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人类作为有责任的合作捕猎者而生活,他们已经以另外一些方式形成了更深的社会性。尽管联合注意这一技能对于人类这样的合作捕猎是必需的,然而这些还不足够。一个人必须找到一个好搭档。这并不一定总是很难,即便是黑猩猩,在有一些经验之后,也能了解谁是好搭档(比如,能带来成功)、谁不是好搭档(Melis et al.,2006b)。但是除此之外,在那些进行搭档选择是有意义的情境中,一个人必须——或者至少看起来——让自己像是一个好的合作者。成为一个对他人来说有吸引力的搭档,这样才不会被排除在合作机会之外,一个人不能仅仅有好的合作技术,还需要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在必要的时候帮助搭档、在合作结束的时候分享战利品等。
所以早期人类必须要发展出一种关注,他们要在意群体中其他个体对自己的评价,其他人是否会评价自己为一个潜在的合作伙伴,并在之后调节自己的行为,这样可以影响外部的社会性判断,让它们以正向的方式发生——我们将这个过程叫作社会性自我监控。其他的类人猿似乎不会进行这样的社会性自我监控。因此,当恩格尔曼等人(Engelmann et al.,2012)让类人猿有机会与一个群体伙伴分享或者从群体伙伴处偷取食物时,是否有另一个群体成员在场观测,完全不会影响它们的行为。与之相反的是,同样情境下,人类幼儿在有另一名儿童观看的情况下,会更多与他人分享、更少从他人处偷取。
从动机上说,关心社会评价来自合作伙伴的互相依赖:我的生存依赖于你如何评价我。从认知上来说,关心社会评价会引发另一种形式的递归式思考:我关心你如何看待我的意图状态。因此,人类不仅仅要像类人猿在目标导向行为中表现的那样——依据工具性的成功去调节行为——也需要从预期重要他人所做的社会评价出发去调节行为。社会性自我监控是其中的第一步,因为这些考虑是关于某些特定的其他个体的评价,我们可能会认为这是一种“第二人”现象。因此,它们代表了一种社会规范性的初始形式——考虑到他人认为我应该以及不应该做某事或想某事——这是朝向规范性自我管理的第一步,为的是要符合群体预期,它会成为在我们的演化故事中现代人下一步行为的特点(见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