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里有一个丑闻,但这个丑闻却没有被八卦小报穷追不舍,康德曾如此说道。这个“丑闻”就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外在世界完全独立于人而存在;也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中的客体是完全独立于人的经验感受而存在的。回想一下身体与心灵问题中提到的邪恶的天才、经验机器和做梦。若要获得超越自身的知识,我们就需要跨越知识论中的断层,也就是证据与结论之间的那个断层。
我们来看一个怀疑主义的论证。其中,p可以替换成一切命题,尤其是我们已经知道的命题。
前提1:如果你知道p,那你就知道自己不会搞错p;
前提2:你不知道自己不会搞错p;
结论:你不知道p。
这个论证是有效的。那它的前提都为真吗?前提2看上去是真的,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做梦,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是被笛卡尔所说的邪恶的天才操控着。前提1遵循的是知识的“封闭原则”(closure principle)。简单地说,这个原则就是指,如果你知道p,而p蕴含q,那你就知道q。现在的情况是,你知道p,你觉得自己理所应当不会搞错p。但是,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知道p并不能保证不会搞错p。怀疑主义者会强调,你无法跨越逻辑断层,证明你不会搞错,事实上,你也确实无法跨越。
一旦我们仔细审视这个逻辑断层,这个证据与结论之间的断层,我们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种幻觉。因此我们只有证据,而证据的另一端什么都没有。这个断层是纯粹的虚无。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的经验感受,可我如何知道自己的经验之外还有什么呢,假如确实还有什么的话?
这个结论比原先的问题更让人倾向于怀疑主义。或许,我完全无法理解经验感受之外的事物;更准确地说,无法理解超出我的经验感受之外的事物;更准确一点,无法理解超出我的当下的经验感受之外的事物。按照这个逻辑说下去,我们将滑向唯我论(solipsism)的深渊,认为只有我存在,或者说,只有我和我的经验感受存在。这个世界取决于我,或者我看世界的角度,而我被扩展到要容纳整个世界。
物理实体,比如快餐、羽毛、西瓜、手推车等,有时会被理解为依赖心灵而存在的实体,比如把它理解为颜色、形状等性质的集合体,这个观点是贝克莱提出的。他有一个违反人们普遍直觉的观点,即如果人们没有相关的经验感受,事物就不存在了。而为了论证这个观点,贝克莱搬出了上帝,并认为观念(18)的复合体依靠上帝而存在。并且,托上帝的福,我们有理由相信还有其他的灵魂或心灵。贝克莱有一句名言叫“存在就是被感知”,不过,这里还要加上经常被忘记的后半句——“或者去感知”。也就是说,要确定某人、某物存在,要么依靠感知对象,要么依靠成为当下正在被感知的对象。
符合贝克莱精神,但与之有细微差别的是现象主义(phenomenalism)。现象主义认为,人们通过人类的主观经验把握物理客体,而这种主观经验包括人的现实体验和反事实;或者说,物理客体要依赖人们对环境或现象的感知。现象主义面临着很多问题,除了很难解释人们如何感知环境外,它还把感知的主体(我)困在观念之内,因而没有提供足够的理由证明他人存在。所以,哲学中的这个“丑闻”仍然没有解决。
乔治·爱德华·摩尔对康德所谓的“丑闻”提出了一个常识性的反驳。这个反驳出自1939年他在英国科学院所做的一个演讲,名为《外部世界的证明》。这个演讲中有技艺高超的论证吗?并没有。摩尔当时所说和所做就是这些:
我现在就能证明,比如,人类的两只手是存在的。怎么证明呢?举起两只手,用右手做个特定的动作,说“这是一只”,然后用左手做个特定的动作,说“这是另一只”。
用这种方法,摩尔声称自己证明了外界事物的存在。摩尔坚信,他的证明包含着一个论证,因为其中有不同的前提和结论,结论由前提得出,并且摩尔知道前提为真。人们通常认为,摩尔的证明不在点上,并且忽略了逻辑断层。摩尔说他看到了一只手,但这或许只是他的错觉;所以,他并不知道那里到底有没有一只手。
虽然摩尔的方法存在问题,但也不应该被轻易抛弃。首先,他把常识和怀疑主义之间的冲突拉回到最基本的日常生活中。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有肉体吗?真的不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有花草树木、风霜雨雪的世界中吗?常识与怀疑主义之间的冲突太令人震惊了。环顾四周,如果说要把这一切都解释为自己的感觉,难道你真的能贯彻执行吗?其次,比起外部世界存在、有真正的回忆、归纳推理正当合理等观点,你真的觉得怀疑主义的论证更加高明吗?比起知道自己有身体、活在地球上、喝香槟会醉,难道你真的觉得之前提到的知识封闭原则更加可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