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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柳宗元的国家政治学说

2019年8月21日  来源:畅想文化 作者: 提供人:linfei72......

文/钟百超

社会制度问题,几千年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人类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制度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社会结构或政权形式,究竟以怎样的形态出现,既能顺应发展潮流,有利于黎民百姓休养生息,又能保持政权相对稳定,顺利交接,实现长治久安,仍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

回望人类走过的岁月,多少政权的更迭和社会的变迁,无不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来实现,造成社会动荡不安,国土的割裂或沦陷,乃至无数生灵涂炭。惊人的历史画面,犹如电影镜头般不断重现,让人唏嘘不已,又万般无奈。“你方唱罢我登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种坐庄式的人间闹剧当止于何时,则取决于人类共同的智慧。


一个社会实行怎样的制度,到底由什么因素来决定,是人的意志还是客观条件?柳宗元在《封建论》中给予明确的回答。

封建制是如何产生的?柳宗元归结为一个“势”字。他说:“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封建制历经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等古代圣王的实践与探索,始终都没有把它废除。为何不废除?是事物发展的大趋势所不允许。因此,实行封建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个人意志。柳宗元强调,封建制的产生是客观条件的产物,而非人的意志之所为。

封建制是如何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社会制度?柳宗元认为“彼其初与万物皆生”,封建制与万物一样是自在之物。柳宗元以乡县长、诸侯、方伯、连帅,以及天子等职位的产生来阐释“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的观点,进一步阐明封建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大趋势的必然结果。


封建制是一种怎样的社会组织形式?柳宗元以周朝为例予以说明,周武王夺去天下之后,“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周朝把土地分割成若干部分,设立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许多诸侯,目的在于使周天子与诸侯国之间形成一种血缘关系,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

从顶层设计者的角度上看,封建制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一定会同心协力,互相支持,共同维护政权的稳定。然而,当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事物就会发生逆转,这也是始料不及的。

果然,到了周夷王和周宣王时代,周天子的权威开始受到挑战,“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周夷王时,因破坏礼法,损害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周宣王时,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却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到了周幽王、周厉王,尤其是后来的周平王,自从东迁洛邑,把天子的地位降到与诸侯同列,随后出现诸侯问鼎之事,而诸如用箭射伤天子肩膀,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等以下犯上的事情屡屡出现。天下大乱,诸侯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柳宗元认为,周王朝已经名存实亡,对于诸侯而言,只不过是摆设而已。

为何出现这样的乱局?“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柳宗元以诘问的方式提出问题,其实就是表明周天下分裂,其原因在于诸侯日益强大,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一个曾经威震四海,统领万邦的周王朝终于走向没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后封的诸侯国秦国所取代。


从一方诸侯,一夜之间成为天下共主,是否会重蹈周亡的覆辙,秦统治者不得不思考这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因而,另辟蹊径、重起炉灶必然成为秦政权的选择。

选择一种怎样的政权组织形式呢?“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秦朝统一全国之后,不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实现郡县制是秦朝的一大发明创造,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更是顺应了柳宗元所说的大趋势,对于巩固政权,提高管治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不数载而天下大坏”,没过几年天下开始大乱,秦朝便如过眼云烟般消亡了。这是制度问题还是别的原因,柳宗元对此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他指出,“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由于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这便是秦亡的导火线。

但是,经过审慎的思考,柳宗元又有所发现,“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造反的是老百姓,因为他们怨恨秦王朝,而造反者几乎没有官吏,因为他们惧怕朝廷。在造反中,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

这些现象说明什么?柳宗元冷静地予以剖析,“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由此进一步肯定了郡县制的合理性和存在的必要性。

秦亡之后,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朝。建构怎样的政权形式,是封建制还是郡县制?覆辙在前,不得不鉴。

汉朝的政坛,可以说是两种体制的实验场,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汉初,刘邦沿袭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可是,结果如何?“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但没过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痛定思痛,汉朝统治者才又想起了限制诸侯的权利,于是“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

除了实行封建制,汉朝还在一些地方采用郡县制,“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这也是汉朝的高明之处。柳宗元对两种体制做出了冷静的分析和判断,“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参与叛乱的是诸侯国,而郡县却没有参与叛乱,并以此证明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

汉朝享国四百零七年,历经西汉东汉时期,公元220年曹丕篡汉,东汉灭亡,中国进入三国时期。隋末天下群雄并起,617年,唐国公李渊晋阳起兵,次年即618年于长安称帝建立唐朝。

唐朝在建制问题上毫无悬念,明智地选择了郡县制,“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而,叛乱的事情仍然屡有发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但是,柳宗元客观地指出问题的实质,“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因此,他对郡县制又作了充分的肯定,“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郡县制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封建制与郡县制,孰利孰蔽,固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利与弊是显然的。因而,除弊兴利也成为必然。

对于两者的利弊,自然有不同的声音,“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有人认为,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而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

对于这样的观点,柳宗元持否定态度,他以雄辩的事实予以反驳:“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周朝的情况是,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因而,柳宗元得出这样的结论,“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行政。

秦朝又当如何?柳宗元认为:“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秦朝的情况是,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因此,柳宗元得出的结论是,“失在于政,不在于制”,这种过失在于行政,不在于郡县制本身。

汉朝的问题又出在哪里?“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柳宗元认为,汉朝的问题依然是诸侯国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而导致诸侯坐大,最后反叛中央。而郡县则不同,它们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什么说郡县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郡县制的好处在于,中央掌握人事任命大权,因而可以避免地方官员的造反。这就是汉朝部分地方实现郡县制的好处。

柳宗元不无遗憾地喟叹道:“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因此,柳宗元指出,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

由此,柳宗元得出这样的结论,“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政治制度与朝代的兴衰是否有着直接的关联?有人提出,“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个问题确实极有挑战性。但是,柳宗元认为“尤非所谓知理者也”,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其实是不懂得治理国家。

柳宗元进一步举例说明,“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

又有人提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柳宗元同样否定了这种观点。

为什么殷周没有改变而依然沿袭封建制?柳宗元作了具体分析,“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

“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国家治理,除了政治制度本身,还有什么因素决定朝代的兴衰?柳宗元指出,“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治理天下的常理,是把国家治理好、政局安定,以此赢得民心。

如何得到民心?首先在人才的使用上,“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

而现实又如何?“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

因此,柳宗元指出,“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

最后,回归主题,得出结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一切政治制度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


自从有国家概念以来,有关国家的属性一直论争不休。国家的主体是谁,谁是国家的主人?换言之,天下为私,还是天下为公?

“中原逐鹿,鹿死谁手”。诚然,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状态下,国家自然是强者的天下,这是毋庸置疑的。因而,封建制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柳宗元所谓的“势”所使然,绝不是人的意志所能决定。

封建制的好处是显然的,它保证政权和既得利益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所有政权的共同追求。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封建制的弊端也是突显的,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而不得不废除。

郡县制是封建制的替代,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自我革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政权的巩固和政令的畅通,发挥最大的管理效应。但是,即使是这样先进的制度,难免也会出现诸多问题,因而,朝代的更迭成为历史的规律,没有哪一个政权会因为郡县制而“既寿永昌”。

虽然说,人类历史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是,天下为私与天下为公的问题依然值得人们去思考。一个国家是否能够真正地实现长期稳定和发展,一个政权是否能够巩固和延续,除了政治制度之外,还有哪里因素需要考量,当局者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

柳宗元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文学家,能够站在高处看待社会制度问题,他所探讨的问题,不仅在那个时代,即使在当下,仍然有警醒的作用。因此,重读《封建论》,无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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