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把自己视为自由的人,同样也要把他人视为自由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导致一些情感的产生,比如愤怒、热爱和同情,又比如羡慕、愤慨和宽恕。我们一生都无法摆脱这样的情感,无法摆脱这种始终与自己交织在一起的感受。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在谈到一个罪犯时说道,如果我感受不到怨恨该怎么办?如果我眼中的他人不过是自然法则的服从者,那么我原本怨恨的对象就“消逝在风中了,怨恨的缘由蒸发了,冒犯我的人再也无处可寻,对我的侮辱不再是侮辱……这就像牙疼一样,无人可责怪”。
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把人类视为道德主体,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同时,反对的声音也能找到立足点,比如当某人情绪太过激动,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时,他可能就不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这是谈论责任问题时必然会遇到的困难。
假如在某种情况下,比如一个人天生智力有缺陷,或者一个人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我们可以不再追究行为主体的责任,那么这条原则就应该被应用于所有的场合。于是,残忍的暴徒可以宣称自己是无辜的,因为他们不应该为完全不受自己控制的天赋基因和接受的后天教育承担责任;而作对这一辩护的回应,法官依然可以判处他们无期徒刑,因为法官同样也不能控制自己的天赋基因与后天教育,而这两者使他强烈地希望能把暴徒关进监狱。
邂逅哲学大师
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
存在主义包括了一大批的哲学家和艺术家,但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存在主义”这个术语。如果一个哲学家关注个体的独特性与唯一性,而不是寻求人类的普遍共性或生活的普遍方式,那么他就可以被贴上“存在主义者”的标签。存在主义者强调人必须自己做出选择,即便会因此而感到痛苦或焦虑;强调人只有通过选择与支持某种价值观念,才能把自己视为自由的存在者。
让-保罗·萨特(1905—1980):最著名的存在主义代表人物之一,此外,他的长期伴侣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也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萨特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其口号是,对于每个人而言,即对于“自为”(pour soi)或“为己的存在”(being-for-itself)而言,存在先于本质。这就是说,人类不像树木或汤勺,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人类的意识是虚无,只有通过选择,人类才能界定自我。纵使我们想要保持不变或者完全听从他人的命令,但只要我们把自己视为无法改变的存在者,就是一种“自欺”(mauvaise foi)。
索伦·克尔凯郭尔(Sφren Kierkegaard, 1813—1855):人们普遍将其视为早期的存在主义者。不同于无神论的萨特,克尔凯郭尔是一名基督徒。他认为,基督教精神奇迹般地连接了现世与永恒。同时,他还强调人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曾写道:“生活,必须前进而行,否则只能被理解为倒退。”克尔凯郭尔特别强调被他形容为“跨越”(leap)的选择,并以此说明理性思考不足以引发行动。他认为,宗教信仰既能带人们超越审美上的短暂快乐,又能带人们超越永恒的道德律令,而这需要人们有一个信仰的飞跃。
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他因“上帝已死”一语而闻名天下。他认为,在新的时代,价值需要被重估。过去,基督教精神深深地压迫着人们。那些培育了愤恨、嫉妒和懦弱的价值,都应被拒斥。人应该重新选择自己的价值,因此,他提出了“永恒循环”,而我们也将在本书的最后一章对这个思想实验进行具体阐述。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更愿意奖励或惩罚那些影响到他人的行为。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影响到他人”也已经成为人们对他人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一个标准。假如吉尔是因为不小心摔倒而踢翻水桶,进而砸死了杰克,那除了劝她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再去责怪她就没什么意义了。假如吉尔是故意杀死杰克,那责怪、惩罚她就是有意义的了,因为在坐牢的时候,这些惩罚很可能会改变她今后的思想,无疑也会改变她今后的行为。然而,正如前面所强调的那样,这种思路过于强调奖赏和惩罚所造成的后果,似乎是把他人视为可操控或利用的对象,而这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采取的态度其实并不一致。
显然,根据以上的所有探索,我们得到了一个无法令人满意的结论:人们生活在幻觉之中,幻想自由意志是存在的。或者说,自由意志这个概念要么压根不存在,要么自相矛盾,因为它既可以用于决定论的世界,又可以用于非决定论的世界。除此之外,相容论的解决方法同样是一派胡言,因为它竟然要我们相信自我是虚无!
事情还会变得更糟,因为假如科学决定论是对的,那么以上关于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思考,就根本不足以说明我们具有理性推理能力,我们的想法只不过是由以前的某些原因造成的必然结果。当然,如果所有人都将死亡,而苏格拉底是一个人,那我们就能在逻辑上推出苏格拉底将要死亡。但是,这种逻辑推理究竟是如何被我们的大脑把握的呢?我们大脑中的神经运动方式究竟是如何与逻辑关系相匹配的呢?
综上所述,我们很努力地想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我”。如果“我”真的存在,我们似乎就是自由的。于是,把以上所有难题综合在一起,我们难免会想知道,随着时间不断流逝,“我”如何持续存在,“我”如何存在于时间之中,如何展望未来、回首过去。换言之,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随着一年又一年的季节轮替,“我”发生了许多变化,或许变得更加智慧、耐心和老练,或许变得更加衰老、冲动和健忘。可是,在这个过程中,究竟是什么决定了我还是我,还与我是同一个人呢?
要点总结
1.自由意志:包括自由决定、自由选择和自由行动,意味着在境遇相同的情况下,我们还能做出其他的选择。
2.决定论:只要最初的环境与发展规律是确定的,那随后出现的所有事情就都是必然的。
3.自律:人自己掌控自己,自己为自己做决定,而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胁迫,人们的选择都来源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