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
消费社会既是关切的社会也是压制的社会、既是平静的社会也是暴力的社会。我们已经看到“平静的”日常生活持续地吸收着被消费了的暴力、“暗示的”暴力:社会新闻、谋杀、革命、核战或细菌战的威胁:这些都是大众传媒中关于悲惨景象的内容。我们已经看到,暴力与对安全及自在的挂念之间的亲缘关系并不是偶然的:“耸人听闻的”暴力和日常生活的平静是相互同质的,因为两者同样抽象且依靠同样的神话和符号而存在。也可以说我们时代的暴力通过顺势疗法被接种到日常生活中了——成了抵御厄运的疫苗——以预防来自这一平静生活的真实脆弱性的威胁。因为纠缠着丰盛文明的不再是物资匮乏的威胁,而是脆弱性(FRAGILITé)的威胁。而这一威胁要严重得多,因为它关系到个体及集体结构本身的平衡,这种威胁要不惜代价去预防;这种威胁之所以成为威胁,事实上就是通过被消费了的、包装了的、同质化了的暴力的这种转手。这里的暴力是没有危险的:就像头版头条上的血或性并不会损害社会和道德秩序一样(尽管有一些审查官们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并且想说服我们而对我们进行要挟)。它们仅仅证明这种平衡是不牢固的,这种秩序是充满矛盾的。
暴力真正的问题是在其他方面提出的。即被丰盛和安全掩盖起来的、真实的、无法控制的暴力问题,它曾一度达到一定的极限。舒适生活掩盖在自身实现中的,不是那被与其他东西一起一体化并消费了的暴力,而是那无法控制的暴力。这种暴力的特征(恰如我们所定义的消费一样,不是从其表面意义来考察)是无目的和无对象(31)。这是因为我们生活在那种把福利实践当做理性活动的传统观念之中,因而斯德哥尔摩的青年帮派、蒙特利尔的混乱局面、洛杉矶的谋杀等不可捉摸的、突发的暴力在我们看来便显得闻所未闻、无法理解,似乎是与社会进步及丰盛相矛盾的。这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种道德假象之中,以为一切事情都有理智的目的性,个体和集体的选择都有其基本合理性(整个价值系统都建立在此基础之上:消费者身上的绝对本能本质性地将他推向他所喜爱的目的——这种消费道德神话全盘继承了那种所谓人的天性趋向美与善的理想神话),于是这种暴力令我们觉得不可名状、荒谬、像魔鬼般恶毒。然而,它可能仅仅是想表明有某种东西远远地超出了我们这个社会赖以(用自己的眼光)进行自我评判、或者说它赖以在理智合理性标准中进行重新登记的那种满足和福利的理性目标。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无法解释的暴力会让我们重新审视关于丰盛的观念:丰盛和暴力并驾齐驱,应该将它们放在一起研究。
“无对象”暴力问题属于一个更加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某些国家还只是零星发生,但是在所有发达或超发达国家却有蔓延的可能,这便是丰盛之基本矛盾(而不再只是其社会学意义上的不协调)的问题。这便是多种形式的混乱(ANOMIE)(按涂尔干的提法)或反常(ANOMALIE)的问题,选择何种提法要看我们是以制度的合理性还是以对正常的真实经验为参照了,它们包括了从破坏性(暴力、轻罪)到可传染的压抑性(疲劳、自杀、神经症)以及集体逃避现实的行为(吸毒、嬉皮士、非暴力)等多种形式。“富裕社会”或“放任自流的社会”的所有这些有代表性的方面各自以自己的方式,提出了一个关于基础失衡的问题。
“要适应丰盛生活并不容易”,加尔布雷思在《欲望策略》中说道。“我们的思想根植于以往的贫穷、不平等和经济灾难之中”(或者说根植于几个世纪的清教传统之中,人在那种传统中失去了幸福的习惯)。这种对丰盛的难以适应很可能恰恰反映了所谓渴望舒适的“天性”并非那么自然——否则个体们在舒适中不会有这么多的恶要作,他们会双脚跃进富裕之中。这应该使我们觉察到在消费中存在着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东西——一种人们不得不受到其教育、训练甚至驯化的东西——事实上那是一种与自由统治毫不相干的新的道德心理约束机制。从这个角度而言,新哲学家们关于欲望的词汇是有意义的。问题只在于如何让人们学会感受幸福、让他们学会把自己奉献给幸福、规划他们身上幸福的反应。所以丰盛并非天堂、并非从道德向富裕之理想的非道德的跳跃,而是被一种新道德支配着的一种新的客观形势。客观地说,这并不是一种进步,而仅仅是另外某种东西。
因而丰盛具有这样一种模糊性,即它总是既被作为惬意的神话(矛盾和紧张的解决、超越历史和道德的幸福)来经验,又被当做一种多少有些强迫性的对某种新型的行为、集体约束及标准的适应进程来忍受。“富庶革命”并未开启理想的社会,而仅仅是导向了另一类型的社会。
我们的道德学家们非常想把这一社会问题局限为“精神状态”问题。在他们看来,关键已经在那里,真实的丰盛在那里,只需从贫乏时的精神状态过渡到丰盛时的精神状态就行了。他们哀叹要做到这点何其困难,他们因为看到突然出现了对富裕的抵抗而惊慌失措。然而只要稍稍承认那种公设,即丰盛本身只是(或者至少也是)一种新型的约束机制,就能立刻理解与这种(多多少少无意识的)新的社会约束相对应的只能是一种新型的对自由的要求。既然如此,对“消费社会”的排拒,就以暴力及侵蚀形式(对物质及文化财富“盲目”破坏)或非暴力及消极形式(拒绝进行生产和消费投资)来表现了。假如丰盛真的意味着自由,那么这种暴力就是不可思议的。假如丰盛(增长)是束缚,那么这种暴力就能自圆其说,就合乎逻辑。如果说丰盛是野蛮的、无对象、非具象的,这是因为它所直面的约束,也是未明确提出的,是无意识的、不可读的:如对“自由”的约束、对幸福的有节制的追求、对丰盛的总体伦理的约束。
这种社会学的解释留了位置给——我认为它甚至深刻地衔接着——对“富裕”社会的这些表面反常现象所作的那种精神分析学诠释。我们谈到过的那些道德学家们,他们还自封为心理学家,人人都把负罪感挂在嘴上。他们总是把这理解为一种出自清教时代的残余的负罪感,一种按照他们的逻辑只可能是正处在消失过程中的负罪感。“我们还未成熟到可以迎接幸福。”“成见令我们如此痛苦。”然而,相反,这种负罪感(我们且接受这一说法)很显然正随着丰盛而加深。焦虑、负罪、排斥的庞大原始积累进程正在与扩张及满足的进程平行展开,正是这种争执培养了那种暴力的、冲动的颠覆,培养了那些违反幸福本身秩序的谋杀行为表现。因此并不是过去、传统或其他原罪的烙印使那些脆弱的、面临着幸福的人们在丰盛本身中产生不和,并一有机会就对它进行反抗。即使这一公设有许道理,那它也没有说到本质。负罪感、“不适”、各种深刻的不兼容都是处于现实体系本身的核心之中的,并且是由它随着它的逻辑发展而生产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