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君主与君父的同一是宗法、政治统一的集中体现。
在中国古代,政体上的“君主”,同时也是天下臣民的“君父”。“君父”被用来特指“天子”。唐元稹《赠田弘正父庭玠等》中曰:“朕以眇身,钦承大寳,为亿兆人之君父,奉十一圣之宗祧。”“君父”指国君,而“宗祧”一词既可指宗嗣,亦可指王位。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三十三》中说:“从前的排斥外来学术和思想,大抵专靠皇帝;自六朝至唐宋,凡攻击佛教的人,往往说他不拜君父,近乎造反。”这里的“君父”说的也是君王。由于宗法制观念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君王”也就是“君父”,二者是同一的。西周宗法制用血缘关系来维系政治上等级关系,宗族的凝聚性强化了政治上的贵族统治,这有利于维护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而周王既是周氏一族的父系家长,同时也是天下臣民的“君父”,宗族、家族与与政体统一起来,宗族血缘关系的凝聚力成了政治体制上的团结力量。后来,“君王”同时是“君父”的思想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即便是分封制被冲破了,而这宗法政治一体化的观念也一直没有消失,继续影响着中国人的观念。秦汉以后,皇帝多是以“天子”自居,视天下百姓为他的“子民”,而皇帝被称为“君父”,皇帝显然成了整个天下的父系家长。
第三,“家天下”与“父母官”的观念是政治复制宗族体制的典型观念。
中国历来有“家天下”的观念,实际上,这是把家族体制的结构和机制复制到政体上,君王将权力集中在一个家族,王室既是天下的第一家族,又是拥有天下的贵族的最高代表。在宗法制度里,父系家长是最高族权的掌握者,而在国家里,君王也是君父,既是国家权力的掌控者,又是王室家族权力的掌控者。“国”成了放大了的“家”。而“家”成了缩小了的“国”,家国一体,家国同构。
家国一体
“家”与“国”同一结构成了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西周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结构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明显的统一性甚至共同性,无论是家庭、家族还是国家,他们在组织机制和权力结构皆是相同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家长位尊权大;在国家里,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上。因而,一方面,“家为小国”,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古语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周易·家天下》)另一方面,“国为大家”,君主即是“君父”,是天下臣民的严父,朝中官员更是在国君这位“大家长”的管理下治理着国家。
同时,在全国各地,各级行政长官也象是“家长”一样,被百姓视为“父母”,成了“父母官”,即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新唐书·礼三本》)在中国古代,一直有“父母官”的归属和救赎观念,民众很少有自主自觉自救的观念,都是朝廷的“君父”能为他们做主,同时也希望地方官能把他们从困境中解救出来,他们不自觉自救,而总是寄托于“父母官”能够救赎他们。这种“靠官做主”情节是一种非常落后的奴性观念。由于宗法政治体制的基本观念的影响,皇帝一直被尊为全国民众的“君父”,而皇帝在各地所命名的官吏也就成了在他所管辖的区域内的“父权家长”的代表,于是,成了“父母官”。在“家国同构”的宗法政治一体化的理念下,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官为地方上的“父母”,成了当地的“家长”。中国古代在政治管理上强调,“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礼记·杂记》)。培养政治人才,必须先从学会管理家庭、家族开始,先齐家再治国。因而,儒家有一整套“修齐治平”的培养“君子”和“贤者”的理论。同时,这也表明,“家国同构”,“家天下”“父母官”等观念,便是宗法关系对于政体的渗透,对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