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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瘾品的害处

2019年10月26日  来源:上瘾五百年:烟、酒、咖啡和鸦片的历史 作者:戴维·考特莱特 提供人:jingbi23......

咖啡因类瘾品的地位特优的原因最容易说明。虽然从17世纪的保利开始,就有医学权威不断警告咖啡因类饮品有害,每每举一些大量服用者为例,指这种人是“神经极度受损的奴隶”。19世纪法国浓烈咖啡的信徒之中的确不乏这种实例。至于适度的饮用,虽然也有不良影响,却尚不能证明与危及生命的疾病有任何直接关联。咖啡因没有可以和肝硬化或肺癌相提并论的重病,也与犯罪或暴力扯不上关系。约翰·麦卡恩(John McCann)说,咖啡能使人陶醉兴奋,却不会惹上警察。静脉注射的咖啡因不在此例,但这种使用法极少见。少量口服的药物,尤其是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必然不像注射生物碱类那么危险。

我们可以说,咖啡因可以使警察不上门。咖啡因的抗忧郁属性,曾经防止自杀行为;它的提神作用曾经防止夜间驾驶出车祸。咖啡因不曾引起宗教界公开反对——摩门教是唯一例外。咖啡因符合宗教在饮食方面的规定。可口可乐针对以色列正统派犹太教徒做的广告,只需要把一般广告中衣服穿得少的模特儿换成两鬓垂着发卷的有礼少年即可。基督教新教徒早已接受咖啡因类饮品是优于烈酒的良性替代物,佛教徒有以茶驱走“睡魔”的习惯,天主教神父也会啜饮着茶撑过马拉松式的彻夜告解。咖啡因的影响遍及所有社会阶层,为上千万人提供就业机会,而且深得权势阶级喜爱。荷兰国会90%的成员喝咖啡,其中半数的人每天喝5杯或更多,在这儿禁咖啡,是不大可能的。

含酒精饮品的情形就不一样了。1958年间,莫里斯·西弗斯(Maurice Seevers)在一部标准药理学教科书中发表了不同类型瘾品的上瘾可能性评分。按各种瘾品在服用期间产生耐受性、情绪依赖、生理依赖、生理健康恶化、反社会行为,以及戒除期间产生反社会行为等状况计分,最高分数为24分,也就是每一项都得4分,结果得分最高的是酒精类,为21分,巴比妥酸盐得18分,海洛因16分,可卡因14分,大麻烟8分,佩奥特碱1分。如此看来,瘾品的有害程度明显与现行的管制立场不符,西弗斯评分之中最糟糕的瘾品是酒精类,这却是其中最容易取得的。美国著名的麻醉毒瘾专家劳伦斯·科尔布(Lawrence Kolb),在1957年写的一封私人信函中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大麻烟引起的陶醉不像酒精的致醉那么危险。那是快感与幻想症状的混合,可能导致遐想与沉思,不会有喝醉酒常见的暴怒、丧失责任感、胡作非为的行为。”

烟草类可以轻易取得,也是公然罔顾明摆着的医学事实。烟草类虽然不像烈酒那样会致醉,却早就被认定是会使人上瘾而且对健康无益的。早在肺癌的研究未出现之前,人们就在批评烟草类会使服用者非用不可、会提高死亡率、会损害视力、会腐化年轻人、会使上瘾者越用越凶。假如西弗斯当年把尼古丁也列入评分——奇怪的是他没这么做,其上瘾可能性的得分一定有14~15分的程度,大概和可卡因一样,如果咖啡因也列入,得分该有4~5分。

姑且不论评分标准如何,合法瘾品毕竟也有危险性,管制法规也因而一再被指为伪善、不合理。有关瘾品的著述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论述——爱德华·布雷彻(Edward Brecher)的《合法瘾品与违禁瘾品》(Licit and Illicit Drugs, 1972)算是个中元老,既评估不同药物的相对害处,也表达对于政策偏离事实真相的忧心。在这些论述中,被引用最多的证物即是烟与酒。

瘾品 /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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