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仔细探讨宗法政治体制思想传统的利弊得失是很有必要的。
第一,不得不承认,中国封建社会,特别是皇权专制体制下,将受宗法观念影响的“三纲五常”作为基本的道德准则,确实对传统社会和专制体制起到了稳定作用,是当时比较有效的管理策略。首先,“王道三纲”作为是封建社会控制系统的核心理念,充分利用其忠孝统一、伦理政治一体化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安定和谐,特别是“三纲”的神圣化与绝对化,从当时的统治和管理的角度看,确实有利于维护君主专制制度,是政治管理的有效控制手段。其次,“王道三纲”与“修齐治平”理论的结合,将政治管理理念与教育培养理论密切结合起来,既有利于传播和强化政治统治观念,同时也有利于通过教育手段,灌输统治观念,将伦理政治一体化的“软控制”方式教给未来的官僚阶层的接班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能有利于维护君王统治,这是非常厉害的,是政治、伦理和教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
但是,在另一方面,“三纲五常”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政治伦理一体化的基本理论之后,其消极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三纲五常”对臣民思想的超强控制,巨大地束缚了人们思想和行动,不但压抑了古代人们的自然欲望要求,而且,还通过各种强化教育,使人们的思想观念达到了“伦理异化”的程度,正常的自由欲求完全被抑制了,修心养性之人,其实变成了一个个的“伦理人”或体制所需的刻板“官吏”。(例如,“随心所欲不逾矩”其实就是伦理异化。)
其次,在“三纲”方面,君纲至大,君纲既体现国家“大家长”的宗法权威,又体现中央政体的政治权威。依据“三纲”,为子为臣,惟忠惟孝,“夫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欲全臣子之恩,一统事君。”(《白虎通义·朝聘》)君纲体现宗法伦理的君父与臣子规范,体现着所谓的“君臣大义”,这是古代从宗法向政治延伸的典例事例。所以,“君为臣纲”实际上是强调统治系统的尊卑秩序,明确确定内部不同阶层、等级之间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王朝的相对稳定状态,避免受骚扰和冲击。
三纲五常
再次,在“父为子纲”方面,要求子女必须明确孝敬父母,这不但是一种职责,而且也应该成为内在的心理欲求,孝敬是必须的绝对的,即便父母有错,作为子女的也不能反对,父母永远是对的,在孝敬的范畴下,社会的是非、善恶的标准可不予考虑。唯父母是从,这才是正确的。这种绝对保证父母权威性的伦理原则,虽然大大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等级和稳定,对于管教子女有一定约束作用,但是,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维护父母的权威,显然是对子女创造性思维的巨大约束,大大不利于创新思想的发展,是具有束缚性和保守性的伦理和教育理念,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应该讲真理的,超越善恶、是非标准的孝敬,其实是一种对父母的侮辱,在现代是要不得的。
此外,在“夫为妻纲”方面,要女子一味服从丈夫,这其实是夫权传统保留下来的理论规则。在古代,对女性的压制和压抑太过分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几乎没有的权力和地位。“夫为妻纲”最后导致了所谓的“饿死事小,贞洁事大”等理念的出现。从西周的夫权社会到宋明时期,女子的权力和地位一直是受压制的,男女之间不仅没有任何平等可言,而且女子还常常受到了摧残还不能喊冤,这是对女性的极不公平的对待,是应该被废除的。特别是“夫为妻纲”其实就是为“父为子纲”服务的,因为在父系家长制中,女子也是没有地位的,夫在从夫,而夫逝便有听儿子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君为臣纲”,女子服从于丈夫,那么,后宫就不能染指政事,大臣的妻子也不能干政,即便君王、大臣错了,女子也无权纠正。“三纲”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封建社会末期,已经暴露出了其反动性,而最终成为阻滞社会发展的腐朽道德原则,在现代是必须废除的。
第二,“家国同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它不但体现了宗法政治体制的社会结构状态,而且明显地是把宗法传统复制到政治上,使宗法、政治一体化,强化了封建管理体制。在中国古代社会,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都严格遵循父权家长制的规则。“家是小国,国是大家”。虽然这种结构利用家庭或家族的父系家长的位尊权大和国家内君主的位尊权专的共同性,来维护和巩固封建专制,但是,无论是“家国同构”“家国一体”,还是“家天下”“父母官”等,都是利用血缘伦理关系来掩盖阶级、阶层的不同利益关系,利用温情脉脉的血缘亲情试图化解激烈冲突的不同阶级利益,最终,当王朝腐败时,矛盾是掩饰不了的,矛盾也是不可化解的。“君父”为了维护皇权专制,是不会对下层民众怜悯的,而当下层百姓再也无法活下去时,便会起来反抗,他们也不会再理会什么“君父”或“父母官”,只有一并会反了,他们才有出路。到了这个时候,“忠”“孝”观念也不灵了,“王道三纲”也不起作用了,反贪官,也反皇帝,起义就出现了,于是,推动了王朝的更替,这就是古代社会底层民众的起义。当统治者,但“君父”不顾他的“子民”们的生存,当大众无法再继续生存下去时,即便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绑得再牢的“家国一体”也没有用,清朝皇帝被赶出了紫禁城就是很好的例子。
第三,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的宗法政治体制,试图将政治体制树立在伦理血统和家世、家族的结构上,强调尊卑贵贱,强调等级关系,强调嫡长子继承权,重人伦,重亲情,重视家庭生活和家族的协和,在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处于上升时期,是其着稳定和巩固的作用,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减少动荡是有益的,对民众的生活也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是,在封建社会发展的中后期,重视人伦、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生活等,以及敬奉祖先、注重统一民族精神等,往往因为被走向超强的皇权专制体制所利用而变味了,成了仅仅是维护专制皇权的手段,当王朝专制统治走向了腐朽状态,人伦亲情、家庭和谐、民族统一常常成了皇帝或权臣们说给别人听的,而朝中却是昏君专制,或后宫干政,或外戚揽权,或宦官专权,毫无人伦亲情可言,伦理政治一体化成了一种窒息创造力的桎梏,而“三纲五常”等更是成了民众的精神枷锁,严重地束缚了创新能力的发挥,扼杀了追求自由精神的积极观念,对中国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比如在东汉,在晚唐,在明后期和晚清等,王朝腐朽状态非常明显,宗法政治观念的影响起来非常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