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最简单的事物分类学说认为,某些极端的类别是独立于其他事物存在的。例如,古希腊哲学家,尤其是柏拉图,似乎赞同这种关于质化抽象(例如数字、几何关系、道德品格等)的理论,也赞同较高级的感性知觉的质化启示。换言之,根据这一传统,即我们从自身经验中抽象出此时、此地、此境、此事的非理性特征,那么剩下的便是自我同一性、区别性和本质的相互联系,它们与事物的推移没有本质的联系。于是,我们完全抛弃了转化因素,而把注意力集中于永恒的形式领域。在这个想象的领域中,没有变化,没有失去,也没有获得。这个永恒领域本身就是完成的,是自我维持的,因而是“完全真实”的领域。
这个概念一直困扰着哲学,它与古希腊的思想相差不远。后来,这个概念把希伯来因素转移到了基督教神学之中。
我们必须承认,在某种意义上,将这些从变化、失去和获得中抽象出来的形式领域作为预设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十二乘十二的乘法表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在一切关于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件的观念中,我们都假定了乘法表从本质上对历史过程作质的规定,不管这个进程的时间所指。它永远随手可得,不会逃离。只要我们有清晰的视野,这种确定知识的因素就存在。但是,我们的视野如何才能清晰呢?
永恒形式领域的概念产生了一些修辞学的、乞题的词汇,如“自我维持” “完全真实” “完满”和“确定性”。
让我们按相反的顺序来研究这些词汇。我们在算术方面会犯错误,会误解数字和数字之间相互关系的确切含义。17世纪和18世纪的伟大数学家们错误地理解了他们研究的对象。比如,在无穷小的概念、无穷级数的前提条件和复数理论上,他们的发现就充满了谬误。
不论他们是神学家、科学家或人文主义者,这些教条主义者最看重的幻梦就是人类知识领域概念应以纯粹真理为特点。
同样,“完满”这个概念也一直困扰着人类的想象,我们不能将其忽略。但是天真地将其归于形式领域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泥土的形式、罪恶的形式、其他不完满的形式又是什么呢?如果把各类形式比作一栋房屋,那么这栋房屋中就会有许多超出其范围的大厦。
最后,我们把“自我维持”和“完全真实”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来讨论。从本质上而言,每种形式都指的是其某种实现。数字概念,例如“五”和“六”指的是那些可以作为其例证的事物。如果认为一到六的数字概念存在于真空中,那是极端愚蠢的。泥泞的概念与泥土相关,而罪恶的形式需要各种罪恶的事物。
因此,形式的所指是超出了自身的。将除本身之外任何没有含义的“绝对实在”归于这些形式,这纯粹是幻想。形式的领域是潜在性的领域,而“潜在性”这个概念本身就有外延。这个外延涉及生命和运动、包含和排斥,也涉及希望、恐惧和意图。用更通常的说法,这个外延涉及欲求。它指涉现实事物的发展,这些事物是形式的实现,又超出了形式。它指涉过去、现在和未来。
此外,万物都是以其自身的方式而成为某种实在的事物。当你认为某些事物是非实在的,你想到的仅是一种没有将“某些事物”包含在内的实在类型。但是,实际存在并不意味着能够自我维持。同样,各种实在的模式是互为需要的。哲学的任务即是阐述不同存在类型之间的关联。我们不能穷尽这些类型,因为它们的数量是无限的。但我们可以从看起来处于极端的两种类型开始,然后在表达与其他类型的相互关联时将这些类型揭示出来。
我并非认定这两种极端类型在本质上比其他派生类别更基本,或更简单。但我认为就人类经验而言,这两种类型是理解存在类型的自然出发点。
这里所谈的两种类型可被称为“现实性类型”(The Type of Actuality)和“纯粹潜在性类型”(The Type of Pure Potentiality)。
这两种类型彼此需要:现实性是潜在性的例证,而潜在性则描述了现实性的特征——不论是在事实还是概念上。
同样,关联这两个极端类型时需引入其他类型,即类型之上的类型。每种类型都表达某些构成模式。我认为,语言传统在对待构成模式时异常天真。某些大家很爱用的词,如“构成”(composition),其本身就掩盖了通过反省会发现的种种困惑。
此时我们最好还是反躬自问,我们在哲学思想的发展中要诉诸什么?证据又在哪里?
很明显,人类经验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些经验通过文明的相互沟通来进行分享。只要广泛分享,我们就能够在法律、道德社会习惯、为人类带来满足感的文学艺术、对社会兴衰的历史判断,还有科学中找到可证实这个答案的表述。这些表述也同样散播在词汇和语言所表达的含义中。
哲学是次级活动,斡旋于各类表达中。哲学找寻事物的类型,每种类型都例证了一种具有自身特征实在的存在模式。哲学所有的信息来源也同样表达了事物融合(interfusion)的各方面。因此,哲学的任务是理解存在模式的融合。
最终还要考虑的一点是,哲学将其来源限定在人类经验所揭示的世界范围内。
4. 在穿插回顾了证据后,我们回到这个问题上:作为与潜在性这一端相对的现实性,其含义是什么?我们再重述一下:现实性和潜在性彼此需要,互为例证和特征。因此,为了理解现实性,我们必须要问:什么是特征?具有特征的是什么东西?
对于第二个问题已有很多种回答,每种都关乎人类经验的某些重要方面。可将这些回答归类为三个题目,即“实体” “事件”和“绝对”。但这些题目涉及了延续几个世纪的学术讨论,虽然并非朴素的经验,但是很重要。
我们可将更为直接的体验划分为两大类,分别进行深入分析。一类包括从先前事实中得来的质化经验的感受,这些感受被当下事实中的个人统一体所占有,并制约着未来的事实。在这个经验类别中,包括外部衍生的感觉、内部的直接感觉、向外传送的感觉。这种复合的感受涉及过去、现在和未来,既是复杂模糊的,又是不可避免的。它实现了我们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基本关联,也实现了我们自身的个体存在。它将我们的即刻当下经验作为历史的一个引致的、真实的、有效的事实,并将这种体验感作为具有自身特性的一个单独事实的本质。这种经验的主要特征包括复杂性、模糊性、强制性。在某一方面,模糊性能够产生相对明显的分类,即将世界分为动物和非动物的自然界物体,动物是亲密、强烈、相互表达所进行的领域,而感受的亲密性和强烈性则不见于自然界的其他领域。我的大脑、心脏和内脏都属于我自身,具有相互调整的亲密性。日出是一种由超越这种关联直接性的世界传递出来的信息。身体的行为系统具有一种因素,可与个人经验中质的转化发生直接关系。而外部世界与感受的变化之间的关系缺乏这种直接性。因此,不论为了抽象的还是医疗的目的,哲学都难以与生理学分开。人体和当下经验的行为系统是紧密相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