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如书籍的思想
我探讨的是网络何以胜于图书,但却将我的讨论写成这么一本长篇大论的、只能在纸上(或者在纸质电子书上)阅读的书,说得好听点是有点讽刺,说得不好听就是有点虚伪了。也许我的道歉,不能让我的行为显得正当,反而会自我羞辱,但我仍然要解释一下。原因是:我写本书的时候已经60岁了,我们这代人,将出版一本书视为一种成就——父母都会为你感到骄傲。同时,这也与书籍的出版商会提前付给我版权费不无关系。除了这些最原始的、可怜的动机——赚钱和赢得父母的认可——还有另外的原因,让这件事比较不那么讽刺。那就是,我不是在说,“书不好,网络好。”一连写下7万字,也是有好处的,能够允许思想获得有益的发展;如果本书对网络的笔墨多于书籍,那是因为作者认为,对图书的礼赞在每一间有书架的教室里、书封上的每一段文字里、每一家公共图书馆里,都含蓄地展现了。此外,过去15年,我的工作方式一直是混合型的,比较适合我们正在经历的这场转型:在本书构思出来之前,我在网上萌生了本书中的思考,而且从在线交流中获益匪浅。(谢谢博客空间!谢谢那些给我评论的人!)不仅仅本书的讽刺/虚伪不可避免,而且在这种转型的时代,和我持相同看法的人也不少,我真希望有人能够写出一个标准样板,然后所有对互联网持乐观态度的作者,只要在自己书里插入这个样板,就万事大吉了!
尼古拉斯·卡尔的《浅薄》一书,就得以避免这种讽刺,是因为《浅薄》提出,长形式的深度思考的图书,仍然是文明发展的关键而独特的方式。如果说有什么讽刺的话,那就是卡尔的这部长篇大作,想要说服我们,互联网正在重塑我们的大脑,使我们无法跟上深度思考、长形式论证的节奏——而《浅薄》就是一个一以贯之的、长达220页的大论证。
我们可以像《物种起源》那样,将《浅薄》的梗概一章一章地列出来:[1]我们都感到了,我们的思维方式正在被互联网所改变,我们为此也感到遗憾。[2]大脑的可塑性令人惊讶,它正使自己与新的需求、新的输入相吻合。[3]自古以来,科技一直在改变着我们的思维方式。[4]书籍发展出了深度阅读和深度思考的能力。[5]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截然不同的技术。它正在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6]电子书将改变我们阅读和写作的方式,将之前那种独处阅读、全神贯注的传统转变为一种彼此联系的、公开的、超链接式的狂热。[7]科学告诉我们,这些行为和心智上的变化,其实全是因为网络改写了我们的大脑。[8]谷歌,这个网络搜索的主要工具和象征标志,正将我们的思想导向歧途,令我们满足于对意义的浅尝辄止,人类的心智也因此萎缩。7 [9]我们不仅仅将记忆卸载到这些机器上。对记忆的科学研究表明,互联网损害了我们的长期记忆,阻碍了概念模式的发展,损害了我们投入持续注意力的能力,更糟的是,威胁到了“我们文化的深度和独特性。”互联网正在把我们变蠢。[10]更糟糕的是,这甚至影响到了我们的灵魂。
将一本长篇巨制浓缩为这样的一句话,的确是过于粗暴地对待一部需要如此多页才能表达清楚的作品——要是卡尔能够在推特上讲清楚,他早就那么做了。不过,这种浓缩也显示出卡尔作品的内在逻辑形式,即每部分都是建立在之前那部分的基础上。《浅薄》是现代长形式大作的优秀典范。
但是到底这种形式是如何呈现出来的呢?卡尔的书,如同他在《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上那篇引发争议的封面文章一样,开篇即问道:“谷歌在把我们变蠢吗?”[112]无疑这个问题会引发很多考虑:这是一个丰富的话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没准儿可以写成一本书,等等。但是我们关注的并不是尼古拉斯·卡尔的写作动机。而是,书之所以为书的本质,是如何影响了它的内容呈现形式。因为,我们所有人——卡尔、我,还有其他很多人——关于科技如何塑造思想的讨论,绝非如柏拉图那样,认为存在一种书的理念,通过一种神秘的发散而将我们按它的意志塑造,我们的讨论并非如此的隐喻或者抽象。当你坐下来,打算写一本书的时候,那些装订好的页面——订在一起,一页一页的——就对你提出了要求。当然,你可以在这些书页上涂鸦乱写一气,或者将它们点着生火,但是你没有,你坐了下来,开始写书。于是,你开始了。
书要有个开头,是因为这些装订起来的页面有第一页。你当然可以指定让读者从第135页开始读起,或者你也可以随意指定任何一页,但那都不是书给你的要求。所以,你就要冥思苦想,想一个你的读者能够接受的开头。
随着页面继续,你也继续。这些页面是装订起来的,它们有顺序,也就要求你的思路必须要有一个顺序。所以,你继续书写的过程,不是简单地写下文字,而是要在思路之中找到连续性。
你写完了。书的长度取决于你,不过书店对于书的厚度有个限制,同时出版商对于书的页数也有上限和下限。就算你的思想就和达尔文调查藤壶那时一样的丰富复杂,以至于你都不得不再写第二卷书,但最终,书都有个结尾,也需要个结尾。你写下一句话,让读者明白,你已经完工了。你想象着读者合上书页之时会一声叹息,他们既感到满意,这本书为一场论争盖棺定论;也感到遗憾(我们作者希望如此),一场始自第一页的旅途已经画上了句号。
书出来了,它出版了,任它周围的世界如何变迁,它都不会再变。
因此,是实体书,要求你进行长形式的写作。通过它的许多(但也不是太多)页码,书完善了一个想法,有开始,有结束。一本书中必须包含和这个想法有关的一切,因为要让读者再去寻找他所需要的东西是很困难的。你,书的作者,要决定你的思想的顺序。书的结束,也鼓励着一种思考的结束:直到你相信你的思考已经完成并且很正确,否则你不会结束写作。
因此,书的物理特性,鼓励并且使得长形式思考成为可能。说“鼓励并使其可能”是因为,书的物理特性本身并不足以完全地解释长形式思考的产生: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思考路径,对于某些文化而言,这种一页页装订好的书,反而像是怂恿了思想的分裂,就像PPT一样,将思想分割成一块一块的。而且,在书匠们将卷轴改进为同样大小的纸张并将它们装订成书之前,长形式叙事和长形式调查就已经存在。我们已经将思想建构在那些矩形平面(卷轴等)上,之后才又出现了适应这种方式的媒介(书)。书这种媒介优点突出,但也有一些特质,虽非故意,却限制和形塑了知识。书籍并不表达知识的本质。它们表达的,是那种书写在纸上、忽略思想的边界而分割成一页页、装订在一起、大规模印制传播的知识的本质,而这一切又都是在某种经济体制的限制之下发生的。
因此,认为知识形如书籍的想法,就像是惊讶一块石头怎么就和它所在地面上的洞能如此严丝合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