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这一讲中谈的理解力不只适用于逻辑学。美学经验是自明性的另外一种模式。这个结论如同欧洲思想本身一样古老。将数学中的比例关系理论应用到音乐和建筑领域,这个做法激发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和柏拉图学派的兴趣。同样,在数学家中广泛流传的感受——论证要优雅——也引起了哲学家的注意。
我认为,将美学和逻辑学进行类比是哲学中一个尚未充分展开的论题。
首先,美学和逻辑学都涉及对构成的感受,由于众多细节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形成了一个整体。其重要性源于生动地理解细节之间的相互依存。如果过分偏重任何一方,经验、逻辑和美学就会失去意义。
逻辑学与美学的区别在于抽象化的程度。逻辑学注重高度抽象化,而美学则尽可能接近具体化,以满足人类有限的理解力的需求。因此,有限的智能向无限进行部分的洞悉时,便会陷入两难的境地,而逻辑学和美学就处在这个困境的两个极端。
任何一方都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方面是逻辑上的复杂性,以及发现它时感受到的愉悦;另一方面是美学作品的创制,以及创制时感受到的快乐。我们不能夸大创制与感受之间的区别。但区别确实存在,而且在这一讲的最后,我们要探讨的正是感受而非创制。
逻辑运用符号,但只是把符号当作符号来运用。例如,逻辑符号是不管行间距、页边距和开本(四开本、八开本或十二开本)的差别的。
美学感受的进步则是反方向的。我们会折服于建筑物的优美轮廓、图画的欢快基调、语句的精美平衡。整体先于细节。
接下来,我们进入辨别阶段。在那一刻,细节迫使我们将其作为影响整体效果的原因。在美学中,有一种整体能够显示出其构成的各个部分。
在欧洲思想史上,强调细节平衡几乎毁掉了美学探讨。享受古希腊艺术时,人们一直纠缠于寻求细节,目的是说明除了油然而生的和谐感之外,艺术还有某种严格的独立性。
在任何伟大艺术形式中都存在着神奇的平衡。整幅作品增强了各部分的价值,而所有部分都超越自身,在保存自我的同时形成了整体。不过,值得指出的是,更能引发人们兴趣的是对于细节的初步研究(如果被保留了下来),而非在完善的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些末节。即使最伟大的艺术作品也达不到完美。
相对于逻辑经验而言,由于更加具体,美学经验是一个更广泛的论题。实际上,当充分探究过美学这个论题之后,我们会质疑是否还有什么方面尚待讨论。但是,这种质疑并不合理,因为伟大经验的本质是对于未知和未体验世界的洞悉。
逻辑学和美学都注重封闭性事实,而我们的生活则是在揭示的经验中度过的。当我们失去这种揭示感,我们就会丢却心灵的这个功能模式,沦为与过去的均一。完全的符合意味着生命的丧失。残存的是无机界的空洞存在。
总结而言,这三讲试图集合哲学思想中最重要的观念。提及最少的是体系化。在三讲的标题下,我们探讨了各种概念。
我们总结出一个道理:除却细节和系统,哲学观是思维和生命的根本基础。我们注意到的观念和我们选择忽略的观念控制着我们的希望、恐惧和行为。只要我们思考,我们就活着。这就是为什么哲学观念的集合超出了专业领域。这些观念铸造了我们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