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城镇化 乡村 文化观念 变迁
快速推进的中国城镇化正将具有几千年农耕文明的传统中国乡村社会带入到以现代、后现代为主要特质的“城市社会”,乡土中国正在被“城乡中国”[1]所取代。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对传统社会来说,社会整体变迁意义上的进步莫过于城市社会取代农业社会”[2],对于中国城镇化这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其中乡村价值观念和意义系统的变化,是最为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核心,是传统文化观念发生了百年以来的变革。这种变革,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最为深刻的社会变迁。这种变革的实质,换句话说,就是由人身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到经济利益独立性为基础的现代社会转变,由集体主义到个人主义、伦理本位到个体本位的变迁。
一、价值观念从一元向多元交织演变
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念,必然决定于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在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以农立国的理念所导致的结构松动受阻、人地关系紧张所形成和强化的家本位小农经济、以地为生的地权结构和以村而治的乡村治理,共同造就了一种‘人不离土’的经济形态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特定文化与价值观念”[3]。没有国家权力的下乡,没有外在力量的嵌入,社会很少流动与迁移,具有共同的身份或共同的目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逻辑重复着循环的社会节奏,形成了以人伦次序为基础的差序格局、以“家本位”为核心的“熟人社会”、以“礼治秩序”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价值规范,共同遵守着村庄社会共同体中百年难易的一元化权威伦理。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治秩序”中,乡村必然是一个身份等级的社会而不是权利平等的社会,是一个由少数乡绅统治而在价值观上占据支配地位,无疑不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
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全面推进了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建立了集体所有制的农村经济基础,强调乡村社会的整合与服从国家,形成了一元化的乡村治理结构,与集体主义的一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作为主流价值观念,而多元价值观、个体价值观、世俗价值观和物质价值观则完全处于被排斥的地位。[4]特别是在“文革”时期,只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以及相应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无产阶级的,因而是唯一正确的,集体主义在乡村社会具有价值观念的一元性。而其他的都被认为是非无产阶级的,是敌对的资产阶级毒草,包括自留地、交易自己的农产品或手艺都被视为“资本主义”而被批判和斗争。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一元性,长期束缚了农民的思想和行动,导致对个性的压抑,乡村社会思想僵化,封闭落后。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乡村实现了从自然经济的小农社会向商品经济的现代社会转轨,乡村社会经济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流动加快,社会分化加剧,社会价值变迁也加速,乡村社会的思想观念随之发生了结构性的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大变局,构成了中国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轨的基本内涵和景观,也就意味着宣告了“小农的终结”。乡村社会在经历了现代工业文明的洗礼之后,必然导致去农民化、异质化和多样化,[5]不仅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被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所取代,而且加快了乡村人口频繁流动与迁移,社会生活方式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农民不再像过去那样具有共同的身份、进行共同的生活或劳动[6],从而瓦解了传统意义上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以及相应的“家本位”乡村社会共同体与文化基础,价值观发生了四个方面的变迁:“即从一元价值观向多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向世俗价值观、精神价值观向物质价值观的变迁”。[7]
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不仅是社会变迁的基本特征,更是现代化的根本标志。城镇化进程使现代工业文明渗透到乡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是价值观念和文化领域,使传统乡村社会的一元价值观受到全方位的冲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社会传统的集体主义已经被彻底解构,价值观念的深刻嬗变具体表现在向多元化、个人化、世俗化和物质化的全面转变。市场经济以一种决定性的力量,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心理习惯和爱憎好恶。[8]因为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的经济利益多元化,形成了乡村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从而必然产生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的差异化,推动乡村社会价值观念由一元向多元化发展。因而,农民个体的自我认同与理性追求得以凸显,“更为重视和需要的是对生命、家庭、自由、权利和幸福等价值追求”,安全感和幸福感在农民个体价值观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这正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与个性发展的理想追求的实现”。 [9]
价值多元还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开放与融合,一些在过去不被认可的价值观念获得了承认,即便存在着争议的生活方式,社会的干预也变得了小心翼翼了,说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社会走向包容和相互尊重。比如乡村居民曾经把结婚作为重大的人生约定,离婚是不光彩的事情,但是,随着婚姻自由的意识强化和外出打工的分离,婚姻约定对农民的约束力正在变弱,离婚自由变得更加容易实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后逐渐建构的诸如市场与契约、自由与平等、效率与公平、民主与法治、富强与文明等核心价值[10]不断在乡村传播, “自由”、“个性”、“民主”、“现代化”等词汇进入乡村政治价值观念的话语体系,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意识不断上升,规则意识代替了以前的服从意识,权利意识代替了以前的义务意识。特别是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政府公共事务的透明度、公平度不断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不断上升,可以说是中国乡村社会千年大变局。不要说在乡绅治理的封建社会,就是在改革开放前,即使是一个大队支部书记、甚至生产队长农民都不敢面对。那时的公社干部和大队干部甚至生产队长都可以随意限制农民的人身自由。今天,不要说村支部书记、乡镇书记,农民敢于指着他的鼻子骂人,甚至还敢于到县里、市里甚至省里,直接找县长、市长、省长对话,这种底气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的农民所没有的。[11]
因此,一方面,随着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使农民又获得了在城乡自由择业的权利,农民在经济上独立自主使个人的自主性获得了一种更优先的道德地位,价值观念的多元性获得了一种比农业社会远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是文明的进步。而另一方面,在社会发展的转型阶段,价值多元所产生的价值观紊乱导致种种社会乱象也是客观的现实。尤其是发家致富成为乡村社会主流价值观,贫穷意味着社会地位的边缘化,利益观念不断强化,乡村重义轻利、身份等级等传统观念,被市场经济的利益观念替代。乡村价值观念在现代市场利益与传统道德的冲突影响下,农民的价值准则趋利化与道德市场化,带来拜金主义盛行乡村社会。为了赚钱,有整个村庄诈骗的“诈骗村”,有整个村庄卖假货的“假货村”,甚至有整个村庄大部分女性卖淫的“小姐村”等等。一些村庄在农村巨变中传统规范丧失与制约失效,新的行为规范未能够同步建立,导致村民对物质占有的迷恋,对金钱的崇拜,产生“人格衰退、精神衰退、道德衰退”的社会现象[12]。
相对于农业社会的温情脉脉,工业社会更多地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利益化,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社会价值观念的“去道德化”倾向,在郑杭生看来,由此产生了对现代性的反思,“从滕尼斯到里斯曼的‘孤独的人群主题’;从韦伯到卢曼的‘铁牢笼主题’;从迪尔凯姆到默顿的‘社会失范主题’以及从马克思到弗洛姆的‘异化主题’”,工业社会除了依靠契约与法律来维系之外还应该有一种价值支撑,那么,这种价值来自何处?[13]正如勒庞所言:“以往的观念虽已残破不全,却依然有着十分强大的力量,取而代之的观念仍处于形成的过程之中,现时代呈现为群龙无首的过渡状态。”[14]中国乡村的价值观由传统转向了现代,作为全球人口大国,在现代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冲击下,无疑会发生传统与现代、制度与现实、城市与乡村等方面的激烈碰撞,迫切需要引导乡土文化与现代文明进行有机对接,既留住传统乡村文化中的“乡愁”,又树立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既尊重传统的风俗习惯与乡规民约,又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以实现乡村社会结构与治理结构及其治理体系的现代转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