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公平的遗产计划
我曾经说过,如果父母想进行财富再分配,他们不会以学校教育和关爱作为手段,而是通过遗产,这是一般规律。但是这个一般规律有个例外,即在相对贫穷的家庭中,遗产和现金赠予肯定会很少,教育和关爱就成了进行再分配的唯一可选手段了。
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它就会暗含一些令人吃惊的意思。例如,我们会希望富有的大学生比贫穷的大学生更聪明一些,即使一般说来,富有的大学生并不比贫穷的大学生聪明多少。这是因为,当一个富有的家庭要送两个孩子中的一个去上大学时,他们会选择送较聪明的那个孩子(用一些其他的方法来补偿那个不太聪明的孩子),而一个贫穷的家庭要送两个孩子中的一个去上大学时,他们常常会送那个不太聪明的孩子(为了对他的愚钝进行补偿)。
这个理论的另一种含义是:像启蒙计划这样的方案,就没有它的设计者预期的那样有效了。如果小约翰尼意外得到了启蒙计划的资助,那么,他的父母为了补偿他的兄弟姐妹,就会在他们身上花更多的时间,而小约翰尼却得不到。
顺便说一句,现在出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一般说来,坚持认为大多数人都是天生的财富重分论者的那些人,也同样会坚持认为,像启蒙计划这样的方案是有效的。但是像约翰尼父母那样的财富重分论者,他们的再分配倾向越强,约翰尼自己从启蒙计划中得到的好处就会越少。
如果父母们不用遗产来平均孩子们的收入,那么他们用遗产做什么呢?当父母按他们的想法分割财产时,他们所依据的道理又是什么呢?
我喜欢这种理论:父母们认为,给每个人一样多,在本质上来说是公平的。但是为了检验这个理论,我们需要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更深入地了解一下这种对父母的赠予所进行的再分配,这些赠予包括教育、时间和关爱。不知道我所钟爱的这种理论能否经得住检验。
还有一种理论是说,遗产就是一个错误。根据这个理论,父母会宁愿在去世之前,把所有他们得到的东西都花光。之所以会留下一些东西,唯一的原因是,死亡来得太出乎意料。但是如果这种理论是正确的,我们应该会看到,老人会把他们所有的积蓄拿去买养老金,因为这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份非常有保证的收入。但是,这种养老金的市场是有限的,说明人们还是愿意在死后留下些东西。
还有一种理论是说,父母是受一种“策略性遗产动机”(strategic bequest motive)的控制,想用他们的财产来换取他们长大了的孩子对他们的关爱。取消继承权的威胁会使那些孩子守规矩些;当这种威胁还起作用的时候,没有人会被真正取消继承权。有一个理由可以让我们相信这个理论:经济学家们发现,如果父母有大量财产可以留作遗产(如股票、债券等),他们的孩子们来探望的次数就多,如果父母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财富(如只有养老金),那么,他们的孩子们来探望的次数就要少许多。这种策略遗产动机没有明确地预言要平均分配财产,但也不排除那种可能。
与策略性遗产动机相类似,我们还可以假设一种“策略性赠予动机”(strategic gift motive),用在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如果哪个孩子境遇不好,以后有可能给父母带来负担(如回家与父母同住),那么他就会得到父母额外的帮助,父母希望这个孩子可以尽快自立[我们还可以假设这个题目还有一种变体,如“策略性教育动机”(strategic schooling motive),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水平较差的孩子会得到额外的教育,是因为父母希望这个孩子变得对学习更有兴趣,学得更好]。在立遗嘱的时候,这种策略赠予动机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曾受宠的孩子就不再会受宠了。
遗产动机和经济政策常常会以某些令人吃惊的方式相互影响。一个赤字财政的减税效果会取决于大多数父母是无私的还是很有策略的。无私的父母会把减税省下的钱存起来,留给他们的孩子,因为他们的孩子肯定会在将来的某一天还清政府所有的债务;这些存款将使利率下降。而讲策略的父母会把减税所得的大部分都花光,这就会引起利率上升。
这种对财政政策的互动影响,近些年来引起了经济学家们对遗产动机的关注。但是,研究遗产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它揭示了人们一些本能的公平感。这种本能的感觉是我们在经济政策各个方面最好的指导。
[1] 这方面的根据要比我想象的少。我读过大约6篇关于财产分割的论文,大部分论文都发现,在常规情况下,财产都是平均分割的,至少在富有的家庭是这样的。有一篇论文也发现了一个例外,是发生在俄亥俄州的低收入家庭中的,在那里,有许多家庭并不是平均分割财产的。我很想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低收入家庭投入了更大的精力去说服自己,公平就是要平均分配财产,减少财产上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