第一个完全理解归纳推理的长处与不足的人。借用休谟的著名例子来说,如果我只见过世界上的一部分天鹅,怎能断定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呢?倘若世界处处统一、标准且可预测,那么我的归纳应当正确无疑(所有的归纳都应当正确无疑)。可惜,休读发现,从逻辑上讲世界未必会如此规律,何况从经验上看世界也确实会出现例外。我可以睁大眼睛寻找更多白天鹅,但不管看到多少只,始终只能得出白天鹅数量不少的结论,但不能证明世上就只有白天鹅。换句话说,归纳的结论是无法被证实的。你可以证明归纳错误,却证明不了它正确。(休谟的例子就是这样。在他死后,人们在澳大利亚发现了一种黑天鶴。)我们只能知道,这些结论比起其他答案起码更可能正确而已。
如果是做多项选择题,我们自信凭借以前的经历都能够选出最贴切的答案。做到这点不难,毕竟从小学开始我们就身经百战。但归纳推理的用途不只是用来做无关痛痒的测试题,相反,神经学家和心理学家逐渐发现,归纳推理是人类认知系统的根基。你依靠每天接触的证据做出判断,不管是无意识的(比如运动神经判断手臂怎样挥击棒球〉还是有意识的,最终你将依靠这些累积的证据得出最靠谱儿的推测。
你所知道的一切都是这样猜出来的。就拿语言举例,当初咿呀学语时,你不是坐在板棄上听父母一条条地解释“英语是主谓宾结构的语言'“英语中多数动词加上词尾‘-ed’就能变成过去式”、“形容词一般放在名词前修饰名词”等等。幸好大家都不必这样学习,而只需要听大人闲聊,比如妈妈打碎了牛奶瓶啊,劳拉画了幅漂亮的画儿啊。然后你自己就弄懂了这一切——说到这里,“这”也是个神奇的词,可谓整套复杂的英语语法体系的基础。你不仅这样学会了说话,而且在四岁以前就学会了,虽然当时听到的单词和词组不过是茫茫辞海中的一小部分,但你依然掌握了语言®。笛卡儿说,我们不能凭少数的证据就得出结论。这难道不是最好的反驳吗?
当然也有其他反例,毕竟语言不是唯一靠归纳推理掌握的重要技能。你还能学习种属类别等。所以只要看一些金毛猎狗、獅子狗、史酷比,你就能掌握“狗”的
①作者注:伟大的语言学家纳姆-乔姆斯基之所以认为语言是天生的能力,原因之一在于全部的口语加起来,似乎也没有包含足够信息可以让孩子学到全套的语法(更别提四岁以下的孩子听到的口语还不是全部口语)。乔姆斯基把这个问题称做“刺激匮乏”(thepovertyofstimulus)。他还特別指出,孩子也从没听说过像“倒妈妈牛奶”或者“图画画得漂亮劳拉”这种句法结构不成立。所以,他们怎么知道这些句法是不对的呢?因为按严格的逻辑来讲,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句子,不代表这种句型就不存在。(就像逻辑学家所说的,没有证据并不等于证明没有。)不过,如果是用归纳法来学语言,“刺激匮乏”就不构成问题了。既然你连续四年都没有听过这种句型,那么很可能就是大家不会用这种句型。用归纳法来看,没有证据确实能证明没有。概念,同样你也能学会前因后果关系。就像没有人教你语法规则、没有人教你狗的一般特征一样,也没有人教你如何分析因果。比如说,点亮电灯通常只需按开关即可,只要看别人做几次,你的大脑立刻就会把开关和灯泡关联起来。(如果是成年人,站在室内时突然发现电灯亮了,就会马上回头看开灯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