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宋鸿兵
在中国以共享单车为代表,很多做法违反了商业逻辑和人类文明形成以来很多不变的原则。
比如ofo,最大问题就是挪用用户押金,我们在一年多前的课程里就强调过,这是典型的侵犯财产权。但在很多创业公司看起来,这是无所谓的问题。为什么他们会觉得无所谓呢?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误解了自由的含义。现在很多人对自由市场经济存在着误解,以为自由就是想怎么竞争就怎么竞争,反正最终是成王败寇。其实,在商业文明深厚的国家,越自由的竞争就越需要遵守严密的秩序。
商业文明的自由,是基于权利的思想。最早的自由城市把国王干预其自治权视为侵犯了他们的自由,他们把没有自治权利的地区视为遭到了王权的奴役。自由的本质是自治,是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义务。法律正是界定自我权利的边界。
每个人、每家公司都拥有权利边界的意识,任何人胆敢侵犯我的权利,一定会遭到奋起反抗,这是一个原则。对他们来说,放弃自己的权利去赢得一点点的方便,这种想法不仅在原则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非常有害的。
而我们说到自由的概念时,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没有管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一种方便。由于缺乏权利的深刻意识,我们在行使自由时,并不在乎侵犯别人的权利。而普通人情愿为了些许的便利而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我们没有意识到,放弃权利等于遭受奴役。
我们的商业模式为什么会野蛮生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我们的商业空间里,消费者群体普遍觉得自己的权利可以让渡,纵容了这些公司,使他们觉得自己什么都可以干,出现问题也无所谓,只要最后能赢、能上市、能圈到钱,自己就是成功者,只要成功了,大家就不会去追究自己所犯的一切错误。可以说是广大消费者的纵容,让侵害消费者权利的企业有了生存空间。
共享单车、移动支付等等很多模式,我们认为是商业创新,但如果要移植到西方占领国际市场,因为文化冲突和观念差异,是根本行不通的。
并非新就必然好,也不是快就能最后领先。发达国家没有一窝蜂地搞共享单车,并不是他们不懂商业,而是因为经过理性测算后,发现无法在不损害其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以合理的成本实现盈利。理性测算在前,商业行为在后,法律约束贯穿全过程,这就能避免巨大的经济资源浪费,但这需要商业文明的积淀。
他们认为这些所谓的模式创新之所以在中国能生存,是因为中国历史上缺乏自由的传统,遭到奴役的时间太长了,所以中国人对自己的权利非常漠视,这才给了侵犯个人权利的企业可乘之机。而那套东西要搬到我们这里来,所有人都能一眼看穿你的把戏,根本行不通。
我们在探讨商业模式的时候,需要跨文化的理念,这有助于理解为什么同一种做法在中国可以做成,而搬到西方就不行。所以当我们看到腾讯或者阿里巴巴的国际化进行得不顺利的时候,就能理解这其中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忽视了文化差异。
我们与真正有商业文明积淀的思维方式有着巨大的差距,很多做法现在还停留在农业文明阶段。比如流量至上的思想,就是一种典型的农业文明而非商业文明的思维。有人说互联网思维跟传统思维不一样,如果从商业逻辑来看,有什么不一样的呢?
在探讨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提炼什么是不变的原则,什么是可变的表象,然后才能形成自己的体系,做事才会有主张和道理,不会轻易受别人左右。
从网络学的角度讲,所有事物本质上都是互相关联的,人际网络、商业网络、公司网络、经济网络、金融网络,一切商业都是发生在网络上的,自古以来从未改变。
互联网上的商业行为,与传统商业的区别只在于媒介的不同,而商业行为的原理仍然遵从商业的基本逻辑,并无改变。
商业文明和农业文明的区别在于,商业效率追求综合成本最低运转效率最高,而农业文明只关心赚取垄断租金。比如互联网公司强调流量思维,这就是典型的跑马圈地的农业经济模式。而真正的商人更看重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和效率,犹太人的祖训就是一定要在资金周转中去赚钱,美第奇家族也不会去圈地。只有圣殿骑士团这种天生热爱土地的贵族才会去圈地,而真正的商人一定是去赚资金运动效率的钱。
现在中国互联网企业争夺流量,就是互联网领域中的圈地运动。只要把流量垄断了,所有人就必须向我交过路费,本质上还是赚租金收入的思路,而不是靠商业效率挣钱。
比如所谓的新零售,其实只是新的流量入口,盈利模式并无改变。互联网行业发明了大量的商业上似是而非的概念,扰乱了正常的思维,让人以为所有的规律和商业逻辑都变了,但这怎么可能呢?难道人类是有了互联网之后才开始做生意的?商业永远是在网络之中进行,虽然现在有了互联网、大数据,但从前的商业也有数据积累,比如佛罗伦萨的记账系统,只不过以前是用纸和笔来记录,现在是用电脑的数据库来收集,虽然效率提高了,但本质并没有变。
ofo倒在了获取垄断地位之前,不过即使它侥幸成功了,也不能说“烧钱逻辑”就是可行的。我们虽然看到了共享单车用“烧钱”的方式消耗了很多资金,但其实真实的社会成本更高:生产资源错配成本、资本错配成本、车辆损毁成本、侵害行人路权成本、市政管理成本、用户押金损失成本等等。在无视真实社会成本的情况下,共享单车仍无法实现盈利,作为独立商业模式已经被证明失败,而这些损失原本可以避免,只有理性创新才能创造社会效益。
如果一个社会把大量资源浪费在“圈地”上,而不是用于改善商业效率上,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好处吗?当然没有。对一个公司的进化有好处吗?当然也没有。
违反商业逻辑的做法,无论投入多少资金,最后都会垮台。因为这套体系从初始基因上就有毛病,不注重商业效率,什么模式创新最后都必然垮台。
商业文明与农业文明,两者的基本差异体现在搞市场经济时,我们的自由竞争演变成了了肆无忌惮的无所不用其极。移动支付敢于占用客户的备付金,共享单车毫无顾忌地挪用客户的押金,单车堆放侵害行人权利没有丝毫歉疚,仿冒品横行损害原厂商权利时竟理直气壮,假药、假货、假疫苗、假食品、假论文、假话,所有的虚假得以畅行无阻,都是因为受众放弃了自己要求真实的权利。
这种自由竞争实属无底线的竞争,也必然造成竞争的无底线,优胜劣汰蜕化为逆淘汰,商业文明不是在进步,而是不断沉沦。
自由,究竟是行使自我约束的义务,还是只图自我方便的放纵,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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