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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微小的信号可以成为某个行为的开关

2018年6月8日  来源:引爆点 作者:马尔科姆·格拉锥威尔 提供人:abc9998......
摘要:破窗理论认为,如果一个窗户被打破了,过了很久也没有人来把它修好,行人就会以此推断,这是个没人关心、没人管理的地方,很快,就会有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然后无政府主义就开始从这幢楼向相邻的街道蔓延。逃票和乱涂乱画一样,是一个信号,一种秩序混乱的外在表现,它可以导致更多更严重的犯罪。那些影响生活质量的犯罪,看起来不起眼,却恰好是控制暴力犯罪的引爆点。“破窗”理论和“环境威力法则”完全是一回事,其基本前提为:通过清理整治现实环境中最细枝末节的方面,就能够扭转、减轻流行病的蔓延。

环境成为法期

必须说,把犯罪看做流行病的观点,是有一点不可思议。

我们谈论“暴力的流行”或犯罪潮,但我们不清楚自己是否真正相信犯罪也遵循类似暇步士鞋或者保罗-里维尔骑马夜行这类事情的规律。那些流行潮牵涉的事情比较直接和简单,而犯罪则不同,它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犯罪是一个用来描述极端复杂多样行为的词语。犯罪行为有着严重的后果,这意味着罪犯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说一个人是罪犯,等于说他或她是邪恶的、凶暴的、危险的、不安定的或者综合上述特点。所有这些心理状况都不是可以随便由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的,换句话说,罪犯可不是那种风一吹就跟着受感染的人。可不知为什么,在纽约市,犯罪就像是传染病一样。20世纪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的几年里,纽约市并没有经历人口迁移。没有人走上街头成功教育可能成为罪犯的青少年,心理不健全、有犯罪倾向的人依旧那么多,但不知什么原因,千百万人突然停止了犯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答案在于流行潮的第三个法则:环境威力法则。个别人物法则关注的是信息传播活动中的关键人物。《芝麻街》和《蓝狗线索》那一章讨论了附着力因素的问题,认为要想发起流行潮,传播的信息必须令人难以忘怀。在那一章里,我们谈到了那些信息传播者,也谈到了能成功传播出去的信息所应具备的特点。本章的主题环境威力法则与前两章同样重要。流行潮同其发生的条件、时间、地点等密切相关。在巴尔的摩,梅毒在夏天比冬天传染得厉害。暇步士品牌的流行是因为东村几个前卫青年穿着它,这种环境促使人们以一种新视角来看待这款皮鞋。甚至可以说,保罗-里维尔的骑马夜行之所以成功,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因为它发生在夜里。晚上,人们往往在家睡觉,而不是在外忙碌,在田里劳作,因此要找到他们就容易得多。而且,如果有人在夜里把我们叫醒,我们自然会理解为发生了紧急的事情。你尽可以想象,如果“保罗-里维尔在下午骑马报信”会是什么结果。

我认为所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环境威力法则的意义在于我们对于环境的改变不只是敏感,而是极度敏感。那种可以使流行趋势减缓的环境因素的改变与我们通常料想的情形非常不同。

罪行也可传染

20世纪90年代,整个美国的暴力犯罪呈下降趋势,其中的一些原因相当明显:速效可卡因的非法交易开始减少,而毒品交易曾经引发帮派和毒販子的大量暴力冲突,国内经济奇迹般的复苏使得许多或许会走向犯罪的人有了合法的工作,人口的普遍老龄化意味着更少的男性处于暴力犯罪多发的年龄段——18-24岁。然而,纽约市的犯罪下降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就可以解释。当纽约市的犯罪呈下降势头时,经济并没有开始恢复,仍然处在萧条时期。事实上,纽约市最贫穷的社区在90年代初备受福利削减之苦。速效可卡因交易的减少显然是因素之一,但必须再次强调,早在犯罪率减少之前,速效可卡因交易就已经在不断下降了;至于说人口的老龄化,由于80年代纽约市移民的大批涌入,该城市在90年代的人口不仅没有变老,反而更年轻了。不管怎样,这些因素都是长时期内才能发生的变化,因而效果应该是逐渐显示出来的。而在纽约市,犯罪率的下降绝不是渐进的。很明显,这其中还有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最有意思的是“破窗”理论。该理论的创始人是犯罪学家詹姆斯-Q-威尔逊和乔治-克林。威尔逊和克林认为,犯罪是秩序混乱的必然结果。如果一个窗户被打破了,过了很久也没有人来把它修好,行人就会以此推断,这是个没人关心、没人管理的地方,很快,就会有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然后无政府主义就开始从这幢楼向相邻的街道蔓延。他们写道,在一座城市,类似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秩序混乱、强行乞讨这些较小的问题,都和“破窗”现象一样,容易引起更严重的犯罪:路賊和劫匪,不管是即兴作案的还是职业惯犯,他们相信,如果他们选择人们普遍惧怕犯罪分子的街道来作案,那他们就不容易被捉住,甚至不会被认出来。如果一个社区无法制止乞丐对过路人的骚扰,小偷就会推断,这里不太可能有警察来防止可能的劫犯,或者真的有罪犯行凶或抢劫时,也不会有警察来干预。

这就是犯罪流行潮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是可以传染的,就像时装潮流一样,它可以由一扇碎玻璃窗蔓延到整个社会。不过,这种流行潮的引爆点不是某个人,不是像洛伊丝-韦斯伯格这样的联系员或像马克-阿尔珀特一样的内行,而是公共场所的涂鸦一样真实存在。促使人们进行某种行为的不是某类人而是其所处环境的某个特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克林受聘担任纽约交通局顾问时,他敦促交通局用“破窗”理论指导实践。他们听从了,聘请戴维-冈恩为新上任的地铁总监,来监督投资数百亿美元的地铁重建项目。当时有许多人建议冈恩把重点放在犯罪和地铁质量等大问题上,不必理睬地铁站里的那些乱涂乱画,这些建议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毕竟,在整个地铁系统瀕临崩溃的严峻时刻去考虑乱涂乱画问题,很有些像泰坦尼克号驶向冰山时还要擦甲板。但是冈恩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说:“乱涂乱画现象恰好象征着要垮掉的系统,如果想要重整民心和士气,我们必须打贏整治乱涂乱画这一仗。否则,所有的管理改革和物质环境的改变都不可能奏效。我们将要使用价值千万元的地铁列车,如果不能够想出办法来保护,运行一天以后就会再次被毁掉。”

冈恩建立了新的管理组织结构,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决心一条线路一条线路、一列火车一列火车地清理整顿。他从连接昆斯区和曼哈顿中心区的第7号火车入手,而且开始着手实验新的清除油漆技术。对不锈钢为材料的车厢使用了溶剂。给车厢喷漆时,用新漆覆盖上面的脏乱涂画。冈恩定了一条规矩:一旦车厢经过改造成为新车,就不允许它再遭毁坏。他说:“我们很执著。”在布朗克斯区内的1号线路的终点,列车转弯返回曼哈顿的地方,冈恩设了一个清洗站。凡是车上有脏乱涂画的都要开进去,在掉头前清洗干净,否则该车就停止运行。未经清洗的“脏”车不能同“干净”车混在一起,为的就是向那些破坏者们毫不含糊地表明决心。

“我们在哈莱姆第135大街有一个夜间停车的院子,”冈恩说,“孩子们常常会在晚上过来把车子外部刷白。第二个晚上,等车干了,他们再来把图案的轮廓画上去。第三个晚上,他们来把颜色填进去。这个工作需要三天完成。我们知道孩子会选择脏车来涂鸦,我们等着他们完成自己的列车壁画作品,然后把他们的作品涂盖上。孩子们会难过得流泪,但我们毫不留情。因为我们想让他们明白:你们不是想花三个晚上来涂抹一列列车吗?好啊。不过,你们的作品永远不可能被人看到。”

冈恩的清除工作历时6年(从1984年到1990年)。这期间,交通局聘用威廉-布拉顿为交通警察局长,开始了改造地铁工程的第二阶段。和冈恩一样,布拉顿也笃信“破窗”理论。事实上,他把克林描绘成他的智力导师。因此,他上任伊始采取的行动和冈恩一样带有理想主义色彩。虽然当时地铁系统各种严重犯罪空前猖镢,布拉顿还是决定从逃票抓起。为什么?因为逃票和乱涂乱画一样,是一个信号,一种秩序混乱的外在表现,它可以导致更多更严重的犯罪。每天,大约有17万人乘地铁不买票。有些是孩子,跳过旋转栅门就完事。有些人愣从旋转栅门挤进去。而一旦有一两个逃票成功,那些可能从未想到要这样做的人就会想:如果他们可以逃票,我为什么不能?这样下去,逃票的人就会越来越多。问题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由于打击逃票现象并不容易,所以问题变得越加棘手了。一张地铁票只要1.25美元,交警常常认为不值得去追究,尤其是当地铁上、站台上随时都在发生更加严重的犯罪时。

布拉顿个性鲜明、魅力超凡,具有天生的领导才能。他很快就显示出了自己的才华。他的妻子留在波士顿,因此他可以一心扑在工作上,晚上常常乘地铁漫游纽约市,切身感受问题所在,并思考如何更好地解决它们。他首先确认了逃票现象最严重的地铁站,然后在该站布置了多达10人的便衣警察。他们的任务是捉住每一个逃票者,给他们戴上手铸,让他们在站台上站成一个圈,直到“全部抓完”。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人们知道,交开始严抓逃票现象了。以前,警察们都不太愿意追究逃票者,因为捉住了,柙到办公室,填写表格,整理表格,所有这些工作要花去一整天的时间,而按罪量刑,只不过受到一顿斥责。布拉顿翻新了一辆公共汽车来做流动办公室,内部装有传真机、电话、笔架、指纹鉴定设备。很快把处理逃票者的时间减少到了1小时。布拉顿还要求每一个逃票者都必须接受盘问。可以肯定,七分之一的被捕者因从前的犯罪被拘捕过,其中5%的人随身携带某种武器。这样一来,警察们很快就不再怀疑打击逃票现象的重要意义了。“对警察来说,逃票者一下成了富矿布拉顿写道,“每一次拘捕都像是打开解密大师的盒子。这次我能得个什么玩具呢?手枪?刀子?还是拘捕证?这里会有谋杀犯吗……过不了多久,这些坏蛋就学乖了,把枪放在家里,而且不再逃票了。”布拉顿上任的头几个月里,地铁站里清除的由于醉酒和不良行为造成的污物达到了以往的3倍。轻微犯罪在过去是不予追究的,但是1990-1994年间,因轻度违法被拘捕的人数增加了4倍。布拉顿把整个交通警力都变成了集中消灭轻微犯罪的地下生活管理机构。

1994年鲁道夫-朱利安尼当选为纽约市市长后,布拉顿被任命为纽约市警察局局长。他把相同的理论应用于全市的治安管理工作,教导他的警员治理犯罪从影响生活质量的轻度犯罪行为入手。例如,有些“拿橡皮刮板的人”在路口拦住过往的司机,强行要求提供擦窗服务,还有类似地铁里跨过旋转栅门逃票和乱涂乱画行为的地上违法行为。“从前的治安管理被各种限制和规则束缚了手脚,”布拉顿说,“如今,我们要解开束缚。我们逐步提高对诸如公共场合酗酒、随地小便等轻微犯罪的执法力度,逮捕那些屡次违法乱纪的人,包括向街上掷空瓶子的,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小破坏的……如果你在街上小便,你要进监狱。”

纽约市的犯罪率神奇地急速下降,就像地铁系统曾经经历的情况一样,布拉顿和朱利安尼有一个共识:那些影响生活质量的犯罪,看起来不起眼,却恰好是控制暴力犯罪的引爆点。“破窗”理论和“环境威力法则”完全是一回事,其基本前提为:通过清理整治现实环境中最细枝末节的方面,就能够扭转、减轻流行病的蔓延。想一想,这观点挺极端的。我们来回顾伯恩哈特-戈茨与4个黑人青年,艾伦、拉姆舍尔、卡韦、康蒂在地铁上的遭遇。有记录表明,事发当天,他们当中至少有两个是刚刚吸过毒的,他们全部来自布朗克斯区南部克莱蒙特村住宅区。卡韦当时由于持枪抢劫正被起诉,康蒂则曾经因为偷盗而遭到重罪逮捕,艾伦也曾经因强奸未遂被逮捕过,艾伦、康蒂和拉姆舍尔全都曾经被宣告有罪:小到捣乱活动,大到轻盗窃罪。戈茨枪击事件两年之后,拉姆舍尔被判处25年监禁,罪名是强奸、抢劫、鸡奸、性虐待、人身侵犯、非法使用枪支和窝藏赃物。这样的人卷进暴力事件难道还会让人吃惊吗?

我们再来看看戈茨,他的所作所为极其反常。通常,白人不会在地铁上射杀黑人。但如果你了解了他的成长背景,你就知道他是典型的迟早会参与、卷入暴力事件的人。他的父亲脾气暴矂,对他要求极其严格,戈茨常常是父亲撒气的对象。在学校,他被同学们嘲笑,参加学校的活动,他总是被挑选到的最后一名,经常是一个人流着泪回家。大学毕业以后,他在西屋电气公司就职,工作是制造核潜艇。但是,好景不长。他似乎总是与上司发生冲突,因为公司的某些做法在他看来是作假和取巧。有时他违反公司和工会的规定做他不应该做的事。他在曼哈顿的十四大街租了一间公寓,靠近第六大道,那个街段毒犯猖撅,到处是无家可归的人。戈茨熟识的一个大楼看门人惨遭凶犯毒打,戈茨因此醉心于整治街区。他不断抱怨,说他家楼房附近的空报摊成了流民的垃圾箱和尿池子。有一个晚上,那个报摊神秘地被烧毁了,接着第二天,人们就见到戈茨出来收拾残局。一次社区会议上,他语惊四座:“要想治理好这条街区,唯一的办法就是驱逐那些西班牙人和黑鬼们。”

1981年的一天下午,戈茨在运河街一站遇上了三个行凶的黑人,他们从背后袭击他。他跑出车站,三人跟着追了出来,他们抢他手里的电子设备,打他,把他往厚玻璃门上撞,致使他胸部受到永久损伤。在一位不当班的清洁工人的帮助下,戈茨制伏了其中一个人。但是,这次经历加深了他的痛苦。他不得不花6个小时的时间跟警察说明情况,而袭击他的人2个小时之后就被放了,最后的判决不过是轻罪。他申请持枪许可证,遭到拒绝。1984年9月,他的父亲去世。3个月以后,他坐在了那4个黑人青年旁边,于是发生了那起枪击事件。

概括来说,这个人对权利的理解出了问题,他强烈地感到城市管理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他刚刚成为被侮辱的对象。莉莲-鲁宾是戈茨的传记作者,她写道,“戈茨选择住在十四大街绝不是偶然的。对于伯恩哈特来说,那样的生活环境有一种诱惑。正是周围的糟糕治安和令人不适为他内心的怨懑提供了一个可以理解的发泄目标。把他的怨懑对准外界,他就无须应付内心的苦恼了。他咒骂抱怨垃圾、噪音、酗酒、犯罪、推挤者、吸毒成瘾者,完全符合道理。”戈茨的子弹,鲁宾得出的结论是,“与其说是对准现在不如说是对着从前的。”这样去看地铁2号列车枪击案,你会觉得那是不可避免的。四个流氓碰上了一个显然是有心理问题的人。枪击事件发生在地铁上似乎是偶然的,因为即使是在伯杰金餐馆里戈茨也会射击他们四个。

我们用以解释罪犯行为的理论遵循相同的逻辑。精神病学家把犯罪者称做心理发育有障碍的人,他们与父母的关系是病态的,因而缺乏行为榜样。近来也有少数研究文献认为是基因使得某些人表现出犯罪的倾向。比较通俗的解释来自传统的保守者所著的众多著作,他们认为犯罪是道德沦丧的后果,社会、学校和父母都不再注重培养孩子的是非观。以上各理论归结起来,基本上可以把罪犯看做一种人格类型,这种人格的人对正常社会规范认识不清。心理发育有障碍的人不懂得如何与他人保持健康关系,正常人可以保持冷静的时候,基因中含有暴力倾向的人有可能失去理智。不会分辨是非的人对于哪些行为适宜、哪些行为不适宜茫然无知。那些在贫困、无父、遭受种族歧视折磨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人,不会像健康的中产阶级家庭里长大的孩子那样懂得遵守社会规范。在这个意义上,戈茨与那地铁上的四个恶棍都是他们自己不良世界的囚徒。

破窗理论和环境威力法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它揭示的原因恰好是相反的。这两种理论认为,罪犯根本不是出于本能行事,也不是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是对自己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对各种暗示非常警觉,总是按照自己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在身边事物的触动下萌发犯罪念头。这可真是偏激得令人难以置信,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本不可相信。

还有更极端的一面,环境威力法则属于环境决定论。它认为人的行为是社会环境的作用,但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环境决定论。早在20世纪60年代,自由主义者们曾经提过一个相似的论点,但是他们谈论环境的重要性时是指基本社会因素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犯罪是由社会不公、经济结构失衡、失业、种族歧视、数十年的制度和社会忽略所造成的,因此,要消灭犯罪就必须采取大动作。环境威力法则却认为,小事不能忽略,地铁上戈茨和四个黑人青年之间的冲突和冲突的了结方式,与戈茨混乱的心理病态、与四个黑人的贫困和成长背景都没有多大关系,但与地铁里的乱涂乱画和入口处的无序有绝对的关系。

该理论还认为,要制止犯罪,无须解决大问题,你只需要清洗那些涂鸦,拘捕那些逃票者。遏制犯罪现象盛行的转折点既简单又直接,就像巴尔的摩市梅毒流行引爆点和暇步士鞋的再度风行一样。这就是我说环境威力法则是一个偏激理论的原因,朱利安尼和布拉顿,他们可算不上保守,在对待犯罪的问题上他们其实代表了极端自由主义的立场,其程度之深已经让人难以接受。怎么能说戈茨的内心体验和经历与他的犯罪行为毫无关系呢?如果真的没有关系,那么枪击事实又为什么让人难以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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